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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测定化验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1、井下所有侧尘点每半月测定一次,地面扬尘点每月测定一次。测尘工作由通风科负责。

2、矿井粉尘的测定按煤业公司粉尘浓度测定方法实施细则进行。

3、测尘人员及时进行整理测定数据、填写侧尘记录,测尘报表每半月向矿长、矿总工程师以及通风科报送一次,每月向公司生产部报一次。

4、测尘人员必须认真进行矿井粉尘浓度的测定工作,对煤尘危害严重的高产尘点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新开拓水平、采区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测定煤尘爆炸指数及分散度。

6、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季度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每半年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应分2个班次连续进行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

7、每半年测定一次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分散度。在变更工作面时应测定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五)巷道冲洗、刷白制度

1.巷道冲尘范围包括:巷帮、顶冲尘;巷道底板积煤、积尘清理;责任范围内风筒、设备、管路、电缆等表面积尘擦拭。

2.矿井主要进风大巷、运输石门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刷白,要用石灰、白水泥等不燃性材料,刷白要均匀。

3.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每月由责任单位至少清扫一次,要有记录。如果积尘超过规定,随时冲尘或清扫。

4.采面及其外50m范围内必须班班进行冲洗;距工作面50~l00m内的进回风巷每天冲洗一次;l00m之外的进回风巷每10d冲洗一次,要有记录。如果积尘超过规定,随时冲尘或清扫。

5.掘进头外50m范围内的巷道必须每班冲洗;距掘进头50~l00m的巷道每天冲洗一次;距掘进头100m之外的掘进巷道每10d冲洗一次,要有记录。

6.对于炮掘面,放炮前后必须对距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及煤(岩)帮进行冲洗、洒水,要有记录可查。

7.运煤系统的转载、卸载点前后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随时进行冲洗;其它巷道的冲洗周期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8.井下所有进回风巷必须按期进行冲洗、刷白,并有记录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9.各单位认真落实好定期冲尘、爆破喷雾、装岩洒水等降尘措施,认真填写矿井冲尘确认记录本,要经当班安检员签字确认。

10.各单位在月底矿井冲尘确认记录,汇总收齐,在次月2号前交通风科备案,否则每拖一天罚款500元,并取消奖励。

篇2:粉尘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

随着煤矿安全生产、健康生产越来越受到国家和全社会的重视,煤矿的粉尘危害也逐步作为重中之重的议题受到广大关注,为了进一步改善我矿粉尘管理水平,增强员工防尘意识,杜绝职业危害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作业环境,我矿特制定了粉尘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具体方案如下:

一、粉尘测定点分布

1.综采面:落煤、司机操作、移架和其它工序(取其平均值)4个测点。

2.炮采面:打眼、放炮、回柱放顶、多工序作业、其它工序(取其平均值)5个测点。

3.机掘面:掘进机作业、司机操作、带式输送机、装煤(岩)、其它工序(取其平均值)5个测点。

4.炮掘面:打眼、放炮、多工序作业、装岩、其它工序(取其平均值)5个测点

5.转载点:按巷道长度计算,不足1000m巷道,取各转载点粉尘浓度平均值作为一个测点;大于1000m巷道作为两个测点。

6.主要峒室:材料库、配电室、水泵房、机修室等都作为单独一个测点。

二、测尘的组织机构和检查周期:

1.要配置足够测尘人员。

2.测尘员应按计划定期对井上、下作业场所的粉尘进行测定,并填写粉尘测定记录。

3.必须开展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工作。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4.粉尘测定要求:

(1)煤矿粉尘测定方法应按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和MT79-84《粉尘浓度和分散度测定方法》各项规定执行。

(2)井下每个测点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两次,井上测点每月测定一次,在测定全尘浓度的同时,还必须测定呼吸性粉尘浓度。每个测尘点的布置要符合规定。

(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进行检验。

5.上报制度:

每月初必须将上月《矿井扬尘测定报表》报局通风处。

防尘区

2010年1月10日

篇3:矿井粉尘监测规定范本

为规范和加强煤矿作业场所的粉尘监测工作,分析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危害程度,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现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等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一、测尘机构设置(一)各矿井必须设置专职测尘机构,建立粉尘测定实验室和配置专职测尘人员。专职测尘人员的配备每个采区不少于1人。(二)测尘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的井下工龄,并经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从事测尘工作。(三)矿通风科负责本矿范围的测尘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检查测尘人员的工作质量,了解、评价防尘情况,定期公布和上报测尘结果。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以便采取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四)粉尘测定实验室按规定配备感量不低于0.0001g的分析天平、烘箱、采样器、气体流量计、秒表(计时器)、干燥器、滤膜等仪器和材料。(五)使用的粉尘检测仪器仪表,必须具有有效的计量检验合格证。二、测尘时间(一)作业场所的总粉尘(以下称“全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每半月测定1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二)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1次。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三)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SiO2测定。(四)采掘工作面每个月应进行1次全工作班连续粉尘(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三、测尘方法及合格率计算(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测尘点应布置在尘源的回风侧粉尘扩散的较均匀地区的呼吸带(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见附表1)。呼吸带是指作业场所距巷道底板高1.5m作业人员呼吸的地带。在薄煤层及其它特殊情况下,呼吸带高度应根据实际情况随之变化。(二)测尘方法1.煤矿粉尘浓度(全尘、呼吸性粉尘)、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应按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2.GB5748规定的用采样器进行采样测定的方法为基本方法,如果使用其它仪器或方法(如快速直读测尘仪)测定粉尘质量浓度时,必须以粉尘采样器测得的质量浓度为基准,对测定的数据进行换算,换算后的数据方可上报。3.不具备测定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条件的单位,可按规定采样后,送集团公司通风实验室或其它有测定条件的单位测定。(三)测尘合格率计算1.按以下原则计算全矿井测点数N(1)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迎头按以下工序计算测点①炮采面:打眼、放炮、回柱放顶、多工序作业、其它工序(浓度取其平均值)5个测点。②炮掘面:打眼、放炮、多工序作业、装岩(机械或人工)、其它工序(浓度取其平均值)5个测点。(2)转载点测尘点:按巷道长度计算,不足1000m的巷道,取各转载点粉尘浓度的平均值作为一个测点。大于1000m的巷道作为两个测点。(3)主要峒室:包括材料库、配电室、水泵房、机修室等都作为单独一个测点。2.按以下方法计算测尘合格率*=(M/N)×100%式中N---实测粉尘点数(个);M---合格粉尘测点数(个)。指实测粉尘浓度符合煤矿粉尘浓度卫生管理标准的测点总数。《煤矿安全规程》第七百三十九条规定的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标准见附表2。四、测尘报表管理(一)矿井要建立粉尘浓度测尘结果报告制度。通风科和测尘人员必须按以下规定及时总结上报测尘结果,以便各级领导掌握防尘、测尘情况和采取对策。1.测尘员每半月向通风科和矿领导上报一份粉尘浓度测定半月报。2.矿通风科每月向公司指挥中心上报一份粉尘浓度测定月报。(二)测尘员应按计划定期进行粉尘测定和填写测尘表格,统计、计算和上报测尘结果。测尘员有权监督井上、下防尘措施执行情况,发现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三)矿井要建立完善粉尘测点设置计划、粉尘浓度称量分析记录、粉尘浓度测定台账、粉尘浓度测定半月报、粉尘浓度测定月报等报表和资料。测尘员现场测尘时,必须携带现场测尘手册。五、切实加强综合防尘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尘措施,从源头上治理粉尘危害,有效降低粉尘浓度,使测尘合格率达到70%以上。

