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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一、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校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各办公室安全责任人对本办公室的安全负责,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五、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六、学校食堂管理员对学校食堂、小卖店安全负责,要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小卖店的卫生以及其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等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要教育食堂工作人员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检查身体,上岗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食堂管理委员会负有直接责任。

七、政教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八、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九、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十一、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十二、学生及家长违反学校制定的《学生往返学校交通安全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

十三、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十四、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赔偿、不进职、不聘、开除留有、报上级批准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2:T学校安全责任工作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责任工作追究制度

1、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建立调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各机构负责人要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总务处、德育处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档案资料。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督查全校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3、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准学生开展外出活动。如因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发生安全问题,组织者负主要责任。

4、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在校的安全,保护好本班的公共财产和教学设施。严禁学生上、放学乘“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禁乘“摩的”。严禁学生下河洗澡。对生病学生要做好处理,严重的要报告并及时送医院。严禁学生带刀具和不安全物品,发现要随时收缴。科任教师负责上课学生的安全,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直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生安全,下课随学生后行,指导有序离开。如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5、教师分时段,分区域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对未按时到位的从严追究。

6、值周领导负责当周学校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及时处理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人员处理,并做好跟踪了解。本周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

7、值周教师负责辖区当周学生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8、教导处要做到课堂无教师空缺,保证课堂和自习的安全。各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所管理范围内的各方面安全,如图书管理员、电脑管理员、实验电教管理员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检修器材、电线等设施,防止一切事故发生,保证正常教学。发生安全问题追究负责人责任。

9、加强学校门卫、保安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闲人自由出入,坚持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不得随意离岗,保证昼夜值好班。否则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10、学校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班级发生事故,班集体和班主任及相关教师不得评模、评优,教师及其他管理人员因辖区发生事故,与量化考核结合,与年度考核和职称晋升联系。

篇3:X学校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

(四)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六)大型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七)外来暴力侵害重大安全事故;

(八)流行传染病重大安全事故;

(九)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

(十)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责任。

第五条学校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学校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学校必须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蓣集报区教体局备案。

第八条学校应当对本制度第二条所列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

第九条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校违反本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第十二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三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教体局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负责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区教体局依据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区教体局举报学校及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教体局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对重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学校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4:学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为了落实创卫工作责任,推动我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西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关于创卫目标责任细化分解的通知》和《西安市纪委监察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责任追究的内容及范围

对不认真执行校创卫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校创卫办工作安排,对各处、室、组创卫工作领导不力、效能低下,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等责任,过错行为的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人员和具本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二、创卫工作目标责任分解

(一)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卫办工作目标责任

1.创卫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分工

张宏斌副校长:总负责和创卫组织管理部分

秦健书记:教职工创卫知识培训

戴兴民副校长:创卫材料整理、归档,健康教育、学生体质监测、卫生保健科研、学生清洁区卫生

刘成安副校长:设备配备维修、校园环境卫生和环保卫生督查

2.校创卫办工作目标责任

①落实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负责校创卫日常工作安排

②收集、整理各职能处室负责的创卫工作材料

③组织检查,指导校各部门的具体创卫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④负责校创卫工作文件的起草、创卫工作信息的报送

⑤督查各部门创卫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

⑥负责校创卫工作责任追究的具体落实

(二)各处、室、组创卫工作目标责任

依据校领导创卫工作具体分工,各处室、组创卫工作目标责任如下:

1.办公室:

①创卫工作宣传:负责创卫信息报告,按时更换创卫宣传栏。

②协助创卫办工作:催办、协调各处室、组创卫工作的落实。

③协同校创卫办做好创卫工作责任追究的具体落实。

2.教务处:

①健康教育工作:做到开课率、课时、教材、师资、评价五落实,学校健康教育器材、教具的配备、登记和管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健康教育的考核评价。

②学生健康监测:体质监测,疾病预防和"六病"防治工作措施和计划、总结,做好玛丽斯特普国际组织在我市实施的"校园红丝带,你我同行动"项目。

③卫生保健科研:教研组健康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记录,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的课题实验中的材料、报告,论文、经验交流材料。

④所辖人员及区域环境卫生。向校创卫办保送《学生常见病登记表》《学生运动外伤登记表》《学生传染病登记表》《学生预防接种登记表》《体弱病残学生登记表》《智力低下学生登记表》等相关创卫业务表格。

⑤对书记负责,抓好教职工的创卫知训培训,教职工创卫知识有计划、有方案,有记录,确保教职工创卫知识普及率不低于100%。

3.政教处:

①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确保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充不低于100%,积极开展"我为创卫做贡献"为主要内容的重点活动。

