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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工作管理规定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第一章总则

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导学生锻炼身体,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和运动技能,学会科学锻炼的方法,养成经常锻炼的习惯,逐步提高运动技能水平,向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和集体荣誉感,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学校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比赛。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其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阳光体育工作。

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能评价标准》的活动。

第五条、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形成学校的体育特色。

第六条、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第二章课外体育活动

第一条、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每周安排五次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第二条、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能评价标准》。

第三章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

第一条、学校在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条件建立学校各种运动队,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保证训练时间、场地、经费,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力争取得优良成绩。

第二条、教师应制定课余体育训练计划,重视对政策的管理,努力克服训练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并注意改善他们的营养。

第三条、学校体育竞赛认真执行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并组织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四章体育教师

第一条、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依法治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文化素养。对待学生主动热情,关心爱护,不体罚学生,为人师表。努力钻研业务,掌握体育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积极工作,勇于探索。

第二条、学校应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数内,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所占的比例和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进修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学年应妥善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以及落实室外津贴,对负责课外活动以及运动训练的教师,按要求计算工作量。

第四条、要按课程要求配备好体育教师,体育教师要认真执行体育与健身新课标,要依照《体育课堂常规》要求备好课、上好课,使用体育课本和体育备课本,制定好教学计划,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对教学、教研、训练工作突出的体育教师,学校要给予表彰奖励,推荐市、省评选先进个人。

第五条、体育教师切实组织课间操、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占用体育课和课外活动课。

第六条、教师要认真执教,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如有伤害事故应与卫生室和班主任联系,并及时送医院就诊治疗。体育教师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第七条、努力做好体育成绩考核评定,《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小学体育合格标准》的登统工作,建立健全学生体育档案、运动队训练档案及各项竞赛活动等资料的整编。

第八条、搞好体育教研组的办公环境,坚持参加教研、培训活动,认真做好期末工作总结,积极开展体育科研工作,撰写体育教育教学论文。

第五章场地、器材、设备和经费

第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各类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标准,并根据学校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把学校体育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内,予以妥善安排。每年体育经费不少于学校总经费的3%。添置体育器材需报告领导,批准后方能购进,并把好质量关。

第二条、学校应制定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或者破坏体育器材、设备。

第三条、做好各类体育器材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如有损坏或事故隐患应该及时报修,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保证体育课的正常开展。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体育器材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进行。

第六章组织机构和管理

第一条、由副校长主管体育工作,健全学校体育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应当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第二条、班主任、辅导员应当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经常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并协助体育组做好课间操、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学校的卫生部门应当与体育管理部门互相配合,搞好体育卫生工作。总务部门应当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后勤保障。

第三条、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工作作用,学校要把“两课两操两活动”、体育达标活动(学生达标率为95%以上)等内容,列入“文明班”、“三好学生”评比评选条件,做好检查登记和评比工作,对有体育特长的学生要给予表彰,树立榜样。

第四条、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或者个人,由学校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整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1、违反学校规定,不按课表上课,随意增减或挤占体育卫生课课时的。

2、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单位或者个人。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2: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发公民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身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附件)(以下简称《锻炼标准》)是以检验公民体育锻炼效果、评价身体素质为目的,以测验达标为手段的评价体系。

第三条实施《锻炼标准》是一项基本体育制度,由有关部门负责,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区、乡村和有关组织中全面开展。

第四条鼓励和提倡公民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基础上定期参加《锻炼标准》测验,争取达到标准并不断提高。

第五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特定人群的体育锻炼标准和施行办法,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

教育部负责制定、实施学校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和施行办法。

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可以制定单项体育锻炼标准,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

第二章标准内容

第六条《锻炼标准》适用于6至69周岁的健康公民,按年龄分为儿童、少年、青年、壮年和老年五个组别,每个组别分男、女两类人群。

《锻炼标准》包括年龄分组、测验项目、评级标准、评分标准和测验细则五部分。

第八条《锻炼标准》的测验项目涵盖人体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柔韧五类素质。

第九条《锻炼标准》的评级标准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全国的《锻炼标准》实施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锻炼标准》实施工作。

第十一条全国总工会和全国性人群体育协会负责本系统的《锻炼标准》实施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锻炼标准》实施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和实际情况制定《锻炼标准》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负责《锻炼标准》实施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将《锻炼标准》实施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广泛宣传实施《锻炼标准》的目的、意义,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收集和反馈实施《锻炼标准》的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工作。

第十五条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将实施《锻炼标准》纳入工作计划,并与普及推广体育项目相结合。

第四章测验达标

第十六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组织应当发动、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锻炼标准》测验达标活动,并与工间(前)操和业余健身活动、运动会、体质测定等结合起来。

第十七条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开展《锻炼标准》测验达标活动,并与全民健身活动结合起来。

第十八条组织开展《锻炼标准》测验达标活动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锻炼标准》的测验细则进行,保证安全、科学、准确。

