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13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13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十三)

为了维护本小区环境整洁和美观,请住户和进入本小区的人员共同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乱倒垃圾。各住户生活垃圾应袋装并封口,放置在垃圾桶内。

2、自觉遵守公共卫生秩序,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不随地吐痰,不往室外抛物和倒水。

3、小内公共部位一律不得私自占用或堆放、吊挂杂物。

4、业主装修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并放置于管理处指定的地点,严禁随处抛洒。

5、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不得乱涂乱画乱贴及乱树标志、广告牌等,违者负责恢复原状或支付相关清理费用,如属未成年人所为,由其监护人承担全责。

6、避免在小区内大声喧哗,中午和晚上休息时间应停止喧闹的娱乐活动并调低视听电器的音量,以免妨碍邻居休息。

7、饲养宠物必须遵守政府有关规定。携带宠物到户外活动必须防止污染环境,排泄的粪便应及时清理。

违反上述规定者,管理处有权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恢复原状或要求赔偿损失。

篇2:万科某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附件三万科星园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遵守本市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2、保持本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不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

3、不得在本物业区域内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4、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箱)或地点。

5、不得破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体育设施等;不可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6、在私家花园内种植花草树木不影响公共区域整体绿化效果,不可对邻里居家安全、采光等造成不良影响,并自行做好绿化养护工作。

7、不能在道路、公共花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晾晒衣物(物业服务企业指定晾晒处除外)。

8、不能违反政府规定,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9、不可在本物业区域内饲养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动物(如犬类)及政府明确禁止饲养的具有侵害性、易传染疾病的动物,不可在本物业区域内饲养家禽、家畜。对于允许饲养的动物应做到:

A、遵守本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B、在公共场所遛狗时,应拴上犬链牵引,并及时清除在公共场所排放的粪便。

C、不可滋扰邻里,如造成5户以上投诉,应自行将动物迁离本物业管理区域。

10、注意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应自行清除,污染、破坏地面、墙面的,需恢复原样。

11、不得利用门窗、玻璃窗等地方张贴广告,不可在玻璃门窗上张贴报纸,以免有碍观瞻。

1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排水管道,防止随处滴漏。

13、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维修正常后再使用。

篇3:小区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5

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5

1.业主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卫生和环保意识,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环境卫生。

2.小区实行垃圾袋装化,住户将垃圾袋装后,置于垃圾桶内,由管理处统一清运。

3.不得在小区内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烟蒂等废弃物;乱倒污水,随地大小便;乱涂画;张贴派发广告传单等。

4.禁止产生各种噪音污染,保持小区居住环境宁静安逸。

篇4:别墅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花园别墅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业户的生活垃圾必须置于垃圾袋内,每天上午________将垃圾袋放在大门外,由清洁人员清倒处理,请不要乱扔乱抛垃圾袋。

2进入别墅区的人员要保护环境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烟蒂、杂物等。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将负责清扫现场。

3业户饲养宠物必须获得政府有关部门及管理处批准,并保证不会扰及其他住户,宠物在公共区域所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影响清洁卫生之后果,由饲养业户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别墅的公共区域不得张贴海报广告类的资料。建筑物外墙上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写,违者应负责清洗粉刷费用。

5凡乱倒垃圾、污水、杂物,污染公共地方者必须负责清扫现场并受到罚款处理,如由此引起下水道堵塞或损坏,均应负责全部修理费用。

6为保持环境整洁和宁静,业户不得于晚间11:00到早晨7:00之间在花园或公共区域内弹奏乐器、使用音响器材,以致骚扰邻居。

7业户的私家花园除野餐烧烤用途外,不得生火及烧树叶或垃圾,对花木施肥时应用无毒及不刺鼻的肥料,以免引起空气污染。

8要保持公共通道的整洁,业户请勿在道路上乱停放各种车辆,清洗车辆后,必须将污水清洁干净,不得影响道路整洁和影响邻居环境卫生,违者将负责全部清洗费用。

篇5: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9

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九)

为了保持本小区干净整洁,使居住者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A、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管理处保洁人员是保持本小区清洁卫生的直接责任人,卫生保洁员必须做到:

(1)每天清扫小区内公共场所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2)天早上6:30-9:00,下午13:00-15:00清扫绿化带、道路、人行道等公共场所二次。

(3)每天清运垃圾两次,早上9:00-11:00,下午15:00-17:00各一次。

(4)每天清扫擦抹楼道、扶手一次。

(5)每天清洗垃圾桶及每三天清洗垃圾桶周边一次。

(6)每周药物杀蚊、蝇、虫,春夏季二次,秋冬季一次。主要是垃圾桶、暗沟、排水、排污等处。

(7)每季度疏通窨井一次。

(8)卫生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较大,应立即向领导报告,组织人员进行清除。

(9)管理处所有员工均有维护本小区卫生义务。对不卫生现象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的,视为失职,管理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直到辞退。

B、业主住户的责任义务

本小区业主、住户、进入小区来访者和装修工,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小区卫生,必须遵守:

(1)业主/使用人须将生活垃圾袋装,并系上结,于早上8点,中午1时前带到楼下投入垃圾桶内,以便保洁员及时清运,不得将垃圾摆放在门口、走廊或楼梯间。装修垃圾必须袋装、扎好口,搬到楼下指定地点堆放,以便保洁人员及时清运。

(2)严禁任何人员在小区内吐痰、乱丢纸屑、烟头、瓜皮及果壳。

(3)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

(4)禁止把垃圾、布屑、胶袋、油漆存余物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业主/使用人应承担全部修理费用。

(5)小区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画乱贴及乱竖指路牌、广告牌等,违者负责清除粉刷费用,如儿童所为,则为家长负责。

(6)小区内不准饲养家禽、家畜和无养犬证的家犬。

(7)业主/使用人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不能将废物弃置走廊、楼道或公共所。

(8)小区内商业网点、娱乐场所不得占用公共空间、走廊堆放物品扩大经营场地。应在适当地方放置垃圾桶,不得造成蚊蝇孳

(9)业主/使用人不得向室外(即窗外或阳台外)倾倒污水、抛纸屑、烟头、杂物等。

(10)自觉遵守嘉兴市环境保护规定,控制噪声、噪音的产生,白天不得高于60分贝,晚上不得高于45分贝,在居民休息时间严禁制造任何噪音。

(11)车辆进入小区装卸货物时,不得妨碍他人行走、行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装卸货物应保持清洁,不得将货物撒落在小区内。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