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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班级管理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一、班级成员义务

1.遵守国家、学校关于中学学生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以此作为日常行为的准则。

2.每位同学应热爱班级体,支持班级的工作,积极参加班里组织的各项活动。

3.每位同学应在日常的集体生活中,行动上做到团结友爱、礼貌待人、富有同情心、积极向上。

4.个人生活上,每位同学应做到起卧有时、讲究卫生、合理安排时间、不沉迷于上网、拒绝赌博、酗酒。

5.学习方面每位同学应积极努力,互帮互助,取长补短,按时按量完成学习任务。

6.出勤方面:每位同学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7.考试考查方面,要求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作弊,不帮助他人作弊,诚实信用。

二、班委会组织制度

班级内部设班长,团支书,副班长,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五名小组长,五名课代表共15人,班委必须以身作则,一切言行听指挥,一切行动作带头作用,对于一切考勤应该真实反映。各施其责,相互协调,共同完成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班级会议制度

周会制度:每周定期召开班委会一次,班长,副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参加,必要时扩大到小组小组长。会议由班长主持,总结班级近期工作,提出解决出现问题的方案,并研究布置下期工作。周会的考勤及记录由学习委员负责,并将结果和出勤状况记录在班级日志本上。

班会制度:每周定期召开由全体同学参加的班会,进行班级活动的布置和总结,并且陈述班级其他的相关事情。同学们可畅所欲言。会议记录由学习委员负责,副班长进行班会考勤。

四、班费管理制度

本班班费由班主任统一收取和管理,具体收支都应记录在案。学生采购物品时至少两人,班主任不涉及采购工作。采购人员凭发票到班主任处报销。班费的使用原则是节约,高效,公开,随时随地接受班级同学监督。

五、请假制度

需要请假的同学,请假需由班主任批准生效,两节课以上必须由家长同意后方可生效。所有请假同学必须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和时间,请假条由班长统一保管,并记录在册,学期末进行销假处理。其余活动请假按各细则规定。

六、班级计划总结制度

每半学期,班委分别拟出本班学习工作计划,上交班主任审阅后方可执行。班长负责收集和整理班级材料,制定班级资料库,在期末进行大结。

七、班级活动制度

同学们应本着主人翁的意识积极参加以班级为名义的各类活动,由小组长进行活动的考勤,同学们的出勤将直接影响考评的结果。每次活动相关委员和班长应到场,做好班级活动的组织和记录总结工作。

八、班级卫生检查制度

由生活委员安排每天的值日,每个月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卫生大清洁,积极督促同学搞好卫生工作,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检查结果在班级日志和宣传栏上进行公示。九、班级财产制度

由班费购进或学校发放等划归班级使用的物品均属班级财产,班级财产属全体同学,由专人看管。购买的体育用品由体育委员负责保管。班级财产如因个人过失等造成物品损坏,应由当事人进行赔偿。

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制度

为了更好的督促同学们的学习生活,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两部分组成,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考试成绩是所有班级有记录的考试成绩的平均数,占总成绩的50%,平时表现由班主任评定,占总的50%,主要包括同学们平时的考核表现,由班委记录向班主任报告。

本制度自公布日起生效。

篇2:体育工作管理规定制度

第一章总则

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导学生锻炼身体,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和运动技能,学会科学锻炼的方法,养成经常锻炼的习惯,逐步提高运动技能水平,向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和集体荣誉感,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学校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比赛。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其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阳光体育工作。

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能评价标准》的活动。

第五条、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形成学校的体育特色。

第六条、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第二章课外体育活动

第一条、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每周安排五次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第二条、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能评价标准》。

第三章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

第一条、学校在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条件建立学校各种运动队,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保证训练时间、场地、经费,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力争取得优良成绩。

第二条、教师应制定课余体育训练计划,重视对政策的管理,努力克服训练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并注意改善他们的营养。

第三条、学校体育竞赛认真执行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并组织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四章体育教师

第一条、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依法治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文化素养。对待学生主动热情,关心爱护,不体罚学生,为人师表。努力钻研业务,掌握体育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积极工作,勇于探索。

第二条、学校应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数内,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所占的比例和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进修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学年应妥善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以及落实室外津贴,对负责课外活动以及运动训练的教师,按要求计算工作量。

