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本科教学工作是我部的中心工作之一,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档案材料,记录了本科教学工作的全过程,也体现了我部对本科教学的思想和方法,是衡量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标志,是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是基础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我系本科基础课教学工作档案的管理,根据我校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科基础课教学管理办法。
本科教学工作档案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的领导下,由教学秘书、教研室、实验室分工负责管理。
具体办法如下:
一、本科教育教学档案实行三级管理
1、一级:学校集中管理和利用的档案。
2、二级:基础部集中管理和利用的档案。
3、三级:各教研室、实验室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对教研室、实验室工作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各教研室、实验室集中统一分门别类进行保管和利用。
二、基础部本科基础课教学档案实行分工负责制
1、应明确教学主任、教学秘书主管档案工作,负责本部门基础课本科教学档案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将本科教学档案工作落实到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
2、基础课本科教学秘书负责本单位形成的教学档案的分类、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好本单位的二级档案,并提供利用。
3、各教研室(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单位教学档案的积累和归档工作,督促教师及时向本单位移交档案,同时要保管好本单位的三级档案,并提供利用。
4、各任课教师及有关人员有义务及时将教学档案交给部本科教学秘书进行归档管理。教学档案的借阅要及时归还。
三、本科教育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级别及类别
1、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系领导研究本科教学工作的会议记录。
2、各个教研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3、领导、教研室主任听课记录。
4、基础科学部发展规划、基础科学部规章制度。
5、教学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典型教案。
6、教学日历、试题、答案、试卷分析。
7、学校各个专业的培养计划、实验教学大纲。
8、教师编写、出版的教材、讲义、实验教材或指导书。
9、各种教学管理文件。
10、承担教研项目情况。
12、教学论文发表情况(附复印件)。
13、教学获奖情况(附复印件)、数学建模竞赛获奖情况。
14、调串课记录。
16、教师授课任务书。
17、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情况。
18、学生评教、专家评教。
19、各门课程考试试题、参考答案、试卷分析、学生试卷、考场记录。
19、各种教学活动照片。
20、基础科学部师资队伍建设。
(二)教研室
1、教研室教学工作总结。
2、教研室教学研讨活动记录。
3、青年教师试讲材料。
4、历年考试试题。
5、历年考试试卷成绩分析。
6、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学日历。
7、教研室开出的各门课程试卷。
四、对归档材料的要求
1、学生试卷保存齐全,无丢失、破损。试卷批改规范、严格、公正、核分准确,无提分现象。试卷、评分标准、试卷分析、成绩单等资料完备,填写规范正确。
2、学生实验报告保存完整,无丢失、破损。实验报告批改认真,给出评语、分数并签字。
3、有关文件要有公章,日期准确。
五、保存年限
1、试卷、课程设计及实验报告保存三年。
2、其他档案材料长期保存。
基础科学部
篇2:教学督导制度范本
1、部里按照人员调动和岗位变化的实际情况,确定每学期教学督导小组成员名单。
2、教学督导小组成员由教学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教授(教师中)组成。
3、教学督导小组成员工作办法分为自主听课、分析学生评教、检查教学资料、抽查试卷等四个方面。
4、教学督导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部里制定的各项教学规定,对一线教师的授课质量进行检查和督促,加强教学工作的开展和提高。
5、教学督导小组成员要向部里及时反映教师授课中存在的不良现象,褒贬分明。
6、教学督导小组成员要对自身的职责负责,严肃对待,随时提出良好的教学建议和意见。
基础科学部
2010年6月
篇3:基础科学部教学事认定管理办法
为保证教学工作的顺畅和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杜绝教学事故,特作如下规定:
一、日常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
1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不能迟到、不得提前下课。
2认真备课,按教学要求及时认真教学计划、教案等教学资料,做到讲解熟练精确,内容充实,信息量饱满。
3不得随意换课、串课、停课、或找人代课。
4若遇出差或重大事情,需要代课时,应向基础科学部申请,经批准后,再到教学秘书处填写《课程变动通知单》,呈报教务处,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5对出现教学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系内通报批评,警告处分,降岗,或劝其退调离教师岗位。
二、考试工作人员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
1、主考或监考教师擅自不到岗(严重教学事故);
2、主考或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3、主考或监考教师未认真清理考场,致使开考后,仍有学生的书包、复习资料、手机、bp机、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等留在座位上;
4、主考教师在考试开始时仍未到场或监考教师迟到十分钟以上(严重教学事故);
5、教师擅自更改考试时间、地点或者考试安排;
6、暗示考试重点、划定考试范围;
7、在考场不制止考生作弊行为;
8、在监考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交谈、看书、看报、批作业等;
9、在监考过程中,教师打手机、或接听手机、或手机(传呼机)发出声响;
10、阅卷评分不认真并经复核认定负有责任;
11、未安排主考或监考教师负有责任(严重教学事故);
12、以各种方式透露考题(严重教学事故);
13、庇护考试作弊(严重教学事故);
14、阅卷时给人情分(严重教学事故);
15、因未及时登录成绩而影响学籍管理工作;
16、因未及时报送成绩单而影响学籍管理工作;
17、随意更改学生成绩;
18、其他认定为考务违规的行为。
出现教学事故后,要向全校通报,并纳入院(系)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价的内容。对尚不构成教学事故的违纪现象,有关院(系)和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应给予批评,帮助及时纠正。对发生严重教学事故或一学期发生两次以上一般教学事故的责任人,由所在院(系)予以行政处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次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可停止其教学工作一年直至调离教学岗位。
基础科学部
2010年10月
篇4:A某公司驻海外代表处保密管理办法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公司有关保密规定,保守国家、××公司以及集团公司合作伙伴的技术、商业机密,维护集团公司在海外市场的利益,保持××公司在海外市场竞争中的优势,根据驻海外代表处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述的机密包括国家、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明确不宜公开的事项,适用于驻海外代表处所有员工。
2.职责
2.1××公司某部门职责
××公司某部门按照公司相关保密规定,负责海外代表处的保密归口管理工作。
2.2驻海外代表处职责
代表处负责人或授权人是保密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代表处各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担当保密工作的执行者。
3.主题内容
3.1代表处员工保密守则
3.1.1代表处员工应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不在私人通信、电话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话、普通邮政传递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1.2代表处员工在调离办事处前,须交回所占有和形成的机密资料,严禁擅自以复制、发表、使用、转让等方式泄露秘密。
3.2保密宣传教育制度
3.2.1代表处负责人或授权人应及时向代表处员工明确属于国家、企业技术、商业机密的具体事项,和其他不准公开的事宜,以及一些重要事件的对外表态口径,要求员工凡属此类事项一律不得泄露,并向员工明确事关技术、商业机密的文件不得擅自复印留底以及处置。
3.2.2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失、泄密,或采用盗密、出卖等非法手段泄露秘密,以及对泄密、窃密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员工,视其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篇5:邮政档案保密规章制度范本
一、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二、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传真提供密秘级以上档案。
三、凡借阅秘密级以上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及档案馆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借出、复制或摘抄。
四、档案人员不得随意丢放、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或销毁档案、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五、密级档案要经常查对,失泄密时要及时上报局主管领导,并对责任者进行追究处量。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任何人不准私自保存档案或携档案进入公共场所。
八、档案管理人员应熟知本局各类档案的密级划分,调密级档案时,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
九、档案在传递时应以机密件通过机要通信转出,或由档案人员二人以上专呈递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