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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小区居民守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新园小区居民守则

1.自觉维护住宅区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及公共设施的完好,禁止在公共楼道、大厅、外墙等处摆放杂物和设置广告牌等。

2.保持小区的外貌和房屋结构的完整,不得擅自钎凿楼宇的任何部分,不得乱搭建、张贴、未经申报批准不得私自装修。

3.遵守深圳市卫生管理条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从楼上倾倒杂物、拨水,不准乱丢垃圾,不准饲养家禽。

4.爱护区内花草树木,严禁践踏攀折。

5.车辆停放有序,服从车管人员的指挥。

6.严禁嫖娼、卖淫、吸毒、赌博、酗酒、打架、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

7.严禁高空抛物,确保人身安全。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进入小区。

9.讲文明、懂礼貌、尊老爱幼、邻里团结、互谅互让。

10.按规定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等费用。

11.服从并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12.业主有责任帮助、教育亲友和子女共同遵守签订的《业主公约》及管理处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责任由户主承担。

篇2:花园小区公共守则重点内容指南

名雅花园小区公共守则重点内容指南

一、电梯

1、敬请业户及访客爱护电梯,保持电梯内清洁,禁止在电梯内吸烟、涂抹、吐痰及弃置果皮、纸屑等杂物。

2、在使用电梯过程中严禁装载超长、超重物品。

3、在使用电梯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异常故障,请立即通知物业管理处,以便对电梯采取必要的维修与处理。

4、电梯处于维修期间,除维修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严禁使用,以防止意外发生。

5、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后果,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当事人追讨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二、停车场

小区设有露天及半地下停车场,为业户及访客提供有偿停车服务;业户如需办理有关停车服务手续,请与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联系。物业管理公司要求车主购买车辆保险(失窃和意外损失)后方允许申请办理停车手续,并在缴纳车位使用费后,向物业管理处领取停车证及停车场规则说明。切勿将车辆停泊在非停车位置,否则车辆损坏或丢失,物业管理公司概不负责。

三、有偿服务

为了方便小区业户的日常生活,物业管理公司将酌情提供一些便民类有偿服务,有关服务项目及价格请到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查阅。

四、业户登记

凡居住在本小区的人士均需在物业管理处登记,建立业户档案,以利于管理处掌握小区居住人员的相关情况,做好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同时也便于有针对性的开展一些"个性化"的服务。

五、来访人员

1、外来来访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在小区入口处登记。为加强本小区的安全措施,值班安保人员对进入本小区的陌生人有权进行查询,敬请各位业户理解,并向有关亲朋好友作好解释,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业户接待来访时,请提醒访客进出要随手锁门,防止有人尾随进入。

六、防止罪案

1、如发生任何可疑人员及物件或听到任何可疑声音,请立即通知物业管理处。

2、遇到自称公共机构或政府人员上门查询,务请查核其证件,若有疑问,即致电政府机构查证或报物业管理处。

3、避免将贵重财物存放于无可靠防范措施的居住、营业场所。

4、外出时,请仔细检查所有门窗是否关闭,房门是否锁牢,晚间外出时最好留有适度的照明灯光。

七、更改或加建工程

1、业户如需进行室内装修,应先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装修申报手续,详情请参阅本手册第十二章有关装修管理的相关内容。

2、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规格和配置)、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及其设备设施。

3、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等进行违章拆、搭、凿、钻、建。

八、公共地方的清洁服务

1、业户必须将日常垃圾用垃圾袋装好封闭,并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可随意弃置于小区公共地方,如违反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将派人清理并向该业户收取有关垃圾清理费用。

2、物业管理公司将妥善安排收集垃圾计划,并与各业户联络,通知有关收集垃圾的形式及时间,敬请各业户留意,并予以充分合作。

九、搬运物品的规定

1、如需搬运大件或贵重物品出小区,应提前1天知会物业管理公司,并办理"放行条"手续,以确保业户的财产安全。

2、如搬运大件物品需要占用道路较长时间的,需提前一天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并请注明搬运时间、物品种类、尺寸、重量及具体负责人,以便物业管理公司能做出相应安排,指示运送路径及安排人员指挥,确保安全及小区道路的畅通无阻,避免不必要之争执发生。

3、为使电梯能够安全使用,并减少损耗,维护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禁止使用电梯搭载货物。如有特殊需要,须经物业管理公司特批,如有损坏,使用者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物品运送过程中,应确保小区环境清洁及设施免被受损。

