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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为了保护广大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

1、井上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护目镜、耳塞、防砸工作鞋、安全帽、防尘口罩、手套;

2、下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护目镜、耳塞、防砸雨鞋、安全帽、自救器、防尘口罩、腰带、手套;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保管

1、使用

(1)生产区工作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必须穿工作服、防砸工作鞋,岗位操作人员、到地面生产系统及各岗位上检查必须戴安全帽,接触噪声人员必须戴耳塞,接触粉尘人员必须戴防尘口罩,在机械工作场所或产生高速粉尘作业的人员必须戴护目镜,进行氧、电焊等镜等作业人员必须戴特殊劳动保护用品。

(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砸雨鞋,戴安全帽,携带矿灯和自救器,戴防尘口罩,接触噪声人员必须戴耳塞,在机械工作场所或产生高速粉尘作业的人员必须戴护目镜。

2、保管

劳动保护用品由公司统一采购,按规定统一发放给员工,员工个人负责保管。

三、责任与处罚

每位员工应当爱护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无故损坏,若在规定使用期内损坏和丢失或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全的不得上岗,否则以“三违”论处。在工作中因不可抗力造成劳动保护用品损坏或因抢救事故使劳动保护用品损坏,由所在单位写出事故报告,安全部门核实后,可给予更换。

篇2: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常识

一、头部防护用品及其使用常识

头部防护用品是为了防御头部不受外来物体打击和其他因素危害而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根据防护功能要求,目前主要有一般防护帽、防尘帽、防水帽、防寒帽、安全帽、防静电帽、防高温帽、防电磁辐射帽、防昆虫帽等九类产品。

在工伤、交通死亡事故中,因头部受伤致死的比例最高,大约占死亡总数的35.5%,其中因坠落物撞击致死的为首,其次是交通事故。使用安全帽能够避免或减轻上述伤害。

(一)安全帽的种类

对人体头部受外力伤害起防护作用的帽子为安全帽,它由帽壳、帽衬、下颏带、后箍等组成。安全帽分为六类:通用型、乘车型、特殊安全帽、军用钢盔、军用保护帽和运动员用保护帽。其中通用型和特殊型安全帽属于劳动保护用品。

1、通用型安全帽

这类帽子有只防顶部的,既防顶部又防侧向冲击的两种。具有耐穿刺特点,用于建筑运输等行业。有火源场所使用的通用型安全帽耐燃。

2、特殊型安全帽

(1)电业用安全帽。帽壳绝缘性能很好,电气安装、高电压作业等行业使用的较多。

(2)防静电安全帽。帽壳和帽衬材料中加有抗静电剂,用于有可燃气体或蒸汽及其他爆炸性物品的场所,其指《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规定的0区、1区,可燃物的最小引燃能量在0.2mJ以上。

(3)防寒安全帽。低温特性较好,利用棉布、皮毛等保暖材料做面料,在温度不低于-20℃的环境中使用。

(4)耐高温、辐射热安全帽。热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较好,在消防、冶炼等有辐射热源的场所里使用。

(5)抗侧压安全帽。机械强度高,抗弯曲,用于林业、地下工程、井下采煤等行业。

(6)带有附件的安全帽。为了满足某项使用要求而带附件的安全帽。

(二)安全帽的使用

据有关部门统计,坠落物撞击致伤的人数中有15%是因使用安全帽不当造成的。所以不能以为戴上安全帽就能保护头部免受冲击伤害。在实际工作中还应了解和做到以下几点:

(1)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或在厂区内外从事生产和劳动时,必须戴安全帽(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特殊作业或劳动,采取措施后可保证人员头部不受伤害并经过安监部门批准的除外)。

(2)戴安全帽时,必须系紧安全帽带,保证各种状态下不脱落;安全帽的帽檐,必须与目视方向一致,不得歪戴或斜戴。

(3)不能私自拆卸帽上部件和调整帽衬尺寸,以保持垂直间距和水平间距符合有关规定值,用来预防冲击后触顶造成的人身伤害。

(4)严禁在帽衬上放任何物品。严禁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机构。严禁用安全帽充当器皿使用。严禁用安全帽当坐垫使用。

(5)安全帽必须有说明书,并指明使用场所以供作业人员合理使用。

(6)应经常保持帽衬清洁,不干净时可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用完后不能放置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和有化学溶剂的场所。

