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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小区防火管理制度6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住宅小区防火管理制度6

1.为了加强小区的防火管理,保障用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作为租赁合同的主要附件之一,由物业管理部门和用户共同遵照执行;

3.小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依靠用户,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市公安消防局的领导和监督。物业管理部门、用户责任人及其主要办事人员应熟悉本规定;

4.小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机电、动力部门配合,由消防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5.用户租赁范围内的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保养和更换由用户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及保养;

6.物业管理部门的防护工作职责是:

(1)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防火安全知识;所有物业管理人员必须培训后上岗;并对用户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

(2)制定防火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掌握辖区物业的防火情况,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4)组织用户开展防火自查,督促用户整改火险隐患;

(5)负责保证公共区域的疏散通道畅通;

(6)定期对辖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将检查情况报消防主管部门备案;

(7)在进行公共消防设施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前,应提前通知用户及有关主管部门加强防范;如遇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8)任何情况下,消防设施停水停电不得过夜。特殊原因需要过夜的,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及时通知用户加强防范;

(9)督促楼管处、房屋产权单位和供水、供电部门、燃气经营单位整改火险隐患;

(10)领导义务消防组织,指导用户进行扑救初期火灾和安全疏散演练;

(11)未经消防主管部门同意,严禁外来危险品车辆进入和停、放;

(12)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7.各用户应积极支持和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做好防火工作;

8.房屋产权单位和供水、供电部门,应指定有关机构或人员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和楼管处进行防火管理工作,协助他们采取措施加强防火工作;

9.楼内外原设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和更换由房屋产权单位和物业管理部门划清责任分别负责;也可委托物业管理部门代管代修,费用由房屋产权单位负担,每年保修不少于两次,并将检查情况报送消防主管部门;

10.物业管理部门对自己能力范围外的燃气(燃油)管道设施,应委托燃气(燃油)经营单位或专业公司(队)定期对燃气(燃油)管道、仪表、阀门等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泄露,要及时维修、更换;

11.用户应自觉接受物业管理部门、楼管处、房屋产权单位和供水、供电部门、燃气(燃油)经营单位或专业公司的管理,并遵守下列事项:

(1)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严禁乱拉临时电气线路;

(2)遵守燃气(燃油)安全使用规定,经常检查灶具,严禁擅自拆、改、装燃气(燃油)设施和用具;

(3)不得在阳台上堆放、晾晒易燃、可燃物品和燃放烟花爆竹;

(4)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烧垃圾;

(5)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严格执行装修消防程序及有关防火安全规定;

(6)室内不得存放超过0.5kg的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

(7)不得卧床吸烟,不得乱丢烟头火种;生产场地、仓库和重要部位不准吸烟;

(8)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及停放车辆;

(9)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10)教育儿童不要玩火;

(11)学习消防常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警火灾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12)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电焊、气焊或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或向物业管理部门和楼管处报告;

12.物业管理部门或房屋产权单位需要改变楼房(含地下室)的用途时,其防火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并经市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使用;

13.严禁有"三合一"、"四合一"等现象存在;

14.发生火警、火灾时,应积极组织扑救,尽量减少损失。在扑救过程中,如挪用外单位支援的灭火物资、装备等,应由发生火警、火灾的单位(用户)及时偿还;

15.在执行灭火救灾任务中受伤、致残或者牺牲的非国家职工,其医疗、抚恤待遇及其养伤期间的生活费用,由发生火警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应由发生火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6.公共娱乐场所按《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商场、会议厅(室)参照该规定执行;

17.凡违反本标准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18.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篇2:某物业公司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物业公司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生产交接班时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篇3:大酒店防火三级检查制度

大酒店防火"三级"检查制度

(一)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接班时间应提前10分钟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按检查要求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的问题,一般由接班班长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以及书面报本部门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3、消防中心各班对酒店各重点要害部位每天至少巡查1-2次。

(二)二级检查由部门领导实施

1、部门领导每月组织主管对本部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检查班组一级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教育及表扬和批评。

4、保安部负责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书面报告总经理室,由总经理在每周部门经理例会上宣讲,提出要求。

(三)三级检查由酒店领导实施

1、每月由酒店领导或由领导委托消防中心主持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2、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罚款。

E大酒店保安部

篇4:某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一、保卫组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二、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组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三、每个科室、班组要有两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组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四、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五、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六、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七、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八、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九、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保管好配发给本部门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

十、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组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篇5:学校公共楼宇部安全防火制度

学校物业公共楼宇部安全防火制度

(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楼安全巡视员在本楼宇各部门工作人员下班后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夜班门卫晚间锁门前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及安全保障部汇报。

(2)严格执行“自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各楼宇每月由楼长带队,保安员、保洁员、门卫代表对本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

(3)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意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白、夜班保洁员每日下班前将所负责区域内的垃圾桶、纸篓清理干净。公司定期开展防火常识教育,增强防火安全自救素质。

(4)注意安全用电。照明线路、灯具等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准私拆和改装,不准点长明灯、电炉子、电褥子、电暖器、手炉、热的快及电动自行车充电等。

(5)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闭各楼层电闸。各楼宇安全巡视员应经常巡查本楼辖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6)楼内走廊禁止吸烟,仓库重地严禁烟火。

(7)楼内公共消防设施不能随意动用,否则当事者要负相应责任。

(8)各楼宇值班人员要认真巡逻,发现问题、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

(9)重大节日、寒暑假前应由公司领导带队,各楼长联合对物业辖区进行安全检查。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场所管理单位和保卫处共同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10)物业公司办公室:8****9;校园内火警:8******0;火警: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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