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气安全检查要点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沼气安全检查要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近年来,随着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的实施,我县农村沼气用户数量逐年增加,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已成为当前农村能源建设管理中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农村沼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甘农能办〔2012〕4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乡(镇)及历年来承当农村沼气建设任务的项目村及有关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将沼气安全管理纳入工作主要内容,常抓不懈。各乡镇、各沼气建设项目村及联户沼气、大中型沼气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农村沼气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做到领导挂帅,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把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雪莲乳品有限责任公司要高度重视大中型沼气的安全管理,及时排除各种隐患,确报沼气工程不出现任何安全问题。

二、加强宣传,强化培训,大力普及沼气安全知识

各乡镇要结合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大沼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对村社干部、村沼气服务网点维管人员和所有农村沼气用户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培训;各沼气项目村要通过召开会议、发放资料等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沼气使用、维修、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要加强对村沼气服务网点维管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网点维管人员积极开展户用沼气安全知识宣传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五泉林场和雪莲乳品有限责任公司要加强对大中型沼气和联户沼气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培训,切实提高乡(镇)、村及相关单位沼气安全管理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安全生产和防范风险的意识。

三、突出重点,认真自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近期,各乡镇要立即行动起来,集中组织对辖区内的户用沼气、沼气村级服务网点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自查要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雪莲公司、县园艺场、五泉林场也要分别对已建的大中型沼气、户用沼气和联户沼气安全情况进行自查。

自查中要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户用沼气和联户沼气重点检查输气管路及净化器、灶具安装是否规范,脱硫器工作是否正常,输气管路是否破损老化,管路接头是否松动,沼气池出料口(水压间)是否加盖等。沼气村级服务网点重点检查网点维管人员是否落实,维管人员是否经过县级以上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培训合格,村委会是否与抽渣车操作人员签订抽渣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抽渣车操作人员有无驾驶执照,沼气服务网点的设备及物资是否有专人保管等。大中型沼气工程重点检查沼气场区围墙(栏)等附属设施是否建设完成,是否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是否制定和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消防器材过期或失效的现象,避雷设施是否有县级气象部门的验收合格报告,目前能不能正常使用,建设安装工程是否具有当地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报告,沼液池、调浆池等附属工程附近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栏和安全警示标语等。

县农委近期将对各乡镇、有关单位开展农村沼气安全自查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落实整改,建立沼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彻底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各乡镇、村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沼气安全自查工作,全面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自查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记载并立即督促落实整改,彻底排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农村沼气安全管理责任制。各乡镇、沼气项目村及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管理领导机构,落实沼气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沼气安全管理责任。

二是要认真落实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户用沼气输气管路、净化器、灶具安装不规范,输气管路老化破损、开关失灵、净化器工作不正常等问题,要及时组织村沼气服务网点维管人员进行规范、维修、更换,水压间未加盖的要督促农户加盖;各乡镇要督促各项目村落实村沼气服务网点维管人员。各项目村村委会要立即与抽渣车操作人员(或维管人员)签订抽渣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坚决杜绝抽渣车无证驾驶、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抽渣车载客等违规违法现象发生;各村要制定相关措施,加强对配备的粉碎机、检测、维修设备、进出料设备、沼气配件等的管理,杜绝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毁或人员伤亡。严格禁止私分、变卖服务网点资产的行为发生。要做好服务网点防火、防盗等日常管理,确保服务网点财产安全。雪莲乳品有限责任公司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做好自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三是各沼气项目村要充分发挥村沼气服务网点维管人员作用。对发挥作用不好的维管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换并报乡镇和县能源站备案。要组织维管人员开展沼气病池检修、日常维护、配件更换、沼液抽吸等服务工作,做到服务经常化。村沼气服务网点维管人员要对本村内户用沼气使用和安全情况进行经常检查,做到情况清、底子明。

五、有关要求

1、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要将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作为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严格落实沼气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

2、各乡镇、县园艺场、五泉林场、雪莲乳品有限责任公司于4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将乡镇(单位)及沼气项目村农村沼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沼气安全责任人、村服务网点维管人员名单上报县能源站,并同时上报沼气安全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总结和报表。

3、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限时上报制度,对发生的沼气安全事故,在做好安全应急工作的同时,要及时逐级上报。

篇2:城镇排水泵站电动机运行检查要点

(1)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水滴、油污进入电动机;

(2)运行电流和电压不宜超过额定值;

(3)应检查轴承发热、漏油等情况;

(4)电动机温升不应超过允许值;

(5)电动机在运行中不应有碰擦等杂声;

(6)对绕线式电动机,应检查电刷与滑环的接触磨损情况;

(7)电动机的通风应良好;

(8)电动机的转向应正确;

(9)绕线式电动机的短路接触器应在短接位置。

篇3: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2012年元旦春节临近,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成果,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减少和避免一般施工安全事故,促进我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委决定在元旦、春节前对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开展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行动,全面排查治理施工安全隐患,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认真排查我县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巩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成果,推进建筑行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营造安全、祥和、欢乐、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领导机构