5、凡因违反上述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终止运送工作,并向有关业户索偿。

十、宣传及销售

未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禁止在小区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或推销活动,希望业户与物业管理公司合作,共同抵制该类活动,以确保小区安宁和安全,确保广大业户的共同利益。

十一、改变或破坏公共场地原貌

1、为了保持小区的整体形象,所有业户均不得改变或破坏外墙及公共场地的原貌(如张贴、悬挂任何物品、违章安装檐篷、防盗网及践踏、占用绿化用地等)。

2、小区内空调机、窗花及防盗门等的安装需按照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制作样式及安装规范统一执行。如违反规定,该业主须按物业管理公司要求重新安装,由此引起的损失由该业主自行承担。

十二、危险物品

业户不可存放、携带危险品及违禁品进小区任何地方。

十三、滋扰行为

为保证小区的安静环境,业户应通力合作,不要制造和产生噪音、异味、浓烟而滋扰其他住户

十四、单元用途

在任何情况下,业户不可以更改其单元之住宅用途或将其单元作《业主临时公约》、管理规定及物业土地批文用途所限制以外的经营用途,业户也不可使用小区或其室内进行任何违反国家法规或不道德的用途。

十五、紧急事件处理

如发生紧急事故(如发生火灾或水浸等),而事发单元或受波及单元的业户又不在其单元内,为减低业户及小区人身/财产受损及避免因等候有关业户过久而延误进行紧急措施以致蒙受更大损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有关法规中的紧急避险条例,有权使用任何方法破门进入有关单元或受其影响的单元内,采取相应抢救措施,为此而引致业户的损失,物业管理公司除不负责一切损失外,将向引致事故之业户追讨有关责任及损失。

十六、禁止占用公共地方

为确保小区的整洁、美观及公众安全,严禁将货物、杂物(如神位、鞋架、信报箱、牛奶箱、生活垃圾等)放置于公共走道、墙壁、楼梯、天台出入口及其他公共地方,以免阻塞通道,违反消防条例及有碍观瞻。若发现阻塞上述通道或占用公共地方情况,请有关业主自觉将物品移走,如拒不执行,物业管理公司将不再通知物主而将物品视作垃圾清理处理,物业管理公司除不负责一切损失外,更将向有关业户索偿有关清理费用。

十七、保险

1、物业管理公司酌情购置物业结构、公共地方、公用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但为避免发生意外时蒙受重大损失,业户仍应自费购置其所属单元的有关保险(如火险、财产险等)。

2、如因业户的行为直接导致本单元及其他单元的保险成为无效或令该等保险的保金提高,则有关业户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

一切有关的损失。

十八、神位及鞭炮

各业户不得在门口、阳台显眼处或公众地方设置神位、燃点香烛或燃放鞭炮,重大节日燃放鞭炮,须在物业管理处设置的专用地方进行。

十九、豢养动物

1、家禽、家畜禁止豢养。

2、业户豢养宠物,需严格遵照政府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十、天台、业户花园及首层花园的使用

1、为保证房屋建筑结构功能正常使用及防范自然灾害事故发生,严禁乱搭建及放置杂物或改变使用功能。

2、天台为本幢楼宇全体业主共有物业,任何人未经全体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许可不得随意占用天台及改变天台的原貌。

3、为保证小区整体外观上的完整性,所有业户花园只可种植观赏性花草,不得随意种植其它农作物或乱搭建及放置杂物,亦不可停放自行车及摩托车等私人物品。

4、业户花园使用人必须保持花园的可观赏性,自觉维护园内绿化,配合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维护。

5、业户花园的任何装修、改建工程均需经过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批方可进行。

6、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有权进入天台和首层花园进行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及消防检查等管理工作。

