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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安全技术交底表AQ—C11—1编号工程名称北苑住宅区A西区(上元雅苑)C区C2楼施工单位孝感远大交底部位结构施工工种信号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1、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2、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带病作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4、起重指挥工应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责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就近指挥,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清楚。5、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使用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6、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7、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尽量保证吊绳与吊物之间角度在45度左右。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8、吊装前要检查吊钩、吊环是否有开裂,如出现上述问题应及时解决,加固后方可吊装。9、吊装大面积物体时,要慢起轻落。吊装就位前要有缆绳纤拉,防止物体旋转,碰撞伤人。10、塔吊吊物超出红线时,必须将吊物提高1米后,把吊钩往回收,方可再转臂和垂直起吊。11、施工现场必须按方案要求做好防砸措施,注意天气预报,注意大风天气对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塔吊在4级风以上塔吊必须停止工作。12、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范要求。13、C1塔吊在运行过程中.要注意与相邻3#塔吊不要相互影响.以免发生事故.14、C2塔吊在运行过程中.要注意与相邻4#、2#塔吊不要相互影响.以免发生事故.15、由于办公室门前未做防护,C1的4#号塔吊在运行过程中,要注意小车严禁探至办公室上空未做防护的范围内.针对性交底:本月进入冬季施工,工人在施工中要注意防滑。起吊时严格检查吊物是否捆牢固。防止高空坠物。确保安全。交底人姓名职务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签名安全技术交底表AQ—C11—1编号工程名称北苑住宅区A西区C区(上元雅苑)C2楼施工单位孝感远大交底部位结构施工工种信号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16、在吊料时,一定要检查材料是否堆放整齐。要按长短一致进行吊运。长度小于1米5的材料必须用吊篮吊运。17、信号工在吊运材料时,发现材料码放不整齐,散件(如顶撑,短钢筋、独立支撑架),没放在吊篮时,信号工有权停止吊运材料。针对性交底:针对现场信号工,在具体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及相应的安全要求。吊大钢模时,严禁模板上堆放任何物件。交底人姓名职务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签名

篇2:起重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工程名称生产单位交底提要起重工施工安全交底交底日期年月日交底内容:起重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一、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安全要求1、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2、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3、作业前必须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装吊索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6、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输电导线电压(kV)1以下1~1520~4060~110220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近距离(m)1.5345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11.5246方向最近距离(m)

7、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2)信号不清;(3)吊装物下方有人;(4)吊装物上站人;(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6)斜拉斜牵物;(7)散物捆扎不牢;(8)零碎物无容器;(9)吊装物质量不明;(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8、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听从统一指挥。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11、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1)荷载不得超过5000千克;(2)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3)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4)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5)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并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6)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二、基本安全操作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有套索。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持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易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6、吊挂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7、捆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捆绑必须牢固;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经试吊无误后方可正式使用。9、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三、三角架吊装1、作业前必须按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平整、压实。三角架底部应支垫牢固。3、三角架顶端帮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四、构件及设备的吊装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五、吊索具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2、严禁在吊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O。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3)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4)钢丝绳直径减少7%~10%。(5)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本表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篇3:起重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

2、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吊物件的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6、用卡子连接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

7、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8、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9、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0、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篇4: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交底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工种交底日期交底人签字被交底工种负责人签名交底内容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1.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对起重机的机械性能、构造、操纵、调整、维护和故障的排除方法作详细了解,并进行一定的训练后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2.不得超载使用及吊运人员,回转不得未停稳急转反方向;3.严禁用起重机斜拖重物或拔除与地面相邻物品;4.禁止在起重机工作时,进行调整和维修,发现起重机异常时及时停车,先放下重物,切断电源,待查出原因和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5.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和按铃示警后,才能开始工作;6.非本机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在机上停留;7.起重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防止雷击,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停留;8.遇到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将吊钩转到顺风方向,停止工作(行走塔吊要锁紧夹轨器);9.有两台以上起重机同时施工,应采取措施,避免起重机相撞或与建筑物碰撞;10.结构或另部件有影响安全施工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钢丝绳损坏达到报废标准时等等,应立即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后,方可操作;11.起重机停止使用后注意事项:A.把各控制器手柄置于另位,拉开闸刀开关,切断电源;B.不得把重物悬挂在空中,吊钩起升至最大高度,小车开至最小幅度处;C.如操作行走塔机工作完毕后,应开到轨道中间位置停放,并夹紧夹轨器,起重臂应转至平行轨道方向;D.关好配电箱并上锁,锁好驾驶室门。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本表一式二联,一联留存,另一联交班组保存。

篇5:起重工: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1一般规定

1.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1.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1.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1.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2)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3)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4)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5)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6)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7)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8)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2)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3)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4)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5)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6)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7)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8)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2)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3)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4)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5)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6)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2.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2.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2.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2.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

拉、强拉、不得旋转吊壁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2.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2.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捆绑必须牢固。

2.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2.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3.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3.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3.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4.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4.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4.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4.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4.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5.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5.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钢丝绳直径减少7%一10%。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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