X物业公司计量设备管理程序
物业公司程序文件版号:A
修改号:0
EJ-QP7.1物业公司计量设备管理程序页码:1/2
1.目的:
加强计量设备的校验管理,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
2.适用范围:
适用小区工程维修部及需有测量工作的部门。
3.引用文件:
3.1ISO9002标准第4.11章
3.2质量手册第4.11章
4.职责:
4.1工程维修部负责计量设备的校验、发放的管理工作。
4.2维修班负责计量设备的校准、校验、测量工作。
5.工作程序:
5.1工程维修部对计量设备的购买作出计划安排。
5.2购置计划要明确计量设备的名称,规格与型号,数量,购置用途及要求。(本小区主要计量设备是:测温表、万用表)
5.3采购员根据购置计划,选择仪器仪表专营店,进行购买。
5.4计量设备的发放:
5.4.1工程维修部负责计量设备的发放、检查和登记。
5.4.2冬季供暖测温表,供暖前由维修班长负责领取,供暖结束后交回工程维修部。工程维修部要检查测温表是否损坏,并在发放记录上登记。
5.4.3万用表由维修班长或维修电工领取,并在发放记录上登记。
5.5计量设备的正确使用:
5.5.1冬季供暖测温时,测温人员首先要校准测量准确度。
5.5.2测温要在正确位置测量:(房屋中间距地面1.5米处)测温表数字,升至一定温度后,不再上升后保持3分钟没有变化后,即认为是此时,此地的准确温度。
5.5.3电工维修电气设备时,首先要将万用表打到电阻档,效准万用表,方可测量。
5.5.4测量不同项目,要将万用表打到相应档位,并且根据经验,选择量程范围,以免损坏万用表。
5.5.5测量人员正确使用计量设备,爱护计量设备,不得损坏,如使用不当,人为损坏计量设备,由本人负责赔偿。
5.5.6测量人员要正确使用计量设备,使用时首先检查计量设备准确度,如计量设备不准确;例:测温表量程范围是在0℃-30℃,经过调整旋扭达不到量程范围,万用表打到电阻档,正负表笔相触经调正旋扭不回零时或其它情况,即认为计量设备不准,不能用此设备进行测量,应交回工程维修部更换,领取新表并当场检查校验。
5.6计量设备的校验:
5.6.1测温表在每年供暖结束后,由工程维修部指派人将测温表送交国家计量部门进行校验,校验合格后,将校验合格标志贴于测温表上。
5.6.2如校验不合格,应将仪表送仪器仪表维修部门修理,然后再次经国家计量部门校验。
5.6.3万用表每年校验一次,由工程维修部派专人将万用表送交计量局校验。校验合格后,将校验合格标志贴于万用表上。如不合格,处理方法同测温表。
5.6.4工程维修部要将校验情况详细在《计量设备校验登记表》上登记。
5.6.5对于经过再校验不合格的计量设备应贴上《设备停用证》上报公司申请报废。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计量设备校验登记表》EJ-QR-QP-7.1-01
6.2《计量设备发放记录表》EJ-QR-QP7.1-02
6.3《设备停用证》EJ-QR-QP7.1-03
6.4《报废申请表》EJ-QR-QP7.1-04
篇2:电业局计量中心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1目的
对用于检测/校准/检定工作的固定资产类仪器设备实施控制,确保检测/校准/检定结果的准确可靠。
2范围
适用于本计量中心检测/校准/检定服务中所有用于检测、校准和抽样的仪器设备及其软件的控制。
3职责
3.1主任负责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和仪器设备的临时购置申请。
3.2中心办负责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审核和临时购置申请的审核,并不定期检查班组仪器设备的控制情况。
3.3各班组负责人组织协调仪器设备配备、校准、使用、维护等。
3.4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编制仪器设备维护计划等,组织仪器设备的送检和自校,并负责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4工作程序
4.1仪器设备的配备
4.1.1由各班组根据仪器设备使用寿命/仪器设备故障情况/新项目开展所需仪器设备等情况,决定仪器设备是否更新或新增,由有关人员在中心MIS系统中提出购置申请。
4.1.2中心办汇总各班组的购置申请,制定全中心的购置计划,报主任批准;班组按照中心MIS系统的购置流程履行购置手续。
4.1.3临时性的仪器设备购置需求,由班组的有关人员,在中心MIS上,按照中心MIS系统的仪器设备购置流程,班组申请、中心办审核、主任批准后,实施购置。
4.1.3各班组在进行仪器设备购置时,应注意仪器设备生产供应厂商的质量保证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及信誉等,参照《服务和供应品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4.2仪器设备的验收
4.2.1新购置的仪器到货后,由仪器设备供应商/仪器设备生产厂家负责仪器安装调试(必要时),调试结束后,相关班组负责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填写《仪器设备验收单》;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需编制验收报告。
4.2.2必要时,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证书/校准、检定证书/测试报告,作为新购置仪器(属计量器具的)的验收证据。
4.3仪器设备的相关作业文件
4.3.1各班组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编写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件等作业文件,作业文件可针对单台设备,也可针对某类设备。相关作业文件应覆盖以下方面内容:
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包含安全规定)、使用限制条件(如环境温度和湿度等)。
仪器设备定期维护方法;
仪器设备的自校准规程(必要时);
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方法(必要时);
仪器设备的校准修正因子更新方法(必要时);
4.3.2仪器设备作业文件的编写内容规定如下:
4.3.2.1仪器设备定期维护方法编写内容应包括:
依据
维护程序
维护周期
维护记录格式
4.3.2.2仪器设备自校方法编写内容见《实现测量可溯源程序》。
4.3.2.3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方法编写内容见《实现测量可溯源程序》。
4.3.2.4仪器设备的校准修正因子更新方法编写内容应包括:
目的
依据
工作程序
记录格式
4.3.2.5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写内容,各班组自定;五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必须包括安全操作的内容。
4.3.3与仪器设备相关的作业文件,由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4仪器设备的标识
4.4.1仪器设备的身份标识
设备管理员按下述规定对仪器设备编号,作为仪器设备的身份标识。
仪器设备用十位代码(ABC-DEFGHI)表示,其中:
a)“AB”为各班组汉语拼音缩写;
b)“C”为仪器设备分类号,以1、2、3表示,1类设备为20000元及以上的设备,2类设备为2000元及以上、20000元以下的设备,3类设备指2000元以下的设备;
c)“DE”表示仪器设备购入年份;
d)“F”表示设备类别号,J表示计算机,D表示打印机,B表示标准计量器具,G表示工作计量器具,Q表示其他设备;
e)“GHI”表示仪器设备序号,各班组自行定义。
4.4.2仪器设备的状态标识
设备管理员根据仪器设备及其软件的核查/校准结果,对仪器设备实施“绿、黄、红”三色状态标识管理。“绿、黄、红”三色状态标识按以下规定使用:
4.4.2.1合格证(绿色标签)
经核查/校准合格者。
4.4.2.2限用证(黄色标签)
a)多功能检测设备,其某些功能已丧失,所用功能正常且合格者;
b)降级使用者;
c)某一量程不合格,但所用量程合格者。
4.4.2.3停用证(红色标签)
a)仪器设备损坏者;
b)经核查/校准不合格者;
c)超过核查/校准周期者;
d)仪器设备暂时不用者;
e)性能无法确定者。
4.5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4.5.1对检测/校准/检定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设备在第一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实验室的规范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并在校准周期之间应进行期间检查,执行《实现测量可溯源性程序》。
4.5.2对检测/校准/检定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设备,各专业主任应组织有关人员编写仪器设备维护方法;每年年初仪器设备管理员应制定仪器设备维护计划,填写《仪器设备维护计划表》,主任批准后实施。
4.5.3对检测/校准/检定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并由班组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操作。
4.5.4仪器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有效版本的作业文件,应保证操作人员在相关操作现场方便地获取和使用。
4.5.5固定试验室的仪器设备使用前后,专业人员应对其状态进行检查,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4.5.6用于现场检测/校准/检定的仪器设备,或脱离本实验室直接控制(送修、送检、外借)返回后,在使用前专业人员应对其功能和(或)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能显示满意结果,填写《仪器设备出室记录》
4.5.7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专业人员应按规定的程序操作,以确保其所有备份得到正确更新。
4.5.8试验软件(含升级软件)在服役前,应通过鉴定/测试,核查其有效性,并保存相应的鉴定证书或经部门质量负责人批准的检验测试报告。
4.5.9外部仪器设备的使用
4.5.9.1在进行现场检验/校准时,允许使用经检查符合要求且对检测/校准/检定结果有效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的部分外部仪器设备。
4.5.9.2现场检测/校准/检定负责人应现场组织对外部仪器设备技术性能的核实确认工作,只有经核实确认符合要求的外部仪器设备才能使用。
4.5.9.3使用时,对需使用的外部仪器设备进行性能检查与确认,现场检测/校准/检定负责人应检查设备的完好性,是否经计量检定合格。
4.5.9.4可能时,现场检测/校准/检定负责人应自带“核查标准”,对仪器设备的量值安排一次运行中检查或核查,并确认检查合格。
4.5.9.5现场检测/校准/检定负责人应记录和保存外部仪器设备名称、出厂编号、型号等资料。