(7)使用中受过较大冲击的安全帽不能继续使用。

(8)若帽壳、帽衬老化或损坏,降低了耐冲击和耐穿透性能,不得继续使用,要更换新帽。

(9)防静电安全帽不能作为电业用安全帽使用,以免造成出点。、

(10)安全帽从购入时算起,植物帽一年半使用有效。塑料帽不超过两年,层压帽和玻璃钢帽两年半、橡胶帽和防寒帽三年、乘车安全帽为三年半。上述各类安全帽超过其一般使用期限易出现老化,丧失安全帽的防护性能。

二、呼吸器官防护用品及其使用常识

呼吸器官防护用品是为防御有害气体、蒸气、粉尘、烟、雾从呼吸道吸入,直接向使用者供氧或清洁空气,保证尘、毒污染或缺氧环境中作业人员正常呼吸的防护用品。

呼吸器官防护用品主要有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面罩)。

(一)防尘口罩、面罩的使用

(1)作业场所除粉尘外,还伴有有毒的雾、烟、气体或空气中氧含量不足18%时,应选用隔离式防尘用具,禁止使用过滤式防尘用具。

(2)淋水、湿式作业场所。选用的防尘用具应带有防水装置。

(3)劳动强度大的作业,应选用吸气阻力小的防尘用具。有条件时,尽量选用送风式口罩或面罩。

(4)使用前要检查部件是否完整,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整理或更换。此外,应注意检查各连接处的气密性,特别是送风口罩或面罩,看接头、管路是否畅通。

(5)佩戴要正确,系带和头箍要调节适度,对面部应无严重压迫感。

(6)复式口罩和送风口罩头盔的滤料要定期更换,以免增大阻力。电动送风口罩的电源要充足,按时充电。

(7)各式口罩的主体(口鼻罩)脏污时,可用肥皂水洗涤。洗后应在通风处晾,切忌曝晒、火烤,避免接触油类、有机溶剂等。

(8)防尘用具宜专人专用。使用后及时装塑料袋内,避免挤压、损坏。

(9)对于长管面具,在使用前应对导气管进行查漏,确定无漏洞时才能使用。导气管的进气端必须放置在空气新鲜、无毒无尘的场所中。所用导气管长度以10m内为宜,以防增加通气阻力。当移动作业地点时,应特别注意不要猛拉、猛拖导气管,并严防压、戳、拆等。

(二)防毒口罩、面具的使用

防毒面具、口罩可分为过滤式和隔离式两类。过滤式防毒用具是通过滤毒罐、盒内的滤毒药剂滤除空气中的有毒气体再供人呼吸。因此劳动环境中的空气含氧量低于18%时不能使用。通常滤毒药剂只能在确定了毒物种类、浓度、气温和一定的作业时间内起防护作用。所以过滤式防毒口罩、面具不能用于险情重大、现场条件复杂多变和有两种以上毒物的作业;隔离式防毒用具是依靠输气导管将无污染环境中的空气送入密闭防毒用具内供作业人员呼吸。它使用于缺氧、毒气成分不明或浓度很高的污染环境。

(1)使用防毒口罩时,严禁随便拧开滤毒盒盖,避免滤毒盒剧烈震动,以免引起药剂松散;同时应防止水和其他液体滴溅到滤毒盒上,否则降低防毒效能。

(2)使用防毒口罩过程中,对有臭味的毒气,当嗅到轻微气味时,说明滤毒盒内的滤毒剂实效。对于无味毒气,则要看安装在滤毒盒里的指示纸或药剂的变色情况而定。一旦发现防毒药剂失效,应立刻离开有毒场所,并停止使用防毒口罩,重新更换药剂后方可使用。

(3)佩戴防毒口罩时,系带应根据头部大小调节松紧,两条系带应自然分开套在头顶的后方。过松和过紧都容易造成漏气或感到不舒服。

(4)防毒面具使用中应注意正确佩戴,如头罩一定要选择合适的规格,罩体边缘与头部贴紧。另外,要保持面具内气流畅通无阻,防止导气管扭弯压住,影响通气。

(5)当在作业现场突然发生意外事故出现毒气而作业人员一时无法脱离时,应立即屏住气,迅速取出面罩戴上;当确认头罩边缘与头部密合或佩戴正确后,猛呼出面具内余气,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6)防毒面具某一部件损坏,以致不能发挥正常作用,而且来不及更换面具的情况下,使用者可采取下列应急处理方法,然后迅速离开有毒场所:

