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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政府政务督察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一、责任制度。督察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件件有部门承办,事事有专人负责。对一些重大事项,要报请领导研究或组织有关部门督察。

二、审批制度。省州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的重要事项,呈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阅批;省州政府办公厅(室)交办的事项,呈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阅批;省州有关部门及办公厅(室)交办的一般事项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重要事项,呈请办公室主管领导同志阅批;一般事项由督察室领导主任审定。

三、检查制度。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和要求,采取不同方式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承办的上级转办、交办的工作任务要记录在案,定期进行督察,以免积压或延误;对督查室发出的各种督办通知,每周要进行回查,避免造成查而不办的现象。

四、报告制度。对列入督察的事项,要按照工作程序,认真、准确、及时办理,并及时向领导报告;每年年中和年末要及时汇总督察事项办理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五、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督察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及时指出,进行指导,督促改进;对工作不认真、不得力等造成损失的,要查明原因,报请市政府对相关单位进行批评。

六、例会制度。督察室每周一上午召开督察工作例会,由督查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通报上周工作情况,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和工作安排。

篇2:政务公开制度范文

为进一步改进我局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政务公开制度指行政机关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大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标准、要求、程序的机关效能监察制度。

第二条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政务公开。

第三条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岗位工作人员(包括借调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公开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一、机关工作人员的相片、名字、部门、职务、职责;

二、机构设置、行政职能、位置分布;

三、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

四、业务办理情况及受理科室、进度、结果;

五、业务收费依据和标准;

六、其它公开内容。

以上公开内容可根据通常做法用墙上悬挂、桌上摆放、佩带身份牌、编印办事服务指南、公示栏张贴、上网络公示以及其它公众媒体公开等形式。

第五条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每季度一次和每月不定期检查局属各科室、有关单位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凡应该公示而没有公示以及公示内容不规范、不标准的,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书面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七条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单位、部门、个人的年终考核考评的一项内容,并由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并提出奖惩建议。

篇3:政府督察室督查工作材料制度

为了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方针政策和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实现科学决策,确保政令畅通,市政府督察室建立以下几个督察材料:

一、督查专报。由市政府办行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州有关部门报告领导批示件、部门交办件的办理落实情况。接上级有关部门转来批示件、交办件后,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由督察科发出转办签,转有关部门办理落实,督察室整理经市政府领导签发后,将办理落实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督查报告。由市政府督察室行文,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领导批示件、交办件、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决策等需要落实事项的督促检查和办理落实情况。立足实际,指出工作中可以借鉴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供领导决策参考。

三、政务督察。由市政府督察室行文,向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和各部门通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主要是传达工作情况,介绍经验教训,宣传先进事迹,指出存在的问题,给予明确的指导和帮助,使各级各部门掌握工作的全面情况,借鉴先进经验和失败教训,合理安排和促进工作。

四、福泉市政府会议议定事项督查督办报告书。由市政府督察室行文,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督察科按照会议安排,需要有关部门抓落实的事项,经督察科查办立项后,发出福泉市政府会议议定事项督查督办通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时办理,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市政府领导。

五、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通报。由市政府办行文,通报市政府领导对群众来信、重大问题等方面的批示后各有关单位和乡镇、办事处的办理落实情况。

为了抓好以上各项督察公文的落实,相应制定了《督办通知》、《福泉市政府会议议定事项督查督办通知》、《查办件催办单》等通知书。

篇4: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1、支部班子改进公开;

2、后备干部培养公开;

3、支部工作目标公开;

4、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制度和措施公开;

5、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公开;

6、发展新党员公开;

7、预备党员转正公开;

8、对违纪党员处置公开;

9、党员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公开;

10、评选“优、先、模”结果公开。

政务公开细则:为加强监督力度增强金融管理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资金管理部门要坚持贷款“三公开制度”。一要公开贷款原则、政策,明确贷与不贷的界限,接受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二要公开贷款审批程序,由使用贷款单位提出贷款申请,主办贷款的经办员了解情况,经初审同意后再经部门领导审批,最后报主管主任批准。严格执行主任、副主任和经办员“三签”制度;三要坚持主管部门集体审查项目,公开项目内容和贷与不贷意见。

