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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监管工作规范文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1.0目的

规范业主和装修单位的装修行为,确保装修装饰工程质量和安全。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楼宇单元室内装修监管工作。

3.0职责

3.1物业部负责本规范实施的巡查、监管与验收。

3.2客户服务部负责装修申请的受理与装修复验合格后的退款。

3.3工程维护部保安部负责协助客户服务部监管装修工作。

4.0工作内容

4.1受理

4.1.1除法定节假日外,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每日在工作时间内受理业主或委托人的装修申请书,负责核实业主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业主委托书。

4.1.2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指导业主或委托人填写《装修项目申请书》,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业主或委托人签字确认,并交申请表工本费(申请表工本费以各楼盘实际收费标准为准)。

4.1.3业主或委托人提供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附电脑绘制的施工平面图和水、电分布图。

4.1.4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核实手续无误后,客户服务部负责人与业主或委托人签署"装修承诺书"。

4.1.5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负责核对、收集业主或委托人、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工人身份证复印件。

4.1.6《装修项目申请书》获得批准后,交纳装修保证金,开具装修许可证。交纳装修垃圾污染费;装修工人出入证押金;出入证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根据各楼盘标准执行,施工人员须上交1寸照片1张,办理工人出入证,前台人员在《装修台帐登记表》予以详细记录。

4.2施工期间监管

4.2.1物业助理按《装修管理规定》对装修工程实施监督。

4.2.2物业助理应告知巡逻队,巡逻队应配合物业助理对装修户的消防安全、垃圾清运及施工人员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4.2.3物业助理或保安部巡逻队每日负责对各装修房号、商铺号、装修许可证、工人出入证是否按规定张贴、佩带进行巡查,并填写《装修巡查日志》。

4.2.4物业助理或保安员检查是否按照装修许可证批复的内容进行施工,有无超出施工内容以外的施工项目。

4.2.5物业助理或保安员检查装修垃圾是否及时处理,是否堆放在公共区域。

4.2.6商铺装修完成之后::,消防工程师须检查消防整改是否合格,并在《装修巡查日志》予以详细登记。

4.2.7物业助理或保安员每日监管装修施工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装修,有无扰民现象。

4.2.8物业助理或保安员监管公共设备设施是否受到人为破坏,有损坏情况,应及时报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4.2.9工程维护部负责装修期间的技术监管和隐蔽工程的验收等。

4.2.10发现装修违章项目,在《装修巡查日志》登记,并派发《装修违章整改通知单》给业主或装修负责人,督促其限期整改,待整改完毕后予以验收。

4.3验收

4.3.1施工完毕后,物业助理陪同土建工程师上门对施工内容进行初验,初次验收合格后,物业助理在工人出入证押金收据背面填写初验合格,并签名确认后让业户携带工人出入证原件交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收回;若证件丢失按各楼盘实际情况予以扣罚相应押金,并在《房屋装修验收表》填写“初验合格”、签名确认。商铺验收必须由消防工程师签名确认,如有违章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

4.3.2间隔20个工作日后,物业助理上门复验,确认无违章情况后,在《房屋装修验收表》及装修保证金收据背面填写复验合格。

4.3.3对于不合格须整改的项目,限期进行整改。

4.4退款

4.4.1初次验收后,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收回工人出入证原件,并在交款收据背面填写已收回工人出入证的数量,然后签字确认。原则上要求装修初验合格后,装修工人出入证押金给予退还。

4.4.2复验合格后,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现场收回装修许可证原件并在装修保证金收据背面填写已收回装修许可证原件并签名确认。

4.4.3由于装修押金收据持有人未妥善保管,造成收据丢失的,责任由业主负责,由业主在《广州日报》刊登遗失声明一天,三个月后业主凭刊有遗失声明的报

纸和退款申请到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

4.5装修资料管理

4.5.1客户服务部资料管理员负责对装修资料分类建档并保存。

5.0质量验收标准

5.1装修许可证复印件,按规定张贴于入户门上方位置,并保持整洁。

5.2施工人员按规定将工人出入证佩带于左胸,并保证证件的整洁。

5.3施工前办完所有手续及证件。

5.4物业助理、土建工程师按规定填写相关验收表格,并确保验收手续齐全。

5.5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按规定办理装修申报手续,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开具装修许可证。

5.6公共区域内无装修垃圾堆放::,转运垃圾堆放时间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

5.7商铺装修必须经消防验收合格。

5.8公共消防设施无人为破坏现象。

5.9施工期间无占道堆放施工材料现象。

5.10装修时间在规定时间范围内。

5.11整个施工无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现象。

6.0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6.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9号令《物业管理条例》