4.6仪器设备的运输和存放
4.6.1专业人员应根据仪器设备的特点及要求,选用适宜的搬运方式和搬运工具,防止搬运中仪器设备受到振动、撞击、雨淋、划伤及腐蚀而造成损伤和失准;注意保护仪器设备的有关标识,防止丢失或被损坏;运输过程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随同,并对仪器设备的出入室时状态予以检查登记。
4.6.2班组应根据仪器设备不同的贮存要求,保证仪器设备有一个适宜的环境条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其性能完好。并执行《基础设施和环境建立、控制和维护程序》。
4.7仪器设备异常的处理
4.7.1当仪器设备经校准/核查后确认达不到要求时,相关专业人员应向班组负责人提出书面申明及处置建议,经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可作限用或停用处置,仪器设备管理员在计量器具台帐和登记卡上予以注明,并更改仪器设备上的状态标识。
4.7.2专业人员发现仪器设备曾经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或已显示出缺陷、超出规定限度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向班组负责人报告,并通知仪器设备管理员在其上贴停用标识,填写《仪器设备故障维修登记表》;若需修理,由仪器设备管理员在MIS系统填写仪器设备修理申请单,按照中心MIS系统中的流程进行申请、审核、批准后,实施维修;修复后的仪器设备,必须重新核查/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4.7.3必要时,班组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上述二种情况下相关检测/校准/检定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记录。当评价认为仪器设备的异常已经给检测/校准/检定结果造成了影响时,并执行《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4.8仪器设备的档案
各班组负责建立本部门的仪器设备档案及档案的管理;五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技术资料由情报室存档,班组保存复印件。
4.8.1仪器设备分固定资产和非固定资产(辅助设备)两类建立台帐,属固定资产的需填写“固定资产卡片”。
4.8.2两类设备中属计量器具的,需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填写计量器具登记卡。
4.8.3固定资产卡片、台帐和非固定资产台帐至少需包括以下内容:
仪器设备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出厂编号、固定资产编号/非固定资产编号;
制造商名称;
接收日期、接收时状态(新/旧/经改装或修理);
价格;
保管人;
4.8.4计量器具卡片、台帐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仪器设备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出厂编号、固定资产编号/非固定资产编号;
制造商名称;
检定日期
检定周期
检定结果
检定部门
4.8.5仪器设备档案中还应包括以下资料(不限于)
仪器设备说明书
仪器设备验收记录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检定证书/测试报告
仪器设备维护方法和维护记录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方法及记录
仪器设备故障维修记录
4.9中心办不定期检查各班组仪器设备的控制情况。
4.10计算机软件的管理执行《计算机及软件管理程序》
5相关文件
5.1GAEPC/QP-07(A/0)《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5.2GAEPC/QP-13(A/0)《基础设施和环境控制程序》
5.3GAEPC/QP-17(A/0)《计算机及软件管理程序》
5.4GAEPC/QP-19(A/0)《实现测量可溯源程序》
6记录
6.1GAEPC/QR-051《仪器设备验收单》
6.2GAEPC/QR-052《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6.3GAEPC/QR-054《仪器设备维护计划表》
6.5GAEPC/QR-056《计量器具登记卡》
6.4GAEPC/QR-057《仪器设备故障维修记录》
6.6GAEPC/QR-058《仪器设备出室登记表》
6.7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6.8仪器设备维护记录
6.9仪器设备自校准记录
6.10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记录
6.11仪器设备的校准修正因子更新记录
6.12计量器具检定证书
篇3:平南医院医疗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1、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2、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3、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帐、分户帐、分类帐,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4、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5、采购的计量器具应具有CMC或CPA标志(并附有许可证编号),不得采购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计量器具。
