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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物业公司接管验收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物业公司接管验收规定

1.职责

1.1公司总经理任命市场处牵头组建物业验收小组和物业管理处。

1.2物业验收小组:负责物业接管验收中的资料验收和设备系统及配套设施的验收,并指导及配合物业管理处完成岗位和责任交接工作。

1.3物业管理处:在物业验收小组完成资料交接后,在其指导下按照物业管理方案,组织各岗位人员熟悉环境及设备,按规定步骤与移交方逐项接受其管理岗位及责任。

2.工作程序

2.1物业验收小组成立

2.1.1当公司承接新的物业管理项目时,由公司总经理确定成立物业验收小组。根据物业情况选择下述专业人员:电梯专业、空调专业、消防专业、强弱电专业、发配电专业、给排水专业、其他相关专业。

2.1.2物业验收计划的制定

物业验收小组会同物业管理处,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要求制定相应《物业验收计划》,在验收计划中明确验收的步骤、验收的项目、验收项目所依据的标准、验收的责任人员。验收计划应由验收小组组长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2.2资料的接管验收

物业验收小组会同物业管理处按验收计划进行资料的接管验收,认真审查验收移交方提供的产权资料和技术资料,并记录在《验收交接记录》中,对于个别一时难以备齐的资料,在不影响整个接管验收的进度下,可由交接双方议定,限期提交并做好记录备查。

2.3物业的预验收

2.3.1物业验收小组分专业系统,按验收计划要求依据涉及图纸进行预验收。

2.3.2验收小组依据《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对物业的实物进行验收,主要验收设备和主材的规格型号、容量、制造厂,并清点数量。

2.3.3在预验收中检查出不合格源,提出书面的《房屋、设备、设施整改报告》,返回给移交单位,由移交单位或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2.3.4对预验收的单独设备进行试运转验收,主要验收设备的安装质量和运转中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对不符合的指标,及时提出书面意见,要求移交单位组织设备制造厂家或施工单位进行重新调试。

2.4物业的验收

2.4.1在预验收的《房屋、设备、设施整改报告》落实实施后,物业验收小组进行验证,并在《房屋、设备、设施整改报告》中记录结果。整改合格后,按验收计划进行正式的物业验收。

2.4.2在楼宇的实物验收,按验收计划要求进行,做到三符合。一是图纸与设备规格型号、数量符合;二是工程的主要设备的安装位置与安装质量符合;三是设备包括设备联接的整个系统的技术性能,应与设计的功能符合,验收结果记录在《房屋、设备、设施整改报告》中。

2.5岗位移交

在完成资料交接和现场验收后,物业管理处各岗位人员进驻岗位,配合移交方岗位人员一起履行运行职责,此期间不承担管理责任,仅作为责任移交过程。

各岗位移交最高时限:电梯1周、中央空调2周、消防1周、监控1周、配电2周、给排水1周、供气0.5周、其余岗位0.5周。

2.6责任移交

在岗位移交完成后,移交方人员撤离现场,全部管理责任由物业管理处负责。至此,物业接收过程完成,物业管理处出具验收总结,物业管理进入日常阶段。

2.7验收后的工作

2.7.1各专业工种根据验收后的情况,填写《验收交接记录》。

2.7.2物业验收小组根据单项《验收交接记录》,作出综合性验收评定,并将验收报告呈交公司总经理。

2.7.3公司总经理代表物业验收的接收单位,同物业的移交单位办理相关的手续等存档。

2.7.4物业验收小组收集验收的各种资料及报告,并将经开发商、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管理公司等单位签字生效的全部资料报告存档。

3.相关文件

3.1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4.质量记录

4.1验收交接记录C7.5.1-5.1-A

4.2房屋、设备、设施整改报告C7.5.1-5.2-A

篇2:华盛物业接管验收程序

盛华物业接管验收程序

1.0目的

明确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具体工作,确保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得到有效控制。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盛华承接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工作。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调派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检查、督促接管验收工作。

3.2总经理负责组建承接项目接管验收小组,负责接管验收的前期资料准备及组织实施工作。

3.3行政部、维修部、安管部、环境卫生部协助客服中心做好接管验收各项具体工作。

4.0工作内容

4.1验收准备

4.1.1物业公司承接开发商物业项目接管验收,由总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专业工程人员按专业分工组成若干个物业分管项目接管验收小组;若楼盘已投入使用的物业项目,由本单位客服中心直接进行后期的物业接管项目的具体事项;若物业接管项目出现业务上的问题,由总经理负责协助本单位的处理后续的物业接管验收工作。

4.1.2物业公司与委托方签署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后进行物业项目接管验收,新建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可与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4.1.3接管验收小组对新投入使用的物业项目,依据工程开发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竣工图纸、竣工资料、设备清单、设备合格证、设备试验报告单、设备运转调试记录等文件,在工程开发单位组织下,进行预验收和验收。