二十一、修订本手册

物业管理公司根据需要,有权修改业户手册或制定补充规定,禁止一切有损小区及全体业户利益的行为,以确保小区管理工作能保持高水平,保障全体业户的共同利益。

篇3:华源小区住户守则

华庭小区住户守则

所有住户必须遵守包括及以下之条文。

1.住户资料

住户必须填妥及交回管理处所发的"住户相关资料登记表"以便本处存档。

2.违例之室外建筑物

倘住户擅自在室外加建任何建筑,例如铁笼、詹篷、花架、阳台等,皆属违法及可伤及生命,故恳请各住户合作,除发展商提供之建议外,任何加建物均不能于天台或阳台进行。

3.小区外墙

所有住户不得迁拆、更改或干扰小区外墙及公共设施,或改装任何排水喉管。

为保持小区外观,任何招牌、铁笼、阳台、天线,皆不能擅自安装,请各住户遵守规则。

4.电线安装

倘阁下需要更改电线或增加时,请雇用持有合格资质执照之电器承包商进行安装,以确保安全。

5.防盗铁门及外墙窗花

为保持小区的统一和美观,本小区禁止安装防盗铁闸及室外窗花。如住户须安装室内窗花,则须按管理处指定之统一设计进行安装。

6.大门灯饰

所有走廊及楼梯均已装上足够灯光,为保持走廊之外观起见,住户请勿在大门及走廊加设任何灯饰。

7.电梯

严禁体积或重量超过要求的货物进入电梯,如搬运大件物品或装修材料,须向管理处申请,并在大堂内铺设防护板以保护地面;

火警发生时,切勿乘搭电梯;

勿让幼儿单独进入电梯。

8.空调机

为保持小区外貌美观,空调须安装在指定位置,本小区禁止安装窗式空调。如住户须加装分体空调机须向管理处申请,并按管理处指定之位置安装,如住户擅自安装冷气机而引致小区任何损坏或影响外观,须负责整改或修妥有关损坏部分。住户应确保其空调机获适当保养,同时防止冷凝水滴发出噪音,以免影响邻居。

9.座厕

请勿随意将垃圾抛进座厕,倘因此而引致去水喉闭塞,修理费用将由业户支付。

10.灭火器

公共地方安装有灭火筒及其他防火设备,请各住户督促贵子女勿玩此等设备。

11.晾晒衣物

为避免引起其他住户的不便,请将衣物尽量扭干才可晾晒。当强风时,请将衣物收回室内,并请勿在窗户外面、公共地方或阳台围栏晾晒衣物及保持大厦之外观。

12.打斋

单位不能用作殡仪、神庙等用途,亦不能进行打斋活动。

13.神位

为保持环境清洁与卫生,管理处禁止住户在门口及公众地方摆设任何神位及燃点香烛;如有发现,管理处将不作另行通知而将安于公共地方之神位清理,若涉及任何费用则由住户负责。

14.垃圾清理

管理处的清洁人员将安排适当时间收集垃圾,各住户须以胶袋盛载垃圾,放于管理处指定的地方,否则,清洁工人将不能及时清理阁下之垃圾。

15.物业清洁

管理处虽有清洁人员负责保持本物业的公用地方清洁,但仍有赖于全体居民的通力合作,才可确保小区内地方清洁。家长应告诫儿童,同时住户亦切勿随意抛掷废物,或将物件由高处抛下以免伤害他人。

16.休憩及公共地方

为使大家能享有美好的生活环境,谨请各住户为自己及他人设想,必须通力合作,切勿随意攀摘花草,弃置垃圾或破坏公共设备。如目睹任何人有意破坏公物,请立即劝阻或通知管理处。

17.噪音

为保持环境宁静,住户请勿在晚上十一时至早晨八时间玩弄音乐器及搓麻将或其他发出噪音的消遣,以免扰及邻居。

18.饲养宠物

在户内饲养狗或其他宠物,不单会影响公共卫生,而且导致邻居不满。故本处劝吁各住户在本小区范围内尽量不要饲养狗或其他宠物。

19.保安

本管理处已安排二十四小时由保安员在本物业站岗及巡逻以保障住户的安全,并防止罪案或意外发生。

防止罪案

__当遇见或听见任何可疑人士声音,应立即向管理处报告。

__在未清楚访客的身份前,千万别随意开启入口大门。

__凡遇见自称为公安机关或政府人员,必须查验清楚其证件。

__避免将贵重财物放在家中。

__晚上外出时,建议把屋内灯亮着。

__出外旅游前,可暂停取消订阅的报纸及其他派送的物品。

访客

本管理处谨提供一处安居乐业之地方,本物业所有管理员已受训令查询所有进入小区内之陌生人士身份,请各住户通知贵亲友此措施。本管理处对于查询时所引起的不便之处,先致谦意,亦请各住户谅解,此举纯为保障各住户人身及财物不致受损。

20.搬迁

住户迁入迁出时,请与管理处联系,以登记住户之变更资料及方便管理员认识,防止陌生人混入。如住户迁出,在搬运家私前须先将运出之家私清单送管理处,便于管理员核实后方可运出,以防止盗贼及意外事故发生。

21.住户交付费用之责任

所有住户都应在接收单元前依时交付以下费用:

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费用于珠海市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开始缴交,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管理费

