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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小区的防火管理,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消防法规,制订本规定。

一、小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救的原则,依靠居民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上级领导监督。

二、物业管理站加强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工作,居民必须须进行经常性的了解防火安全有关知识。

三、物业管理站定期对小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将检查情况报公司备案。

四、严禁外来装有危险品车辆进入小区停放,制止儿童在住宅区内玩火。

五、物业管理站员工及居民有责任发现初期火灾后按规范进行处理,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六、居民应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乱拉临时电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改、装燃气(燃油)设施和用具。

七、遵守市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杜绝火险隐患。

八、居民进行室内装修,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九、不准从窗户向外扔烟头,没熄灭的火种不得倒入垃圾桶内。

十、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或堆放杂物。

十一、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和丢失。一经发现,将作出严肃处理。

十二、物业管理站对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焊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篇2:小区公众消防管理规定

小区公众管理规定:消防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金华庭"消防工作,保护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有关规定,制订本小区的消防管理规定如下:

1、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物业公司的保安人员为义务消防员,业主(使用人)为自然防火责任人。

2、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

3、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及照明设施。

4、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能在楼道内燃放烟花爆竹。

5、安全使用燃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用具。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忌留有油渍,切忌明火试漏。

6、业主(使用人)进行室内装修,需要埋设电器线路时,必须先经物业公司批准并保证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临时用电线路,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7、发生火警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燃气,通知金华庭物业服务中心,迅速离开住所。

8、安全用电,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切勿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气线路。

9、不得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启用消防设备用水。

10、不得未办申请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

11、烧焊、动用明火、用电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关审批,同时做好防火安全措施。

篇3:物业区消防管理规定

物业辖区消防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有关规章,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通道、楼梯口等共用部位必须保持畅通,任何人不得占用和封堵,不得损坏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不得在通道、楼梯、垃圾桶旁等共用部位焚烧物品。

二、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得在消防设备旁堆放任何杂物。

三、在辖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四、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严禁擅自开启配电箱、电表箱。

五、施工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须事先告知管理处,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外出时应切断电源,关闭煤气管道阀门。

七、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

篇4:小区消防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管理制度:消防管理规定

●为加强园区内的消防管理,保护园区的公共财产和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以及*同志"隐患险于明火、防患重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园区业主要提高防火意识,发现火情隐患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

●任何住户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圈占、压埋消防设备、器材、消防标志。

●任何住户不得在通道内堆放物品,以确保防火通道时刻畅通。

●严禁在园区内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房屋门口及其他公共地方摆放神位及烧香。

●因施工需要动火作业的,必须事先通知物业管理处,在管理处办理申请动火手续。对私自动火作业的,一经发现,除责其补办动火手续外,还要对施工个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一旦造成事故,还应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任何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家长有义务教育子女不玩火,如小孩玩火造成损失由监护人负责。

●住户离家前要关闭水、电、煤气、电器开关。

●禁止损坏或私锁防火门,但必须经常关闭。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立即拨打火警"119",并通知保安人员,配合消防队灭火。任何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篇5:Z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自防自救,防患于未然,把消防工作切实到实处。

二、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必须委托有组织的专业队伍进行。

三、发生火警立即疏散被困人员,并立即打“119”求救,派人到路口接消防队到达现场,同时组织自救,使用有效的消防器,把火灾扑灭于萌芽状态。

四、高层建筑周围的消防车道不得堵塞和占用,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和堆放杂物,存放自行车。

五、不得把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旁烧垃圾、废纸。

六、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确需加大用电负荷,必须向上级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增容。

七、严禁用金属构件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作回路线,更不准将导线搭接在气焊设备、煤气管道、油罐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道或设备上。

八、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材料,不得随意降低耐火等级,用于天花吊顶、间墙、保温以及消声的材料,必须是非燃或难燃材料,天花吊项内部电线必须外套难燃管。

九、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严禁损坏、丢失,如发现破烂或鼠害应立即报告。

十、每星期检查一次消防箱、水带、水枪、卷盘、破碎按钮、警铃,必须齐全完好。消防箱玻璃如有破烂,立即更换。

十一、消防通道灯必须完好,灯泡烧坏及时更换。

十二、消防箱前面及消防通道严禁堆放杂物。

十三、1211灭火器必须齐全完好,份量不够或过期,必须加足、更换。

十四、地下室及天面水池水量必须保持充足。

十五、电梯机房、发电机房要落实通风冷却措施,油箱必须密封完好。

十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系统试验:⑴首层消防中心控制柜和地下室消防泵都处于自动控制状态;⑵试验消防栓系统;⑶试验写字楼自动喷淋系统;⑷试验写字楼烟感报警系统。

十七、烧焊作业动火前必须实行“八不”、“四要”、“一清”。

“八不”是指:⑴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⑵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⑶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⑷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物质不动火;⑸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或管道不动火;⑹凡存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准动火;⑺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动火;⑻未经配有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四要”是指:⑴动火时要有现场安全负责人;⑵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有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朴救;⑷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

“一清”指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十八、防火的基本办法:⑴控制可燃物;⑵隔绝助燃物;⑶消灭着火源。

十九、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安全。

二十、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二十一、发生火灾时,起火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生命和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支援灭火。

二十二、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二十三、管理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和检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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