篇4: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在煤矿生产和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岩矿微粒统称为煤矿粉尘,主要上煤岩和煤尘,它是在矿井生产如钻眼、爆破、切割、装载、落煤及运输和提升过程中,因煤岩被破碎而产生的。不同的矿井由于煤、岩地质条件和物理性及采掘方法、作业方式。通风状况和机械程度和不同,粉尘的生成量有很大的差异;即使在同一矿井里,产尘的多少也因地因时发生着不同的变化。一般来说,在现在防尘措施的条件下,各生产环节产生的浮游粉尘比例大致为:采煤工作面产尘量占45%-80%;掘进工作面产尘量占20%-38%;锚喷作业点产尘量占5%-10%;其它作业点占2%-5%,各作业点随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矿尘的生成量也将增大。为了保障煤矿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依法搞好煤矿粉尘危害防治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粉尘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必须设置粉尘危害防治机构,配备专职防尘人员和防尘装备,使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工作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二、制定防治管理技术措施。粉尘危害防治年度计划,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费用。

三、制定防尘作业规划及措施,防尘措施检查验收制度及实施记录,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及管理制度、矿井定期冲刷粉尘向度、粉尘测定制度及各项管理制度,且应做到现场落实。

四、采用先进的采掘技术和有效的治理措施,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场所空气中粉尘标准如下:

粉尘中游离Si02含量(%)最高允许浓度(mg/m3)

总粉尘呼吸性粉尘

<1010~<80≥80102223.510.50.3

五、采煤、掘进工作面及其它作用场的粉尘危害因素进行预测且落实好防治粉尘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采掘工作面等有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要落实好综合的防尘措施。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矿井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整设防尘供水管路,并按规定设置水管和阀门。

3、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按规定设置净化水幕。

4、进下煤仓放煤口、溜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等必须按规定安设喷雾装置并要保证喷雾装置能正常使用。

5、矿井巷道要及时清扫、冲洗沉积的煤尘,及时清除浮煤,定期撒布岩粉,大巷要定期刷浆。

六、采煤工作面防尘措施

1、采煤工作面进行煤层注水。有下列情况的除外:

(1)围岩有严重吸水膨胀性质、注水后易造成顶板垮塌或底板变形,或者地质情况复杂、顶板破坏严重,注水后影响采煤的煤层;

(2)注水后会影响采煤安全或造成劳动恶化的薄煤层:

(3)原有自然水分或防灭火灌浆后水分大于4%的煤层;

(4)孔隙率小于4%的煤层;

(5)煤层很松软、破碎、打钻时易塌孔、难成孔的煤层;

2、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定期冲刷煤尘。

3、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距安全出口50米处安装风流净化水幕并保证净化水幕正常使用。

4、采煤机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外喷雾压力要符合煤矿安全规则的规定。

5、炮采工作面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泡泥,爆破前、后冲洗煤壁,爆破时喷雾降尘及出煤时洒水等综合防治措施。

七、围岩有严重吸水膨胀性质、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

1、掘进机作业时使用内、外喷雾,内、外喷雾的压力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炮掘工作面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泡泥,爆破前、后冲洗煤壁,爆破时喷雾降尘及出煤时洒水等综合防治措施。

3、距工作面50米左右处安装风流净化水幕并保证净化水幕正常使用。

八、加强个体防护,锚喷工人要佩戴送风口罩或压风呼吸器,机级司机、钻眼工、放炮员、移支架工、回柱放顶工、皮带司机等要佩带防尘口罩。

篇5:煤矿粉尘检测制度

1、煤矿各级领导要将防尘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时,测尘工作包括在内。

2、测尘管理人员要对全矿粉尘检测工作负责。

3、井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每月测定2次,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

4、经常监督、检查测尘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定期分析粉尘浓度升高或降低的原因。如果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应及时采取有效降尘措施。

6、要加强粉尘浓度数据技术档案管理。

7、测尘员严格执行测尘规程、操作熟练、记录详细,粉尘浓度要准确无误。对弄虚作假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8、测尘报表格式应统一,填写正规,及时上报。

9、测尘员在测尘的同时应监督井下防尘情况,发现违章作业,测尘员有权先行停止作业,后报主管矿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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