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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园小区公共部位公用设施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荔园小区公共部位、公用设施管理规定

(一)小区内的公共场地均为业主共有,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管理。不得将公共部位占为己有或影响他人合法使用,如有特殊原因需使用公共部位,应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并根据情况缴纳相应费用。

(二)为保持楼宇整齐美观,不得违章搭建,不得私自封闭阳台,防盗网需按物业服务中心规定的统一款式、颜色安装,不得将百叶窗、遮阳蓬、晾衣架、花架伸出楼宇外墙或阳台外。

(三)不得开凿外墙将空调冷凝水引出外墙排放于公共部位、污染建筑物外墙。

(四)不可把塑料袋、垃圾等杂物排入卫生间、厨房的排污管。一旦发生堵塞,应及时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由物业服务中心雇请专业人员疏通,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支付。

(五)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向服务中心反映,以便及时维修,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六)凡需在小区内接引和改变各类管线、挖掘道路的,应事先到服务中心登记、审批。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七)严禁在道路路面及人行道搅拌砂浆、堆放建筑装修材料。

(八)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雨、污水分流"的规定,不得擅自把生活污水直接接入雨水井;不得把杂物丢入管道,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九)不得践踏绿化地,并尽量避免挪动或踩踏污、雨水井盖。

(十)严禁擅自开启公共设施的井盖、电箱门、水表井总闸,如因装修或维修所需,应事先征得物业服务中心同意或由物业服务中心指派专人开关闸门或井盖。

(十一)任何人不准随意使用、拆动小区内消防系统的所有设施、设备。

(十二)违反本规定者,物业服务中心将责令修复,要求赔偿损失,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篇2:商业广场业主自用部位装修管理方案

商业广场业主自用部位装修管理方案

业主住户、装修施工单位,进行房屋装饰装修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和管理处制定的各项规定。

1、土建部分:

(1)一切楼宇外的改建、扩建、搭建及其他违章建筑,都在禁止之列,包括在公共部位加设门、财神等。如出现以上问题,管理处将采取强硬措施予以制止。外墙、户与户之间的隔墙,不允许打砸及钻孔。外墙不允许安装管道及其他附属物,必须严格保持建筑物外观的统一。承重结构的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及承重墙不得有任何形式的破坏,包括在梁、柱、板上钻孔。

(2)厨房、卫生间装修时,防水很可能被破坏,应补做防水,确保地面不渗漏后,再做地面层。(装修期间不允许有积水现象)

(3)室内地面装修厚度不得超过2cm,允许凿毛。

(4)室内隔墙拆除,除在装修申请时在图纸上注明外,拆墙时必须请管理处人员到现场复核后方可施工。拆墙严禁使用5磅以上大锤,新砌隔墙,应使用轻质建筑材料。

(5)不允许改动门窗、玻璃颜色、外墙颜色,外墙上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外墙装饰(包括遮阳蓬、雨蓬、花蓬、凉亭等)。

(6)为保持项目外观统一,由发展商统一在项目安装智能化闭路监控系统和可视对讲系统。住户安装隐形防盗网必需安装在室内。

(7)本协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二)、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不得更改外阳台铝合金门、窗。

第六条、装修人员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建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外墙上开窗。

第十五条、装修人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2、电器部分:

(1)、根据开发商提供的电负荷,已设计好家用电器容量。若超载或电量不够,管理处不负责办理增容,敬请谅解。

(2)、不得改动主配电箱和箱内的电器设备,不得将配电箱暗装在木制家具内或封闭。

(3)、改动室内线路,除装修申请时必须申报外,应根据国家施工规范施工。电线、电器零部件、使用国标产品,零线、接地线不得混接,不得只接零线不接地线,不允许将电线直接埋入墙内。所有线路应使用阻燃PVC管,转角处使用接线盒,在管内穿线。

(4)、接线盒、开关盒、插座盒等不得安装在木制家具内或木质地板上,避免电线接触不良引起火灾。

(5)、住户可视对讲机不允许自行拆除。装修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损坏、丢失。

影响装修必须拆除或移位时,应向管理处申报,请专业人员操作,自行拆卸造成系统故障或损坏要赔偿损失。

(6)、装修完工,装修单位按实际电器线路绘制竣工图,管理处、业主各一份,以便于日后检修。

3、装饰部分:

(1)、不允许改动阳台及阳台栏杆(包括颜色和式样)。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封闭阳台或搭建、改建、扩建,卷闸门可安装在室内。

