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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装修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香港新世界大厦

装修管理制度

1.租户进行室内装修工程前,必须到管理处办理申请装修手续及缴交装修保证金人民币1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低人民币20000元,最高人民币100000元),并提供有关装修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2、公司资质证;3、防火安全员资格证;4、电工资格证;5、焊工资格证6、购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之发票),装修方案及图纸等经管理处::审批后方可动工。进行装修时一定要小心避免伤及楼宇结构。

租户或装修公司在二次装修前必须报消防、质监等部门,取得许可后,才能到管理处办理申报手续。对违反申报程序,不服从管理处的租户,大厦管理处有权禁止该租户违章作业,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租户自负。

2.装修保证金是为避免装修期内出现重大失误或导致毁损公共设施而收取的保证金,管理处在确定装修完全遵守有关条款后,将予以免息发还。

3.装修人员需交两张一寸相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4.每位装修人员须缴纳:

装修施工证工本费人民币10元;

装修施工证押金人民币30元;

5.装修公司员工须凭管理处发放的“装修施工证”方可进场工作,并要配带于显眼位置,“装修施工证”在该项装修工程完工后三天内须退还给管理处。如遗失者没收押金并尽快到管理处重新办理。

6.为了维持大厦环境清洁美观,装修队于装修完毕后应尽快清理所有材料离场。

7.任何施工队必须持有:

①上海市室内装修企业营业执照;

②上海市装修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8.所有单位要自行配备______支手提式干粉灭火器(5.9KG),(以每支/50M2要求配备)如违反有关规例,管理处有权拒绝该单元之装修员工进场施工。

9.任何违规施工或擅自超时工作,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停止施工用水或用电。

10.装修未获批准而擅自开工,管理处有权停止提供水、电服务。

11.严格按已审批的图纸认真进行施工,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原有的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增容(包括电气、空调等),不得擅自增设使用设施。管理处人员按已审核批准的图纸、方案进度、计划以及安全措施等进行不定期的施工监理。

12.装修使用材料必须是公安消防部门认可之阻燃材料和不燃材料,违者除追究其责任外,还要责令立即停工。

13.装修期间禁止吸烟。

14.所有易燃物品必须妥善保存。

15.所有装修均不能随意破坏和堵塞原有建筑设计的消防区间,不可占用消防区域,包括消防通道,不得拆除防火门、防火卷闸、消防喷淋、烟感、温感及消防排烟等设施。

16.所有装修必须确保原设计上建筑立面的完整,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建筑外立面(包括玻璃幕墙内走道墙身)不受损坏,更不能随意更改和拆除,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租户负责。

17.施工现场需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到管理处领取动火申请表,按表格内容填写后,经审批发给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须有专人看管,施工现场放置灭火器材,不可有易燃、易爆物品,以确保施工安全。

a.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向管理处详细了解施工过程的注意事项,签署防火安全责任书和遵守装修管理处处罚条例,并保证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b.到管理处领取《二次装修进场开工核验单》,进行通道、走廊场地保护布置。

c.管理处到现场察看确认合格后填写《施工许可证》方准许施工。

18.装修用水、电应按现场供水、供电的安全操作规程实施,如施工用电超出用电量时须报管理处同意后方可施工。

19.现有消防栓不可设计纳入房间内,必须面对公共通道。

20.不准随意改动现有给排水及消防管道。

21.装修工程施工前,应采取可靠措施将地漏、座厕等出水口作保护,以防堵塞排水系统。

22.不得破坏楼宇结构及穿墙或击破楼板。

23.所有装修材料、工具及台凳不得放在公共地方及消防通道,管理处一定严格执行代为清理,每违反一次,管理处有权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清理费(按每次需用人手清理费用计算)。

24.所有装修建筑垃圾杂物必须自行放置于管理处指定垃圾收集点,如发觉装修工人胡乱弃置,管理处将会代替清理而该紧急清理弃置物费用则自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执行清理前管理处必定通知装修现场负责人。

25.装修

前,每个租户单元应先缴纳垃圾清运费人民币5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此垃圾清运费系管理处处理堆放于本大厦废物收集站内之该单元装修垃圾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将该等装修垃圾杂物运往政府指定的垃圾堆填区之运输费用)。

26.所有租户只准使用指定电梯运载货物上落(包括装修材料),并须按照管理处之指定时间进行上落货物。

所有大型物件/危险品运输,必须知会管理处并办理有关手续。

27.装修期间,管理处员工有权进入该装修单位检查确定是否遵守装修规则。

28.施工人员进入本大厦区域,必须实行文明施工,违者将受到警告、扣罚装修保证金直至勒令离场处罚。

29.进行二次装修工程的用户及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管理规定所有条款,对违者将可根据具体损失情况给予罚款和进一步处理。

30.竣工验收:

30.1二次装修工程竣工之后,租户向消防、质监部门报竣工验收并取得批复后到管理处申请验收。

30.2自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因施工质量造成的维修问题,原则上由租户联系装修公司::解决,如因维修波及大厦物业受损,届时由工程部安排修善,但费用由租户承担。保养期过后的维修保养工作由大厦管理处工程部提供有偿服务。

31.此规定自20**年8月起正式开始执行,解释权、修改权属香港新世界大厦物业管理处。

业主/租户及装修公司收到各一份并保证遵守执行上述规定。

甲方:乙方:

管理处:业主/租户签署:

装修公司签署: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

篇2:大厦写字楼车辆管理制度

写字楼(大厦)车辆管理制度

写字楼停车场是大厦的配套设施,为用户提供停放车辆服务,一般包括地面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及地下停车场(库)。停车场一部分为租或售与写字楼业主或租户作为私家车位,其余车位供写字楼月租车辆用及外来访客作时租临时停泊。为保障办公停车需要、车辆安全、交通意事件处理、区内交通秩序、故加强停车场车辆管理甚为重要!

