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制度范例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制度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海林市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如下:

一、校级骨干教师认定范围。

根据相关荣誉和称号,对校级骨干教师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教学能手、教科能手、示范课、aa级优质课。

第二类:教坛新秀、教科新秀、德育新秀、a级优质课获得者、基本功竞赛获得优胜者。

二、校级骨干教师岗位要求

1、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意识和合作精神,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每年研读一本教育专著,并研读1-2种相应专业的教学期刊,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好学习体会。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骨干教师指导青年教师1~2名或带好一个兴趣组,并有具体指导方案和过程安排,每学期本校上公开课1~2次。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每位骨干教师独立承担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

5、积极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每年有1―2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在市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杂志发表。

6、积极参与本学科教改工作,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实践中的课改实验,骨干教师的教学质量要始终处于前列,带动本学科教学质量提高。

三、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副组长,教务、教科、德育和骨干教师所在教研组代表组成考核小组。

2、考核内容:各层次骨干教师岗位要求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表现、业务能力、教学工作;科研水平、进修情况和教育成果等方面。

3、考核程序:考核按学年度进行,各骨干教师将自己一学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填好自我评价表)。并附有关的原始业务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公开课的备课教案、学习笔记等)。考核等第为不合格、合格、优秀。

4、考核对象必须是在职在岗(与荣誉称号对应岗位)的骨干教师,如考核不合格,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四、骨干教师的有关待遇

1、骨干教师优先参加由教育系统提供的相关学习培训、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活动。

2、享受书报费。骨干教师每年由学校赠送一份教育报刊或专业杂志。

篇2:某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依据学校《教师全员开发工程实施方案》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弘扬积极进取、争先创优、勇作排头兵的敬业精神,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教学技能,引导教师向研究型、学术型和学者型转变,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开展第三届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活动。

一、参加对象

教育教研成果突出,符合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并申报校级骨干教师的在职一线全体教师。(不受年龄、职称、学科等限制)。

二、骨干种类

1.德育骨干

2.学科骨干(含教科研骨干)

三、评选程序

1.成立校级评选活动工作小组,面向全体教师宣传发动。(第9周)

2.教师自愿报名,填报申报表,上报业绩证明材料。(第10周)

3.评委审查申报表,并根据申报材料首轮打分。(第10周)

4.参加赛课活动,评委对赛课情况进行第二轮打分。(第11周)

5.根据两轮成绩总分排名,对初选结果予以公示。(第12周)

6.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书,学校颁发证书、表彰。(第13周)

四、评选办法

1.评选条件

①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即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普通话至少达到二级乙等。工作1年(含1年)以上。

②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无违反“三要八不准”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有效投诉。

③有较强的教学能力。07年以来,所任班级的期末考试成绩至少有2次不低于年级综合评估得分。

④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开设1节校级公开课。07年以来至少有2次五认真工作被评为优秀。

⑤有一定的科研意识。07年以来至少有一篇校级以上论文(案例)获奖。

⑥申报德育骨干的教师(班主任),07年以来所带班级至少有2次获得校级表彰(文明中队或优秀班级)。

⑦申报学科骨干的艺体、科学等教师,所辅导的学生参加校及其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活动、艺体、科技活动获校级一等奖及其以上。

2.破格条件:

①教学质量突出。07年以来,每学期所任班级的期末考试成绩均高于年级均分。

②教科研成果突出。07年以来,至少有一篇论文获区、市一等奖,或获省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③公开课层次高。07年以来,参加区级公开课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3.评选标准:见附表。

4.具体赛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校级骨干教师的待遇和职责

1.待遇:

(1)每月享受学校津贴100元。

(2)优先推荐外派参加各类培训、学习。

(3)优先推荐参加区市学科骨干、带头人的评比。

(4)在职评、评优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对骨干教师给予优先考虑。

2.职责:

具体参见《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基本职责》

六、第三届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z

纪检:z

组员:业务部门行政、部分教研组长、教学骨干和教职工代表。

顾问:z

七、赛课的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量化评估与集体研讨相结合。

2.评分标准:课堂教学分共计50分。

z小学

篇3:校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职责

校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职责

一、师德修养方面: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严格遵守”三要八不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责任安全事故,无教育教学违规行为。

