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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厂务公开负责制意见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厂务、区务公开分工负责制的意见各党支部(总支)、科室:今年是厂务公开的第五年,也是深化成果、完善制度的关键一年。最近,中央纪委等五部委和山东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分别下发了《关于做好**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新形势下深化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厂务公开有利于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也有利于国有企业管理的公开运作。既是一种民主管理形式,又是一项“阳光”政策。为认真贯彻党的**大精神,加强全矿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好党的依靠方针,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领导干部行为,使我矿的厂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经矿研究,现制定厂务、区务公开工作分工责任制如下:一、厂务公开栏公开的内容及分工1、党务工作:党委办公室、矿团委、计划生育办公室承办。具体公开矿党委的通知、党费收缴、党员培训、“双文明一体化”考核情况和团的活动、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政策规定等。2、政务工作:矿长办公室承办。具体公开企业改组改制方案、企业发展规划、重要基建和技改方案、工程招标和承包的项目及结果、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年度和季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阶段性生产经营状况及具体措施、矿行政通报、通知、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领导干部电话费和交通费使用情况等。3、民主管理:矿工会承办。具体公开职代会决议、矿工会活动通知、会费收缴、职工救济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检查情况、平等协商会议召开情况、低保金申请救助情况、红旗车间工会竞赛考核情况等。4、廉政建设:矿纪委、保卫科承办。具体公开矿领导干部的购房情况、礼品上交、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以及其他执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情况和治安保卫情况、通报布告、违纪人员处罚情况等。5、生产经营:财务科、计划科、矿考核办公室承办。具体公开全矿经济效益情况、产品营销清欠情况、生产任务计划、工作生产成本完成情况、职工福利费公益金提取使用情况、各种税金上缴情况、经济责任制方案、考核大额度资金使用方案等。6、干部管理:组干科承办。具体公开干部任前公示、任免通知、干部聘用包括副科级干部选拔任免前的群众推荐、民意测评及研究结果、职称评聘的政策规定、评聘结果;民主评议矿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内容、方法、结果等。7、经济分配:工资科承办。具体公开矿领导干部的工资及全部收入情况、工资调整和晋级方案、综合奖及各类单项奖金分配方案、招工政策、减员分流的指标;职工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否及时、足额缴存及使用情况等。8、物业工作:物业公司承办。具体公开物业公司的《工作简报》、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职工售房政策、住房改革方案及实施结果、矿领导及生活公司工作人员煤气费、水电费的收缴情况等。9、物资采购:物资供应公司、基本建设科、审计科承办。具体公开由矿外购物资的数量、价格、供货单位、验货情况,各单位领用材料情况和工程招标、承包的项目及结果情况等。10、职工培训:职工学校、安全监察处承办。具体公开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班次、人数、时间以及上级有关职工培训的规定、上级各类学校招生情况和职工安全生产奖惩情况等。以上公开内容要用16k或8k纸张,以文字或表格的形式每月月初及时报矿厂务公开工作办公室1份存档(设在矿工会组织宣教部),经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另外1份由各承办部门在厂务公开栏中进行张贴公开。二、区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一)区务公开的内容:1、重大事项公开。具体包括车间职工(代表)大会和区队班子会、圆班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区队(车间)生产、安全等规划指标及落实的具体措施;内部人事安排及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民主评议区队(车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结果及评选的各类先进结果;各种扣罚款的原因、金额及使用情况;分配方案、计分标准和奖惩规定;职工互助储金收支、困难救济使用、党费、团费、工会会费收缴情况、通知等。2、任务完成情况公开。具体公开区队生产的月计划、日计划及各班的任务完成情况等。3、经济分配公开。具体公开区队(车间)当月工资、奖金总额、分值以及各班职工出勤、得分和工资、奖金分配结果等。4、材料消耗情况公开。具体公开每月区队材料领取、消耗情况以及班组材料节支降耗情况等。5、奖惩情况公开。具体公开矿对区队、职工个人的奖励、扣罚款的通报、区队对班组、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等。(二)区务公开的形式1、车间职工(代表)大会。按照《陶阳煤矿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规定,车间职工代表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及时讨论审议本单位的重大事项。2、区务(班务)公开栏。3、区队(车间)领导班子会、生产圆班会、班前班后会、学习会等。(三)班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班务公开的内容:班务公开是区务公开的基础。具体内容有:1、班组内部经济分配及奖惩情况;2、班组内部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3、民主评议班组长结果;4、有关职工生活福利事项。班务公开的形式:班组民主管理会是班务公开的基本形式,班组全体职工直接参加,共同决定班组内部的重要问题和事项。任务完成情况、材料消耗、职工得分等事项在公开栏中公开。(四)区务、班务公开的原则1、坚持凡需要区队(车间)、班组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事项必须公开的原则;2、坚持职工主人翁权利必须得到落实的原则;3、坚持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可信、实事求是的原则;4、坚持依法办事、严肃执行制度的原则。(五)区务、班务公开具体实施要求对区务公开的具体实施要求是:1、区队(车间)制定的年度生产规划必须提交车间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每月的生产工作安排及研究制定的各项措施,通过班前班后会向职工进行通报,广泛征求意见;区队(车间)圆班会形成的决议及时在公开栏重要事项栏内公布。2、区队(车间)内部人事调整安排,在认真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需经车间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方能实施。3、坚持每年在车间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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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厂务公开栏使用规定