第四条、要按课程要求配备好体育教师,体育教师要认真执行体育与健身新课标,要依照《体育课堂常规》要求备好课、上好课,使用体育课本和体育备课本,制定好教学计划,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对教学、教研、训练工作突出的体育教师,学校要给予表彰奖励,推荐市、省评选先进个人。

第五条、体育教师切实组织课间操、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占用体育课和课外活动课。

第六条、教师要认真执教,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如有伤害事故应与卫生室和班主任联系,并及时送医院就诊治疗。体育教师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第七条、努力做好体育成绩考核评定,《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小学体育合格标准》的登统工作,建立健全学生体育档案、运动队训练档案及各项竞赛活动等资料的整编。

第八条、搞好体育教研组的办公环境,坚持参加教研、培训活动,认真做好期末工作总结,积极开展体育科研工作,撰写体育教育教学论文。

第五章场地、器材、设备和经费

第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各类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标准,并根据学校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把学校体育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内,予以妥善安排。每年体育经费不少于学校总经费的3%。添置体育器材需报告领导,批准后方能购进,并把好质量关。

第二条、学校应制定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或者破坏体育器材、设备。

第三条、做好各类体育器材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如有损坏或事故隐患应该及时报修,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保证体育课的正常开展。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体育器材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进行。

第六章组织机构和管理

第一条、由副校长主管体育工作,健全学校体育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应当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第二条、班主任、辅导员应当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经常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并协助体育组做好课间操、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学校的卫生部门应当与体育管理部门互相配合,搞好体育卫生工作。总务部门应当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后勤保障。

第三条、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工作作用,学校要把“两课两操两活动”、体育达标活动(学生达标率为95%以上)等内容,列入“文明班”、“三好学生”评比评选条件,做好检查登记和评比工作,对有体育特长的学生要给予表彰,树立榜样。

第四条、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或者个人,由学校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整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1、违反学校规定,不按课表上课,随意增减或挤占体育卫生课课时的。

2、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单位或者个人。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1.对适龄儿童根据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

2.建立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更新,上传至国家信息管理平台。档案应长期妥善保管。

3.疫苗专人管理,制定需求计划,从规定渠道购入。购入时须验收疫苗相关合格证件。做好领发登记,及时掌握使用量及耗损量。过期疫苗登记后上交。

4.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符合冷链管理要求。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账物相符、专物专用。

5.合理安排疫苗接种门诊周期,设成人接种日。接种场所、接种人员、消毒、体检及接种均应符合相关要求。

6.及时建立接种卡、接种簿与接种证,按时预约接种。做好常规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

7.做好接种率监测与常规接种月报表统计,定期评价疫苗接种情况。

8.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登记、调查,并及时处理、上报。

篇4: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垃圾管理,为企业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

依据公司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危险废弃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类。

1.1危险废弃物垃圾:是指会对大气及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化学品废弃物(实验产生的废漆,废料,污水池废渣,生产时产生的废料废渣,包装过滤袋等。

1.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拆除、报废或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玻璃类以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无法经燃烧处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单位或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建筑类、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学品的尘土、废弃物等)、生产性材料(二科RO膜撤换的滤芯、反应釜衬胶、包装物、废弃润滑油、电子类、取样瓶、胶管、桶、滤布、废弃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烧灰渣等)、尘渣类、生活类(蔬菜根、叶、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

2.1垃圾定点设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点区为新建仓库北,分别设有金属类、包装类、岩棉类、硅藻土类、滤芯类、玻璃类、及生活垃圾类7个单独临时存放周转区。

2.2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

2.2.1金属类区存放车间维修报废的一般金属废弃物,如管路、阀门、边角料、废弃铁丝、铁皮等金属垃圾。

2.2.2包装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软、硬类原料包装物及容器。

2.2.3岩棉类区只存放因设备、设施维修报废的保温岩棉及其它保温材料。

2.2.4硅藻土类区存放车间废气的硅藻土、含染料的渣土类及废气树脂、胺化物类垃圾。

2.2.5滤芯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滤芯、反渗透膜、滤布。

2.2.6玻璃类区存放玻璃类、电子类、塑料类及车间较小的包装容器。

2.2.7生活垃圾类区存放食堂及各部门产生的菜叶、果皮等垃圾和焚烧后的灰渣。

三、垃圾的分类管理制度:各部门依据垃圾产生的种类特点,严格实施分类存放,并确保及时转运至公司的垃圾中转站,实施分区存放,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3.1可燃垃圾:

3.1.1生产一、二、三科、仓库及门卫的可燃垃圾,一律在每日下午1:00以前,集中送到焚烧炉北空地处,由环卫人员检查确认后进行集中焚烧。

3.1.2综合办公楼各部门的可燃垃圾,于8:30以前集中到垃圾桶中,由环卫人员拿到焚烧炉处,和其它部门的可燃垃圾一起烧毁处理。

3.1.3公司所有部门的可燃垃圾中,如有涉及部门或公司机密的,由自己部门到焚烧炉处进行烧毁处理。

3.2可回收利用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的处理,必须在实施去害处理后,统一交由安全环境科联系处理。垃圾产生部门因私自处理产生的问题,由处理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3.2.1车间直接产生的废弃物,由产生部门负责无害化处理后,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存放;

3.2.2公用工程设施的维修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由三科负责,并及时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并分类存放。

3.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不可回收利用垃圾由于产生途径不同,而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由各部门参照上述垃圾分类进行日常归类管理;安全科每天下午1:00后开始接受车间垃圾废弃物,车间及环卫验收人员双方共同对垃圾是否按规定做了分类处理进行检查确认,验收不合格的由垃圾产生部门负责分拣,否则不予接受;存放的垃圾实施登记管理,分别标注垃圾名称、数量、输送人、接受人及接受时间等相关信息。

3.3.1建筑垃圾:由三科负责与施工单位协调外运处理。

3.3.2公用机电工程、维修工程产生的垃圾由三科负责清理运送,并按分类要求放到指定位置。

3.3.3其它部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明确属于部门受益设备设施维修产生的垃圾,由所在部门和受益部门负责清理,并按分类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

公司各垃圾区里的垃圾及废弃物,由安全环境科负责联络外运处理,三科的活性污泥单独临时放置,尽可能及时处理。。

四、其它注意事项

4.1后勤及车间办公区等相关场所、部门,为确保垃圾的分类丢弃,必须至少有两个垃圾桶,用来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并确保在垃圾接受时间段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位置。

4.2生产车间的各个楼层,要依据部门的垃圾种类,应该至少设置3个垃圾临时存放点,确保生产垃圾的分类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存放。

4.3为确保垃圾分类管理,取消现行垃圾箱设置分划,所有垃圾箱统一安排到生活垃圾区,夏季由环卫人员进行喷药灭害处理,防止蚊蝇滋生;三科RO膜前的报废设备存放区保留。

4.4部门垃圾在被输送到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后,因垃圾分类不好而发生不被接受情况,相应责任由垃圾产生部门及接受人员承担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5:药品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公司经营药品质量事故的管理,有效预防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发生质量事故药品的管理。

4.职责:各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质量事故的分类: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大类

5.2重大质量事故

5.2.1在库药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虫蛀、鼠害、霉烂变质、污染、破损等不能再供药用,每批次药品造成3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5.2.2销货、发货出现差错或其它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5.2.3购进无批准文号、注册商标、生产批号的三无产品或假劣药品,受到新闻媒介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较坏影响或损失在二万元以上的。

5.2.4药品在有效期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整批退货的。

5.2.5因发生质量问题造成整批药品报废的。

5.3一般质量事故

5.3.1保管不当,一次性造成损失1000~3000元的。

5.3.2购销“三无”产品或假冒、失效、过期药品,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在二万元以下的。

5.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5.4.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所在部门必须24小时内报总经理、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要时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5.4.2其它重大质量事故应当日内报总经理、质量管理部,三日内由质量管理部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不得超过15天)。

5.4.3一般质量事故应三天内报质量管理部,并在一月内将事故原因、处理结果报质量管理部。

5.5出现质量事故,当事人(或所在部门)除立即按规定上报外,应积极参与质量事故的善后处理。若事故发生时,部门领导不在场,必要时,当事人可直接越级向上级部门报告。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后果。

5.6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5.6.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公司应责成质量副总经理成立专门小组或指定部门,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

5.6.2质量事故的调查,其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部门和人员、事故经过、事故后果。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5.6.3事故调查完毕,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5.6.4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慎重、有效地处理好质量事故。

5.6.5质量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方法

5.6.5.1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警告、调岗或经济处罚。

5.6.5.2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轻者警告、调岗或经济处罚,重者将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5.6.5.3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将追究经济、行政、刑事责任。

5.7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应有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6.相关记录

6.1《质量事故报告记录》

6.2《质量事故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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