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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小区公共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JT小区公共管理制度

1、停车场管理须知

A、区停车场交通、治安均由小区保安人员负责。入场车辆都应自觉服从停车场保安人员的调度和管理。

B、您不要乱停、乱放车辆,不要将车辆停放在阻碍其他车辆进出的位置。除预先告知外,非小区业主车辆禁止在小区停车过夜。

C、请您不要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各出入口处,影响小区居民的出入。

D、小区业主应自觉交纳泊位费并办理停车证。

E、出租车(除特殊情况下)不得驶入小区。

F、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车辆,保安人员将有权进行锁车及扣押;同时相关业主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2、卫生管理须知

为了保持小区环境整洁,使业主享受幽雅舒适的生活环境:

A、您将生活垃圾装袋并放置楼洞门口指定地点。

B、您不要将各种杂物投入下水道及便桶中。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堵塞或损坏,业主应承担全部修理费用及连带责任。

C、请您爱护小区内公共环境,不要随意乱涂、乱画、乱帖广告、标语。如属儿童所为,应由其家长负责。

D、请您不要将自种花卉放置在楼栋口或楼道内,避免丢失及影响其他业主的出入。

E、请您不要在楼梯间放置车辆或将鞋架、家具、储藏类等家庭物品。一经发现,物业处不经通知,有权进行清理。

3、宠物管理须知

为美化、净化小区的居住环境,防止病疫传播,保障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A、您定时携带宠物犬在小区内活动,并佩束犬链,由主人牵领、看管,及时清除排出的粪便;

B、为免对他人的滋扰和对设施的损坏,请您不要携宠物进入会馆、公建楼、幼儿园等公共场所;

C、个人豢养宠物不得妨害他人,宠物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休息时,宠物主人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D、每年须对所养宠物打防疫,防止疾病的传播;

E、对生病、受伤、死亡的宠物应妥善照管、处置,死亡的宠物请不要遗弃或埋在小区内。

4、绿化管理须知

A、了保持小区环境优美,请您爱护住宅小区内的绿地、花草、树木、雕塑等小品是小区美化点缀设施。

B、您不要攀折花草树木,不要用树木晾晒衣物或扎铁丝、铁钉等,不要损坏花木的保护措施。

C、请您不要穿越绿化带或碰损绿篱栅栏。

D、请您及您的孩子不要在绿化带内打斗玩耍,不要在绿地内进行体育活动。

E、请您不要在小区公共绿地种植蔬菜及农作物,或擅自种植其它作物。

F、请您不要在喷泉、水池内嬉戏,以免触电及发生其他危险。

篇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范本

依据《传染病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一、报告组织及责任报告人:

组长:姜凤岚、邸生文

组员:果淑芝、邱化民、刘玉平及本院其它医务人员,网络直报员(王小花)

二、报告时限及程序:在接到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后2小时内尽快向本级林甸县卫生局和林甸县疾控中心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写出进程报告及时报告事态的进展。

报告流程示意图:

责任医疗卫生人员→预防保健科→医院指定领导→(1、林甸县疾控中心;2、林甸县卫生局;3、网上直报;4、现场调查,采取措施,进程报告上报。[同时进行])

三、报告内容:

1、首次报告;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采取的措施。

2、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进展和防控情况。

3、结案报告:确定事件的性质,波及的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所采取的措施情况,对事件进行i-iv级评定。

四、相关责任人各负其责,互相协调,共同应对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失责有究。

篇3:F公共浴室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及用品用具符合gb9665-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的要求。

2、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

3、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4、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空调场所有布局合理的通风、排风设施,新风入口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定期清洗或更换。

6、设有专用拖鞋洗消间和专用杯具洗消间,洗消设施有明显标志,杯具、毛巾、衣物、拖鞋等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一。设有一次性纸内裤供应。

7、卫生间内保持清洁卫生,设坐厕者使用一次性垫纸。

8、布草间内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分类存放。脏布草有回收室或柜,不得随意堆放,严禁与干净布草和其它物品混放。

9、更衣室、浴室、按摩室使用毛巾放入带门布草柜,布草类不得露空存放。

10、浴池水水质达到游泳池水质卫生要求,有检测记录。配备专兼职水质净化、消毒员。

11、禁止患有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的顾客入内,并有明显标志。

12、所使用的化妆品及消毒用品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篇4: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办法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

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7、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

9、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篇5: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办法

(一)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二)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三)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

(四)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

(五)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六)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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