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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接管验收各施工单位基本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物业接管验收对各施工单位的基本要求

1、各施工单位验收前先与物业公司签定保修责任书

2、要求供水供电的施工单位每天保障供水和供电。

3、要求各施工单位人员每天按管理处要求的时间准时上下班。

4、要求各施工单位人员听从物业公司的统一协调和安排。

5、要求各施工单位准备充分的人员。

6、要求各施工单位准备好验收用的工器具和材料。特别是打压机。

7、要求各施工单位每天一上班就从物业公司领取不合格项报告并一周内完成整改。

8、完成验收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撤离现场。

篇2:项目物业接管验收管理制度10

项目物业接管验收管理制度(十)

一、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物业接管验收是由开发商和承建商向物业管理管理处进行的楼宇物业验收和移交工作。物业管理处应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参与验收工作。

验收小组根据开发商提供的图纸,按设计和施工要求编制验收计划,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根据项目设计要点、竣工图、设备清单、所有设施设备出厂合格证书、设备调试运行记录、试验报告等进行验收。

二、验收的实施

验收小组在验收过程中,可先按专业分工及标准、计划、设备清单进行单项验收,然后再进行综合验收;实物的验收,主要应核查设备和主要部件的规格、型号、制造厂,并清点数量、安装位置等。

三、验收后的处理工作

验收小组专业人员根据分工写出单项的验收报告,验收小组负责人根据全部单项验收报告,写出物业的综合性验收评定意见书,呈交湖南顺天房地产开发有限管理处。对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写出书面报告,上报湖南顺天房地产开发有限管理处。管理处总主任代表物业管理接收单位同物业的交接单位进行正式移交,并办理有关手续。验收小组要填写物业竣工资料验收记录,填写物业的交接记录。管理处办理正式物业验收移交手续,会同业主单位签字生效,将全部档案资料移交给管理处存档。

四、验收后不合格的处理工作

对在验收中未达到要求的设备,整改落实实施后,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证并在《整改报告》中记录结果。

五、设备验收

验收的条件是设计图纸与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符合;主要设备、设施的安装位置与安装质量符合;设备或系统的技术性能应与设计要求相符合。对移交的竣工图,在《验收交接记录》中记录。对物业的其它配套系统、设施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也记录在《验收交接记录表》

篇3:A物业接管验收管理控制程序

物业作业指导书

物业接管验收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规范物业公司的物业验收程序,确保物业对发展商提供的楼宇及其设施的验收得到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承接的每个物业项目的验收。

3、定义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成立、组织验收小组进行物业验收工作,签发与开发商的验收往来文件。指定专人负责小区(大厦)竣工资料,设备技术资料的移交、验收、归档。

管理处工程部负责验收小组现场按照"物业接管验收流程及标准"进行严格验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

品质管理部负责全面协调,协助房屋移交验收工作。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验收准备

5.1.1物业公司接到开发商的接管验收通知以及交工标准后,确定验收小组成员。

5.1.2由验收小组成员编制《物业接管验收流程》报品质管理部审批,并与开发商进行对接具体事项。

5.1.3管理处负责在验收前7日将验收所需专用工具应准备齐全。

5.2验收实施

验收小组成员根据单项验收表(包括:《绿化环境单工程项验收表》、《土建工程单项验收表》、《水暖工程单项验收表》、《电气工程单项验收表》以下同)/《物业验收汇总单》分专业进行验收。

5.2.1验收小组按各专业进行验收,主要验收房屋使用功能、机电设备、环境绿化、建筑外观等,将验收情况详细记录在单项验收表/《物业验收汇总单》中。

5.2.2验收小组负责分组进行单项验收,在单项验收表上记录,同时进行汇总。

5.2.3《物业验收汇总单》由开发商代表与物业代表共同签字认可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5.2.4管理处将全部相关资料整理存档,并在品质管理部备案。

