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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部主任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监控部全面工作。

二、负责组织考核工作。

三、负责处理对部门管理工作和经营活动的信息收集、处理和反馈。

四、负责做好监控部工作人员的管理。

篇2:监控部主任岗位职责范例

一、负责全公司质量监控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监控任务,安排处理本部门日常工作。

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督促和检查全公司各单位日常卫生管理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按公司确定的定价原则,对各种物价进行监控,负责主、副食品的成本核算与定价工作,并按伙食质量指标进行全面考评,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四、制定每周(月)监控工作计划,定时抽查食堂主、副食品质量,及时反馈意见,促进伙食质量的提高。

五、负责对各有关单位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及监控,对违反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

六、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篇3:煤矿监控中心主任职责

监控中心主任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依法监矿,文明执法。

二、围绕本矿中心工作和本科室职责在矿长主管矿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负责监控中心内部日常管理,组织大家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团结同事,关爱职工,乐于奉献,敢于负责,顾全大局。

四、抓住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使每一名监控员都能够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来做,不放过一次事故隐患,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驾驭工作的能力。

六、廉洁自律,勤奋工作,做一名优秀的管理人才。

篇4:分管监测监控副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协助主任工程师认真做好分管范围的“一通三防”技术工作。

2.参加有关监测监控设计和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查、审批工作。

3.指导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技术工作,帮助各矿(公司)解决“一通三防”存在问题。

4、在主任工程师的指导下组织“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不断进行科技创新工作。

5、制定完善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贯彻执行国家、省“一通三防”规章制度。

篇5:监控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监控中心主任是监控中心安全生产的的责任者,对监控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3条?组织落实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4条?负责落实矿井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第5条?负责组织本单位年度、季度、月度安全规划、措施,并贯彻实施。

?第6条?组织编制监控系统施工作业规程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贯彻实施。

?第7条?按时参加矿井安全生产会议,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会议,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研究解决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

?第8条?认真执行监控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及时处理监测监控异常数据。

?第9条?协调好各班组的工作,合理安排工作任务。

?第10条?负责本单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第11条?发生事故时,按程序立即汇报,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第12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13条?工作中尽职尽责,经常深入井下,检查监控系统安全隐患,制止“三违”。

?二、责任追究

?第14条?未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监控中心主任负直接责任。

?第15条?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的,监控中心主任负直接责任。

?第16条?未组织落实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的,监控中心主任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17条?未落实矿井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的,监控中心主任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18条?未组织本单位年度、季度、月度安全规划、措施的,监控中心主任负直接责任。

?第19条?未组织编制监控系统施工作业规程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未贯彻或落实不到位的,监控中心主任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20条?未按时参加矿井安全生产会议,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会议,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研究解决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的,监控中心主任负直接责任。

?第21条?未执行监控24小时值班制度,未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未及时处理监测监控异常数据的,监控中心主任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22条?未协调好各班组的工作,出现空班空岗的,监控中心主任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23条?本单位从业人员无证上岗或安排无证人员上岗的,监控中心主任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24条?发生事故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监控中心主任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的,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5条?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的,监控中心主任负直接责任。

?第26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监控中心主任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干警职工或罪犯或强令干警职工或罪犯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干警职工或罪犯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27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机电科科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监控中心主任负直接责任。

?第28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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