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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安全责任书3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商场安全责任书(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集团公司下发的《安全管理纲要》《物业管理手册》的相关条例规定,按照商场现行的安全管理体制“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向**商场订立20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保证书。

工作职责

商场总经理(店长)是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督和管理职责。

(2)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每周安全管理例会。

(3)按职责分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重点场所的检查,加强专项安全管理,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4)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工作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的开展,对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存档。

(5)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6)开展奖惩考核,做到奖惩分明,把安全管理工作业绩作为工作考核的内容依据。

(7)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及时(初报不超过半小时)上报上级有关领导,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力量,迅速采取抢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8)遇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解决方法;及时研究,解决各分管部门上报的安全管理问题。

(9)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及活动。

(10)应执行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安全管理目标

(1)无人员伤亡事故;

(2)不发生较大经济损失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水灾、爆炸、中毒、失窃、打架斗殴等事故情况。

(3)无重大安全隐患。

(4)无重大停水,停电,停空调事故。

(5)无贪污受贿事件。

本责任保证书一式两份,区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商场签字责任人各执一份。

区域物业负责人:签署日期:

商场(物业/安全)负责人:签署日期:

篇2:商场装修安全管理保安责任书

商场装修安全管理(保安)责任书

本人___负责位于【**家居广场】__店__楼______商户装修安全(动火、安全帽、出入证、建筑/可燃垃圾、易燃易爆物品、吸烟、物品进出)。本人承诺在工作期间将严格要求商户及装修承包商严格遵守集团装修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如有违反集团装修工程施工管理规范的行为发生而导致后果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要求如下:

10)动火施工必需提前一个工作日至物业管理处保安部开具《动火证》,凭开具的《动火证》才允许进行动火施工。

11)检查所有出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需佩戴物业管理处发出的《出入证》。

12)检查所有出入人员必需佩戴安全帽。

13)检查所有出入人员是否按照集团《安全纲要》的规定每个装修户每次使用油漆不得超过2公斤,危险品不得超过1公斤,汽油不得超过0.5斤,使用汽油0.1斤以上须申报监护人,由商场与工程部派监护人监护使用

14)检查汽油、香蕉水、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贮藏在专用仓库内,不得和普通施工材料、物品混存或随意乱放。仓库设两道门;仓库必须设在距离已开商场或正在装修商场15米以外的地方。

15)检查所有携带物品进出的是否具有物业管理处开具的《物品出入单》。

16)对在施工现场抽烟的人员加以劝说及制止。

17)要求所有商户或装修承包商在搬运材料时需严格遵从物业管理处指定之搬运通道、电梯及程序,并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载客电梯严禁载物。搬运装修材料时必须尽量小心,不得损坏或弄污公共区域墙壁、地台、天花板、电梯等。若有污损,一切修理费用概由商户负责。装修材料须放置于装修物业单元内之安全位置,不得置于公共区域。

18)对施工现场垃圾及建筑/可燃垃圾必须督促商户、保洁工及时清运至物业管理处指定地点。

承诺人:签署日期:

商场安全经理:签署日期:

篇3:商场施工治安安全责任书

商场施工治安安全责任书

第号

工程部负责人:职务:

单位:

施工队负责人:职务:

单位:

为了保障施工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LH商厦与施工队不受损失,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协商由施工队负责人与LH商厦工程部门的负责人共同签订此责任书。

1.凡在LH商厦施工的施工队,必须经过工程负责人认可,其所施工的范围,进场的人员,施工的时间必须得到安保部同意。

2.所有来LH商厦施工的施工队,必须在工作开始前24小时,将进场施工人员名单、施工方案、施工时间、是否需动用明火、是否需进出设备或进出柜台等细节,报安保部审批。报批内容包括对突发事件处理及消防事故的扑救措施。

3.施工队负责人需对所属施工人员加强管理,并在派驻LH商厦施工之前进行安全教育,在施工期间由负责人监督执行。

4.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在场执勤安保的管理,施工人员须列队进出(夜间),所进出设备及材料、货柜架须服从安保的检查。

5.夜间在施工现场工作时,由安保为施工人员划定活动区域,禁止自行走动,触摸与施工无关的商品及设备。

6.施工队如一项工程需数日完成的,必须在队长以外另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治安消防工作,该人需在安保部备案。

7.施工队员须妥善保管好自己携带的财物,并由施工队长或安全负责人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确保无盗窃、破坏等治安事件发生。

8.凡到本商场施工人员,出入大门时主动出示证件,各专业工种施工人员应随身携带有关证件、凭证上岗,接受检查。

9.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律教育,对违法乱纪、屡教不改者,由LH商厦安保部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0.本责任书由LH商厦工程负责人和施工单位监督执行,施工结束协议终止。