2、对违法违纪案件处罚的依据和处理结果公开。

3、有关监管的各项工作,要将检查内容、对象、范围、方法、时限、程序以及规定和制度尽量公开。如纪检、监察、稽核、资金、外汇、金管等部门的监管程序和有关审批、处罚程序,能公开的要予以公开,以利于社会监督。

4、全社干部职工要遵纪守则,要挂牌公开姓名服务,要将违规违纪的处罚办法,以及上级、本单位的举报电话向客户、社会、群众公开。

5、实行财务开支公开,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财务开支情况。

6、交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情况,作罚目标管理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应公开而未公开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5:电子政务电子公文操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流程应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政务用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凡涉密内容严禁发布。

第三条机关各部门要将电子政务设为计算机网页的首页,并坚持每天上班后,以个人名义登录电子政务,以便随时查看有关通知、公告。

第四条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接收新乡河务局发布的通知、公告,并将所接收到的内容按正式文件运转方式运转。

第五条各部门要及时更新电子政务工作动态栏目。

第六条电子公文运转要严格按照收、发文流程运转,各环节操作人员要对所经手的公文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发生纰漏。

第七条电子公文发文流程

1、上行文流程

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办公室负责人把关→主管局领导审阅→局长签发→文印室登记编号排版→办公室秘书审核发送

2、下行文和平行文流程

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办公室负责人把关→主管局领导签发→文印室登记编号排版→办公室秘书审核发送。

第八条电子公文中“部门负责人”指各部门正、副职,公文一般由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如果拟稿人是部门负责人,则提交给另外一名负责人审核;如果仅有一名部门负责人,且该负责人为拟稿人,则提交给本人,由其本人负责审核(这是公文流程中必须的一步)。

第九条拟稿人在送纸质文档交办公室审核、局领导签发时,要同时提交电子公文,否则,办公室、局领导不予受理。拟稿人有协助局领导完成电子公文处理的义务和职责。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办公室核稿人员和局领导在对电子公文审核后,需填写意见并保存,否则,电子政务系统将不记录审核过程。

第十一条关于公文附件

附件如果是拟稿人所写,为便于修改,要将附件直接附于正文之后,不必用“增加附件”的方式,以避免修改时的繁琐;如附件是上级或下级来文,可点击“增加附件”添加。

如拟稿人将其所拟附件作为附件添加,各环节经手人员如需对附件进行修改,在修改前,要首先将该附件另存到指定位置,修改后将该附件作为附件添加,不可直接在附件上修改,因为电子政务系统无法保存所修改内容。

不可将正文作为附件添加,也不可有附件而不予添加,否者,办公室要将该文退回拟稿人。

第十二条关于公文会签

文件如需多个领导会签,已签署意见的领导,要点击“转交相关领导”,向其他领导发送,最后签署意见的领导点击“送秘书”,转交给办公室负责人。

第十三条如果发送错误,在收文者尚未打开该文件之前,可将该文件收回。

第十四条电子公文收文流程

长垣秘书登记→提交办公室主任拟办→长垣秘书→领导1→领导2→领导3(直至全部领导阅毕)→长垣秘书→发送至办理部门→发送至长垣秘书→结束。

第十五条局领导阅毕收文后,要将公文发送至“长垣秘书”,而不是发送给具体的办公室人员。

第十六条各部门收文人员在收到文件后,要及时将文件存于本人计算机,为公文的下一步处理做准备,并将收到的文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批办。然后将文件发送至“长垣秘书”,以便办公室人员能够及时将该文件发布到电子政务首页。否则,文件将滞留本部门而无法得到发布。对不及时处理电子公文的各部门收文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作为工作差错列入本部门年终考核。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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