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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幼儿园疾病预防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1、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在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集体儿童的疾病的防治和预防保健工作。

2、搞好预防接种,托幼儿机构应密切与当地防疫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疫情动态。按年龄、季节、适时、全程、足量、规范化地为幼儿实施预防接种,以提高整体人群的免疫水平,各种预防接种率要求达95%以上。

3、加强传染病的防治。通过晨间检查和全日健康检查等形式,及时了解全园幼儿发病情况。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尽快消除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儿童。

4、对已发现的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立即送隔离室观察,或通知家长带到医院去诊治。对患儿所在班要进行彻底的终末消毒。与患儿有密切接触的人群应进行医学检疫,并用药物进行预防。

5、加强小儿常见疾病的防治。通过采取综合性措施(营养、锻炼、疾病预防、治护理等)来降低发病率。注意做好体弱儿童(经常反复发作呼吸道、消化道感染儿、佝偻病、营养不良、早产儿、小样儿、哮喘病、先天性心脏病等)的专案管理,加强个体重点保健。

6、开展健康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卫生知识,传授传染病的防治常识,增进儿童教养人员对卫生科学的了解,提高卫生育儿水平。还要加强家园联系,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共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减少疾病。

篇2:Y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一)加强和促进团总支、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部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部门成员的了解和监督

(二)为使团学运作更规范合理,考核成绩将作为十分重要的依据并结合书记处和主席团的意见对部门成员进行评优、晋升、淘汰

(三)通过考核制度帮助成员认识自我、弥补不足、提高才干,为今后的学习与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考核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三、考核对象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系团学各部门副部长、干事

四、考核方法

(一)基本要求:

1.副部长: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且平均绩点在2.5以上

2.干事: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

(二)评选该部门(部长+副部长+干事)人数的30%作为优秀团学成员在系内进行表彰

(三)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分为四个部分:日常考核30%、期末考核30%、部长评定20%、学期小结20%

1.干事日常考核:

(1)目的:考察成员在日常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2)具体操作:1凡部门有活动,部长对参与活动成员进行评分

2学期末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平时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2.期末个人考核:

(1)目的:考察成员自我认定情况、部门其他成员对于此名干事的认可程度与总体评价。

(2)具体操作:1自评、互评,分别由本人、部门其他成员评分

(评分标准:a:10分b:8分c:6分d:4分)

2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3、期末部长评定:

(1)目的:了解部长对该成员的认可程度,为人员的合理调度提供依据。

(2)具体操作:1部长评定在每学期末由部长填写

(评分标准:a:10分b:8分c:6分d:4分)

2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部长对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4、学期小结:

(1)目的:考察成员对团学、所在部门和自身的认识以及对自己以后发展的意向,综合考察成员的整体素质,给成员一个发表自己观点和想法的地方。

(2)具体操作:1由人力资源部从实事求是、是否具有建设性等角度进行评分(人力资源部的小结由办公室评定)

2由主席团进行监督,办公室进行核查。

篇3:Y幼儿园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要求:

1、各项活动均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注视幼儿各项活动。

2、注意园舍、活动场地、活动器具、玩具、用具的使用安全,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避免触电:检查线路、插座、接线板的摆放。

避免砸伤:检查各类物品的摆放。

避免摔伤:检查教师组织幼儿活动时的情况。

避免烫伤:检查饮用水温、饭菜的温度,以及这些物品的摆放是否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并作好记录。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仔细核对,有毒物品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幼儿易,接触部位。各种消毒药品、幼儿药物保管和服用由保健老师负责。

4、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丢失幼儿。

(1)安排好早值班、晚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

(2)接送时间:来园7:30~8:30时

离园16:00~17:00时

(3)要求家长按接送时间接送幼儿。

(4)接送幼儿,原则上由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负责,总之接送人员必须稳定,接送人员必须是幼儿认识的。如有特殊情况请人代领,必须事先请幼儿带条或与本班老师联系。

二、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定人、定时、定期,并有专人负责检查。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昌秀

分管组长:马海燕

组员:陈爱华魏海枚姚泽娟向兰芳习静习文学

2、检查时间:每周一次小检查,每月一次大检查。

3、专人负责:值周老师

日常配合操作:值日老师

篇4:团支部考核制度范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纪律,规范团支部成员行为,保障团支部各项工作有序、有效、规范开展,充分调动团员工作积极主动性,使之能持之以恒、学有所获、不断进步,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团支部在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活动,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三条团支部宗旨“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成长”

第四条团支部口号:团结奋进凝聚

第二章团支部考核制度

第一条考核方式

(一)团支部考核采取积分制,基础分为10分,在每次活动后团支部团干给予相应的同学评优加分,每次活动后小结一次,由班委与团干共同进行评分;每学年结束后进行总结,优秀者给予奖励,总评不及格的给予适当惩罚。

(二)打分细则:活动过程中对有突出贡献者5分,表现优异的同学记3分,参与者记1分。无特殊理由擅自缺席活动者,扣3分,迟到者扣1分,煽动同学无理由拒参加活动者扣5分。

(三)评优细则

1、平时在活动中表现活跃,积极带动周围同学参加的

2、在活动中积极参与并出色完成活动组织相关任务的

3、在活动中无特殊情况满勤者

4、为团支部工作以及活动提出建设性建议或有突出贡献者

第二条处罚制度

(一)团支部团干有不服从团支部组织安排、工作态度散漫、应付了事的情况,由团支部其他团干给予批评、警醒,第二次给予警告并在团支部成员面前做深刻检讨,屡次不改者由团成员讨论给予定量处罚(情节严重者经班委、团干与导员协商后勒令革职)。

(二)团支部有成员基础分10分被扣除不足3分时,需自我检讨并保证不再违例。

(三)团支部成员每学年累计三次以上(包括三次)活动无故不参与者,将取消该评优资格。

第三章团支部各自工作职责

第一条团干需做好班级团员信息的统计,团组织关系的转接,按时收缴团费,及时传达上级团部信息。

第二条团干需认真指定团日活动实施计划,并积极组织好班级团日活动开展,务求有序、有趣、有意义。

第三条团干需负责好团支部内部评优及奖惩的实施与落实

第四条团干需协调好团支部内部关系的和谐,内部的稳定,鼓励互帮互助,形成一个团结有序的集体。

第五条团干需协调与其他团支部的关系,积极组织团支部间联谊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团干需认真落实上级团委下发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各团员需认真配合团干工作,乐于帮助其他团员,积极参与团组织建设。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北航北海学院09国贸二班团支部全体成员。

第二条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由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提出并讨论通过方可有效。

第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09国贸二班团支部所有,并由其监督实行。

第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篇5:Y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校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各办公室安全责任人对本办公室的安全负责,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五、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六、学校食堂管理员对学校食堂、小卖店安全负责,要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小卖店的卫生以及其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等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要教育食堂工作人员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检查身体,上岗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食堂管理委员会负有直接责任。

七、政教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八、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九、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十一、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十二、学生及家长违反学校制定的《学生往返学校交通安全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

十三、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十四、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赔偿、不进职、不聘、开除留有、报上级批准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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