①头罩或导气管发现孔洞时,可用手捏住。若导气管破损,也可将滤毒罐直接与头罩连接使用,但应注意防止因罩体增重而发生移位漏气。

②呼气阀损坏时,应立即用手堵住出气孔,呼气时将手放松吸气时再堵住。

③发现滤毒罐有小孔洞时,可用手,黏土或其他材料堵塞。

(7)使用后的防毒面具,要清洗、消毒、洗涤后晾干,切勿火烤、曝晒,以防材料老化。滤毒罐用后,应将顶盖、底塞分别盖上、堵紧,防止滤毒剂受潮失效。对于失效的滤毒罐,应及时报废或更换新的滤毒剂和作再生处理。

(8)一时不用的防毒面具,应在橡胶部件上均匀撒上滑石粉,以防黏合。现场备用的面具,放置在专用的柜内,并定期维护和注意防潮。

(三)氧气呼吸器的使用

氧气呼吸器是一种与外部空气隔绝、依靠自身供给氧气的防毒面具。使用中应注意:

(1)在使用前全面检查一遍,确认达到下列要求方可使用:

①氧气瓶内的氧气压力,应保持在980N/cm2以上。

②清净罐内装填的氢氧化钙吸收剂应为粉红色圆柱状颗粒。如变为淡黄色,即为失效,应及时更换。

③应注意各密封垫圈是否齐全,啮合程度、阀门是否良好,自动排气阀工作是否正常,以及手动不及供氧是否有效。

(2)使用时,先打开氧气瓶阀门,检查压力表的数值,估计使用时间。然后按动补给按钮数次,以清除气囊内原积存气体。再戴上头罩,检查找体边缘与头部密合情况。经确认各部件正常后,即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如感到供气不足,可用深长呼吸法,使自动补给器充氧。若仍感呼吸困难,应采用手动按钮补给氧气。当以上措施均无效时,应立即退出染毒场所。

(4)使用中,应经常检查压力表的指示值。一旦氧气压力降至245~296N/cm2时,应及时离开有毒场所。

(5)注意避免与油类等可燃物料接触,并与火源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

(6)防止氧气呼吸器撞击和跌落,以免损坏部件。

(7)险情重大的作业以及进入事故现场从事抢救,必须两人一组,以利彼此关照。

(8)使用后的氧气呼吸器,应及时通知专业人员检查,并进行头罩清洗、消毒、氧气瓶充气和更换清净罐内的氢氧化钙等工作,以备随时使用。

(9)若长期搁置不用,应倒出清净罐内的氢氧化钙。所有橡胶部件均应涂以滑石粉,以防粘连。氧气瓶则应保留一定的剩余压力。

三、眼面部防护用品及其使用常识

预防烟雾、尘粒、金属火花和飞屑、热、电磁辐射、激光、化学飞溅等伤害眼睛或面部的个人防护用品称为眼面部防护用品。

眼面部防护用品种类很多,根据防护功能,大致可分为防尘、防水、防冲击、防高温、防电磁辐射、防射线、防化学飞溅、防风沙、防强光九类。

(一)焊接用眼镜、面罩的使用

据统计,电光性眼炎在工矿企业的焊接作业中比较常见,其主要原因在于挑选的防护眼镜不合适。因此有关的作业人员应掌握下列一些使用防护眼镜的基本办法:

(1)使用的眼镜和面罩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验。

(2)挑选、佩戴合适的眼镜和面罩,以防作业时脱落和晃动,影响使用效果。

(3)眼镜框架与脸部要吻合,避免侧面漏光。必要时应使用带有护眼罩或防侧光型眼镜。

(4)防止面罩、眼镜受潮、受压,以免变形损坏或漏光。焊接用面罩应该具有绝缘性,以防触电。

(5)使用面罩式护目镜作业时,累计8小时至少更换一次保护片。防护眼镜的滤光片被飞溅物损伤时,要及时更换。

(6)保护片和滤光片组合使用时,镜片的屈光度必须相同。

(7)对于送风式、带有防尘、防毒面罩的焊接面罩,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养和使用。

(8)当面罩的镜片被作业环境的潮湿烟气及作业者呼出的潮气罩住,使其出现水雾,影响操作时,可采取下列措施解决:

①水膜扩散法。在镜片上涂上脂肪酸或硅胶系的防雾剂,使水雾均等扩散。

②吸水排除法。在镜片上浸涂界面活性剂(PC树脂系),将附着的水雾吸收。

③真空法。对某些具有二重玻璃窗结构的面罩,可采取在二层玻璃间抽真空的方法。

(二)防电磁辐射眼具的使用

电磁辐射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但是某些频率的微波会产生温热感觉。在受到辐射至发现身体某一部分不适时有一个长潜伏期。当发现时,往往已经造成不良的后果。因此,对电磁辐射的防护不能掉以轻心。

