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
一、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操作棒、验电器、绝缘杆、绝缘测量杆、放电棒、绝缘梯、绝缘夹钳、核相器、绝缘绳、绝缘罩、绝缘隔板、绝缘垫、绝缘台、绝缘凳、橡胶绝缘导线软管、绝缘防护管、绝缘剪线钳等绝缘工具;以及带电作业防护服、绝缘服、绝缘网衣、绝缘肩套、绝缘手套、绝缘鞋(靴)、带电作业皮革保护手套、绝缘安全帽等绝缘防护用品。
二、一般安全工器具:安全措施标示牌、高处作业平台、检修防护架、高低凳、绝缘快装检修平台、升降板(登高板)、脚扣、升降梯、竹梯、软梯、飞车、下线爬梯、智能绝缘工具柜、安全工具柜、安全带试验拉力机、安全帽冲击试验机、测高仪、危险气体探测仪、SF6气体检漏仪、氧量测试仪、风速仪、噪音计、辐射剂量计、验电器信号发生器等其他安全用具。
三、安全围栏(网):组合式护栏、绝缘隔离固定围栏、绝缘伸缩围栏、临时提示防护遮栏(小旗、带式)、围栏支架、地桩、安全警示带、安全围网等。
四、个人防护用品:
(一)绝缘防护用品:带电作业防护服、绝缘服、绝缘网衣、绝缘肩套、绝缘手套、绝缘鞋(靴)、带电作业皮革保护手套、绝缘安全帽等。
(二)坠落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带、速差自控器、缓冲器、安全自锁器、抓绳器、高空防坠落装置、安全防护网、安全绳等。
(三)头部(眼耳口鼻)防护用品:头部防护:各式安全帽;眼脸部防护:防护口罩、防电弧面罩、焊接面罩、防护眼镜、防护面屏;听力防护:各种防护耳塞;呼吸防护:各种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
(四)身体(躯干)防护用品:防电弧服、专业防护服(包括:SF6、透气、避火隔热、防化等)、反光标志工作服等;
(五)手部防护用品:专业防护手套(防滑、防割、防冻、防化、耐高温等)等。
(六)足部防护用品:安全鞋、专业防护鞋等。
1、工作鞋是指,在单位穿统一的鞋
2、劳保鞋是指特别的岗位所需要穿的鞋(如与水打交道岗位需要的雨鞋)
3、安全鞋是指危险岗位所穿的鞋(如电工的橡胶底鞋)
4、防护鞋是指容易直接伤害所穿的鞋(如司炉工的翻毛靴)
5、劳保鞋包括防护鞋和安全鞋,但不包括工作鞋。
篇2:常用安全工器具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清单
一、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操作棒、验电器、绝缘杆、绝缘测量杆、放电棒、绝缘梯、绝缘夹钳、核相器、绝缘绳、绝缘罩、绝缘隔板、绝缘垫、绝缘台、绝缘凳、橡胶绝缘导线软管、绝缘防护管、绝缘剪线钳等绝缘工具;以及带电作业防护服、绝缘服、绝缘网衣、绝缘肩套、绝缘手套、绝缘鞋(靴)、带电作业皮革保护手套、绝缘安全帽等绝缘防护用品。
二、一般安全工器具:安全措施标示牌、高处作业平台、检修防护架、高低凳、绝缘快装检修平台、升降板(登高板)、脚扣、升降梯、竹梯、软梯、飞车、下线爬梯、智能绝缘工具柜、安全工具柜、安全带试验拉力机、安全帽冲击试验机、测高仪、危险气体探测仪、SF6气体检漏仪、氧量测试仪、风速仪、噪音计、辐射剂量计、验电器信号发生器等其他安全用具。
三、安全围栏(网):组合式护栏、绝缘隔离固定围栏、绝缘伸缩围栏、临时提示防护遮栏(小旗、带式)、围栏支架、地桩、安全警示带、安全围网等。
四、个人防护用品:
(一)绝缘防护用品:带电作业防护服、绝缘服、绝缘网衣、绝缘肩套、绝缘手套、绝缘鞋(靴)、带电作业皮革保护手套、绝缘安全帽等。
(二)坠落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带、速差自控器、缓冲器、安全自锁器、抓绳器、高空防坠落装置、安全防护网、安全绳等。
(三)头部(眼耳口鼻)防护用品:头部防护:各式安全帽;眼脸部防护:防护口罩、防电弧面罩、焊接面罩、防护眼镜、防护面屏;听力防护:各种防护耳塞;呼吸防护:各种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
(四)身体(躯干)防护用品:防电弧服、专业防护服(包括:SF6、透气、避火隔热、防化等)、反光标志工作服等;
(五)手部防护用品:专业防护手套(防滑、防割、防冻、防化、耐高温等)等。
(六)足部防护用品:安全鞋、专业防护鞋等。
1、工作鞋是指,在单位穿统一的鞋
2、劳保鞋是指特别的岗位所需要穿的鞋(如与水打交道岗位需要的雨鞋)
3、安全鞋是指危险岗位所穿的鞋(如电工的橡胶底鞋)
4、防护鞋是指容易直接伤害所穿的鞋(如司炉工的翻毛靴)
5、劳保鞋包括防护鞋和安全鞋,但不包括工作鞋。
篇3: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员工和从业人员在施工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符合标准的合格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防止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个体特种防护用品采购、使用、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工作。
三、规范性引用文本:
1、《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2、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设施、标志标识标准化图册;
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公司管理文件-火电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手册-安全工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四、职责
1、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本部人员人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
2、安全质量部负责组织对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进行评价;负责公司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特指安全帽)的登记、发放工作;负责监督项目实施全过程中,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个人防护用品、共用防护用品用具的管理与控制情况。
3、项目部监督分包单位个体防护用品、共用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采购、验收、使用、保管工作;负责为项目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相关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
4、分包单位负责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用具及共用防护用品、用具;
负责对从业人员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对自行采购的防护用品用具进行定期检验;
负责作业范围内所需共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验收、使用和保管。
五、管理内容和要求:
1、经理工作部对所购置的个体防护用品,按标准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检验。
定期检验、试验标准见附件。
2、分包单位对所购置的个体防护用品、用具及共用防护用品用具,按标准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检验。