住户应自觉按规定依时缴付每月物业管理费。前期费用收缴办法按照业主签署的**华庭《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操作,管理费的调整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另行通知。

分摊电费、水费及其他费用请参考另外由管理处发出之收费标准。

22.材料、货品之运送

住户在需要运送材料/货品时,必须依照管理处所指定之入口及路线搬运及正确使用电梯。

住户需为所聘请的运送工人的操守及行为而负责。所有因运输而对楼宇造成之破坏,其修补费用由业主负责。

二次装修规例

仅提醒各住户必须留意及遵守管理处另发的装修规则。

23.保险

物业管理处在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后为本物业公共设施购买火灾及其它的保险,此费用操作办法另行通知,惟此保险受保范围并不包括各住户单元。因此,管理处建议阁下为其单元内的装修、家具、文仪器材等购买保险。

住户不得作出任何违反管理处为公共地方购买的保险而令保费增加之不良行为。

24.管理收费

住户须在管理处指定银行(珠海农村信用社)开设帐户,然后,填妥代收费合同,一切相关费用将由银行内部按时自动转帐交付,如住户对以上安排有任何问题,

请向管理处查询。

25.单位用途

住户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物业或容许物业用作规定以外或珠海相

关法规禁止之用途。

住户不得将住宅或容许该单位进行违法或不道德等用途。

住户不得将住宅或容许该单位用作储存易燃或危险物品等用途。

住户在任何原因下不得任意发出、产生或容许过大的噪音、震动等对其他住

户造成的滋扰。

住户不得安装、放置任何生产设备等物件在单位地面或容许该等行为发生。

住户不得在住宅结构地板、天花或墙身等作出任何破坏、更改或附加建设等

行为。

住户必须自费对其单位内的设备、装修等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等以维持单

位的正常用途。

26、阳台

住户不得在阳台加建铁栏,违者管理处有权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不作另行通知,而有关费用由有关住户支付。

篇4:华源小区装修守则

华庭小区装修守则

一、二次装修程序

住户在内部装修开展前需留意并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1.单元交收

住户需预先与管理公司预约以便交收单位。住户需负责对其接收单元的设备,作检验并核实所有设施,装修等皆合格并需在交收表上签署及盖上公司印章。

2.装修申请表

住户需填妥附页的"装修申请表"及"装修承诺书"等文件交予管理处。

3.装修图则及更改工程

为保护物业公共设施,住户需呈交2份其单元的装修图纸、装修用料及机电技术资料与管理处审阅,未得到管理处书面批准装修之图纸前,任何有关二次装修工程不得开展。

图纸之需求详情如下:

室内平面图清楚显示(1:100):

室内平面之布置。

室内装饰大样图(1:50)。

天花平面清楚显示(1:100):(适用于商场)

照明灯盘之位置。

天花吊顶内之设施。

改动部分的室内电器布线图(1:100):

4.装修管理

住户需在装修工程开展前呈交装修押金(根据有关法规)及其它有关费用(费用由管理公司订定)用途及下。

审阅装修图纸及技术资料及提出建议。

额外之保安及清洁安排。

装修期间楼面及电梯所做之保护层。

装修垃圾的清运。

装修完工后,业主填写退场申请,经管理处审核,装修押金在验收后30日之内不计利息发还予有关住户。

5.住户聘用承造商

装修工作开展5天前,住户必需与其指定之装修承造商签定安全协议书及填妥所有参与装修工作人员之名单并交回管理公司,住户需保证及指示所聘用之工人在执行装修工程时与管理处员工充分合作,以免影响日常操作。住户指定聘用之装修承造商必须持有珠海市建委规定及认可之有效施工营业证明文件,方可展开其装修工程。装修工作开展前,所有工人需向管理处申请工作证。在进入小区范围时,工人必需佩带工作证,管理处有最终决定权可以不批准持证人士进入小区工作。

6.指定承造商

为确保所有公共设施能正常使用及避免系统受到有意或无意破坏,所有有关电力分布系统,给排水系统,燃气系统,公共天线系统,电话线路之增加,删除及改动等工程或其他和小区系统连接上的工程都必需由管理处批准或指定承造商执行。

7.总结

最后,管理处再次提醒各住户必须在下列情况下,装修工作方能展开。

管理处已书面发出批准动工通知。

所有有关费用经已缴付。

所有工程并没有和国家法律有任何抵触。

消防机关之发出批准文件(如需要)。

已购买装修保险之证明文件。

填妥所有装修工程申请表格。

珠海市建设局或广东省建委认可之有效资质证书。

二、装修规例

住户需留意并遵守以下装修规例及条款。

1.工作时间

住户可进行装修工程之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不准施工)早上八时至十二时,下午十四至十八时,如需超时加班工作,必须向管理处事先提出申请。管理处有权随时停止一切产生噪音、震荡、强烈气味或对其他住户滋扰的工程。凡这类工程都应在管理处指定时间内或地点进行。

