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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举报电话制度

(一)举报电话值守制度。

举报电话设在党群工作部,号码:********,举报电话在工作时间实行专人(纪检监察专责)值守制度,值守人不在时应明确由其他人负责接听。其它时间可转入电话录音,并及时对录音进行整理、处理。

(二)举报电话受理范围。

1、职工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的行为;

2、职工在工作中的“吃、拿、卡、要”行为;

3、职工在工作中的不合理收费行为;

4、职工在工作中态度生硬、拖延工期的行为;

5、其他用户窃电、破坏电力设施、违规违法用电等行为;

(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8:00-11:30,14:30-17:30。

(四)举报电话处理制度。

1、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举报电话的管理,严格纪律,并经常对电话值守情况进行检查。

2、接听举报电话时,值守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认真、耐心地了解客户举报情况,不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和敷衍塞责,尊重、满足客户匿名要求。

3、对涉嫌重大违法线索的,要及时上报,对具名举报的,要注意保护举报人,原则上不将姓名和电话透露给需要回避的有关单位、部门;匿名举报的,在没有具体事实的情况下,原则上不予处理。

4、按要求认真填写举报电话登记,对举报内容进行整理,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和建议。需立即赴事发地核查的,要按程序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同意;需有关单位(部门)核查的,立即转请核查,并将核查情况详细记录。

5、举报电话在受理时间要确保通畅,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长时间占用举报电话。

篇2:Z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预防我站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物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举报形式

举报可采用书信、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电站安全生产领导举报电话:,手机:)。

四、奖励标准及办法:

1、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确认标准,奖励举报人金额从50~1000元不等,具体奖励金额由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

2、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只奖励第一位举报人,根据举报时间确定。

五、举报人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

六、对举报人举报的每一起事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认真地组织核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有关举报资料绝对保密。

七、对情况属实的举报,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及时回复举报人,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同时按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手续;对诬告和怀有恶意的不实举报,将作严肃查处。

八、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不及时核查举报事项,督促相关责任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九、本奖励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3:举报电话制度(范本)

(一)举报电话值守制度。

举报电话设在党群工作部,号码:********,举报电话在工作时间实行专人(纪检监察专责)值守制度,值守人不在时应明确由其他人负责接听。其它时间可转入电话录音,并及时对录音进行整理、处理。

(二)举报电话受理范围。

1、职工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的行为;

2、职工在工作中的“吃、拿、卡、要”行为;

3、职工在工作中的不合理收费行为;

4、职工在工作中态度生硬、拖延工期的行为;

5、其他用户窃电、破坏电力设施、违规违法用电等行为;

(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8:00-11:30,14:30-17:30。

(四)举报电话处理制度。

1、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举报电话的管理,严格纪律,并经常对电话值守情况进行检查。

2、接听举报电话时,值守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认真、耐心地了解客户举报情况,不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和敷衍塞责,尊重、满足客户匿名要求。

3、对涉嫌重大违法线索的,要及时上报,对具名举报的,要注意保护举报人,原则上不将姓名和电话透露给需要回避的有关单位、部门;匿名举报的,在没有具体事实的情况下,原则上不予处理。

4、按要求认真填写举报电话登记,对举报内容进行整理,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和建议。需立即赴事发地核查的,要按程序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同意;需有关单位(部门)核查的,立即转请核查,并将核查情况详细记录。

5、举报电话在受理时间要确保通畅,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长时间占用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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