4.1.4对已投入使用的物业项目,除上述文件外,还要求有业主资料、房屋本体、设备、公共设施使用维护、配套维修资料,在委托方组织下,进行预验收和验收。

4.2物业的预验收

4.2.1具体接管验收工作按照《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作业规程》。

4.2.2接管验收小组各组长依据委托管理项目移交清单,按《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对物业的实物进行全面系统的预验收。

4.2.3预验收独立设备时要进行试运转验收,主要验收设备的安装质量和运转中的主要技术指标。

4.2.4不符合标准的项目,以书面形式与委托方协商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4.3物业的验收

4.3.1在不合格项得到落实后,各接管验收组长按分工进行实地验证。所有整改项目经验证检查合格后或根据协商办法,进行正式的物业验收。

4.3.2各接管验收组长根据物业验收接管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料验收,并填写《接管物业资料移交表》。

4.3.3物业的实物验收,要做到实物与移交清单相符合,并根据验收结果填写《物业交接实物分项验收表》。

4.4物业的接管

4.4.1各接管验收组长对分项目验收合格后,总经理代表物业管理公司,同移交物业的移交单位进行正式的物业整体交接,填写《物业整体移交验收表》交负责人确认后,经双方签名盖章生效。

4.4.2各接管验收组长应将全部资料分类归档,交接管验收组负责人指定专人汇总后,交本单位资料室存档。

5.0相关文件

5.1房屋接管验收标准》(见建设部颁布标准)

6.0记录表格

6.1《接管物业资料移交表》

6.2《物业交接实物分项验收表》

6.3《物业整体移交验收表》

篇3:住宅小区接管验收程序

某住宅小区接管验收程序

通过上海**物业有限公司接管验收

本公司验收小组按《楼宇接管资料的移交》核对所接收的资料、签发验收复函

本公司验收小组同移交人对房屋质量、使用功能、外观质量、公共配套设备等进行竣工验收

对竣工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验收小组填写各类遗留问题统计表,约定期限由移交人负责整改,并商定时间复核

对住宅室内设备、设施无明显不全,符合检验标准要求的房屋,由管理服务中心接收钥匙,承担保管责任。

业主(住户)入住时,由物业管理人员陪同对室内进行全面细致的质量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经整理后报告开发商,并要求施工队伍在期限内逐项返修,经物业公司或业主验收后消项。

保修期内,在使用过程中业主(住户)或管理人员发现由于建筑施工或产品制造上的缺陷时,报告开发商查验证后,在中修由开发商责令施工队伍更换或返修、小修、急修可委托本公司维修。

篇4:楼宇接管验收问题解决措施

楼宇接管验收问题的解决办法

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

楼宇验收分物业公司(管理处)初验和小业主复验。

一、在初验中发现的问题,处理如下:

㈠一般项目的返修

对接管验收中发现的非结构性的质量问题,物业公司验收组应在两天内提交给发展商(一式两份,一份给发展商,一份由发展商交给承建单位),由承建单位负责返修;管理处应留底一份,以便督促整改,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另行复验,直至合格为止。也可经双方协商,由建设单位委托管理处代为返修,所需费用由发展商支付。

㈡房屋结构的加固补强

在接管验收中,如发现影响房屋结构安全或设备、设施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时,验收不能通过。由建设单位对房屋进行加固补强或采取其它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处理完毕,达到合格要求、确保住用安全的,再商定时间予以验收。并向发展商索取加固补强的措施和复验结果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㈢不具备使用功能问题的处理

接管验收时,对于因房屋的配套设施脱节和附属工程未完工或由于水、电、气等外部管线未接通,致使用户不能进住的,应由发展商负责抓紧解决,等符合接管验收条件后,再行组织验收。

二、小业主在验收中提出问题的解决办法

1、对小业主提出的有关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应在两天内提交给发展商(一式两份,一份给发展商,一份由发展商交给承建商),由承建商负责返修;管理处应留底一份,以便督促整改,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另行复验,直至合格为止。

2、对小业主提出的装修方面的问题,应当场予以解答,回答内容见《工程规章制度手册》中的相关装修管理规定。

3、对小业主提出的有关入住等方面的问题,应当场予以解答,并尽力提供帮助。

三、相关文件及记录:

《业主房屋装修管理规定》《接管验收记录》

篇5:物业接管验收规程

物业的接管验收规程

1目的

规范物业接管工作,确保接管工作平稳、高效、规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承接的每个物业的接管和验收。