5.3验收接管流程

首先由开发商按照接管资料移交清单(包括:《工程技术类接管资料移交清单》、《规划档案类接管资料移交清单》、《入住管理类接管资料移交清单》、《项目产权类接管资料移交清单》)物业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实施验收(资料、现场),验收结果提交项目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对不合格部位进行返修,复验合格后签定物业移交书。

5.4验收重点

5.4.1建筑结构、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方面。(例如:门窗、卫生洁具、电视电话)

5.4.2工程图纸是否与实际结构相符,管线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和运行,水暖电各项功能能否安全使用。

5.4.3对于检查出来的设计及施工问题,应在单项验收表/《物业验收汇总单》中作详细记录,书面反馈开发商。

5.5验收依据

5.5.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5.2《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ZBP30001-90

5.5.3根据各管理处反馈的业主较为关心的项目。

5.6验收原则

5.6.1如实反映所存在的问题,保证业主正常使用。

5.7验收要求

5.7.1依据验收标准和单项验收表/《物业验收汇总单》逐项检验。

5.8验收方法

外观检查结合专业工具测试

5.9验收时间及期限

在接到开发商《验收通知单》及相关资料后,以书面形式回复开发商验收时间及相关资料,一般一周内开始实施验收,一个组团初、终评为期15天。

5.10验收说明及相关表格根据待验物业项目实际房型进行调整。

5.11施工单位应提交的资料

5.11.1产权资料

a)项目批准文件

b)用地批准文件

c)建筑执照

d)拆迁安置资料

e)建筑单位的有关资料

5.11.2技术资料

a)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资料。

b)地质勘探报告

c)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d)工程预决算

e)图纸会审记录

f)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g)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h)沉降观察记录

i)竣工验收证明书

j)钢材、水泥等主要建材的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

k)水、电、采暖、卫生器具等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

l)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m)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

n)监理公司签发的各种文字材料

o)消防部门的审批文件

5.11.3上述资料详见接管资料移交清单。

5.12验收标准

5.12.1主体结构

a)地基基础的沉降不得超过GBJ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允许变形值;不得引起上部结构的开裂或相邻房屋的损坏。

b)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不得超过GBJ10的规定值(GBJ10-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c)木结构应结点牢固,支撑系统可靠、无蚁害、防腐处理良好,基构件的选材必须符合GBJ206(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2.1.1条的有关规定。

d)砖石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允许有明显裂缝。

e)抗震设防必须符合GBJ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5.12.2外墙

a)外墙不得渗水

b)涂料色泽均匀一致、无开裂、起鼓现象,面砖粘合牢固、拼缝均匀、顺直。

c)铝扣板应安装牢固、质量良好、钢结构焊接牢固、接地良好,表面油漆无脱落。

5.12.3屋面

a)屋面工程必须符合GBJ207(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0.6条的规定。

b)排水通畅,设施齐全、出水口、落水管应安装牢固,接口严密,不渗漏。

5.12.4楼地面

a)面层与基层必须粘接牢固、不空鼓。整体面层平整,不允许有裂缝,脱皮和起砂等缺陷;块料面层应表面平正,接缝均匀顺直,无缺棱掉角。

b)卫生间地

面与相邻地面、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积水,不允许倒泛水和渗漏。卫生间地面应做闭水试验。

c)地砖地面应平整牢固,接缝均匀密合。

5.12.5装修

a)钢、铝、木门窗应安装平正牢固,无翘曲变形,封胶良好,开关灵活,零配件装配齐全,位置准确、缝隙严密适度。

b)木装修工程应表面光洁,防腐处理良好,线条顺直,对缝严密,不露钉帽,与基层必须钉牢。

c)门窗玻璃应安装平整,油灰饱满,粘贴牢固。中空玻璃无漏气、夹层污染。

d)扶灰应表面平整,不应有空鼓,裂缝和起泡现象。

e)饰面砖应表面洁净,粘贴牢固,阴阳角与线角顺直。无缺棱掉角、划伤。

f)油漆、刷浆应色泽一致,表面不应有脱皮,漏刷现象。

g)外墙、窗户淋水试验应无渗漏。

5.12.6电气

a)电气线路安装应平整、牢固、顺直,导线连接紧密规范,采用铁管配线,必须整体跨接地线,每回路导线间和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一兆欧/千伏。

