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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信息报送考核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为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典型的宣传力度,建立公正、透明、快捷的政务公开信息管理体制,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通讯员的设置和要求

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省市直各单位确定1—2名通讯员,负责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政务公开信息采集、筛选、整理、上报、传输、反馈和存储工作,建立起全县政务公开信息直接向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上报的工作机制。

通讯员具备的条件是: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以及较强的保密意识;热爱政务公开信息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把握大局,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能及时发现、捕捉、报送各类政务信息;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具备应用计算机输入、传递和接受信息的操作技能。

各单位确定政务公开信息通讯员后,要填写《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信息通讯员登记表》(见附表),于**年9月15日前,报送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县政府三楼,电话:7823783联系人:钟启岩、石君娜)。

二、报送信息的要求

一是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及时报送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情况、具体措施、工作经验、工作成绩;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时报送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务信息;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报送信息要层次深、质量高,包括能够反映开展工作的图片。同时也可以报送一些反映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等情况。

二是政务公开信息报送不同于各部门、各单位向县委信息中心、县政府办公室报送的信息,要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编写,注重质量,不要流于形式。要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及时收集、整理和传输信息,确保信息的实效性;要实事求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地提供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三是信息报送一律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电子邮箱:1@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电子邮箱:2@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电子邮箱:。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直各单位每月至少要向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10条信息,报送信息时,要注明报送单位名称和通讯员姓名。

四是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对重要信息专题约稿。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省市直各单位对约稿的信息要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限,组织人员认真撰写,并根据需要做必要的补充和后续报送。

三、计分标准与方法

(一)信息报送计分标准

各单位每报送1条信息得1分。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数量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二)信息采用计分标准

1、省《政务公开工作简报》采用小篇幅(400字以内),一篇得5分;采用大篇幅(400字以上)一篇得10分。

2、市《政务公开动态》采用小篇幅(400字以内)一篇得3分;采用大篇幅(400字以上)一篇得8分。

3、省民心网采用一篇得5分。

4、市政府网站采用一篇得4分。

5、县政府网站采用一篇得3分。

信息报送和信息采用得分总和,即为全年信息报送总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是年终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年累计得分按照一定的比例计入到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分中。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全县督查考评体系,并列入政府工作任务书。年终,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参照市政务公开信息评审办法,评出全县政务公开信息最佳通讯员和优秀通讯员,并给予表彰。

篇2: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推行

公司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事业部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对中高层干部的价值创造过程及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促进中高层干部与事业部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干部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干部的薪资、效益分红、职位升降与考核结果紧密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本部各类管理干部和二级子公司第一责任人。二级子公司可参照事业部考核办法制定各单位内部干部考核办法并自行组织实施(二级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统一由事业部财务管理部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四条考核对象

篇3:安全考核奖惩制度范文

安全工作不但要责任到人,还要与员工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为使安全工作更具有广泛性和群众性,特制定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如下:

一、各部门必须将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坚持“遵章必奖,违章必罚,责利挂钩,奖惩到人”的原则。

三、对未依法履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安全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安全调度制度,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事故随时向上级汇报。

五、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安全考核奖励制度,增强生产安全工作的约束机制,以确保本单位安全运营。

六、奖惩标准:按照奖惩对等的原则,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按一定标准进行奖惩。

七、对奖惩人员定期张榜公布,以促使员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

篇4:内务制度考核处罚办法范文

保安内务制度考核处罚办法

1、严格内务卫生制度。被褥一律按规定摆放,被褥不整洁者每次罚款20元。物品摆放不整齐者罚款10元,被褥不叠者罚款50元。

2、严禁在室内或工作岗位抽烟,违反者每次罚款500元。

3、严禁无关人员到值班室及宿舍,每次罚款50元。带无关人员在宿舍留宿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严禁在办公场所或室内大声喧哗,违反者罚款20元。

5、严格作息制度,不遵守规定的每人罚款20元。

6、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予以开除。

7、上岗期间严禁电话聊天,违反者罚款10元,认识正确使用通讯设备器材,违反者发现一次罚款30元。

8、上岗期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反者每次罚款20元。

9、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种活动,会议,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

10、上岗者规定统一服装,着装不整洁者每次罚款20元,上岗值勤时不着装者罚款50元。

11、搞好休息值勤场所管井卫生,卫生不合格罚款当事人20元,未落实卫生值日制度的罚款班长50元。

12、对保安器材严格规定保管使用,违反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3、不准把无关人员带入值勤范围,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造成后果予以辞退。

14、遵守单位有关对顶,严禁监守自盗,发现一次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动安排,不服从轮岗制度,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悔改者罚款500元。

16、滥用职权,打击报复或包庇他人的错误行为,后果严重者罚款500元。

17、散布流言蜚语,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恶意伤人,罚款500元。

18、上岗值勤时严禁睡岗,脱岗,违反者罚款50元。

篇5:A乡镇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乡大学生村干部的管理,激励大学生村干部在农村建功立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乡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办法》。本办法根据考勤、政治学习、理论调研、农村工作、政劣绩等方面,按照百分制进行考核,评定其工作实绩。考核成绩作为年终县组织部对大学生村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

(一)考勤(30分)

1、大学生村干部应积极深入基层,每周到村不少于2天,全年不少于100天的记15分,缺1天扣0.5分。

2、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八点十分前,大学生村干部均须到乡政府进行签到,全勤记15分,缺勤一次扣0.5分。

3、凡是乡召开的会议要求大学生村干部参加的,缺会一次扣1分,会议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0.5分。

(二)政治学习(10分)

大学生村干部要不断学习*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党在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种科技知识,并写出在理论学习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在县乡组织的学习活动评比中,第一至第三名的加3分,第四至第六名的加2分,第七至第十名加1分。

(三)理论调研(10分)

大学生村干部在工作过程中要认真学习,结合实际工作经历,不定期写出调研报告,定期写出心得体会,每季度一小结,全年一总结,使自己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工作能力。在县乡组织的调研等工作评比中,第一至第三名的加3分,第四至第六名的加2分,第七至第十名加1分。

(四)农村工作(50分)

1、自觉接受乡党委政府和所在村两委的组织领导,严守工作纪律,清正廉洁,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确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1-2件。(10分)

2、充分运用已掌握的知识技能,对村民进行培训,帮助村民掌握致富技术,提高致富水平,增强村民法制意识、法律观念,切实提升村民的素质。大学生村干部每年至少组织2次所在村干部群众的学习培训,并亲自授课,有讲稿、有记录的记10分。

3、加强新农村建设,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出谋划策,在村民中大力开展乡风文明教育,倡树和谐文明村风、民风。(10分)

4、协助村主要干部化解各项矛盾,力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本村社会稳定。(10分)

5、对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细致分析,找准问题产生的根源,积极进行解决。(10分)

(五)政劣绩考核

1、所任职村委出现一起县个访扣1分,出现一起市个访或县集体访扣2分,出现一起省个访或者市集体访扣3分,出现一起京个访或者集体访的扣4分,京集体访的扣5分。

2、所任职村委各项工作受到乡通报表扬的加记1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扣1分。

3、乡对所在办、所工作通报表扬一次加记2分,通报批评一次的扣2分。

4、乡对个人通报表扬一次加记3分,批评一次扣3分。

5、个人工作受到县级各战线工作表彰的加记4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扣4分。

6、个人工作受到县委政府表彰的加记5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扣5分。

7、个人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加记10分,批评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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