2.积极进取,服从大局,工作主动,为学校发展做贡献。

3.学校及部门组织的要求骨干教师参与的活动不无故缺席。

二、教育教学方面:

4.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五认真”考核等级为合格以上。

5.教育教学效果好,所带班级检测成绩不低于年级综合评估得分(4次考试成绩2次超均)。

6.每学期开设校级示范课一次,开课效果好。

7.艺体教师积极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兴趣组,有区级以上成果。

三、教科研方面:

8.勤于学习,每年至少阅读2部教育教学理论着作,勤于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9.积极参加校级教科研活动,认真履行“科学园小学科研型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10.积极申报市、区级个人课题,承担学校主课题研究任务,有校级以上(含校级)个人课题,各项课题认真实践,研究效果好,能按要求结题。

11.积极参加各级论文(案例)评选,青年教师每月上报教育教学随笔。每年至少有1篇论文(案例)在区级(含区级)以上获奖(发表)。

12.认真参加集体备课或课题组研究,中心发言2次以上。

四、特别说明:

1.50周岁以上教师,第5条和第11条有一项未达标,只享受80

篇4:中学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定办法

Z中学关于校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评定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向更高的层次发展,使我校进快建立起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和期限

1、全校在职教师。

2、已评为市骨干教师的人员不再参加校骨干教师的评选,已获得校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同级称号教师的评选。

3、期限:每两年评选一次。

二、评选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骨干教师的评选细则:

(一)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参评教师必须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参评教师必须具备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履行职责一年以上。

4、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须达到“优秀”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近五年来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

6、学生满意度较高。

7、现职中层干部必须符合专任教师满工作量的条件下,方可参加校骨干教师的评选。

(二)教育工作

1、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近三年一直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或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和其他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

2、具有较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取得过较明显的教育实绩。

(三)教学工作

1、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教学工作量饱满。近三年来,至少有一年在毕业班教学或进行过一轮循环教学。教育思想正确,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独立理解课程标准,更新教学方法,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显着。

2、校评优课竞赛中获一等奖或市评优课、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等活动中获三等以上奖励,或独立辅导的学生获省三等以上奖励。

(四)科研工作

1、参与市、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研究计划和阶段总结(本人执笔)。

2、近三年内在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为市级及以上刊物,任一级教师以来1篇);或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为二等奖,任一级教师以来获市三等奖以上论文1篇以上)。

学科带头人的评选细则:

(一)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等各项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在本地区有一定的知名度。

2.参评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参评教师必须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

4.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须达到“优秀”等第。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近三年来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

6.学生满意度较高。

7、现职中层干部必须符合专任教师满工作量的条件下,方可参加校学科带头人的评选。

(二)教育工作

1.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近三年一直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和其他教育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2.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具有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显着的教育实绩。

(三)教学工作

1.近三年以来一直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其中至少有一轮循环教学或在毕业班任教二年经历。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特色。

2.教育观念先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课程建设能力,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能力与水平高,教学效果显着。

(四)科研工作

1.近三年来,参与市、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应是课题组的主要成员,课题结题报告的执笔者),有阶段性成果或已结题(须有本人的研究成果),并通过鉴定或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与课题有关的教育教学论文。

2.近三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至少3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在市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含教育年会)获二等奖及以上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获省三等奖以上,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有1篇获市二等奖。)

三、评选考核内容和程序

(一)评选考核内容:

1、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

2、综合评议。在师德表现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评议标准按师德表现占1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50%,其他材料占40%的比例进行评议。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教师个人对照基本条件,自行申报。一般第一学期末申报,第二学期考核。

2、校考核领导小组评选。由学校分别对照基本条件,对参评教师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并组织人员对参评人员的师德表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进行综合评议。

3、公示。

4、校长室审核批准,公布名单。

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后,从20**年4月起执行。实施之日,原办法不再执行。办法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