(1)首先在工作现场确定辐射场强超过微波最大允许辐射量区域,并挂上警告标志。当作业人员进入该区域时,必须穿戴屏蔽服和防微波眼镜。

(2)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辐射源的工作频率和工作地点的辐射强度来选择屏蔽服和眼镜。

(3)尽量使用带护眼罩的防微波眼镜,以防微波的绕射对眼睛产生不良影响。

(4)使用过程中避免接触油脂、酸碱或其他脏污物质,以免影响屏蔽效果。

(5)除了上述以外,采取不直看任何辐射器件(馈能喇叭、开口波导、反射器),尽可能远离辐射源,对场源设置屏蔽等措施,也能有效地避免电磁辐射。

四、听觉器官防护用品

能够防止过量的声能侵入外耳道,使人耳避免噪声的过度刺激,减少听力损失,预防由噪声对人身引起不良影响的个体防护用品,称为听觉器官防护用品。听觉器官防护用品主要有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头盔三大类。

听觉器官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1)佩戴耳塞时,先将耳廓向上提起使外耳道口呈平直状态,然后手持塞柄将塞帽轻轻推入外耳道内与耳道贴合。

(2)不要使劲太猛或塞得太深,以感觉适度为止,如隔声不良,可将耳塞慢慢转动到最佳位置;隔声效果仍不好时,应另换其他规格的耳塞。

(3)使用耳塞及防噪声头盔时,应先检查罩壳有无裂纹和漏气现象。佩戴时应注意罩壳标记顺着耳型戴好,务必使耳罩软垫圈与周围皮肤贴合。

(4)在使用护耳器前,应用声级计定量测出工作场所的噪声,然后算出需衰减的声级,以挑选各种规格的护耳器。

(5)防噪声护耳器的使用效果不仅决定于这些用品质量好坏,还需使用者养成耐心使用的习惯和掌握正确佩戴的方法。如只戴一种护耳器隔声效果不好,也可以同时戴上两种护耳器,如耳罩内加耳塞等。

五、手部防护用品

具有保护手和手臂的功能,供作业者劳动时戴用的手套称为手部防护用品,通常人们称为劳动防护手套。

手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功能分为十二类,即一般防护手套、防水手套、防寒手套、防毒手套、防静电手套、防高温手套、防*射线手套、防酸碱手套、防油手套、防振手套、防切割手套、绝缘手套。每类手套按照材料又能分为许多种。

防护手套的使用方法:

(1)首先应了解不同种类手套的防护作用和使用要求,以便在作业时正确选择,切不可把一般场合用手套当作某些专用手套使用。如棉布手套、化纤手套等作为防振手套来用,效果很差。

(2)在使用绝缘手套前,应先检查外观,如发现表面有孔洞、裂纹等应停止使用。

绝缘手套使用完毕后,按有关规定保存好,以防老化造成绝缘性能降低。使用一段时间后应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时要注意产品分类色标,像1kV手套为红色、7.5kV为白色、17kV为黄色。

(3)在使用振动工具作业时,不能认为戴上防振手套就安全了。应注意工作中安排一定的时间休息,随着工具自身振频提高,可相应将休息时间延长。对于使用的各种振动工具,最好测出振动加速度,以便挑选合适的防振手套,取得较好的防护效果。

(4)在某些场合下,所有手套大小应合适,避免手套指过长,被机械绞或卷住,使手部受伤。

(5)对于操作高速回转机械作业时,可使用防振手套。某些维护设备和注油作业时,应使用防油手套,以避免油类对手的侵害。

(6)不同种类手套有其特定用途的性能,在实际工作时一定结合作业情况来正确使用和区分,以保护手部安全。

篇3:劳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购买制度

1购买各种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一律在正规的劳保商店购买。不准从小商贩手购置。

2凡购买的各种防护设施,应符合质量要求。

必须有:

a产品生产许可证;

b出厂合格证;

c劳动部门监测证等,不得购买劣质品。

2管理制度

2.1建立安全防护设施购买、发放台帐,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

2.2安全带、安全绳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里,定期凉晒,以免受潮霉腐。

2.3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日晒雨淋,搬运时不准使用带钩刺的工具。

2.4使用单位要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检测,凡有破损、裂缝、腐朽的安全帽,断丝、腐朽的安全网,破损、断丝的安全带等各种防护用品,已达不到规定承载要求,均作报废处理。

