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工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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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工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工作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2.钍钨杉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13.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大于36伏。

14.雷电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7.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篇2:气焊工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1.氧气瓶与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米。

2.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因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3.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同时要严禁气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灾危险。

5.氧气瓶、乙炔瓶(或乙炔发生器)在寒冷地区工作时,易被冻结。此时只能用温水解冻(水温为40℃),不准用火烤;同时也要注意不得放在日光下直射或高温处,温度不要超过35℃。

6.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7.每变换一次工作地点,都要进行上述要求检查。

篇3:电气焊工消防安全交底书

为了保障建筑和维修施工的消防安全,加强对明火使用的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对电气焊工做防火安全交底:

1.电气焊工进场将操作证及消防证交办公室审核。

2.焊工应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配备灭火器,设专人看火,严禁以任何理由让非电气焊工操作。

4.盛过或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5.严禁在有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的爆炸危险性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6.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步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7.乙炔发生器、氧气瓶不准进入建筑工程内。在高空焊接时,也不要放在焊接部位下面,并保持一定水平距离。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气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8.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9.不得使用有毛病的焊割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要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这些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粘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导管、软管等接触。搬运时,严禁滚动、撞击,夏季不得暴晒。

10.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程序,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引燃发生问题。

1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12.遇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施工现场的高空、露天焊割应停止作业。

13.施工现场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每焊割一次应申报一次,用火证上要写清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4.对因违章焊割造成的火灾,要严肃处理,不仅处罚违章肇事者,而且要处罚不负责任的有关领导。

15.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乙炔发生器作业。

交底单位:被交底单位:

交底人:被交底人:

时间:时间:

篇4:重点部位物资仓库防火安全交底书

为加强对现场重点部位的防火,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现与分包签订“重点部位及物资仓库防火安全交底书”。

1、防火重点部位是发生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政治影响大,发生火灾时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大的部位,凡经审批的防火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必须做到“四有一及时”,即有防火负责人,又有义务消防员,有健全的岗位防火制度,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2、防火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冒险作业,防水重点部位的负责人,必须加强对职工防火、道德教育,增强职工的工作责任心,避免违章作业。

3、重点部位的防火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切合实际的防火档案,有职工的防火知识学习教育及训练计划,有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有灭火作斗计划和防范措施,能达到预期效果。

4、各类物资仓库防火管理,应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设计,应报市公安局,消防局审批方可施工。

5、各类仓库应用耐火材料建筑,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库房与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八至十米,库房与生活区要分开,库区内的消防道路保持畅通,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布局合理,并设有明显标志,要有明显的“严禁烟火”“严禁吸烟”等标牌。

6、各类库房、库区必须建立各项防火制度及安全措施,要有进出库房人员须知,库房内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存放外单位物资。

7、露天堆放材料要垛码整放(可燃难燃应分开)。防火间距不小于五米,高压线下两侧6米和库房,建筑物旁不准放易燃可燃材料,高压线下面不堆料、支搭库房。

8、各类仓库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使用电炉子和日光灯,碘钨灯及60瓦以上灯泡,库房内除看库人员外,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设阁层。

9、库房内各材料应按其性质、火灾危险性,分类存放,能自燃的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

10、库房应经常打扫,对散落、渗漏、不用的包装箱纸及其它易燃的物品要及时清运出库。

11、仓库保管员要熟知《仓库防火管理规则》和所管物品的性质、特点及整理、存放、搬运、使用的注忌事项,每天下班前做好安全检查无疑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交底单位:被交底单位:

交底人:被交底人:

