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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人员管理规定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二)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暂住人员的管理,保证小区居住环境的安定,确保居民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公安机关等职能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不得利用出租屋从事非法活动。

二、暂住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并到派出所户籍管理办公室申报暂住临时户口。

三、在本市工作的暂住人员,须持有本辖区所签发的暂住证。

四、在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人,须持有居住证。

五、投靠亲友的外来人员,按时间要求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六、凡暂住人员须持有合法证件并自觉到物业管理站进行登记。

七、暂住人员必须遵守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

八、暂住人员不得在小内从事非法活动。

篇2:新粤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新城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一、出租屋管理规定:

1、屋主出租房屋,需到房管所办理房屋出租许可证。方可出租。

2、出租屋主需到管理处将房屋出租情况登记备案。

3、只准将房屋出租给有正当职业的本地人或有暂住证的外地人居住,并需出具承租人的单位证明。

4、出租屋须注明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5、出租屋内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6、业主必须经常了解其承租人的活动情况,发现有不轨行为,及时报告管理处或派出所。

7、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二、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1、暂住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并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A、在本市工作的暂住人员,须持有本辖区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B、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人,须持有居住证。

2、投靠亲友的暂住人员,暂住时间超过三天以上,须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3、暂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处的有关管理规定。

4、暂住人员不得在本辖区内从事非法活动,违者从严处罚。

篇3: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一、出租屋管理规定:

(1)屋主出租房屋,需到房管所办理房屋出租许可证。方可出租。

(2)出租屋主需到管理处将房屋出租情况登记备案。

(3)只准将房屋出租给有正当职业的本地人或有暂住证的外地人居住,并需出具承租人的单位证明。

(4)出租屋只限于居住生活,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

(5)出租屋内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6)业主必须经常了解其承租人的活动情况,发现有不轨行为,及时报告管理处或派出所。

(7)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将承租人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1)暂住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并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A.在本市工作的暂住人员,须持有本辖区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B.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人,须持有居住证。

(2)投靠亲友的暂住人员,暂住时间超过三天以上,须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3)暂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处的有关管理规定。

(4)暂住人员不得在本辖区内从事非法活动,违者从严处罚。

篇4:W小区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小区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暂住人员的管理,保证小区居住环境的安定,确保业主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公安机关等职能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不得利用出租屋从事非法活动。

二、暂住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并到派出所户籍管理办公室申报暂住临时户口。

三、在本市工作的暂住人员,须持有本辖区所签发的暂住证。

四、在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人,须持有居住证。

五、投靠亲友的外来人员,按时间要求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六、凡暂住人员须持有合法证件并自觉到管理处进行登记。

七、暂住人员必须遵守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

八、暂住人员不得在小内从事非法活动。

篇5:小区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暂住人员的管理,保证小区居住环境的安定,确保业主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公安机关等职能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不得利用出租屋从事非法活动。

二、暂住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并到派出所户籍管理办公室申报暂住临时户口。

三、在本市工作的暂住人员,须持有本辖区所签发的暂住证。

四、在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人,须持有居住证。

五、投靠亲友的外来人员,按时间要求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六、凡暂住人员须持有合法证件并自觉到管理处进行登记。

七、暂住人员必须遵守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

八、暂住人员不得在小内从事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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