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物业房屋装修温馨提示(二)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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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物业房屋装修温馨提示(二)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太阳城物业房屋装修温馨提示(二)

一、露台

露台请勿另行搭建任何建筑物;露台花架顶可加装无色透明阳光板,并确保颜色统一以维护小区整体环境,具体式样请联系物业公司。

二、空调安装

安装空调如需改动或重新布置空调孔、以及在阳台墙体开排气孔,请提前与物业公司联系,再由物业公司协助联系专业打孔队施工(费用由业主承担,物业公司负责统一收取后支付给打孔队,价格低于市价)。如自行打孔造成外墙破坏及墙体渗水,由业主负责修复并赔偿损失。

空调室外机安装请遵守小区规定统一安装到预留空调板内,部分实属无预留空调板的情况请与物业公司联系按指定位置统一安装、一般情况下请与本楼同位置第一例保持一致。为保证小区内空调外机规范安装,维护小区整体环境的美观,物业公司对进场安装空调的施工人员进行准入管理:凡须进小区安装空调的施工人员必须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交纳200元保证金,安装完成由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后立即返还,请业主理解并支持。

三、卫生间与管道

卫生间及厨房是最易因装修破坏防水层而产生向楼下渗水问题、引发邻里纠纷的地方,请业主高度重视室内装修过程中的防水问题。严禁将原无防水要求的区域改做卫生间、厨房、洗衣台,对卫生间、洗衣台的地面、墙面装修时请千万注意不要破坏防水层,并在装修前后做闭水试验并及时通知物业公司协助联系楼下邻居共同检查是否渗漏。

墙内及地坪下暗埋水管请注意聘用合格的专业施工人员,选用优质管材进行施工,建议采用PPR管材,禁止使用镀锌管做暗埋管材;埋管封闭前应进行打压试验,确保不漏后方可封闭。因水管暗埋不当漏水影响楼下邻居生活甚至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屡有发生,再次提请业主注意妥善做好装修过程中的防水防漏。

四、庭院

一楼庭院建议进行绿化,可栽种不高于1.5米的果树等苗木,庭院地坪可硬化。请勿对围墙形状及外观进行任何改动,严禁在小院搭建任何构筑物及堆放杂物。此外的其他任何改动请事先联系物业公司,以免因此破坏小区整体景观效果,影响您和大家共同的生活居住环境。

五、阳台及入户花园

阳台及入户花园禁止做任何形式的封闭及堆放杂物,晾衣架请按物业公司指定的统一式样进行安装,切勿在户外安装任何设施。

六、防盗网

小区禁止安装任何形式的外置防盗网,建议使用隐形内置防盗网及电子防盗装置,如业主确有需要,可在门窗内安装内置防盗拉闸和卷帘。

七、花架

房屋原有花架、栏杆构件及任何外檐形状及涂刷颜色请勿擅自更改。如确需重新涂刷油漆请事先联系物业公司按统一色标及工艺要求进行。

八、楼梯

本小区楼道梯阶采用高级地砖或石材铺贴,请业主在装修及搬家过程中细加小心,尽量避免损坏。

九、天然气

天然气管道及附件在装修时请注意不要擅自改动或封闭,周围应留足通风空间,如需要改动请联系天然气公司。建议将天然气热水器安装在厨房内,使用耐热水管道连接至卫生间等处,不改动天然气管道。

十、广告发布

小区内禁止外贴任何形式广告,包括在阳台及窗户内外张贴广告等,如业主或装修公司确有需要请与物业公司联系在指定位置统一发布。物业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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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城管理中心

20**年3月8日

篇2:小区房屋装修承诺书7

小区房屋装修承诺书(七)

装修地点:

本人及所雇请的施工单位在对居室进行装修时,在装修过程中将认真遵守市政府和管理处各项装修管理规定。同时做到:

1、对装修质量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监督和验收责任,保证一年有效保修期。所装修房间经管理处检查无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后,方可退回装修保证金,并承付所聘人员违章罚金。

2、对所装修居室安全、施工人员安全及相关第三方安全负责。

3、对聘请进入楼内施工人员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包括: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的维护、公用设施损坏赔偿和治安责任。