(2)、吊顶如采用木质结构必须作防火处理。(刷防火涂料或用防火板)

(3、)商铺装饰装修,除遵照本协议外还需签定(《商铺装修协议》,特别禁止占用公共场地。广告、标志牌不得占用公共空间。灯光不得影响楼上住户。

4、给排水、卫生浩具:

(1)、不得改动给水、排水主管道和在排水主管道上接管,应按照现有的排水管道位置选择卫生洁具。

(2)、排水管道装修施工时,必须防止泥沙、水泥、杂质等掉入,避免管道堵塞。排水管道如须封闭,检查口处要留出20cm见方的活动门,卫生间吊顶在排水管道疏通口处也应留一块活动板。

(3)、装修前请业户做好卫生问及厨房的试水工作,装修后开发商、管理处将不对此承担保修责任。

5、空调安装:

室外机必须按管理处的统一规划,按规定的室外机安装位置安装。室外管道铺设要横平竖直,冷凝水排水管安装到指定的排水管道。不遵守以上规定,管理处将采取强制措施以保证项目外观的统一。

6、装饰装修常规管理:

(l)、装修队伍进入施工时,务必先行检查电器线路,确认电器线路良好,运行正常。检查给排水管道,确认排水管道畅通,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2)、装修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每天8:00至12:00,14:30至19:00;重大节假日不得施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周六、周日不得拆打。超时施工影响已入住业主休息、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的,管理处将采取临时停电措施,强制停工;

(3)、装修施工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场地和设施。不得影响公共秩序和卫生,必须关好进户门装修,避免污染。搬运装修材料和清运装修垃圾时,必须注意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墙面、地面、道路、楼梯、扶手、栏杆、灯饰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4)、装修工人凭装修出入证在规定时间进出项目。装修工人进入项目或在项目内活动必须佩戴装修出入证。装修工人不得窜栋、窜户或到与装修单位无关的部位、公共场所等处逗留、便溺。违反以上规定将视为可疑人员处理。不听劝阻的,管理人员有权没收装修出入证,清出项目。

(5)、装修工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不得乱扔烟头、杂物,乱扔装修垃圾、不得随地吐痰,污染公共部位、践踏草坪,损毁花木;禁止在项目内大声喧哗、酗酒闹事、及其它违规行为;

(6)、禁止五吨以上车辆,及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化学物品、危险品和漏油车辆进入项目。漏油车辆污染项目道路应清理干净,赔偿损失,运送装修材料车辆由装修负责人带入项目,并配合值班人员作好记录,随车人员下车登记。允许进入时问: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l4:30-19:00。限速5km/h,且不允许在私家车位或草坪上停放;

(7)、为保证项目安全及公共秩序,装修垃圾由装修工人袋装后运至指定地点,业户不得自行清运,并负责将运送道路清理干净。管理处统一清运,并向业户收取垃圾清运费2元/

篇3:个人防护用品按照用途及人体防护部位分类

1.按照用途分类

(1)以防止伤亡事故为目的的安全护品。主要包括:

a防坠落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b防冲击用品,如安全帽、防冲击护目镜等;

c防触电用品,如绝缘服、绝缘鞋、等电位工作服等;

d防机械外伤用品,如防刺、割、绞碾、磨损用的防护服、鞋、手套等;

e防酸碱用品,如耐酸碱手套、防护服和靴等;

f耐油用品,如耐油防护服、鞋和靴等;

g防水用品,如胶制工作服、雨衣、雨鞋和雨靴、防水保险手套等;

h防寒用品,如防寒服、鞋、帽、手套等。

(2)以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劳动卫生护品。主要包括:

a防尘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尘服等;

b防毒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毒服等;

c防放射性用品,如防放射性服、铅玻璃眼镜等;

d防热辐射用品,如隔热防火服、防辐射隔热面罩、电焊手套、有机防护眼镜等;

e防噪声用品,如耳塞、耳罩、耳帽等。

2.以人体防护部位分类

(1)头部防护用品,如防护帽、安全帽、防寒帽、防昆虫帽等;

(2)呼吸器官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面罩)、防毒口罩(面罩)等;

(3)眼面部防护用品,如焊接护目镜、炉窑护目镜、防冲击护目镜等;

(4)手部防护用品,如一般防护手套、各种特殊防护(防水、防寒、防高温、防振)手套、绝缘手套等;

(5)足部防护用品,如防尘、防水、防油、防滑、防高温、防酸碱、防震鞋(靴)及电绝缘鞋(靴)等;