200年月日200年月日

篇5:油罐安装: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泗许高速公里淮北段施工单位物资部油罐安装分项工程名称油罐安装工种物资部、油罐安装工交底名称油罐安装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一、油罐的选址、安全距离1、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2、油罐与站房之间的距离4米。3、油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8米。4、油罐与室外变配电站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8米。5、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油罐且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米。6、工地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米以外,并设围栏。二、油罐的安装1、油罐的设计和建造,应满足油罐在所承受外压作用下的强度要求,并应有良好的防腐蚀性能和导静电性能。钢制油罐所采用钢板标准规格的厚度不应小于5mm。2、油罐的外表面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3、当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的可能时,应采取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4、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当油罐设在行车道下面时,人孔操作井宜设在行车道以外。5、油罐的顶部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5m。油罐的周围,应回填干净的沙子或细土.其厚度不应小于0.3m。6、油罐的各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其中出油接合管宜设在人孔盖上。7、油罐的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8、当采取自吸式加油机时,油罐内出油管的底端应设底阀。底阀人油口距离罐底宜为0.15~0.2m。9、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量油帽下部的接合管宜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三、油罐区的安全规定1、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2、一般情况禁止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特殊情况下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带阻火器后方可进入。3、油罐区是重要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4、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管沟、电缆沟保持畅通,不得积存油污、垃圾等。下水系统不得存油、瓦斯和渗油。5、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调度室和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6、轻质油泵房应加强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室内禁止敲打和碰撞以防产生火花。7、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堵塞。8、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9、应定期检查管道密闭性能是否良好,呼吸阀工作是否正常,在冬季呼吸阀有否冻结,液压式安全阀的液面是否保持规定高度,阻火器是否有损坏和变形,量油口有色金属衬垫是否完好等。10、油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罐体上一般不设照明,必须时应选用合适的防爆型灯具。11、贮罐应设置防火堤,其有效容积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管线穿越防火堤处或分隔堤处的缝隙及堤壁上的孔洞,必须全部封死。12、罐区和生产装置内的残液、瓦斯、污油等的排放应有回收系统,不准随意排空或任意就地排放残液。13、贮罐管线须保温的,应严格控制温度,防止过高或过低,造成物料挥发或管线冻坏。14、不同物料贮罐的管道不得相连。如贮罐换装不同物料时,必须彻底清洗,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换装,以防物料相混。15、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仪表指示的液面与实际液面是否相符,防止出现假液面造成跑料事故。16、油品贮罐进口管,应在罐的下部进入,以免冲击磨擦产生静电。严禁采用自由流入方式向油罐、油槽车和油桶中罐注轻质油及其他易燃液体。调合罐禁止通风搅拌。17、向贮罐输油的油泵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损坏贮罐。18、油罐油品的加温、脱水循环、清洗、输转、切换和油罐一系列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应严格遵守如下规定:1)、除凝固点过高的原油外,温度一般应控制在油品的闪点以下。向有水份的贮罐送油温度不超过90℃。超过90℃以上的贮罐收油不得带水,不得直接向该罐用蒸汽扫线,以防冒顶跑油。有升降管的必须将升降管提到水层以上。2)、油罐脱水不准离开人,应遵守“三脱水”制,即:收油前脱水;收油后沉降脱水;移动前脱水。3)、对调合罐可根据罐的容积大小,泵排量大小和各种调合油品的性质决定循环时间。循环时各有关阀门的开关情况应检查好,防止串油。4)、为保证油品质量和安全检修,贮罐必须定期清扫、清洗,清洗时必须采用蒸气直接吹扫加温并保证足够时间,所有与罐体相连的阀门,管线一定要切断关严,防止误操作使油串入罐内伤人。5)、油罐收付前后,须详细检查阀门、管线是否开关正确,切换时必须遵守“先开后关”的原则,以免憋压。6)、闪点低于60℃以下的油品,禁止用压缩空气扫线,夏季不扫线应防止管线受热升压。闪点高于60℃的油品在用压缩空气扫线时,油温必须低于该油品闪点20℃。7)、清洗含有硫化物的贮罐时,应不断用水浇洒,保持潮湿,防止硫化铁自燃;清除出的硫化铁应运出罐区,埋入地下。19、雷雨时应停止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引起火灾。20、检尺和采样口平时要盖严。量油尺和采样器应有防止碰撞产生火花的措施,起落要缓慢。21、严禁穿带钉子的鞋进入罐区和油罐、槽车上去操作。22、现场补充其它安全注意事项交底人签名接底人签名交底日期作业人员签名注:本表一式两份,作业班组一份档案室一份,各施工人员传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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