1写字楼停车场管理规定

(1)停车场内部管理规定:

1).停车场车管员必须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并将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照片、停车场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出入口明显位置。

2).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物业部消防人员定期检查。

3).停车场一般需设三名工作人员,一人登记收费,二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

(2)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停车卡的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

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

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写字楼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交和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按金。

(2)停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

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交保管费,逾期不交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和电子出入卡,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按金。

3车辆出入停车场的管理

(1)车辆进入的管理

1).已租车位的车辆驶入停车场,电子收费系统会识别车上的电子出入卡自动放行,车管员通过电脑进行记录;临时车辆驶入停车场,司机需按电子收费系统上的出入键取得临时停车磁票,然后电子收费系统的栏杆自动升起放行。

2).车管员指近司机按规定路线入场,并停放在指定车位上。车管员还要检查车况,如发现问题,应与司机当面检查、核实,并将问题记在(停车登记表)上。同时,要提醒司机带走贵重物品,销好车门、车窗。车管员要认真检查车辆停放情况,严防车辆发生碰撞、磨擦。

(2)车辆驶出的管理。

已租车位的车辆驶出停车场时,电子收费系统会识别车上的电子出入卡自动放

行,车管员通过电脑进行记录;临时车辆离场,司机到收费处交电子磁票,核实停车时间和保管费金额,交款后取回磁票,出场时将磁票插入收费系统,检查交款情况无异。

4车辆收费标准:

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各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一般来讲,经济较发达地区,收费标准较高,反之收费标准低些。一般由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最高限额或制定指导价,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与写字楼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以广州市为例,市政府明确做出规定。从20**年7月1日起各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管理方式。

(1)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商业写字楼的配套停车场,室内专业停车场停车服务

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企业自行制定收费标准。企业在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时必须报市场价部门备案。对明显不合理的收费,市物价部门有权纠正其价格行为。

(2)普通露天停车场、住宅区、综合商住楼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营者可在物价部门制定基准价格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等因素在规定范围内向下浮动,下浮幅度不限。住宅区停车场的经营者对住宅区内住户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优惠,优惠价格由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共同研究制定。

(3)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的露天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由停车场经营者提出申请,上报市物价部门批准执行。

(4)静态道路汽车停车场(含电子咪表泊车点)停放收费标准,分白天、晚上两个时段收费:白天每小时4元;晚上6时至次日8时按次收费,每次10元。

(5)以下三种情况免收停车服务费:a.进入居民住宅小区停车场、商住楼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B.进入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C.进入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车类时间住宅区室内、地下停车场(元/辆)普通露天停车场(元/辆)

中小型车次(12小时)105

月保管600350

大型车次(12小时)10

月保管600

超大型车次(12小时)20

月保管1000

8时-18时21

(按次收费)

摩托车8时-18时22

(按次收费)

月保管6040

5车辆被损坏、被盗处理

(1)车辆被损坏的处理。

1).当发现车辆被碰撞、磨擦造成损坏时,车管员应记下肇事车辆号码,暂不放其驶出车场,并联系物业部负责人及受损车主与肇事车主共同协商解决。

2).如果车辆被损坏而未

被当场发现时,车管员发现后也要立即通知车主,并报告高级车管员及物业部负责人,共商处理办法。

(2)车辆被盗的处理。

1).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由物业部主管确认后,立即通知车主,协同车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2).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车主、停车场)双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保管单位要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3).车管员、物业部、车主应配合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3)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车辆进场时间、停放地点、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报告有关人员的情况。

篇3:写字楼停车场管理制度

写字楼停车场的管理制度

(1)E大厦停车场包括地面及地下停车场。停车场只供本大厦客户及其访客有偿使用。由北京E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2)车辆在驶入停车场时应该慢速行驶(5公里/小时以内)。不得抢行。下雨、下雪时更应小心慢行。

(3)送货/提货之车辆在进入停车场时,须提前通知保安部。货车在载货、卸货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载货、卸货完毕后即须驶离卸货区。

(4)停车场的限高为1.8米。

(5)车位只限停放车辆用途,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存放杂务、轮胎、汽车零配件等。

(6)本车场收费只属占地费,凡在本车场范围内发生之损失、损伤、以外等,发展商、小业主、管理公司及E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7)停车场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7:00至24:00。开放时间外,车主/驾驶员须先到大堂服务台登记,方可存取车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为确保安全工作,停车场卷闸将会放下。如在此期间,有车辆需出入车场,请与大堂保安联系。

(8)E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更改停车场开放时间,但须提前给予通知。

(9)有固定车位者必须把车辆停泊在指定车位内。非固定或临时租车位者不得占用固定车位或其他空间。

(10)任何车辆不得在车位线以外(如大厦门前台阶处、通道等)停车超过五分钟,以免引起堵塞。

(11)遇到电力故障所带来之不便,E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尽力抢修,若非本大厦系统故障,大厦将尽力与供电部门联系保障客户用电。

(12)整个地下停车场范围都是非吸烟区。保安员将会当面干预吸烟者。

(13)付款方式以人民币结算。E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是唯一被授权收费的代表,而发票是缴付车位费的证明。

(14)客户如需E大厦提供泊车位证明者,需一次性缴足十二个月的车位费,大厦将帮助办理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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