(6)躯干防护用品,通常称为防护服,如一般防护服、防水服、防寒服、防油服、放电磁辐射服、隔热服、防酸碱服等。

(7)护肤用品,用于防毒、防腐、防酸碱、防射线等的相应保护剂。

篇4:办公用品采购制度范本

芝山区民政局办公用品采购制度

1、为加强制度建设,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规范采购行为,强化财政性支出管理,加强支出的准确性和可控性,制定本制度。

2、采购根据日常工作办公需要,在财政纪律监督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3、采购范围。具体包括基本建设工程支出,购置设备、车辆、办公用文化用品等消耗性支出和会议支出,凡需列局财务的所有办公经费支出项目都属于本制度规定的采购范围(维修车辆、购买汽油按车辆管理制度实行,招待费用按招待管理制度实行)。

4、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采购的方法和程序。(1)局领导和各股室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报办公室汇总;(2)办公室将全局办公用品需求情况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全局办公用品采购计划;方案一:(3)办公室将党组确定的采购计划通知各股室自行采购;(4)采购费用凭有税发票到局财务审核,按财务规定报销;方案二:(3)由办公室和财务室按需求进度统一购买、保管;(4)局领导和各股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登记领取,领取数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5)费用结算,凭有税发票和采购用品详单即办即结。

5、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采购办法。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或单项价值超过2000元的国有资产。采购办法:(1)单项价值在2000元(不含)以内或采购总额在10000元(不含)以内的大宗办公用品,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写出采购申报,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具体要求,报业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同意后,到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统一采购结算。(2)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采购总额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由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由相关股室和办公室、财务室按财政纪律规定办理采购手续,需政府采购的委托区采购中心统一办理,由局财务结算。

6、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软件和其它办公电子设备的采购。该项设备采购由局党组以办公必需为原则研究确定采购目录(见附录),凡目录以外的电子设备及其配套设备一律不能采购。因工作需要增加或减少采购目录项目,需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更新采购目录。

7、固定资产管理安全规定。固定资产的安全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丢失、谁负责”的原则实行。(1)计财股对经采购的办公用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固定资产因工作关系进行移交需将移交清单送一份给计财股备案,办理责任人变更登记。(2)责任人对所负责的固定资产必须正确使用,精心爱护,保证固定资产完整性。不准用办公用固定资产办私事。未经许可,不得将固定资产借给外单位或非本机关工作人员使用。固定资产出借,应由借用人写出局面借条,明确使用期限,由批准人签字同意,方能出借。借用人到期归还后,责任人应对所借资产的完整性进行检查。(3)因不正当操作使用,或因个人过失,或因故意损坏,对固定资产造成损坏,责任人或过失人应予赔偿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故意损坏的还应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给予严厉批评。出借后的固定资产造成的损坏由借用人负责赔偿。(4)因保管不善造成固定资产丢失,责任人应予赔偿,承担全部责任。固定资产出借后造成丢失的,由借用人或批准人赔偿。(5)经妥善保管后,固定资产发生被盗的,责任人应当写出情况说明,由党组研究认定责任。

8、固定资产报废规定。出现下列情况,责任人可以申请报废:(1)固定资产已过设计寿命,确实不能再使用的。(2)固定资产出现故障后无法修复的。(3)因本设备技术水平落后,不能与相关配套设施配套,而造成事实上不能再使用的。(4)设备使用成本过高,超出该设备自身价值的。固定资产报废程序按财务有关规定办理,由办公室和财务室具体负责,统一处理。

附: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软件和其它办公电子设备采购目录

一、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类

1、整机(笔记本电脑);

2、计算机附属设备:⑴主机箱、⑵机箱电源、⑶主机板、⑷CPU(中央处理器)、⑸内存条、⑹硬盘、⑺显卡、⑻显示器、⑼网卡、⑽MODEL、⑾网线、⑿键盘、⒀鼠标、⒁光驱(刻录机)、⒂软驱、⒃U盘、⒄数据线、⒅电源线、⒆电脑专用桌椅、⒇UPS、;

3、计算机配套设备:⑴打印机、⑵扫描仪、⑶复印机、⑷速印机、⑸集传真、扫描、打字等多种功能的一体机⑹⑺⑻;

4、计算机软件:(1)办公必备常用软件:①操作系统、②文字图表处理软件(WORD、E*CEL、WPS等)、③杀毒软件、④常用压缩功能软件;(2)民政类业务专用软件(一般由上级民政部门统一制作安排);