b)照明器具、低压电器及其支架必须安装牢固、部件齐全、接触良好、位置正确。

c)动力、照明闸箱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电器安装及导线连接必须牢固,接地保护必须良好,要有明显的相序及柜号标识,电器件齐全、无损坏,安装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漏电保护试验反应正常。

d)电缆、桥架、母线安装牢固顺直,性能可靠部件齐全,竖井内电缆每层要有明显的缆号标识。

e)避雷接地系统中各种避雷装置所有连接点必须牢固可靠,接地电阻必须符合GBJ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f)除上述要求外须符合"低压电器安装验收规范"的有关要求。

5.12.7水、卫、消防

a)管道的管径、坡度、检查井、水压试验及保温防腐措施必须符合GBJ24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b)管道应安装牢固,控制部件启闭灵活、无滴漏。

c)卫生间地漏、排污管接口、检查口不得渗漏、管道排水必须顺畅、卫生器具质量良好、接口不得渗漏、安装应平正、牢固、部件齐全、制动灵活。

d)水泵应启停可靠,安装牢固、平稳、运行时无较大震动、钢结构底座安装牢固、防腐处理良好。

e)消防设施必须符合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并且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证。

5.12.8采暖

a)管道的管径、坡度及检查井必须符合GBJ24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b)设备、管道不应有跑、冒、滴、漏现象。保温、防腐措施必须符合GBJ242的规定。

5.12.9附属工程及其它

a)室外排水系统的标高、窨井(检查井)设置,管道坡度、管径均必须符合GBJ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第二章第2.3.4节的要求。管道应顺直排水通畅,井盖应搁置稳妥并设置井圈。

b)化粪池排污量设置合理,池内无垃圾杂物。立管与粪池间的连接管道有足够坡度,并不应超过2个弯。

c)明沟、散水、落水沟头不得有断裂、积水现象。

d)烟道、通风道应畅通无阻塞物。电井、管井整洁干净,隔层封闭应牢固,无质量问题、井门安装完毕、配件齐全,外观美观。

5.13为维护业主利益,保证投资效益,施工单位应按接管验收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提前做好交验准备工作。接管验收时,交接双方均应严格按本提纲执行,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协议处理办法、接管验收后,对整改未达标的质量等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建议由发展商)扣除部分工程款做为保修抵压金,以保证后期管理的代修费用。待整改全部完成后,按实际情况予以结算。

6.支持性文件

7.质量记录表格

TJzzWY7.5.4-G01-F1《验收通知单》

TJzzWY7.5.4-G01-F2《物业验收汇总单》

TJzzWY7.5.4-G01-F3《绿化环境单工程项验收表》

TJzzWY7.5.4-G01-F4《土建工程单项验收表》

TJzzWY7.5.4-G01-F5《水暖工程单项验收表》

TJzzWY7.5.4-G01-F6《电气工程单项验收表》

TJzzWY7.5.4-G01-F7《工程技术类接管资料移交清单》

TJzzWY7.5.4-G01-F8《规划档案类接管资料移交清单》

TJzzWY7.5.4-G01-F9《入住管理类接管资料移交清单》

TJzzWY7.5.4-G01-F10《项目产权类接管资料移交清单》

篇4:校园物业接管验收规程

校园项目物业接管验收规程

根据各项目的施工进度,发展商可视需要要求管理公司对其物业的部分楼层建筑、设备设施和系统进行验收接管,但项目的最终移交是在通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发展商验收基础上以物业管理公司验收通过为准。

一、物业验收条件:

1、提供被验收物业的竣工图(若尚未完成竣工图,必须提供最终的施工图,并附详细的设计修改说明);