4、从装修开工起即采取防火措施,装修期间装修户内每50平米应配一个灭火器,每户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不违章使用电源,埋设或改动电线须穿管,确保户内外安全,并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与指导。

5、不改变房屋原有的外貌及公用设施,外墙不打孔洞;不剔凿房屋的梁、柱、板;不在承重墙上凿洞;不随意增加楼面静荷载(如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6、不改变厨房、卫生间及阳台的使用功能;厨房、卫生间保证做好防水层(自做防水的业主应承担因防水质量出现渗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7、厨卫天棚做吊顶时应在下水管清污口处留活动检修口;不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8、装修垃圾在规定清运时间袋装运到垃圾站,并保证楼梯间的清洁卫生。不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

9、安装防盗网、防盗窗花采用管理处统一的样式、规格、材料,并装在管理处指定位置;安装空调要经过管理处审批。

10、不封闭前阳台,不擅自改动智能化线路。

11、不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确需改动的应通知燃气公司进行。

12、装修施工期间关门施工,以免噪声及装修灰尘飞扬。

13、在装修期间不使用瓶装煤气,不使用电热棒、电炉等电热设施。

14、承担装修管理规定中应负的其它责任。

15、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装修施工单位:联系电话:

装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装修户业主/业主委托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篇3:花园业主手册温馨提示

花园业主手册:温馨提示

为了确保您能在温馨、舒适、优雅的居住环境中生活,物业公司建议您选择正规的装饰公司对房屋进行装修,请您在装修前与装饰公司对房屋进行质量验收,同时提醒您在装修时注意以下几方面:

1、为了保障楼房的质量、延长使用寿命,请不要破坏承重墙和其他承重结构;对于非承重墙,原则上也不允许改动。如您确需改动非承重墙,请您到物业公司填写装修申请表,经开发公司确认在不影响房屋建筑质量的前提下再进行施工,如您未按上述程序私自改动施工的,由此对房屋质量和其他业主造成的损失,将由您全部承担。

2、为了下层住户和您自己的利益,请在装修时不要破坏卫生间防水层。如防水层被破坏,请您重新做好防水,并做闭水试验。做防水时及做闭水试验后及时通知物业公司进行查验。如要铺设水管,请不要在地面开槽。冷热水管改动,必须做保压试验。

3、根据您的装修需要,如需对水路明装改暗敷,请在改动后的图纸上注明三通、接头、管箍等,开口部分在试压确保无渗漏后,再将管路封闭(请选用铝塑板作为封闭型材,并将此部分做成活动的并可以随时拆卸的结构,以便于后期管道检查和维修)。装修完工验收时,请您向物业公司提供一份完整的水路、电路改造图纸复印件,便于日后物业公司检查和维修。

4、在设计电源线路时,请您把灯线和插座线分别控制,以便将来使用方便;暗、埋电线时,必须穿管。分线盒不要封死,以便后期维修。

5、厨房的燃气管道阀门请不要私自拆装、封闭,以免影响安全使用。

6、为了保证烟道通畅,请不要随意更改烟道、烟道口方向,以免造成室内倒烟或其他现象。

7、卫生间顶部打眼请不要超过30

篇4:小区房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防火安全承诺书

小区房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防火安全承诺书

新世界物业服务中心区栋楼房,装修人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进行装修施工,施工中

内容包括

1、对因本房屋装修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对其他业主/住户、公共设施、共用部位损害,本装修人愿立即改正,并承担一切相关维修、赔偿责任和费用。

2、装修施工前,已按管理处要求进行防水工程质量检查,无渗漏水等质量问题。本装修人承诺装修施工后,如出现渗透、漏水等质量问题,愿意立即维修处理,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赔偿一切相关损失。

3、施工期间保证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管理处有关规定。对本房屋装修期间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或造成的火灾、对公共部位或他人造成的损害,本装修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相关费用。

装修人:

年月日

篇5:小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小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范例

为加强本小区房屋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及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住户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参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凡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应当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需遵守我司对房屋装修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装修审批

1、房屋装修应由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会同其委托的装修者到管理处申报,如实填写《家庭居室装修开工申请表》,由装修单位负责人签定《防火责任书》,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交验装修者《承建资格证书》原件,经管理处审批后,方可进行装修。

