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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拆装: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工种:起重机司机

1.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2)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接、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3)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6)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7)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8)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4.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在进行。

5.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6.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7.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8.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9.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10.在拆除因损坏或其它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1.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五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篇2:塔式超重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条件

(1)超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及符合以下要求:

①轨距偏差不得超过其名义值的1/1000;

②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1/1000

③两条轨道的接头必须错开。钢轨接头间隙在3~6mm之间,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端高差不大于2mm;

④距轨道终端1米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轮半径;

⑤路基旁应开挖排水沟;

⑥起重机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庆以轨道基础检查一次,发现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调整。

(2)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的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4)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5)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

(6)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2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

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3作业前重点检查:

机构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土20V,送电前启动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面。操作时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

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米,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米。

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不得变幅。

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了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下。

两台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在相近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米。

主卷扬机未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5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橱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

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篇3:龙门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条件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符合原厂规定要求,轨道接地电阻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2)使用电缆的龙门式起重机,必须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各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须设置防护栏杆。

(4)电动葫芦在露天工作时,电动机应有防雨雪设施。

2.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

(1)轨道应平直、连接螺栓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龙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2)作业前重点检查:

①机械结构的外观应正常;

②紧固件应坚固;

③钢丝绳的磨损符合规定;

④各安全限位装置应齐全可靠。

(3)接通电源前应先把控制器拨到零位,接通电源后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作室必须使用专用扶梯。

3.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1)开动前,先要鸣声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要平衡,提升大件不得用快速,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需经主管安全部门批准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吊运的重物应在车间安全通道上空通行,严禁行人从设备上通过。

(3)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和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米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4)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上去。

(5)操作人员由操作室或房架走台通过仓门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否则必须事先切断电源。

(6)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如遇暴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7)龙门、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应修理加固,使主梁挠度恢复正常方可使用。

4.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1)作业后,桥式起重机应将吊钩提升到轨道与地面的中间,将跑车停在两条轨道中间,龙门式起重机应将夹轨器锁紧。

(2)将控制开关拔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作室门窗。

篇4:塔式起重机升降: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3.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4.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5.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缷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在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启动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6.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7.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够电源。

篇5: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定: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1.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位2/1000。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在无倾斜撑时应加固。

3.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4.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5.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6.遇有四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7.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室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8.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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