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持一份。

LH商厦安保部(章)施工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本单编号

2.申请单位名称

3.作业负责人签字

4.作业人数

5.作业时间,按年、月、日和时、分填写

6.防火措施内容

7.申请作业内容

8.按地区号+电话号码

9.具体作业地点

10.商场监督防护人员

11.安保部意见签字

12.安保部盖章

注:存根安保部保留,下联由作业单位保留,以备检查。

篇4:商场施工防火安全责任书

商场施工防火安全责任书

第号

安保部负责人:职务:

单位:

施工队负责人:职务:

单位:

为了保障施工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本市有关防火安全责任条例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协商,由工程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订本责任书。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施工队的安全安保工作由队长负责,并与本队工作人员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批评,把安全安保工作贯彻施工始终。

2.施工队应制定"安全防火制度",由队长负责监督执行,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应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上报领导部门。

3.施工时,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易燃物品,动用明火事先到商场安保部办理"动火证",作业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作业后认真清理现场,不留火种。

4.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必须放置在明显位置,不得挪用围挡。

5.保证施工安全用电,各种电器的安装必须由正式电工操作,严禁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下班时对作业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拉闸断电。

6.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具、室内照明禁用碘钨灯,各种照明灯必须与易燃物有0.5米的距离。

7.施工队应指定一名人员负责日常安全安保工作,施工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私人财物,严禁私拿公物,未经批准不得动用与本工种施工无关的设备、材料等物品。

8.凡施工所需的各种用电设备及动明火,须在使用前向执勤安保说明大概使用原理并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须随身携带各种特殊工种的上岗证、许可证,以备检查。

9.对施工队中有违反本责任书者,安保部将做出必要的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0.本责任书由商场安保部和施工单位监督执行。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施工结束责任书终止。

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LH商厦安保部(章)施工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篇5:商场引进厂家防火安全责任书

商场引进厂家防火安全责任书

第号

部门:班组:

责任人:职务:

为维护zLH商厦分店内部正常工作秩序及社会治安,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及人身安全,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凡与本公司引进的厂商须签订本责任书,在签订责任书时,厂商所在部门应向联营厂商介绍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防火安全制度。

二、引进厂家应按照本公司有关法规的要求认真执行。

三、引进厂商在本公司经营期间需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防火工作,如有人员变更,应重新到安保部备案。

四、引进厂商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厂商员工上、下班一律走员工通道,着工装,佩带工卡上岗。严禁将手袋、食品等与营业无关的物品带入卖场,进出卖场应主动出示工卡或临时出入证,接受安保人员的询问和检查。

2.不得在卖场内会客,货场内夜间不得留宿,营业终结后要按规定统一离场。

3.保管好本单位的商品销售票据、印章、贵重物品要加锁,钥匙要有专人保管,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和清点、交接工作。

4.本公司内的安全疏散通道、消防栓、灭火器材、配电电盘、电器设备、空调机房门前及防火卷帘门下均不能堆放商品或设置摊位。

5.卖场、库存区、施工现场不得存放超量的易燃易爆商品,库内不得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库内装临时电源,使用各种电器需向本公司有关部门申报,存放的商品与墙、柱、梁、顶、灯具、烟感探头的距离不得少于50CM,与喷淋头的距离不得少于90CM。

6.需使用电源的商品,电源线、插座开关等必须由本公司电工装接、不得擅自安装、挪用、改变电器设施,营业终结后应切断电源,店内严禁吸烟。

7.使用明火需更改布局、装修改造工程等,必须由所在部门人员到安保部申报,经工程主管和安保部批准后方可施行。在营业中确需使用的电热设备(如:电饭煲、烘烤器皿、电取暖器等)应向安保部申报、备案,并设专人负责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8.引进厂商的经营使用区域为该厂防火安全责任区,厂商对其责任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如因安全工作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及不良影响,引进厂商应负有全部责任。

9.引进厂商必须接受公安、消防、安保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对上述部门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厂商必须按要求及时整改。

10.对本公司配置在引进厂商防火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厂商应爱护使用,如发生丢失或人为损坏,造成的损失由厂商赔偿。

11.引进厂商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章制度,同时对所属员工也要进行教育,要求其遵守执行。

五、本公司安保负责检查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责任书的厂家及个人,安保部有权视情节进行处罚或建议取消在本公司的业务活动和经营资格。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责任书由本公司引进部门(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引进厂商(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

七、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备案,本公司安保部一份备案。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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