2、装修作业人员,凭身份证或暂住证等有效证件到管理处办理《装修出入证》,凭《装修出入证》,方可进入小区装修。

3、业主(住户)和装修者在办理开工申请时,应分别向管理处交纳装修保证金等相关装修费用(详见《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工程完工后,经管理处验收,无违章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发生,管理处在十日内退还业主和施工单位的装修保证金;否则,要从保证金中扣除赔偿费用或罚款,多退少补。

4、办公楼或商场的装修面积50平方米以上需申报龙岩市消防局防火科(地址:代查)审批;审批后,按审批要求进行装修。

5、对未向管理处申报或不符合规定条件自行开工的家居装修工程,管理处有权依法制止其违法装修行为。

二、装修范围

1、家居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禁止下列行为:

a.家居装修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

b.改变房屋承重结构;

c.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d.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e.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f.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g.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h.其他违章装修活动:

的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明显加大负荷的,住户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设计审批部门审批。

2、楼顶、外墙、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及其他装修活动必须符合深圳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

3、住户安装分体及窗式空调需到管理处申报,并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安装。空调支架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应采用不锈钢材质,固定螺栓必须经过防锈处理,否则,装修住户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及其它损害后果(如下雨铁锈污染外墙面、空调坠落等)。

4、安装防盗门不得妨碍邻近住户出入及占用公共通道,不准改变原有门洞尺寸,不得损坏门洞四周的墙面。

5、为保证建筑外观的统一协调,前阳台的装修必须符合龙岩市国土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不准封闭前阳台、安装防盗网)。房间窗户允许在内侧安装防盗网,后阳台允许封闭,但必须按管理处规定要求进行安装。

6、禁止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提出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7、禁止擅自拆改供电、通讯、智能化线路。

8、禁止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三、装修施工管理

1、家居装修者应自开工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装修。如确实需要延期,应由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前来办理延期手续。

2、家居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7:00-12:00,14:00-19:00;

节假日原则上允许施工,但不得进行有噪声及散发刺激性气味的工作。

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或在节假日进行有噪声及刺激性气味的工作,管理处有权责令其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家居装修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人员及周围居民和财产的安全。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违者照章罚款。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户负责修复和赔偿。

4、未经批准,工作场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电热水棒等电热设施;严禁使用煤气。施工使用的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动工具(或临时接电线)须配开关箱,开关箱必须设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开关箱电源线须采用橡胶电缆,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

5、装修施工临时动火、用电,应提前向管理处申报,并填写《临时动火/用电作业申请表》,说明动火、用电部位,使用工具的品种、负荷,动火、用电作业起止时间,动火、用电作业安全措施等等。

6、装修施工作业应遵守消防规定,每50m2作业现场配备1个2Kg灭火器,每个作业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禁止使用1211灭火器)。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在本小区住户内进行装修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签定防火责任书,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8、各施工单位防火责任人要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9、如因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所发生的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业主(住户)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10、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并按照管理处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对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的,管理处有权责令限期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管理处代为清理,费用由装修户承担。如同一楼有两户以上同时进行装修施工,不能分清责任的,由各装修户共同负责。

11、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保证公共设施完好、清洁,不得随意在公共走道堆放装修材料,不得在楼道、电梯内乱涂乱画,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12、需留宿楼宇装修户内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由业主本人出面到管理处办理担保手续后,方可准许留宿。如私自居住在楼宇装修户内,一经发现,按《龙岩市治安管理条例》规定送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13、装修施工人员凭《装修出入证》出入小区,工作期间应佩戴《装修出入证》,不戴证件,涂改或转借出入证的人员一经查出,将处以罚款和没收证件,直至取消装修资格。

14、管理处对装修户每天将不定时派专人进行巡查。装修者应将在管理处申

报时办理的《装修施工许可证》贴在装修户大门外,以便于巡查工作的进行。对上述违规问题轻者现场纠正,重者管理处将下发给装修负责人《装修违规通知单》,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四、违章装修处理

管理处工作人员有权检查装修情况,装修人员应自觉接受管理处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指导,对违反规定者,管理处有权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6、参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罚则进行处罚。

7、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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