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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停车场管理使用规定1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社区地下室停车场管理使用规定(一)

一、机车进入地下室停车场时,应减速慢行,停、看、听,注意灯号及反光镜,确保安全,致发生事故,其责任应自行负责协商处理,如有损坏公物,应负责赔偿。

二、地下停车场车辆进入须凭证通行,并将停车证贴於车前玻璃右上方,无证车辆及无遥控器者一律禁止入内,如擅自闯入停放者,将以来路不明车辆报警处理。

三、汽、机、踏车进入地下室时,请减速慢行,时速限制以不超过每小时15公里

篇2:小区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E小区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1.车场管理

1.1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应佩戴标志,态度热情行为规范地履行管理服务职责。

1.2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为停车场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本停车场内停放车辆的管理和本停车场内设施设备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为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车主/驾驶员请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交通疏导和管理;

1.3停车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车位有偿使用,收费管理,请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1.4请将车证置于前挡风玻璃左下方,请勿遮挡、移走或转借;

1.5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或非法物品于停车场内,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当事人承担;

1.6.停车场内严禁加油、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严禁洗车和修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制止上述现象;

1.7自觉保持停车场内清洁,不得将随车杂物丢弃在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漏水应及时处理。

1.8车主/驾驶员在确保车辆警报器正常工作的条件下,须将车辆报警器设置静音防盗,以免引起误鸣,影响小区住户休息;

1.9自觉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设施。如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因失误或其他不当造成公物或设备设施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对拒付者物业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1.10遇有涉及社区内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时,各停车场使用者请予以配合。车主/驾驶员不可将此作为索偿的理由,但物业办有责任提前给予通知;

1.11车辆在停放期间发生自燃或意外失火等事故,在有关部门调查结案以后,由责任人进行赔偿,停车场管理单位不负连带赔偿责任;

2.车位的使用

2.1车位只限持卡(证)车辆停车用途,不得用作其它;

2.2车辆在驶入正确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有纪念价值的物品、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须随身携带,严禁放于车内,如发生偷失,停车场管理单位概不负责;

2.3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张贴广告或悬挂任何物品;

2.4如因工程维护或清洁工作,需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请予以配合;

2.5车位转租、转让、转卖,车位产权人应提前通知物业办,并到物业办办理注销、变更备案手续;

3.地下停车场感应卡使用规定

3.1感应卡仅限于地下停车场出入使用。为保证车辆停放安全,感应卡实行一卡一车制且仅限于签约对应的车辆出入使用。

3.2进出地下停车场务必进行读卡操作,如车辆缺少驶入/驶出的单项读卡记录,该车将无法使用该卡再次驶出/驶入地下停车场;

3.3使用感应卡时,需停车将感应卡在读卡机前红灯处晃动一下,待挡车器抬杆后方可以低于5km/小时速度通过(感应卡感应距离约50

篇3:新建楼宇资料移交审核规定范本

新建楼宇资料移交审核规定

一、目的

为交接验收审核提供作业指导。

二、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交接验收工作。

三、楼宇资料审核

3.1产权资料审核

3.1.1项目批准文件

3.1.2用地批准文件

3.1.3建筑执照

3.2政府验收合格资料审核

3.2.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3.2.2用电许可证

3.2.3供电协议书

3.2.4消防验收合格证

3.2.配套综合验收合格证

3.2.6电话、供水、供暖、供气、有线电视由相关公司负责维修保养及验收。

3.3工程技术资料审核

3.3.1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

3.3.2地质勘探报告

3.3.3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3.3.4图纸会审记录

3.3.5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含质量事故处理记录)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3.3.6沉降观察记录

3.3.7竣工验收说明书

3.3.8钢材、水泥等主材的质量保证书

3.3.9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3.3.10水、暖、电、卫生器及设备地检验合格证书

3.3.11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

4需移交物业管理公司的复印件资料

4.1供用电协议书

4.2用电许可证

4.3用水申请审批表及月供水计划执行表

4.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4.5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4.6建筑、电气、给排水、供气、供暖系统等施工图

4.7机电设备单台说明书、调试、订购合同

5资料的存放

上述的全部资料存放按照公司文件的规定保存。

6相关记录表格

《楼宇接管资料移交清单》

篇4:交易中心车辆过磅管理办法规定

交易中心车辆过磅管理办法

1、车辆不得在磅称上急刹车或转弯。

2、车辆驶入磅称的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3、为了计量确保无误,车辆过磅时,磅称上不得站有行人。

4、车辆过磅后,缴清费用,需急时将车辆驶出地磅秤,不得长时间在磅秤上逗留。

5、车辆过磅后,需缴纳应缴费用,不得借故不缴或欠缴。

6、司机或其它闲杂人员不得进入磅房收银室。

7、收费不撕票,属贪污行为,欢迎各客户监督举报,一经查实,均将以10-100元奖励,举报电话:****。

篇5:小区消防管理规定15

住宅小区消防管理规定15

为了加强小区的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唐山市有关消防规定,制订管理规定如下:

一、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保安组长为消防责任人,保安人员为义务消防员。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的职责是: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情隐患;

3、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各住宅楼的具体情况,制订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二、楼道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三、不得损失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板、走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

四、社区内严禁经营或储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住宅旁燃放烟花、爆竹。

五、安全使用汽油、明火,要经常保持燃具清洁,切勿留有油渍,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六、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七、各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须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八、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部门并拨打火警电话119,及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住所。

九、根据市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情况,经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栓的;

3、不按规定使用煤气的;

4、擅自挪动用灭火工具、器材和消防设备水源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作业:

1、未办理申请报批手续进行室内装修的;

2、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防火处理的;

3、烧焊、用火、用电作业,防火安全保障设施不落实的。

十一各住户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者,送交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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