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超重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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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超重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1作业条件

(1)超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及符合以下要求:

①轨距偏差不得超过其名义值的1/1000;

②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1/1000

③两条轨道的接头必须错开。钢轨接头间隙在3~6mm之间,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端高差不大于2mm;

④距轨道终端1米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轮半径;

⑤路基旁应开挖排水沟;

⑥起重机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庆以轨道基础检查一次,发现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调整。

(2)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的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4)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5)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

(6)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2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

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3作业前重点检查:

机构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土20V,送电前启动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面。操作时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

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米,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米。

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不得变幅。

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了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下。

两台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在相近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米。

主卷扬机未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5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橱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

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篇2:塔式起重机升降: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3.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4.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5.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缷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在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启动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6.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7.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够电源。

篇3: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定: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1.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位2/1000。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在无倾斜撑时应加固。

3.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4.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5.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6.遇有四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7.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室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8.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篇4:塔式起重机内爬升: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1.起重机内爬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内爬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风力在五级及以上时,应停止作业;2)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3)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4)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撑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楼板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5)内爬升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作临时加固。搁置起重机底座支撑梁的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作临时加固;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成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6)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撑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2.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强电磁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带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3.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篇5: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1、塔式起重机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应由专职指挥工持证指挥。

2、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3、塔式起重机新到或旧起重机重新安装之后,必须按规定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4、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起重机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机体妥善连接。

6、起重机行使轨道不得有障碍或下沉现象。轨道压板螺栓完整有效,轨道末端应有止档装置和限位器撞杆。

7、工作前应检查传动部分润滑油量,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种限位和保险装置等,如有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整,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施工。

8、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9、工作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0、工作完毕,起重机应开到轨道中部位置停放,并用轧轨钳轧紧在轨道上,吊钩上升到上限位。起重臂应转至平行于轨道的方向。动臂变幅式塔吊起重臂放到最大回转半径处,小车变幅式塔吊的小车收置里端。所有控制品必须扳到停止位,拉开电源总开关。

11、遇有台风警报。下旋式塔机应轧轨钳轧紧。撑住转台后部,放下起重臂,用缆风绳拉住塔身上部或将整机放倒在地面上。上旋行走式塔机应用四根缆风拉住塔身上部,轧紧轧轨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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