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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信人员岗位职责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一、负责人民群众来信的办理工作。

二、认真填写来信登记簿,做到登记齐全,摘要概括准确。

三、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部门或单位转办信件,并负责督促、落实处理结果,做到转办准确,符合时限要求。

四、重要信件要填写重要信件处理单,呈报领导审阅或转有关部门办理,负责发送督办通知单,负责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理,并上报处理结果。

五、凡需要查办的信件,要写出调查材料,并报送有关领导阅示。

六、承办上级机关转来的信件,负责督促办理结果,并按要求上报结果。

七、需要复信的,应严肃认真的提出复信意见,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回复,并在登记簿上注明。对处理有异议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信中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八、群众来信不得积压、遗失、隐匿、或擅自销毁。

九、处理群众来信,要做到手续齐全,资料完整,并负责信件的分类、统计工作。

十、认真分析来信中综合性的问题,并提出反映意见,供领导决策和有关部门参考。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2:机关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委机关在职人员学历学位教育管理,鼓励职工努力学习,提升队伍素质,促进事业发展,参照《水利部机关公务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珠江委机关工作人员学历学位教育包括参加国家承认的在职研究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学习。

第三条委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或学位教育,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到委机关工作两年以上(不含见习期或试用期),且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2.选择与本职工作对口或相关的专业,体现学用一致的原则;

3.以业余学习为主,原则上不得占用工作时间。

第四条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应根据工作需要,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填写《珠江委职工学历教育申请表》;并附所报院校招生简章。

2.所在处、室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3.人事劳动教育处审批。其中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的,由人事劳动教育处报分管委领导审定;委领导参加学习的,由委主任批准。

第五条经批准参加学习的人员学费由单位报销60%,个人负担40%;报名费、书杂费、复习辅导费、往返路费和在参加学习中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

第六条学费(含单位报销部分)先由本人垫付,待学习期满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凭有关证明和发票到人教处签署意见,并签定毕业后服务年限协议书后核报。未能在学制期内取得规定的学历或学位的,延长不得超过2年时间,过期后不再报销相应学费,延长期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费自负:

1.未经所在处室领导同意和人教处批准,自行报考参加学习的;

2.因参加学习严重影响本职工作并经警告无效的;

学习期间因违章、违纪、违法受各类处分的。

第八条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经费纳入“干部培训费”年度预算,经费预算由人事劳动教育处根据年度教育培训情况编报,经费由人教处管理。

第九条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人员应积极工作,努力学习,为水利事业的发展多作贡献,毕业后除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外,须在本单位服务5年以上。如未满规定服务年限调离的,本人必须退还单位报销的全部学费。

第十条本办法由人事劳动教育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从**年5月1日起施行。

篇3:聘用外国文教人员管理办法范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聘用外国文教人员工作,加强对在淄外国人从事文教活动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某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国文教人员,是指具有相应资质和从业经验,在我某应聘从事教育、宣传、出版、文化、卫生、体育工作的外籍人员。

第三条本某行政区域内外国文教人员的聘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淄博某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某外办)负责全某聘用外国文教人员的管理工作,公安、教育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聘用外国文教人员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聘用外国文教人员应当遵循按需聘用、择优选聘、保证质量、用其所长、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六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应当取得《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资格认可证书可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经某、某某外事、公安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

取得资格认可证书的单位应当按国家外国专家局、某某外办的规定办理聘用外国文教人员审批手续。

第七条被外事管理部门认定为与国外结好的“基层友好”单位,经某外办同意,可采取“友好交流”方式邀请国外结好单位的文教人员持f签证前来进行文教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期限不超过6个月。

第八条未取得资格认可证书但确需聘用外国文教人员的单位,由主管部门报经某外办同意,可以与获得资格认可的单位签订《借用外国文教人员协议》,以借用的方式聘用外国文教人员,聘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资格认可或某外办同意,不得擅自聘用外国人在本某从事文教工作;严禁聘用持旅游签证的外国人在本某工作。

篇4:K幼儿园各级人员任职条件

园长任职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和优良的领导作风,领导行为上做到公心、公平、公正;

2.具有较强的公关和沟通能力,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学前教育专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关证书;

4.以身作则,能挖掘教师潜力。

教师任职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有责任心、团队精神和创新精神;

2.性情温和,具亲和力,且处事果断;

3.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

4.有较强的带班能力及专业技能;

5.能做好家长工作。

助理教师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有责任心、团队精神和创新精神;

2.关爱孩子,细心、耐心,有亲和力;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证书;

4.能协助主教教师做好班上工作。

保育员任职条件

1.关爱孩子,细心、耐心,有亲和力。

2.有责任心、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3.能协助教师做好班上保育工作,做事认真、仔细。

4.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保育员证书。

保健医生任职条件

1.关爱孩子,细心、耐心,有亲和力。

2.有责任心、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3.能做好幼儿保健相关工作,及时处理幼儿突发事件。

4.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保健医师执照或保健医生上岗证。

厨师任职条件

1.喜欢幼儿,对幼儿餐饮感兴趣。

2.工作认真,仔细,有责任心、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3.高中以上学历,具有烹饪相关证书。

才艺教师任职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有责任心、团队精神和创新精神。

2.关爱孩子,细心、耐心,有亲和力。

3.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及专业证书。

篇5:会计人员职责工作权限

一、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国家批准的计划、预算,遵守国家财政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和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必须坚持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人或上级机关、财政部门报告。

二、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计划,制定定额、签订经济合同,参加有关的生产、经营管理会议,领导人和有关部门对会计人员提出的有关财务开支和经济效果方面的问题和意见,要认真考虑,合理的意见要加以采纳。

三、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务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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