荣昌县建设委员会成立元旦春节前安全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委副主任陆国胜任组长,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郑尚建、安全监督管理站副站长邓天才、林安俊、李天华为副组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内。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时间:2011年12月20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检查方式: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自查;安全监督管理站督查,主要检查各项目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到位履职情况;

(四)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工人(包括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五)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

(六)对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

(七)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特种人员持证上岗、维修保养等情况;

(八)建筑工地防火及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

(九)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十)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十一)节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五、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检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2月13日~12月20日)。全县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开展高标准、高频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施工工程的安全生产。

(二)检查落实阶段(2011年12月20日~2011年12月31日)。委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对全县所有在建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将进行停工处理;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将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元旦期间,安全监督管理站将组织检查组对正常施工工地进行安全巡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及具体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摆在首要位置。

(二)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每一项工作布置到施工班组,并落实责任人。

(三)加强宣传,增强安全意识。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及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建筑施工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和安全施工意识。同时,积极发动建筑工人查找各类安全隐患,自觉接受监督。

(四)注重整改,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切实落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荣昌县建设委员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篇4:风电闭锁安全检查要点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能立即切断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源.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中,所有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都应装“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两闭锁”(风、电瓦斯闭锁)装置,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任一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切断掘进工作面的电源。检查时注意井下下列地点必须装设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1)高瓦斯矿井所有有瓦斯的掘进工作面。

(2)瓦斯突出矿并的所有掘进工作面。

(3)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掘进工作面.

(4)其他存在瓦斯积聚并安装有机电设备的场所。

在闭锁电路中,不允许采用时间继电器来延长自动接通掘进电源的时间,必须人工恢复送电。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即瓦斯电闭锁)的掘进工作面,也只准人工复电。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必须正常投人运行,严禁甩掉不用。

篇5:井下电缆安全检查要点

1.电缆选用的检查

(1)电缆实际敷设地点的水平差是否与电缆规定的允许敷设水平差相适应。

(2)采区工作面电源电缆油浸纸绝缘是否达到要求。

(3)电缆是否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4)采用铝芯电缆的检查:

①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井下主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的电缆可采用铝芯,其他地点的电缆不得用铝芯电缆;

②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电缆;

③发现铝芯电缆的接线盒温度较高时,是否停电处理;

④接地线是否使用铝芯电缆。

(5)移动变电站是否采用监视型屏蔽橡胶电缆。

(6)低压动力电缆的检查.无论固定的还是移动的低压动力电缆,都应是矿用不延延燃橡胶电缆。

①11400v设备使用的电缆应用分相屏蔽的矿用移动屏蔽橡套软电缆;

②对承受拉力的电缆是否采用采掘机用抗拉型移动屏蔽橡套软电缆;

③采掘工作面中660V或380V电气设备是否使用带有分相屏蔽的橡胶绝缘屏蔽电缆;

④煤电钻是否使用专用的Ul型橡套电缆;

⑤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电缆是否采用铠装电缆、不延燃的橡胶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非固定敷设的,是否采用不延燃橡胶电缆;其中塑料电缆应有不延然性和遇高温或燃烧时不析出大量有毒气体。

(7)电缆截面的检查。

①高压动力电缆的截面是否按电源的经济电流密度、允许负荷电流、电力网路的允许电压损失进行选择,并按短路电流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流过电缆的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是否满足过流保护装置的灵敏系数要求。

②低压动力电缆的截面是否按电缆的允许负荷电流、低压供电系统的允许电压损失进行选择,是否满足电动机启动时对启动电压的要求。流过电缆的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是否清是王流保护装置的灵敏系数的要求。

③经常移动的电气设备使用的橡套电缆的截面积应不小于按机械强度规定的最小截面积。

2.电缆数设与悬挂的检查

(1)在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等地点。

(2)敷设电缆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3)电缆是否悬挂,电缆挂钩、夹子、卡箍(立井和3扩以上斜井)是否齐全,悬挂的全高度和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悬挂高度是否影响运输,在矿车掉道时是否受撞击;坠落苏时,是否会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4)电缆是否遭受淋水、侵蚀,是否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回风管、水管同一侧敷设时,电缆是否在其上方。

(5)电话和信号的电缆是否同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两侧;在井筒内受条件限制,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在巷道内,是否敷设在电力电缆上。

(6)高、低压电缆在巷道同侧敷设时,是否符合规定。

(7)电缆穿过墙壁时,是否用套管保护;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是否有标志牌,途、电压、编号等。

(8)敷设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是否符合规定。

3.电缆连接胡检查

(l)电缆同电气设备的连接是否使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2)电缆芯线是否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同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3)不同型电缆(例如纸绝缘电缆同橡胶电缆或塑料电缆)之间是否直接连接,是否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4)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是否符合规定。

(5)电缆与电缆的连接以及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是否通过电缆接线盒、插销连接器、母线盒等连接装置,不得有明接头、冷包头和“鸡爪子”、“羊尾巴”。

(6)电缆应整体进入电缆引人装置,并用防止电缆拔脱装置压紧。

(7)高压油浸纸绝缘电缆相互连接用的电缆接线盒中,应灌注绝缘充填物。

(8)井下橡套电缆直接连接时,是否按规定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硫化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工艺进行连接,不应有冷接头。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