6、验收和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方可入库,同时由计量管理员建立台帐并编制定期检定计划。
7、对验收或检定结果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医疗设备科提出退货报告,由原采购部门办理退货。
8、计量器具经检定达不到原准确等级,但能达到低一级精度时,可作降级使用,并作好技术档案记录的更改。
9、经检定不合格且修理后仍不能通过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员提出报废报告,经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篇4:安全检测计量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安全检测和计量仪器设备正常顺利运行,使计量监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防静电检测和各种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指示指标的监测工作。
三、引用文件
无
四、术语定义
无
五、职责
5.1、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
5.2、计量管理部负责本细则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执行不到位者给予考核。
六、要求
6.1、计量管理部内部分工规定
计量管理部下设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纪律管理、仪表维修、检定、司衡室。
6.2、设备综合管理规定
6.2.1、巡检或检修现场仪表时,个人工具必须整套配带齐全,检查中不配带个人工具的扣20分,每少带一件个人工具的扣2分。
6.2.2、根据维修实用性,钟表启子1套、个人成套工具配带为手钳1把、尖嘴钳1把、平口螺丝刀1把、梅花螺丝刀1把、电工刀1把、活头扳手1把(8′或12′)、电工包1个、电工腰带1条。
6.2.3、个人工具到期应及时领取,通过部门出具证明,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到设备部开领料单。
6.2.4、个人工具因没到期而丢失或损坏的,通过部门出具证明到设备管理部开取领料单,月底通过个人奖金扣除和工具等值的费用。
6.2.5、班组公用工具由班组长管理,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对丢失和故意损坏公用工具的,班组长应及时查出责任人,内部组织赔偿处理,否则由班组长承担和工具等值考核费用。
6.2.6、检查时发现缺少的班组公用工具,限期15日内自行解决,没有落实的班组,将考核该班组长,把班组公用工具补齐。
6.2.7、部门公用工具内部人员借用,出具借条并注明日期,不允许借出外用,使用完及时归还,逾期不还者,考核5分。借出的工具丢失或故意损坏的要按原价赔偿。
6.2.8、部门公用工具不得随便外借,特殊情况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出具借条,并注明归还日期后方可借出。
6.2.9、各类测量设备和自控设备故障引起停车事故,当班人应尽快修复,故障处理结束后,由班组长组织相关责任人写出事故经过、处理措施。以书面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生产部组织开事故分析会,并做好记录,报调度室、生产管理部、设备各一份、部门留存一份。
6.2.10、事故分析报告应在24小时内上报,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生产部门有关规定处理外,部门给予该班组长10分/次的处理。
6.2.11、考核情况待生产部门下发事故处理通报暂定,视事故情况采取层层分解的方式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加倍考核)
6.2.12、每月20日前交材料计划,申请材料计划应有计划性,不允许盲目的追求数量,规格型号要准确、数据要详细。不能造成库存积压,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设备管理部处罚规定考核相应班组长。
6.2.13、每月22日之前组织一次材料计划会,由部门负责人和相应的分管领导参加,无故不到者考核5分。
6.2.14、每月25日10点前交设备总结,逾期不交者考核班组长5分。总结内容应尽量具体,不应含糊不清。
6.2.15、班组内部备用急需备件,不应出现空白,如因备用备件出现空白而延误现场故障处理的,考核班组长10分/次。
6.2.16、仪表的接线要规范,接线端子要紧固、接线不能松动,布线要整齐、美观。检查中发现上述现象的,敷衍了事造成的接线不紧,布线零乱的每处考核班组5分。
6.2.17、生产现场所有在用测量设备都必须密封处理,保证仪表不被腐蚀。检查中发现无密封或密封不严的每次扣班组5分;造成仪表损坏时,视情节每次考核班组至少50分/次。
6.2.18、仪表的可动部分都必须紧固,防止因振动损坏仪表检查中发现可动部分未紧固的每次考核班组10分/次。