3使用制度

3.1安全网

a、使用时,应该避免发生下列现象:

把网在粗糙的表面或锐边拖拉;在网内或网下方堆积物品;人跳进网内或把物品投入网内;电焊焊渣或其它火星落入网里;网周围有严重的酸碱烟雾等。

b、对使用中的网必须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当受到较大冲击后最好更换网或及时进行检查,凡有严重的变形和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均必须停止使用,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c、经常清理网上的落物,保持网工作面的清洁。

d、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应进行冲洗,洗后自然干燥。

e、旧网在使用前,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全面的检查,并签发允许使用的证明。

3.2安全帽

a、安全帽应无裂纹,垫衬完整,帽衬完好扎紧,帽带不得腐蚀

b、帽衬与帽壳之间必须保持有足够的缓冲间隙,即垂直间距需在:25-53mm之间,水平间距需在5-20mm之间。

c、戴安全帽要系好帽带,防止脱落。

3.3安全带、安全绳

a、安全带、安全绳应由专人保管,使用前必须先做一次外观检查,使用中也应注意检查,如发现有部件破损、断丝、变质等情况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b、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安全绳应加缓冲器。

c、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d、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随意拆掉,更换绳时要注意加套绳。

e、安全带使用两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抽检一次。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206N(225Kg)拉力拉3分钟,无破断可继续使用。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以30Kg重量做自由附落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

篇4: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规范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者减轻人身伤害和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为此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要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更新、报废等环节的管理,监督并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要求佩戴和使用。

(2)提供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也不得购买、使用超过使用期限或者质量低劣的产品,确保防护用品在紧急情况下能发挥其特有的效能。

(3)在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中,要防止发生以下情况: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系好安全带发生坠落。

从事电工作业(或手持电动工具)不穿绝缘鞋发生触电。

在车间或工地不按要求穿工作服,穿裙子或休闲衣服;或虽穿工作服但穿着不整,敞着前襟,不系袖口等,造成机械缠绕。

长发不盘入工作帽中,造成长发被机械卷入。

不正确戴手套。有的该戴不戴,造成手的烫伤、刺破等伤害。有的不该戴而戴,造成卷住手套带进手去,甚至连胳膊也带进去的伤害事故。

不及时佩戴适当的护目镜和面罩,使面部和眼睛受到飞溅物伤害或灼伤,或受强光刺激,造成视力伤害。

不正确戴安全帽。当发生物体坠落或头部受撞击时,造成伤害事故。

在工作场所不按规定穿用劳保皮鞋,造成脚部伤害。

不能正确选择和使用各类口罩、面具,不会熟练使用防毒护品,造成中毒伤害。

在其他需要进行防护的场所,如噪声、振动、辐射等,也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而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档案管理制度

篇5:劳动保护用品供给与管理规范

一、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其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由国家认定的,在易发生伤害及职业危害的场合供员工穿戴或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有关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

1.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员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2.对于在易燃、易爆、易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员工,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3.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舒适方便、经济耐用。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供给和使用

1.发放防护用品的“三同”原则

(1)国家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实际需要,本着“三同”(即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的原则发放。

(2)对于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员工,应按其从事的主要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其他防护用品随借随还。

(3)对于各种学校来厂的实习学生和临时工、轮换工等,应按“三同”原则供给或借给劳动防护用品。

(4)对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经常参加劳动和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的生产管理人员和安技人员,均应按需要发给劳动防护用品。

2.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规定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2)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3)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5)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3.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1)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和提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标准。严禁以劳动防护用品为名,变相增发毛料制品、羽绒服、风雨衣、变色镜等高档商品或其他福利性物资,不能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成现金发给员工,严禁将劳动防护用品作为商品进行转买转卖。

(2)有下列情况的一种,工厂应该供给员工工作服或者围裙,并且根据需要分别供给工作帽、口罩、手套、护腿和鞋盖等防护用品:

①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

②在强烈辐射热或者低温条件下的操作。

③散放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者大量粉尘的操作。

④经常使衣服腐蚀、潮湿或者特别肮脏的操作。

(3)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汽或者粉尘的场所操作的人员,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

(4)工作中发生有毒的粉尘和烟气,可能伤害口腔、鼻腔、眼睛、皮肤的,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员工漱洗药水或者防护药膏。