2.后加设备、物件等

在未得到管理处批准之前,住户不得安装任何空调机,天线或雨蓬等物件在小区外墙、窗户及阳台上。

3.广告招牌

在未经管理处批准前,住户不得展示,悬挂任何带有广告性质及宣传之招牌或标语。

4.更改/还原工程

管理处保留权利要求住户对所有装修工程进行更改或还原,如该工程影响小区设施、装修结构,即使该工程在管理处批准下已完成。管理公司会发出书面通知,住户须在一个月之内完成对此等工程要求并负责一切之费用。如住户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完工,管理处会安排该项工程,所需费用将会由住户承担。

5.小区设施

住户必须保持小区内所有设备及消防设施都不得封死以致不能维修和检查。所有检查活门、渠盖、门、百叶等都不能安装或放置任何物品以影响正常开启。

6.垃圾/废料之清理

装修期所有垃圾及泥头等物料都存放在住户单元内。小区公众地方绝不容许摆放任何物件。管理处会指定地方作临时垃圾收集站。管理处将安排把垃圾、泥头等运离小区(清运时间16:00-18:00/日,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7.材料运输

住户所聘用之承造商在搬运材料时需严格遵从管理处安排之特定路线及程序。所有

车辆在上落货后不能停泊在非上落货区内。除管理处特别指定外,所有载客电梯不

能超量用作载货。运送大量物件时,须预先与管理处联络安排电梯使用。住户在搬

运货物与装修时对小区设施破坏负责修补费用。

说明:小区装修材料由地下室进出,同时小区地下室入口高度有限,进出车辆高度不

可超过2M。

8.排水系统

住户不得对小区公共设施的水喉、水管、阀门、设备等作出修改或增加接驳等工程。住户不得倾倒废物于排水系统内,并需对此行为所作出之有关破坏而赔偿。

9.预防火灾

施工场所消防安全需符合市政府消防规定,不得吸烟、做饭;承建商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负责,并以每50平方米配备2个4公升标准灭火器。

10.结构地面/分隔墙

不得在结构地面及分隔墙进行挖洞、钻孔等破坏性工程。此等工程会对原先铺设之防水材料破坏。住户需为此等行为造成之破坏负责。

11.政府法例

住户需对其装修设计中涉及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自行申请并遵守各部门所发出之指引及规定。

12.保险

住户及其聘用之承造商需购买足够之保险如火险、劳工赔偿及公众一切险等,并将有关之证明文件提交管理公司检查备案后,才可展开装修工作。

13.施工人员之操守

住户需对聘请之工人在施工现场所作行为而负责。住户需熟悉并遵守此装修守则。管理处有权对违反规定者要求停止工作并截断其单元之水电供应或将有关人员逐出小区外。管理公司不会对此行为所引致其他后果负责。

14.守则之实施

住户部分或全部实施装修,持此手册者等于此手册之条

款全部接受。

15.管道煤气系统

住户切不可随意改移喉管位置或干扰供应系统,改移位置须先向管理处咨询并向燃气公司申办,并须由燃气公司进行施工。

16.可视对讲系统及公共天线插座

住户不可随意改移其位置或干扰其线路,若改动位置属必要时,须先取得管理处认可,须聘用管理处指定之合格承造商办理。

篇5:科技园商铺装修守则

科技园之商铺装修守则

一、此装修许可证张贴于贵铺门外,以便管理中心审查。

二、租户需于装修工程开始前,呈交装修图则予管理中心,并获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

三、装修时间为每日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六时,遇有需要时可向管理中心申请延长时间。

四、装修期间,租户须向管理中心办妥所有装修手续付有关费用,并领取工作证,方可进行装修。

五、装修期间,租户必须经常关掩门或加装围板,以免工程引起公众滋扰及不便。

六、租户必须自行清理铺内之装修废料及泥头,请勿弃置于公众地方。

七、租户必须自行购买雇员赔偿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并须于装修开始前,向管理中心展示保单。

八、严禁装修工人骚扰他人。

九、于装修守则之详条文,请参阅正龙科技园管理中心另外签发之(承造商装修规定)。

租户授权签押人签押管理中心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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