②开展环保教育和环保知识普及,确保环保知识普及率在学生中保持在100%。

③按时向创卫办报送《早操检查统计表》、《眼保健操检查统计表》、《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学生个人卫生检查统计表》、《教学用房卫生检查统计表》等创卫业务工作表格。

④校红十会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及所辖人员及区域卫生。

4.总务处:

①除"四害"工作:除"四害"工作计划、总结,爱卫会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向校创卫办报送《除"四害"监测表》、《四害孳生地调查表》、《除"四害"检查统计表》、《校园环境卫生检查记录表》、《日产垃圾清运情况检查记录表》、《厕所卫生检查表》、《教室采光、照明和黑板、课桌椅、饮水机、洗漱设施卫生检查统计表》。

②卫生管理: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评比办法,学校卫生管理部门和人员名单,保洁人员和工作责任书,所辖人员及区域环境卫生。

③环境保护:创建绿色学校计划、总结,教职工环保教育和环保知识普及,确保环保知识普及率保持在100%,学校绿化面积、示意图和保养制度。

④食品卫生管理:上级下发的食品卫生管理文件、复印件资料,学校师生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管理制度,校园环境卫生(学生清洁区除外),学校卫生设施配备与维修。

5.年级组、班:

①按各处室要求配合完成有关创卫表格的填报。

②负责本年级和本班学生健康知识、创卫知识、环保知识的普及,确保普及率达到100%。

③全面负责本年级、本班级的卫生达标工作,不留死角。

6.教研组:

①执行各处室有关创卫工作的安排

②所辖办公室环境卫生的达标

7.教师、职工个人:

①执行校创卫工作具体措施的落实

②根据所在处、室、组的具体创卫分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三、责任追究方式

(一)对教师、职工(个人)的责任追究:

1.在校创卫办组织的检查评比中排名列后三名一次的给予个人通报批评和减发当月结构奖50元;连续三次排名后三名者给予诫免谈话、减发当月结构奖100元;具体责任不清时对所属年级组、教研组、各处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减发处、室、组负责人当月结构奖100元。

2.对校创卫办检查中提出的意见不够重视,整改不力,在限定时间内没有明显变化的、对校创卫办发出的整改通知落实不及时、对创卫热线反映的问题和新闻媒体暴光属实的问题整改不力一次的,给予诫免谈话和减发当月结构奖100元;对创卫热线反映的问题和新闻媒体暴光属实的问题整改不力二次或二次以上的给予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减发当月结构奖200元,具体责任不清时减发各处室负责人当月结构奖200元并取消本部门年终评优资格。

(二)对处、室、组(部门)的追究:

1.不按工作目标责任按时向创办报送相关资料或报送资料不符合要求一次的,给予报送部门通报批评一次,并减发处、室员和直接责任人人员当月结构奖50元。

2.对上级创卫办检查出的问题,经校创卫办督促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不力一次者,给予部门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减发当月结构奖100元。

3.按工作目标责任应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而未组织或开展达一次者,给予部门负责人减发当月结构奖100元;影响校创卫办资料收集减发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100元;致使创卫相关工作不落实空白者给予处室负责人通报批评,诫免谈话,减发当月结构奖200元,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减发当月结构奖不含300元师德奖。可累积减发,当月结构奖减发为零,在下月结构奖中减发。

具体责任追究由校创卫办提出意见报校行政会议决定,本办法由校创卫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安市第三十中学

二OO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篇5:学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学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为了落实创卫工作责任,推动我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西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关于创卫目标责任细化分解的通知》和《西安市纪委监察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责任追究的内容及范围

对不认真执行校创卫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校创卫办工作安排,对各处、室、组创卫工作领导不力、效能低下,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等责任,过错行为的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人员和具本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二、创卫工作目标责任分解

(一)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卫办工作目标责任

1.创卫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分工

张宏斌副校长:总负责和创卫组织管理部分

秦健书记:教职工创卫知识培训

戴兴民副校长:创卫材料整理、归档,健康教育、学生体质监测、卫生保健科研、学生清洁区卫生

刘成安副校长:设备配备维修、校园环境卫生和环保卫生督查

2.校创卫办工作目标责任

①落实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负责校创卫日常工作安排

②收集、整理各职能处室负责的创卫工作材料

③组织检查,指导校各部门的具体创卫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④负责校创卫工作文件的起草、创卫工作信息的报送

⑤督查各部门创卫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

⑥负责校创卫工作责任追究的具体落实

(二)各处、室、组创卫工作目标责任

依据校领导创卫工作具体分工,各处室、组创卫工作目标责任如下:

1.办公室:

①创卫工作宣传:负责创卫信息报告,按时更换创卫宣传栏。

②协助创卫办工作:催办、协调各处室、组创卫工作的落实。

③协同校创卫办做好创卫工作责任追究的具体落实。

2.教务处:

①健康教育工作:做到开课率、课时、教材、师资、评价五落实,学校健康教育器材、教具的配备、登记和管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健康教育的考核评价。

②学生健康监测:体质监测,疾病预防和"六病"防治工作措施和计划、总结,做好玛丽斯特普国际组织在我市实施的"校园红丝带,你我同行动"项目。

③卫生保健科研:教研组健康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记录,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的课题实验中的材料、报告,论文、经验交流材料。

④所辖人员及区域环境卫生。向校创卫办保送《学生常见病登记表》《学生运动外伤登记表》《学生传染病登记表》《学生预防接种登记表》《体弱病残学生登记表》《智力低下学生登记表》等相关创卫业务表格。

⑤对书记负责,抓好教职工的创卫知训培训,教职工创卫知识有计划、有方案,有记录,确保教职工创卫知识普及率不低于100%。

3.政教处:

①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确保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充不低于100%,积极开展"我为创卫做贡献"为主要内容的重点活动。

②开展环保教育和环保知识普及,确保环保知识普及率在学生中保持在100%。

③按时向创卫办报送《早操检查统计表》、《眼保健操检查统计表》、《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学生个人卫生检查统计表》、《教学用房卫生检查统计表》等创卫业务工作表格。

④校红十会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及所辖人员及区域卫生。

4.总务处:

①除"四害"工作:除"四害"工作计划、总结,爱卫会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向校创卫办报送《除"四害"监测表》、《四害孳生地调查表》、《除"四害"检查统计表》、《校园环境卫生检查记录表》、《日产垃圾清运情况检查记录表》、《厕所卫生检查表》、《教室采光、照明和黑板、课桌椅、饮水机、洗漱设施卫生检查统计表》。

②卫生管理: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评比办法,学校卫生管理部门和人员名单,保洁人员和工作责任书,所辖人员及区域环境卫生。

③环境保护:创建绿色学校计划、总结,教职工环保教育和环保知识普及,确保环保知识普及率保持在100%,学校绿化面积、示意图和保养制度。

④食品卫生管理:上级下发的食品卫生管理文件、复印件资料,学校师生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管理制度,校园环境卫生(学生清洁区除外),学校卫生设施配备与维修。

5.年级组、班:

①按各处室要求配合完成有关创卫表格的填报。

②负责本年级和本班学生健康知识、创卫知识、环保知识的普及,确保普及率达到100%。

③全面负责本年级、本班级的卫生达标工作,不留死角。

6.教研组:

①执行各处室有关创卫工作的安排

②所辖办公室环境卫生的达标

7.教师、职工个人:

①执行校创卫工作具体措施的落实

②根据所在处、室、组的具体创卫分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三、责任追究方式

(一)对教师、职工(个人)的责任追究:

1.在校创卫办组织的检查评比中排名列后三名一次的给予个人通报批评和减发当月结构奖50元;连续三次排名后三名者给予诫免谈话、减发当月结构奖100元;具体责任不清时对所属年级组、教研组、各处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减发处、室、组负责人当月结构奖100元。

2.对校创卫办检查中提出的意见不够重视,整改不力,在限定时间内没有明显变化的、对校创卫办发出的整改通知落实不及时、对创卫热线反映的问题和新闻媒体暴光属实的问题整改不力一次的,给予诫免谈话和减发当月结构奖100元;对创卫热线反映的问题和新闻媒体暴光属实的问题整改不力二次或二次以上的给予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减发当月结构奖200元,具体责任不清时减发各处室负责人当月结构奖200元并取消本部门年终评优资格。

(二)对处、室、组(部门)的追究:

1.不按工作目标责任按时向创办报送相关资料或报送资料不符合要求一次的,给予报送部门通报批评一次,并减发处、室员和直接责任人人员当月结构奖50元。

2.对上级创卫办检查出的问题,经校创卫办督促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不力一次者,给予部门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减发当月结构奖100元。

3.按工作目标责任应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而未组织或开展达一次者,给予部门负责人减发当月结构奖100元;影响校创卫办资料收集减发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100元;致使创卫相关工作不落实空白者给予处室负责人通报批评,诫免谈话,减发当月结构奖200元,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减发当月结构奖不含300元师德奖。可累积减发,当月结构奖减发为零,在下月结构奖中减发。

具体责任追究由校创卫办提出意见报校行政会议决定,本办法由校创卫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安市第三十中学

二OO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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