3、安全质量部、项目部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共用防护用品用具的配备进行监督检查。
4、分包单位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本单位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责任区域内共用防护用品、用具的配备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安全质量部、分包单位还应对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所应具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销售防护用品用具的单位还应持有“特种防护用品经营许可证”。
6、在委托外部单位进行劳动防护用品检验试验前,委托单位应以适当方式评审,并确认受委托单位所应具有的资质能力。
7、名词解释:
⑴个体防护用品、用具: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必须配戴的安全带、安全帽、速差自控器、电绝缘鞋、电绝缘手套、护听器(耳罩)、防尘口罩等。
⑵共用防护用品、用具:防护作业场所中作业人员和防护进入作业场所中人员的防护用品包括:安全网、安全绳、吊绳等。
六、相关文件:
1、工程项目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
2、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篇4: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1、采购与管理
1、公司必须到定点经营单位或定点生产企业购买“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质量合格证)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安全工器具。
2、公司购进的产品要留存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三证”、产品说明书和复印件。
3、公司所属项目部必须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采购计划并于年初报公司安全部备案,公司安全部将行使监督职权,把计划的执行情况纳入季度检查之中。
4、公司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的采购发放台帐,定期检查、检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发现不合格或失效的用品要及时更换和报废,不得将过期失效的或保管不当损毁的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发放给职工。
2、使用
公司根据各工程具体情况,发给职工适用的,有效的防护用品,并按公司安全科的规定发放、保管、检查和使用。
1、架子工:发给袖套、裹脚(胶鞋)、垫肩、风镜、安全帽、安全带。
2、砌砖工:发给手套、胶鞋、安全帽。
3、漆工:发给手套、袖套、口罩、安全帽、围裙、风镜
4、木工:发给袖套、围裙、安全帽、手套
5、电锯、刨工:发给围裙、安全帽、口罩
6、电器操作工:发给绝缘胶靴、绝缘手套、安全帽
7、起重工:因起重件不同分别临时决定。
8、高空、坑、槽作业等工种发给安全帽,安全绳。
9、对有损健康的特殊工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发给所需保护用品。
注:公司有关发放安全防护、保护用品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扣发、不发、迟发或发现金等。
3、检查与维修
1、建立定期检查或报告制度,公司所属项目部每月将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的采购发放使用情况上报公司安全部,公司安全部每月进行检查并上报公司。
2、对于使用的安全工器具要做到用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不能维修的坚决报废,不能带问题进行操作。
4、判废标准
1、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
2、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监督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所规定的功能指标。
3、使用或保管贮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防护功能的最低指标。
4、对于判废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由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销毁,要彻底,不能留有隐患。
篇5: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是保证人身安全,改善劳动作业环境的重要手段,是整个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防止发生电力生产事故的有力保障,为加强对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管理,并结合站内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1、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由安全员负责管理,每周检查维护一次,并按规定督促定期试验;
2、安全工器具的日常维护与检查实行检查卡制,运行人员应认真检查并填写“安全用具检查卡”;
3、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应设置专用房间存放,房间干燥明亮,防盗设施完善;
4、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应摆放整齐并实行定置,定位管理,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与存放位置均应编号,存放应对号入座;
5、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如有问题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并进行必要的试验检查或更换;
6、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应建立清册,保证物卡相符,试验报告齐全,不得随便动用,并进行必要的试验检查或更换;
7、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试验合格后,应贴上合格证标签,写明本次试验时间和下次试验时间,同时在安全台帐中做好记录;
8、新购置或长期搁置不用的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必须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9、不合格或已损坏的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不得在安全用具室存放;
10、不贴试验合格证的安全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不得使用;
11、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和酸碱物质,以及接触有锐角的坚硬物体和化学药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