6.3广州市人民政府第2号令《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

6.4《装修管理规定》(WI-7.5.1-06-02)

7.0记录表格

7.2《房屋装修验收表》(QR-7.5.1-06-j-01)

7.3《装修违章整改通知单》(QR-7.5.1-06-j-02)

7.4《装修台帐登记表》(QR-7.5.1-06-j-03)

7.5《装修申请书》(QR-7.5.1-06-j-04)

7.6《装修巡查日志》(QR-7.5.1-06-j-05)

7.7《服务质量考评记录》(QR-7.5.1-06-j-06)

篇2:物业服务员工行为规范范本

为了创造文明祥和,秩序井然的工作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要求全体员工在管理、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以下内容去执行,以确保公司取得最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员工守则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深圳市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2、按照公司的要求接受各类专业培训。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5、讲究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

6、爱护公物及公司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7、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8、仪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9、关心企业,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扬企业精神,为企业作贡献。

10、不在办公室、作业场所等禁烟场所吸烟。

二、工作态度

1、服从领导--不拍不扣地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2、严于职守--坚守本职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窜岗或睡岗

3、正直诚实--对上级领导、同事和业主(住户)要以诚相待,不得阳奉阴违

4、团结协作--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要互相配合,同心协力地解决困难

5、勤勉高效--发扬勤奋踏实的精神,优质高效的完成所负担的工作

三、服务态度

1、礼貌--这是员工对业主(住户)和同事最基本的态度,在任何时刻均应使用礼貌用语,::"请"字当头,"谢"不离口。

2、乐观--以乐观的态度接待业主(住户)。

3、友善--应以以笑来迎接业主(住户)及与同事相处。

4、热情--尽可能为同事和业主(住户)提供方便,热情服务。

5、耐心--对业主(住户)的要求认真、耐心地聆听并尽量在不违背本公司规定的前提下办理。

6、平等--视同仁地对待所有业主(住户),不能有贫富之分,厚此薄彼

篇3:X物业员工职业道德规范

为树立"真诚、敬业、求实、创新"的企业精神,规范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为业主(住户)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员工职业道德规范。

一、模范遵守《深圳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

二、仪表端庄。全体工作人员在当值时间内,必须着工装,佩带工作证。保安员衣、帽、警徽、武装带、警棍、对讲机装备齐全,佩带规范。

三、使用文明语言。接待访客、服务业主(住户)使用文明语言,做到说话"请"字当头,"谢"不离口。

四、热情主动。接待业主(住户)过程中做到"三个一样"。对待生人熟人一个样,大人小孩一个样,::忙时闲时一个样。

五、忠诚勤恳、实事求是、捡金不昧、保守机密。

六、进出业主(住户)家中不拿一针一线,服务业主(住户)不得索取报酬、小费和收取礼物。

七、所有员工都必须耐心听取业主(住户)的投诉,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之争辩。

八、敢于同一切违章行为、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突发事件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保护住户的生命财产和集体利益。

篇4:物业管理顾问人员行为规范

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守则、行为规范、道德规范等。严格执行"德瀚公司"派驻顾问岗位职责,克尽职守、任劳任怨,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完成各项任务。

二、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与任务部署,坚决执行上级指令,不得推诿、延误、抵触。遇到有意见分歧和出入,应采取沟通交流、协商解决的方式合理处理,不得吵闹、背后诋毁、搬弄是非,以大局为重。

三、坚持执行"工作汇报制度",即周报、月报制度,每周、每月按规定向直接上级分管领导书面汇报工作完成情况与计划安排;便于上级领导随时掌握业务拓展的最新动向与形势,及时提供指导与意见,调整业务策略或采取相应对策。

四、派驻项目顾问人员必须按委托方公司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遵守委托方的日常管理规定,不做特殊人物,树立德瀚顾问公司工作人员良好的职业形象与工作道德。

五、尊重委托方企业工作人员与企业管理风格,保持与委托方紧密的工作沟通与友好合作关系,在被派驻项目现场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取得委托方各方面的认同而不遗余力。

六、在有突发紧急事件或有特殊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上级主管领导如实汇报相关情况,分管上级对此应有明确意见与指导建议,在取得上级领导的明确指示下,派驻顾问人员应有足够能力妥善处理好此等事宜。

七、派驻顾问人员因业务需要外出或因私必须临时外出时(备注:时间少于一天),必须与委托方工作对接负责人沟通,征询委托方的意见,同时注意必须不得影响到现场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

八、如需派驻顾问人员因工作需要或探亲需用必须离开顾问现场时间达一天以上的,必须取得委托方相关负责人的同意,并在不影响正常工作进行的前提之下,再向公司上级领导电话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同时对于项目团队,必须留有至少1名顾问人员负责现场工作,不可同时外出或休假。