关于厂务公开栏使用的规定

根据××厂厂务公开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了便于操作,使这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车间厂务公开工作由本车间领导小组负责,必须设专人管理,公开的内容按时在车间公开栏中公布,科室指定专人配合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二、厂级厂务公开的内容统一用a3纸张进行公布,每月将公开的材料统一整理装订,按照内容逐项进行登记,设立档案。要求各科室公开的材料必须以打印形式进行公开。

三、厂务公开的内容在公开栏内张贴期限为不能超过一周。

四、机关各科室每月底必须将公开栏内公布的材料及统计表,按时上报厂厂务公开办公室,由厂务公开办公集中保存。

五、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检查一次,平时不定期进行抽查。

六、各车间、科室必须于12月20日之前,将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及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管理人员上报厂厂务公开办公室,各车间的兼职纪检员负责对厂务公开的监督监察。

七、厂门口的公开栏为厂务公开栏和公布栏,因此,各科室在张贴时,必须区分哪些是公开的内容,哪些是公布的内容,并张贴在相应的栏内。

八、各车间要把厂务公开实施细则在公开栏内公布或组织职工学习,使广大职工人人知道需要公布的内容,以便监督此项工作。

××厂厂务公开办公室

2×××年×月8日

篇3:Z厂务公开制度

为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嫌疑腐败,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搞好各生产车间的厂务公开工作,根据《公司厂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车间厂务公开的项目

1、生产车间与公司总部及生产车间之间签订的承包合同兑现情况,每年公开一次;

2、年度生产经营指标及完成情况,产品销

售和盈亏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3、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各类事故、障碍)和劳动保护措施,每季度公布一次;

4、车间管理费用开支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5、贯彻落实公司职代会决议,车间内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车间重要规章制度(包括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车间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及时公布;

6、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分配情况、奖罚原因和数额明细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7、职工奖金福利分配、内部津贴补贴的发放情况及时公布;

8、物资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包括价格、数量、质量、厂家、责任人等,每季度公布一次;

9、职工年度考核的办法和结果,评优评先的程序、标准和结果,每年公布一次;

10、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每年公布一次;

11、其他需要公开的项目按厂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及时公开。

二、车间厂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建立固定的厂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2、召开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座谈会或班组长会,报告厂务公开的项目内容。

三、车间厂务公开的有关要求

1、各车间党支部要提高对厂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厂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执行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做好站车间厂务公开工作;

2、车间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车间厂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把好审核关,保证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

3、公开时间为年、季、月末的次月10日前,凡公开的项目要及时、具体、清楚,让职工看得明白;

4、不定期征求职工对车间厂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研究整改;

5、每年进行一次厂务公开的自查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本车间厂务公开工作总结报公司工会。

篇4:基建安全负责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理念,进一步明确各级主要负责人、基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基建职能

部门和各工种的安全基建职责,明确权力和义务,严格制度约束,做到时时、事事、人人落实安全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贺昌煤业有限公司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实行安全分级管理,明确各级安全职责,逐级传递压力,履行职责。

2.贺昌煤业有限煤业公司承担对矿井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责和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矿井基建

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工作要求,研究分析所属单位的安全基建工作,制定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规范,安排

年度和阶段性安全和管理工作思路,指导和监督各科队安全体系、机制的运行等。

3矿长是本矿矿井改扩建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矿改扩建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各分管副职对分管业务和分管范围内的安

全管理工作负责;各大队长是基建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的第一责任者。。

4.安全副矿长、安监站负责对本矿改扩建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5.坚持各级领导“基建任务指标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即对分管的业务范围负直接管理责任,对分管系统、单位的安全负分管

的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基建技改任务指标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使用新

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对其安全负责,在改建、扩建过程中对安全负全责。

6.总工程师是本矿改扩建技术的第一责任者。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

7.改扩建工程坚持主体工程与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并须通过安全监督检查部

门的验收。

8.建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地面交通、防火、地质灾害预防、医疗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伤急救、大型群体活动等应急救援安全

责任制体系。

9.建立由财务科负责按规定足额提取,计划科合理安排使用的安全投入责任制度。

10.施工单位是本项目建设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

度,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安全投入。

11.基建工程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施工承担监理责任,根据施工工程要求,配足监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

标准实施监理。

12.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负责,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项目设专人进行

施工安全指导,并根据实际的需要做相应的修订。

13.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基建施工工作,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本矿对工

程施工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矿井基建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

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14.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是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

程、措施和作业标准、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

15.各级职能科室是落实安全基建方针、业务管理、协调安全基建,实施现场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的责任主体,对各自业务

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负责贯彻国家基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将安全基建的法律法规、标准分解到各个实施方案、作

业计划、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之中,把安全队伍建设、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细化到现场、分解到岗位、落实到

人员。

16.各科队、班组要针对不同工种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修订一次,工种变更时要及时修订完善。基层单位对班

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实行班验收评估,月度考核兑现。

17.制定本矿的安全基建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并责成安全、人事部门严格考核责任制执行的情况,把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为一项主要考核指标,以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

篇5:X县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

第一条为优化发展环境,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属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上述机关或组织设立的派出机构和服务窗口(以下统称行政机关),适用本制度。

县属其它机关、团体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首次依照职责接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了解政务、反映情况以及联系公务、履行协作职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办事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

第五条首问责任人应当指导办事人员填写有关申报所需的材料。

第六条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

第七条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对于承办人不在岗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办理事项,所收材料的名称、数量,以及首问责任人、承办人、联系电话、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九条承办人应当认真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并将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及时回复办事人员。

第十条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首问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并对本机关工作人员履行首问负责规定职责进行督促、考评。

第十一条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全县行政机关团体履行首问负责规定情况实施监督、考评。

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的,依照《**省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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