2、提供被验收的设备、设施系统的操作说明书、保养手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3、提供与承包商(或供应商)签署承包(供应)合同中有关技术条款;

4、出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验收证明;

5、提供承包商、厂商及供应商的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资料;

6、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介绍和培训;

7、提供所有测试、检验和分析报告;

8、清洁被验收的场地、设备和机房。

二、拒绝验收范围:

1、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

2、未能通过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验收;

3、工地与交付物业不能有效隔离;

4、机房不能完全独立封闭;

5、其他可能危及设备正常运行和入住人身安全的物业。

三、物业验收标准

物业验收是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以功能验收为主,考虑技术手段、工具及可行性等原因,对隐蔽工程、土建内部结构等专业以施工监理意见及政府部门验收证明为依据,一般不再组织复验。

1、物业验收的分类:

(1)建筑装修验收;

(2)机电设备验收。

2、验收标准:所有验收标准以国家有关验收规范为依据,并结合设计要求、竣工图纸、合同要求、产品说明书及技术标准,可参阅之国家规范如下(部分):

(1)《房屋接管验收标准》(ZBP3001-90)

(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94)

(3)《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的验收规范》(GBJ209-83)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3)

(5)《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6)《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8)《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

(9)《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

(10)《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11)《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

(12)《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

(1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1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97)

(1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1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17)《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18)《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1)

四、试运行

若部分设备或整个系统尚未通过最终的验收,但由于业主入住需要必须开启运行某些设备或系统,管理公司一般仅做实物验收,并严格按发展商的书面指令进行管理和操作,在此期间,技术上仍由承包商(供应商)把关,若发生任何问题或意外,除管理公司人为原因外,责任由发展商及其承包商负责,对于重要设备或机房有必要签定临时试运行协议,清楚列明有关各方责任。

五、验收通过

被验收物业完好,设备及系统运行情况正常,所有指标均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场地、设备和机房均清洁干净,经有关各方书面确认验收通过,发展商应督促承包商(或供应商)移交所有的钥匙、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物业正式交由物业公司接收管理。

六、保修期

按正常情况,物业整体验收结束,正式进入保修期,但物业验收往往是一段相当长的过程,在此期间,有些设备可能会因先期投入运行或其他原因已经进入保修期,故需要发展商与承包商、供应商协议约定整个项目的保修期起始日期,书面通知物业公司,而在此之前进入保修期的部分设备和系统,若需要签续保合同,发展商应酌情予以补偿。

篇5:新物业接管验收程序

新物业的接管验收程序

一、目的

为了明确交接双方责、权、利关系,确保接管的物业符合设计的使用要求并与物业管理合同、购房合同中记载的状态相符合。

二、应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开发的新接管的物业。

三、物业接管验收应达到的条件

1.各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物业满足入住使用条件:

⑴建设工程按照工程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已全部/分期施工完毕,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⑵经竣工验收合格,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竣工验收备案);

2.交接验收的房屋达到窗明、地净、水通、灯亮;排水管正常使用,疏通无阻;

3.技术档案资料齐全。

四、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组建物业接管验收小组并委任组长,审批物业接管验收计划。

2.物业接管验收小组组长负责拟定物业接管验收计划并报项目经理审批。

3.项目经理批准的接管验收计划由小组组长组织执行。

4.物业接管验收小组成员(以下简称验收责任人)负责物业的接管验收。

五、资格或培训

执行本程序的物业接管验收小组成员中工程技术人员须经过相关专业的教育或培训。

六、接管验收的程序

㈠物业接管验收的准备

1.成立物业接管验收小组

成立由开发公司项目经理指定的项目工程部、客服部、施工单位、物业公司负责人、管理处经理以及物业公司各专业人员组成的物业接管验收小组,并委任小组组长。

2.草拟接管验收计划。

由小组组长根据开发公司提供的竣工图纸,按设计及施工要求编制验收计划和验收标准,并报项目经理审批。

3.项目经理在交房前10天,负责组织召开由开发公司、施工方、物业公司三方负责人参加的交房工作协调会,主要是针对以下内容进行协调:

⑴所交付的房屋主体及设施设备是否已经具备交付的条件;各方面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

⑵如果部分房屋主体及设施设备因客观因素不具备交付的条件,共同协商逾期交房所采取的应对措施、三方需相互配合、协调解决的办法;

⑶针对交房时业主提出房屋质量维修整改的问题,指定施工方责任人专人负责具体落实维修整改事宜。

㈡物业的预验收

1.图纸资料的预验收

图纸资料的预验收:应在实物移交七天前完成图纸资料验收和归档工作。负责图纸资料预验收的责任人,应按计划规定的时限完成图纸资料的清点和校对工作,认为缺少有关资料时,应向移交单位索取。

应予验收的图纸资料一般应包括:

⑴物业产权资料

①项目开发批准报告;

②规划许可证;

③投资许可证;

④土地使用合同;

⑤建筑开工许可证;

⑥用地红线图。

⑵综合竣工验收资料(含小区规划图);

所交接的竣工图纸资料必须是经规划部门审批,并盖有审核章。

①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布置图、小区规划图、建筑、结构、水、电、气、设备、附属工程每个专业竣工图及地下管线布置竣工图);

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③建设消防验收合格证;

④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合格证;

⑤公共配套设施综合验收合格书;

⑥供水合同;

⑦供电协议书、许可证;

⑧供气协议书、许可证;

⑨光纤合格证;

⑩通信设施合格证;

⑩电梯准用证。

⑶施工设计资料

①地质报告书;

②全套设计图纸;

③图纸会审记录;

④设计变更通知单;

⑤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⑥沉降观测记录;

⑦其他可能会影响将来管理的原始记录。

⑷机电设备资料

①机电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

②机电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中文)、随机资料、工具等;

③机电设备安装、调试报告;

④机电设备购销合同(复印件);

⑸业主资料

①已购房业主姓名、位置、面积、联系电话等;

②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⑹其他资料

2.物业的现场预验收

⑴验收责任人提前介入在建工程、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当房屋建筑质量经验收合格后,及时向施工单位领取盖有该单位公章的建筑工程保修书(保修书上注明保修房屋的座落地点、单元房号、保修内容、起止时间、验收等)。

⑵验收责任人依据验收计划、标准,按专业分工进行预验收。

⑶在预验收过程中,检查出未达到验收标准的楼宇、设施、设备,提出书面整改报告返回开发公司,由开发公司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⑷对在预验收中未达到验收要求的楼宇、设施、设备,整改实施后,验收责任人进行检查、验证,整改合格后进行正式验收。

㈢物业现场验收

1.钥匙的交接验收

⑴接收钥匙工作人员要提前准备好标签,在现场按照售楼书所定的栋号、房号,采取逐户核实、逐个标识的方法验收,做到清点核对无误。

⑵钥匙核对完成后,进行钥匙交接记录,填写《钥匙交接记录表》,由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双方负责交接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贴验讫封条。

⑶接收钥匙的工作人员负责将所接管的钥匙分类、分栋、分户有序存放,并按钥匙管理规定实行管理。

⑷钥匙密封包装破损的不予接收。

⑸已经办理钥匙交接的楼宇、房屋的管理:

楼宇所有钥匙交接验收后,除管理处经理、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再进入楼宇。若施工单位人员对工程进行收尾工作,必须经管理处批准,凭出入证方能进入。

2.房屋本体及设施的交接验收

⑴交接验收前三天,施工单位必须将所交付的房屋本体、公共设施设备及房屋内外的周边环境打扫干净。

⑵由验收责任人根据接管验收计划,按设计及房屋销售合同规定,逐栋逐户验收房屋本体及其他设施。

⑶验收项

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房屋墙、地、门、窗装修情况;

