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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镇中小学示范学校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镇中小学示范学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镇各级示范学校的管理,推进示范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更好地发挥示范校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示范作用,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达到我镇获得县级以上的各类示范校建设基本条件和办学水平,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由上级教育教学教研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评估并授牌的普通中小学校。确定为县级示范校的学校,其原行政隶属关系和管理主体不变。

第三条在示范校在办学过程中,必须在以下方面切实发挥示范作用:

1.严格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在办人民满意教育工作中有特色,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2.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做好学校发展规划,建立科学的领导决策机制,积极推进办学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改革和创新,提高学校发展的整体水平,体现办学特色。

3.积极推进和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承担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验工作。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组织学生开展丰富的实践活动;改革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和考试评价模式,实现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根本变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校本培训和校本研修,构建学习型组织,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大力培养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师和教育管理者队伍。

5.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在学校管理制度建设、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和学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效,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考核制度。

6.加强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坚持以教育科研为先导,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在“科研兴校”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7.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建设数字化校园,强化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实现资源共享。

8.积极为本地薄弱学校提供教师培训、教学研究、课程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申报与认定

第四条确定为县级以上各类示范学校,须经申报、考察、评估、认定等基本程序。

第五条凡达到湖北省普通中小学校建设基本要求的普通中小学均可向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申报。其它与教育业务相关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示范学校评审,必须要取得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六条镇中心学校要对申报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帮助学校端正办学思想,树立现代教育观念,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促进科学管理,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镇中心学校要根据需要,聘请、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现场考察和指导。考察、指导应就申报学校现状进行客观评价,就学校建设发展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并形成书面考察指导报告。

第七条根据学校整改到位的情况,镇中心学校申请邀请上级专家组,按照各类示范校建设标准,对学校进行全面评估。评估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进行,并充分听取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反映。

评估组要切实履行责任,评估完毕要向学校通报评估意见,一般包括评估工作简述、评估结论与依据、主要经验与建议三个部分。

第八条评估组评审结果作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重要依据。评估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不循私情。

第九条上级督导机构在评估后六个月左右派出督学对学校进行回访,查看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并在罗田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一周,若无问题报经研究认可后,由上级督导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下发正式文件予以确定并授牌。

第三章检查与评估

第十条为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更好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对示范校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镇中心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各类示范校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要重在帮助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总结办学经验,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第十二条建立示范校自评制度。完善自我评价机制,加强自我评价、自我考核和自我提高的能力建设。市级示范校每年开展一次自我评价,并将自评结果报镇人民政府文教办公室。

第十三条建立示范校复评制度。对示范校每三至五年复评一次并给予重新认定。示范校的年度自评情况,将作为对学校重新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示范校重审复评和认定的结果分为保留资格、暂停资格和取消资格,由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示范校重审复评和认定督导评估按下列程序进行:

1.所有示范校原则上四年内须接受一次综合性督导评估。

2.凡接受综合督导评估的学校,要按照督导评估方案认真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县教育督导部门。

3.县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市督学和有关专家组成县级示范校督导评估团,对学校进行督导评估。评估团向县教育督导部门提交复评报告。

4.县教育督导部门综合评估情况,将评估意见和结果向被评估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当地政府通报,并采用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5.县教育督导部门针对被评估学校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回访。

6.县教育督导部门根据重审复评结果给予认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建立示范校奖惩机制是促进示范校不断完善、发展、提高的手段。示范校在办学过程中,行为规范、实绩突出、实施素质教育的示范作用显著的,给予奖励。对暂停资格的示范校将责成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撤消其示范校称号,并向全市通报。

第十六条示范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暂停示范校资格一年,一年后仍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市级示范校资格。

1.脱离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超标准、超规模建设校园或自行贷款新建、改建和扩建学校的;

2.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的;

3.不认真执行课程计划,随意增减课程、课时或违反规定组织学生节假日补课的;

4.下达升学指标,并以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和奖罚校长、教师、学生的;

5.公布学生考试排名,并以此奖罚教师、学生的;

6.在职教师对本校现任教学段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的或乱发教辅资料收取费用的;

7.违反政策规定乱收费的;

8.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借读生的;

9.违反规定提前分文理科的;

10.班额过大,平均班额在60人以上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市级示范校资格:

1.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或招收复读生的;

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考和竞赛、检查、评估等重大活动,学校集体舞弊或严重弄虚作假的;

3.违反政策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学校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

5.发生违反师德规定,体罚、侮辱、亵渎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八条依托县级示范校所举办的民办学校有违规办学行为的,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举办民办学校的县级示范校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被取消县级示范校资格的学校,两年后方可重新申报县级示范校。

第二十条暂停或取消县级示范校资格的学校,不再执行县级示范校的相关政策。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篇2:H中学校舍管理制度

1、学校校舍由校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实行校舍管理责任制,坚持损坏赔偿制度,奖优罚劣。

2、认真做好校舍的使用分配。范围较大的校舍使用分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本着安排布局合理使用效益高的原则,提出分配方案,经校委会研究,同意后执行。对于个别校舍调整使用,校舍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经校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施行。

3、切实搞好校舍的检查维修,杜绝一切事故发生。日常检查维修由总务处提出维修方案,经校办公会批准后组织实施。每年雨季、冬季来临前,组织专人对校舍进行普遍检查,及时提出维修意见,经批准后,限期完成。对随时出现的危房危点,要采取果断措施,限期抢修,避免事故发生。――切校舍的维修需经总务处统筹安排,严禁个人乱建、乱拆、乱修。