九、顾问人员如因在顾问项目所在地周边范围内进行业务拓展相关工作的,当日实在是无法按时赶回顾问项目所在地的,::需书面向公司提前呈送《外出申请单》或电话请示,将外出事由、相关事项、计划安排、费用预算、预期目标等到内容明确说明,待分管领导与公司领导审核、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外。外出时间限定在周边地区不得超过当天,原则上,要求顾问人员当日必须按时赶回顾问项目现场,不影响第二天的正常工作;较远区域视路途远近须请示直接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严禁顾问人员凭借公务名义在外从事私人行径。

十、经公司领导同意的外出拓展或公关工作,交通、食宿、应酬等支出费用按公司规定执行,先由顾问人员先行垫付或借款预支,回来后按公司规定报销,超出标准部分由顾问人员自行承担。

十一、顾问人员在外地派驻时时,必须保持与上级领导的密切联络与沟通,及时汇报工作的进行情况与相关事宜;遇到有特殊性事宜或计划外费用支付情况时,必须向公司领导请示批准后方能实施,顾问人员不得擅做主张、自行其事。

十二、顾问人员派遣到委托项目所在地代表着公司形象,必须坚决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不得给公司造成任何事实上的损失(包括经济与名誉等方面),否则,公司保留追究的权利。

十三、派驻顾问必须加强学习与创新进取,努力钻研业务,持续提升专业素养与综合工作能力。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能独当一面,工作成效好,委托方评价高。

十四、公司会定期安排对派驻顾问人员进行工作检查与绩效考核,并依据检查与考评结果,予以合理奖惩。

十五、派驻顾问人员应在保持与相关各方友好合作的前提下,还需保持必要合理的交往距离,注意外事礼仪与礼节礼貌,不得暴露本性,使对方轻视与不敬。

十六、派驻顾问人员

在委托方工作现场期间,不得做违法乱纪之事,损害公司利益与形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行为人自行承担,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十七、派驻顾问人员应加强团结合作,以良好的团队精神展现在客户面前,树立"德瀚公司"务实、真诚、敬业的风格。

十八、公司提倡"团结、严谨、实干、负责"的工作作风,公司坚决不允许派驻顾问人员发生任何内部纠纷,必须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无条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与调度指挥。

十九、派驻顾问项目组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即:在公司领导授权下,在委托项目现场,顾问工作由派驻的"项目经理"全权负责,项目组其他成员必须接受项目经理的统一现场管理,不得推诿与不服从安排,从而影响公司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由此而导致的任何不良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二十、派驻顾问项目组在"经理负责制"的前提下,在现场工作提倡"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专业互补、敬业认真"的作风,发挥项目组的组织力量,共同努力,保质保量地完成顾问工作任务。

二十一、公司派驻顾问项目人员必须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不得在客户与外人面前透露公司内情,如公司市场销售、财务状况、技术情况、设备运营状态、人力管理、法律事务、领导决定等事项,或诋毁公司形象与信誉。

二十二、公司派驻顾问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宿舍内发生嫖娼、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容留非公司或非顾问人员直系亲属留宿,一旦发现,必将严惩,直至开除处理

篇5:犬只饲养文明规范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共建和谐社区,本人路号业主同意签订并倡导其他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遵守本规范准则:

1、严格遵守《**省犬类管理规定》和***小区《管理公约》等相关规定。

2、各业主/住户须及时携带《犬只准养证》和《免疫针单据》到管理处服务前台登记填写犬只档案表进行圈养。

3、小区饲养犬只不得滋扰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不得污染环境和妨碍行人和交通秩序。

4、遛犬只时必须用绳链栓牵,同时携带有效准养证,遛犬只时间为早晨7:00点以前,晚上21:00点以后,禁止犬只随地大小便,主人要对粪便进行及时清理。

5、犬只在小区走动时要有成年人陪同,不得携犬只进入小区各类公共场所含儿童游乐场、会所、客户服务中心等。

6、发生犬只伤人后,犬只主人应及时送伤者到卫生防疫部门诊治,承担所需一切费用,并主动告知物业管理处,同时在24小时内报告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

7、在本物业区域内的各养犬户应在每年4月底之前,到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宠物准养手续,并到指定的地点接受犬只健康检查及注射狂犬疫苗。

8、个别业主/住户违反规定饲养犬只或未办理登记手续的,管理处将公开让小曲业主/住户给予评价,并对该饲养宠物以流浪狗驱除小区。造成一切损失和责任事故由业主/住户负责,管理处不负任何责任。

9、本文明规范准则,最终解释权为**管理处。

业主签名:

20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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