②有线电视、网络系统、电话、智能化系统情况;

③水、电、气设施,五金、洁具及其他设施(对卫生间进行24小时闭水试验);

3.公共设备设施验收

⑴设备的实物验收,要做到符合以下几点:

①图纸设计与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符合。

②主要设备、设施的安装位置与安装质量符合。

③设备与连接整个系统的技术性能,应与设计要求符合,检查结果对应不同类设备记录在设施、设备接管验收清单中。

④对物业的其它配套系统、设施进行验收,验收结果记录在设施、设备接管验收清单相应的表格内。

⑤移交档案、资料验收:根据验收提交档案、资料进行对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楼宇资料交接清单中。

⑵公共设施设备交接验收的原则

设备调试验收合格一项接管一项,经调试仍末达到合格的必须进行重新调试,直至调试合格为止,否则不予签字接管验收。

⑶公共设施设备交接验收的内容

验收责任人根据接管计划的分工对共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给排水系统;

②电气系统;

③燃气系统;

④消防系统;

⑤通讯系统;

⑥智能化系统;

⑦电梯系统;

⑧防雷系统;

⑨园林绿化系统;

⑩公共配套设施及公共照明系统;

⑩管理配套系统及其他系统(含管理房、停车场、车棚、垃圾房等)。

4.物业交接验收标准(见附件1)

㈣、物业的正式验收接管

1.物业接管小组组长在图纸资料,房屋及公共设备设施均完成验收后,制作《房屋及共用设施接管验收交接表》和《物业整体移交验收表》,物业即正式接管。

2.《物业整体移交验收表》应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三方签章后各执一份。

3.物业公司同开发公司和保修单位签订三方保修协议,明确保修期限和保修内容:

⑴开发公司、物业公司在质保期间对保修单位进行监督、考核工作;

⑵质保期满,根据开发公司、物业公司双方签订的意见确定质保款项的支付;

4.物业公司各专业部门将收集汇总的基本资料移交资料管理人员与移交资料一并归档。

5.物业工程部依据已移交设备设施着手编制《机电设备、设施接管验收清单》(注:小区变压器的移交是由开发公司直接与供电部门移交)。

㈤接管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

1.《房屋及共用设施接管验收交接表》和《物业整体移交验收表》,《图纸资料验收清单》和《机电设备、设施接管验收清单》等表格由验收责任人交接管小组组长审阅后归档。

2.接管验收资料的整理存档:

⑴搭建目录;

⑵将资料分类整理、装订、命名;

⑶将资料存档,一式二份,总部、管理处各一份。

㈥接管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1.对遗留问题的登记确认:

⑴对资料验收中发现的资料不全、不真实、不合格等问题,验收责任人应当

将问题逐项记录在《交接问题处理单》中并与开发公司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⑵对资料遗留的问题,验收责任人应当积极同开发公司联系补齐。

⑶对物业设施设备接管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等问题,验收责任人应当将问题逐项记录在《交接问题处理单》中,并与移交单位代表确定整改期限,该表由移交单位代表和验收人签字后,副本交移交单位代表并督促整改,正本由验收责任人和接管小组组长存底备查。

2.验收责任人对自己签发的《交接问题处理单》的执行情况及时监督,并在期限届满时知会移交单位重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备注栏内注明,并签字;验收仍不合格的,要求其继续整改。

3.验收责任人在自己签发的《交接问题处理单》全部完成后,将其提交接管小组组长审核并归档。

4.接管小组组长根据物业接管验收项目和验收责任人提交的《房屋及共用设施接管验收交接表》、《交接问题处理单》对物业接管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发现有遗漏项目时,即时要求验收责任人进行验收。

5.对于一些长期解决不了的接管验收中存在的问题,以备忘录的形式将问题登记后交给开发公司进行备案。

㈦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交接验收的协议、报告、备忘录(见附件2)

1.交接验收协议书;

2.物业交接验收报告;

3.物业验收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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