(5)在有噪音、强光、辐射热和飞溅火花、碎片、刨屑的场所操作的人员,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护耳器、防护眼镜、面具和帽盔等。

(6)经常站在有水或者其他液体的地面上操作的人员,应该由工厂供给防水靴等。

(7)高空作业人员,应该由工厂供给安全带。

(8)电气操作人员,应该由工厂按照需要分别供给绝缘靴、绝缘手套等。

(9)经常在露天工作的人员,应该由工厂供给防晒、防雨的用具。

(10)在寒冷气候中必须露天进行工作的人员,应该由工厂根据需要供给御寒用品。

(11)在有传染疾病危险的生产部门中,应该由工厂供给人员洗手用的消毒剂,所有工具、工作服和防护用品,必须由工厂负责定期消毒。

(12)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的工厂,应该备有防毒救护用具,必要的时候应该设立防毒救护站。

(13)工厂应该经常检查防毒面具,绝缘用具等特制防护用品,并且保证其良好有效。

(14)工厂对于工作服和其他防护用品,应该负责清洗和修补,并且规定保管和发放制度。

(15)有下列情况的一种,应发放劳动防护服装:

①井下作业。

②有强烈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

③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④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

⑤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⑥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及经常从事低湿作业的工种才能发防寒服装。

四、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和要求

1.防静电工作服

1)防静电工作服的定义

防静电工作服为了防止衣服的静电积聚,用防静电织物为面料而缝制的工作服。

2)防静电工作服的质量要求

(1)外观要求无破损、斑点、污物以及其他影响服用性能上的缺陷。

(2)防静电性能:每件防静电服的带电电荷量、耐洗涤性能,必须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3)防F静电服穿用要求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属0区、1区且可燃物的最小点燃能量在0.25mJ以下者,应穿用防静电服。

(2)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穿脱。

(3)禁止在防静电服上附加或佩戴任何金属物件。

(4)穿用防静电服时,必须与中规定的防静电鞋配套穿用。

2.低压绝缘胶鞋

1)低压绝缘胶鞋的作用

低压绝缘胶鞋该产品在布面干燥条件下,作为工频电压1000V以下电工作业之辅助安全用具,作为劳动保护用鞋。

2)低压绝缘胶鞋的基本要求

产品必须符合低压绝缘鞋穿用的基本功能。产品明显部位须有“闪电”安全标记。产品外底厚度前掌不低于4.5mm,后掌不低于5mm。绝缘内底颜色必须有区别。

3)低压绝缘胶鞋穿用须知

(1)低压绝缘胶鞋只能在规定电压范围内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使用,穿用绝缘鞋必须遵守电器设备安全、保护用具使用和试验规则。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每六个月应做一次预防性试验。试验项目及标准见表。

(2)穿用绝缘鞋在外底磨穿露出浅色绝缘内底时,不准再作绝缘鞋穿用。

(3)绝缘鞋胶料部件凡有破损之处,均不得再作绝缘鞋穿用。

(4)穿用绝缘鞋时应避免接触锐器,防止绝缘鞋受到机械损伤,同时还应避免接触腐蚀介质。

3.抗油拒水防护服

抗油拒水是指经过整理,使防护服织物纤维表面能排斥、疏远油、水类液体介质,从而达到既不妨碍透气舒适,又能有效抗拒此类液体对内衣和人体的侵蚀。抗油拒水防护服适用于接触油水介质频繁的现场作业的劳动防护服。其工种如钻井工和井下作业工等。

分为冬季和夏季两类抗油拒水防护服。

性能要求各项性能的指标要求,按表2规定。

表2

4.矿用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

矿用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是用于矿山井下个人脱险使用的防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

1)基本规格

基本规格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基本规格

2)使用条件

a.环境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不应低于18%,一氧化碳浓度不应高于1.5%;当一氧化碳浓度为0.25%,应具有同等防护性能;

b.非瓦斯突出矿井;

c.只适用于个人逃生脱险用。

3)主要性能要求

(1)防一氧化碳性能

产品在表1规定的防护时间内,按GB8160-87《矿用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试验方法》试验时,吸入空气的一氧化碳透过浓度不应超过500*10-6,一氧化碳透过积累量不应超过380mL。

(2)滤烟能力

带有滤烟装置的自救器,按GB8160-87方法试验时其烟雾透过率应不大于40%。

(四)氯气防护用品的使用

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生产、使用、贮存岗位必须配备两套以上的隔离式面具,操作人员必须每人配备一套过滤式面具,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

生产、使用、贮存现场应备有一定数量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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