二、其它办公电子设备类

1、电话机;2、传真机;3、照明设备;4、照相机(数码照相机);5、摄相机;

篇5:办公用品管理办法范本

企业标准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QG/**-2004

1范围

1.1本标准所指办公用品为(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员工日常办公所用文具(以采购部《办公用品价目表》为准)、办公自动化所需用的耗材(含磁盘、色带、墨盒等)以及其它特殊物品(柜、台、凳、特殊文具等)。

1.2本标准适用于股份公司本部,股份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2职责

2.1秘书室负责办公用品的归口管理,每半年核定一次办公用品费用定额,实施定额管理。

2.2采购部负责外购办公用品的采购。

2.3股份公司设立文具仓,负责办公用品的入库、保管、发放、建帐及部分特殊办公用品的制作、发放、建帐、保管。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每半年核定一次各部门(厂)应该领用办公用品的管理人员和非管理人员人数,报送秘书室和相关部门(厂)。

3规定

3.1办公用品由部门(厂)统一领用,其费用按秘书室核定定额标准执行。部门(厂)管理人员每人每月10元、非管理人员每月1元;其他特殊用品费用另计(用于印制生产报表所用的纸张,不列入办公用品定额内)。一次性领用总额超过800元或单价在400元以上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3.2办公用品费用(其他特殊物品除外)可月度间调剂使用,年底结算、考核。

2004-07-15修订2004-07-28发布3.3特殊物品需专题报告,经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不受定额

限制。

3.4打字室等公共使用的办公用品应单独做计划,由秘书室审核,纸张按各使用单位的实际印数摊入该单位办公用品费开支,报股份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5办公自动化设备所需用的备品备件和入固定资产部分的用品,按设备工程部《非生产设备的管理》等有关规定办理。

4程序

4.1办公用品的计划审批

4.1.1采购部负责填报《办公用品价目表》,公布现采购的办公用品价格,如有变动,应及时发布。

4.1.2办公用品(其他特殊物品除外)领用计划每季度制订一次,于每季度最后月份20日前,各单位根据人力资源部核定的管理人员和非管理人员人数,按实际需要,本着节约原则,在定额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办公用品领用计划》一式三份,经部门(厂)领导审核签名后,交秘书室;超过上述标准的,需经过股份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并报送总经理批准。

4.1.3秘书室对各单位上报的《办公用品领用计划》进行审核(核定是否超定额,品种是否适宜),并将审核的各单位《办公用品领用计划》汇总成《办公用品计划费用汇总表》一式两份(包括公共使用的办公用品计划),附一份各单位《办公用品领用计划》报股份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1.4秘书室将经批准的《办公用品计划费用汇总表》、各单位《办公用品领用计划》一式一份,交文具仓;一份《办公用品领用计划》退回各部门(厂)作领用文具的依据;另一份《办公用品计划费用汇总表》及一份《办公用品领用计划》由秘书室留存。

4.1.5文具仓根据股份公司各单位《办公用品领用计划》,核对库存,汇总并整理成《股份公司办公用品采购计划》一式两份,经文具仓的主管领导审核签名后,交一份给采购部采购,文具仓留存一份。

4.2办公用品采购、储存、发放、核算考核

4.2.1采购部根据文具仓制定的《股份公司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实施采购,并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4.2.2采购部应将办公用品采购的供方详细列出,分别报公司和文具仓,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改。

4.2.3文具仓负责办公用品的验收、发放、保管,并按财务部的有关规定建立台帐。

4.2.4每季度第一个月的8日后,各单位凭公司领导审批后的《办公用品领用计划》、领料单,到文具仓领取申领的办公用品。仓管员对《办公用品领用计划》、领料单审核后发放,并登入各单位领料台帐。

4.2.5文具仓每年、季分别统计各单位实际领用文具的数量、费用总额,列表报秘书室,供考核用。

4.2.6秘书室每年对各单位文具费用进行考核,对超标单位进行减发。

5其它

5.1文具仓应每月盘点,盘亏盘盈应查找原因,并向主管领导和秘书室汇报。

5.2秘书室对办公用品的定额、采购、仓储、领用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对文具仓办公用品进行监督抽查,对办公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月度通报。

6文件与记录

6.1《办公用品价目表》表9401-1

6.2《办公用品领用计划》表9401-2

6.3《办公用品计划费用汇总表》表9401-3

6.4《办公用品采购计划》表9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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