4、落实校舍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赔偿制度。校舍损坏的赔偿可按公物赔偿制度执行。

(1)办公用房及其他公用房的日常管理由各处、室、组负责,因管理措施不得力而造成重大损坏或故意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并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

(2)学生用房的管理,责任落实到班级和个人,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并记入班级考评。

5、建立校舍档案,正确反映校舍情况。

校舍是学校固定资产中的主要部分,学校校舍一律编号建档。基建完工后,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待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财会人员及管理人员要按一定手续纳入学校帐册分类建档。(档案中记明项目的开工日期、峻工日期、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造价等)重大项目的维修也要填写档案,并记明维修的时间、程度、效果。

篇3:H中学班委职责

学习委员职责

1.搞好自身学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关心班级,团结同学,负责班级学习方面的事情。

3.尽可能在学习上帮助同学。

4.协助老师和班长培养本班浓厚的学习风气。

5.帮助老师和同学解决学习上的问题。

6.不定期召开学科代表会,总结各科学习情况,向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汇报。

7.对不交作业、抄作业、考试作弊等不良学风,要敢管敢问。

8.提醒值日生填写教室日志。

9.负责协助各组同学办好班级黑板报。

10.每周一、周四收日记。

11.负责每周一次的图书阅览。

12.有权向班主任建议任免学科代表。

13.有向老师汇报某同学学习情况的责任和权力。

纪律委员职责

1.加强自身纪律,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关心班级,爱护同学,团结同学。

3.协助老师和班长,培养本班良好的班风。

4.具体负责――课堂记律、自习纪律、两操纪律、*纪律、劳动纪律及迟到、早退、旷课等方面的违纪现象。

5.对违纪同学,有权而且应当批评、教育。

6.不定期召开班委会或组委会,总结本班纪律情况,向老师汇报。

卫生委员职责

1.搞好自身卫生,起到带头作用。

2.负责本班卫生用具的整理和保管,做到摆放有序。

3.安排好每天的卫生晨扫,避免拖后现象。

4.认真组织,带领同学完成每次月末大扫除任务。

5.安排值日生每天检查两次教室卫生(间操和午后)。

6.对本班同学,每两周检查一次个人卫生(指甲、头发、衣着、桌凳等)。

7.对不认真打扫卫生的小组和个人以及个人卫生差者,有权提出批评,并令其改正。

8.对不慎或故意损坏卫生用具的同学,有权批评或令其赔偿;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老师汇报。

生活委员职责

1.掌管好本班钥匙,注意教室安全。

2.负责本班门窗玻璃、黑板玻璃的安全,不使破烂。

3.负责本班电灯、电扇的开闭。

4.协助老师、班长组织春游、秋游等室外活动。

5.不定期召开寝室长会,向老师汇报住宿情况。

6.对玩弄或损坏公物的同学,有权批评教育或向班主任汇报令其赔偿。

7.对非本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内。

8.情节严重之事,应及时汇报老师。

文艺委员职责

1.加强自身文艺修养,做到能歌善舞。

2.负责每天的“五分钟歌曲”,提高同学们的唱歌质量。

3.兼任音乐科代表,负责音乐课的学习。

4.关心同学,团结同学,在音乐方面给同学以帮助和指导。

5.认真准备,组织好本班文艺活动,提高演出质量。

6.兼任本班合唱指挥,不断学习,提高指挥水平。

7.对违规同学,有批评教育的权力。

体育委员职责

1.加强自身体育锻炼,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认真学习和掌握体育项目动作要领,给同学以帮助和指导。

3.认真组织本班早操、眼操和课外体育活动,提高活动质量。

4.认真负责,保管好体育用品柜和体育用品。

5.带领同学们积极参与并搞好学校的各项体育比赛、体育活动和运动会。

6.对同学严格要求,努力提高本班体育成绩。

7.对违规同学,有批评教育的权力。

篇4:H中学后勤管理制度

后勤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繁杂,牵涉面广。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院后勤工作的管理,落实服务于师生、教学的宗旨,特订制度如下:

1、后勤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各项制度,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2、按时参加学院各项集体活动和政治学习,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院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3、合理理财,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工作细致,踏实,及时、到位,为学院后勤工作出谋划策,搞好优质服务。

4、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严格执行卫生制度,努力做到室内“四无”,每天勤打扫、细擦洗,做到炊具洁净,定期高温消毒,妥善保管。

5、完善财物、采购、使用、保管、维修等各项规章制度,按原则办事。

篇5:H中学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促进学校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时效性和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数字化校园平台在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大连市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学校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二、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制度

1、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制定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校园网安全的规划制定;明确在推进高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我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及时交流和反馈。

2、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三、资金保障制度

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1、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班班通系统、广播电视系统、专用教室信息化建设系统、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基础应用、学校信息化资源系统建设、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建设系统等。

2、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均由资源开发小组统一管理和分配。

3、学校各开发支持小组负责本小组所建的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要保证对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维护,并配合资源开发小组做好信息系统的备案工作,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系统的推广使用。

四、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

1、制定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2、每学期组织一次本学校信息技术建设工作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内交流,形成交流成果和经验推广方案,做好年度总结。

五、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

1、信息化工作将纳入部门工作考核范围;

2、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3、学校每年进行信息化工作的评优工作,对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成绩优秀的部门和信息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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