3职责

3.1项目管理处负责对本公司所承接的物业进行接管和工作。

4工作流程

4.1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流程

4.2接管前期的策划

4.2.1当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达成委托管理服务意向时,物业管理公司应成立项目筹划小组,编制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4.2.2通过协商,物业管理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管理委托管理合同》。

4.2.3《物业管理委托管理合同》签订后,物业管理公司成立项目管理处,并任命管理处主任/副主任,各部门主管人选,筹备前期接管验收工作。

4.2.4项目管理处的筹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4.2.4.1组织编写《用户手册》、《内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汇编》、《工作手册等》。

4.2.4.2根据所接管物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其内容包括:

a.物业概况及范围;

b.项目管理处职责权限;

c.管理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及各岗位职责描述;

d.物业项目的经费收支测算;

e.管理服务的质量目标;

f.提供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清洁绿化、治安消防、保安车辆、日常维修、收费、分包项目等)

4.2.5向社会公开招聘部份员工完善定编工作,并对新招聘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

4.3接管前的准备

4.3.1项目管理处接到公司的物业接管通知后,由管理处主任组织各部门人员成立接管验收小组,对物业进行接管检查。

4.3.2接管验收小组根据开发商提供的原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竣工图纸,编制接管方案和验收标准,由开发商、施工单位向管理处进行移交工作。

4.3.3接管验收标准按照GB《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4.3.4管理处会同开发商按照系统进行,主要对图纸资料、房屋本体、公用设施、机电设施设备等进行逐步逐项接管验收。

4.4正式接管与验收

4.4.1资料的接管:行政部、技术部接管小组按《图纸资料移交清单》对物业产权、技术资料,进行核对登记:

4.4.1.1物业产权资料:

a.项目开发批准报告;

b.规划许可证;

c.投资许可证;

d.土地使用合同;

e.建筑开工许可证;

f.用地红线图。

4.4.1.2综合竣工验收资料:

a.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结构、水、电、气、设备、附属工程各专业竣工图及地下管线综合布置竣工图);

b.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c.建设消防验收合格证;

d.公共配套设施综合验收合格书;

e.供水合同;

f.供电协议书、许可证;

g.供气协议书、许可证;

h.有线电视合格证;

i.通信设施合格证;

j.电梯准用证;

k.施工日志

l.房屋使用手册

m.住宅质量保证书。

4.4.1.3施工设计资料:

a.地质报告书;

b.工程预决算报告书;

c.重要的施工会议纪要;

d.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沉降观测记录;

f.其他可能会影响将来管理的原始记录。

4.4.1.4机电设备资料:

a.机电设备出厂日期;

b.机电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中文);

c.机电设备安装、调试报告;

d.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

4.4.1.5租户资料:

a.已租房的业主姓名、位置、面积、联系电话等;

b.已租房业主的付款情况或付款方式。

4.4.2物业硬件设施的接管与验收:

4.4.2.1技术组对每套单元房的水、电、土建部分和相关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没有明显不合符检验标准要求的房屋和配套设施,由管理处接收钥匙。对仍存在缺陷的房间,待其整改验收合格后再接管钥匙。

4.4.2.2钥匙的移交:

a.物业助理将开发商提供的房屋、公用设施全套钥匙逐一检查,登记在《钥匙移交一览表》内,然后由移交双方签字确认。

b.技术部主管将开发商提供的机电设备、设备房全套钥匙逐一检查,登记在《钥匙移交一览表》内,然后由移交双方签字确认。

c.安管队主管将开发商提供的消防、监控系统全套钥匙逐一检查,登记在《钥匙移交一览表》内,然后由移交双方签字确认。

4.4.3机电设施、设备的接管与验收:技术接管小组按《设施设备移交清单》对辖区各类设施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容量、数量、制造厂、安装位置进行核对登记。

4.4.4接管验收完工后,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签章《物业整体移交验收表》。

4.4.5开发商向项目管理处移交管理用房。

4.4.6项目管理处进入小区办公,对接管资料,按类别、编号、性能进行存档,并做好入伙准备工作。

4.5接管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

4.5.1遗留问题的登记确认:

4.5.1.1对资料验收中发现的资料不全、不真实、不合格等问题,接管小组应当将问题逐项记录在《接管验收资料遗留问题统计表》中并交开发商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5.1.2对物业硬件设施接管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等问题,接管小组应当将问题逐项记录在《接管验收设施设备问题统计表》中并请开发商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5.2对资料遗留的问题,接管小组应当积极同开发商联系补齐;对物业硬件设施、设备遗留问题,一般问题接管小组应当要求开发商在两周内解决;重大问题接管小组应当要求开发商在一个月内解决。必要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请求公司协助解决。

4.5.3对于长期解决不了、势必会影响物业管理的问题,管理处应当以备忘录的形式将问题登记后交给开发商进行备录。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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