6.2.19、现场仪表要保证完整无缺的运行,特殊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计量管理部。检查中发现缺少零件而没有向部门以书面形式汇报的考核班组10分/次。
6.2.20、控制室内、现场仪表柜、盘后线缆、管线布置应合理,保持整洁美观。检查中发现现场线缆零乱、不整齐;新安装仪表设备布局不合理的,每次考核班组10分。
6.2.21、生产系统中备用、闲置、封存的自控设备,要做到帐物相符,并且定期维护,保证备用的自控设备随时可投入使用,检查中没按上属规定处理的或开车时不能及时开车,考核相应班组20-50分/次。(情节严重的按公司处罚规定执行)
6.2.22、有故障的自控设备要及时处理,要做到“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不准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对部门下达的指令无条件服从,不符合要求的考核50分/次。
6.2.23、各类仪表阀、仪表管道、现场仪表部分,不应有跑冒滴漏现象,巡检过程中发现上属情况应及时处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处理的,要挂停车待修标识牌,在生产记录上详细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向部门汇报,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考核相应班组10分/次。
6.2.24、现场停用仪表的信号线、电源线,要采取适当的绝缘处理措施,并通知相关班组断开信号和电源线。没有通知的考核10分/次,通知后没有及时处理的考核10分/次。
6.2.25、需要周期校验的仪表,检定班及时校验并做好记录,对于因联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按期校验的仪表,可调整利用大修期间进行校验,没按上述规定的考核班组10分/次。
6.2.26、对现场仪表设备的维护、检修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仪表的使用说明、仪表维护、仪表检修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不按上述规定造成仪表损坏或其它事故的,性质轻者处罚50分/次并且通报批评(连带班组长和分管领导),性质恶劣的按原价赔偿损失或上交公司处理。
6.2.27、巡检要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做好巡检记录,没做巡检记录或违反巡检制度的,按巡检制度进行考核。
6.2.28、现场仪表柜、端子柜、供电箱内要保持清洁无物。检查中发现上述地方脏、乱、差的每次考核班组10分。
6.2.29、在现场检修时,需要短接查线的或和DCS通道有关的线路时,应通知相关班组并取得同意,做好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此项操作。没按上述规定造成通道损坏或其它事故的,考核相关班组至少20分/次。
6.2.30、维护、检修现场仪表时应有始有终,离开现场时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控制室布线要整齐,FTA板子盖要盖好,因上述原因造成车间投诉或检查中发现的考核相关班组10分。
6.2.31、接到检修通知后5分钟赶到现场,夜间值班10分种内赶到现场,赶到现场后问明原因尽快解决问题,不允许推诿扯皮,因处理问题不当,造成车间投诉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分/次,(连带班组长5分/次),情节严重的加倍,生产如有考核同时落实到个人。
6.2.32、需要拆回检定的仪表,应把仪表表面卫生清理干净,再送检定室检定,否则检定室有权拒绝检定,对检定的仪表首先进行内部灰尘清理,再进行绝缘等级试验后方可检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扣相关班组10分。
6.2.33、班组送检仪表时,应做好送检记录,记录检定前的运行状况,经检定不合格又无修复价值的仪表,经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认定后方可进行报废,并做好报废记录,没按上述规定的扣班组10分。
6.2.34、对送检前仪表运行较好,检定后仪表出现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扣相关班组10分。
6.2.35、对于违反设备管理规定或没有完成设备管理规定内容要求的,依据设备管理规定考核细则进行考核。(以上管理规定如和设备管理部下发的《设备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依设备管理部的为准)
6.2.36、对于提前一天接到检修通知的班组,应以书面形式做好检修计划交到计量管理部,内容要详细具体,并做好检修前的准备工作,如果出现不符合以上规定的,考核班组长20分/次。
6.2.37、各班组建立一个隐患记录台帐,班组成员发现设备隐患后做好详细记录,班组长组织班组人员进行讨论处理方案,并把处理方案记录到隐患题目的下面,班组成员要进行学习并签字。班组长对巡检中没有发现隐患的可以直接进行考核,对于现场有隐患而没有进行记录的考核班组长20分/次。
6.2.38、对于巡检中发现重要设备隐患的,并及时的向有关部门报告,且挽回了设备损坏的经济损失,计量管理部将给予50元以上的奖励.
6.2.39、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依据现场设备运行情况,提出合理可行的小改小革的,视效果给予10-100元的奖励.
七、记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