第十九条组织开展《锻炼标准》测验达标活动的单位应当选拔培训并发挥本单位人员的作用,有条件的可以聘请体育专业人员、体育骨干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建立达标测验人员队伍。

第二十条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掌握《锻炼标准》测验方法,并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协助有关单位组织开展《锻炼标准》测验达标活动。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组织学生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学校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开展测验达标活动。

第五章鼓励措施

第二十二条对参加测验达到优秀、良好和及格等级者发给相应等级的奖章、证书。

国家体育总局负责设计制作《锻炼标准》的标识和奖章、证书,并制定奖章、证书的颁发办法。

第二十三条负责实施《锻炼标准》和组织开展达标测验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可以使用《锻炼标准》标识制作其他形式的奖品,但不得以此赢利。

第二十四条鼓励对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的部门和单位将《锻炼标准》测验达标结果作为招工、人员素质评价、保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体育、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锻炼标准》的实施情况作为考核下级部门工作业绩的指标。

第二十六条负责《锻炼标准》实施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设立表彰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办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12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体委1990年1月6日发布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一、年龄分组

(一)儿童组

1、儿童一组(6—8岁,每岁一个年龄组,相当于小学1—3年级)

2、儿童二组(9—11岁,每岁一个年龄组,相当于小学4—6年级)

(二)少年组

1、少年一组(12—14岁,每岁一个年龄组,相当于初中1—3年级)

2、少年二组(15—17岁,每岁一个年龄组,相当于高中1—3年级)

(三)青年组(18—24岁,不分年龄组,相当于大学本科和研究生)

(四)壮年组

1、壮年一组(25—44岁,每5岁一个年龄组)

2、壮年二组(45—59岁,每5岁一个年龄组)

(五)老年组(60—69岁,每5岁一个年龄组)

二、测验项目

分五类,每人每类选测一项(老年组五项均测)。

年龄分组

项目类别儿童组(6-11岁)少年组(12-17岁)青年组

(18-24岁)壮年组(25-59岁)老年组

(60-69岁)

一组二组一组二组一组二组

一类30米跑

30秒跳绳50米跑

30秒跳绳50米跑

30秒跳绳50米跑

30秒跳绳50米跑

30秒跳绳1、1、2525米×4往返跑

30秒跳绳25米×4往返跑

30秒跳绳

二类300米跑

50米×6往返跑400米跑

50米×8往返跑1000米跑(男)

3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3000米快走3000米快走

三类1分钟仰卧起坐

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

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

1分钟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

1分钟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

1分钟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俯卧撑(男)

1分钟仰卧起坐(女)

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举腿

掷实心球1分钟仰卧举腿

掷实心球

四类绕杆跑

十字象限跳绕杆跑

十字象限跳绕杆跑

十字象限跳绕杆跑

十字象限跳绕杆跑

十字象限跳绕杆跑

十字象限跳绕杆跑

曲线托球跑曲线托球跑

五类坐位体前屈坐位体前屈坐位体前屈坐位体前屈坐位体前屈坐位体前屈坐位体前屈坐位体前屈

三、评级标准:

等级总分数

优秀400(含)以上

良好320—399

及格200—319

不及格199(含)以下

四、评分标准

见附件3。

五、测验细则

(一)一类测验项目

1、30米、50米跑

场地器材:地面平坦、线路清晰的30米或50米直线跑道若干条(终点外应有15米以上长度的缓冲带),秒表,发令旗或发令哨。

测验方法:受测者至少两人一组,起跑姿势不限,听到或看到开始信号后起跑,测验员开始计时,受测者躯干到终点时停表。

成绩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进“1”。

注意事项:受测者不得抢跑、串道。

2、30秒跳绳

场地器材:平坦、干净的场地,秒表,发令哨,跳绳(木把线绳)。

测验方法:受测者将跳绳的长短调至适宜程度,听到开始信号后快速跳绳,测验员开始计数,受测者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跳绳。

成绩记录:记录受测者30秒内跳绳的次数。

注意事项:跳坏不计。如有跳坏,可继续跳。

3、25米×4往返跑

场地器材:地面平整、线路清晰的25米直线跑道若干条,道宽2—2.5米,起跑线前0.5米和24.5米处各竖一标杆(杆高1.2米以上,竖于跑道正中),秒表,发令旗或发令哨。

测验方法:受测者以站立式准备,听到或看到开始信号后起跑,测验员开始计时,受测者按逆时针方向绕杆往返跑两次,躯干到终点时停表。

成绩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进“1”。

注意事项:受测者绕杆时不得碰杆或扶杆,不得抢跑、串道。

(二)二类测验项目

1、300米、400米、800米、1000米跑

场地器材:标准田径场或地面平整、线路清晰的跑道(丈量准确长度),秒表,发令旗或发令哨。

测验方法:受测者五人左右一组(不得少于两人),以站立式准备,听到或看到开始信号后起跑,测验员开始计时,受测者躯干到终点时停表。

成绩记录:以秒为单位,300米、400米跑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进“1”;800米、1000米、1500米跑取整数,非“0”进“1”。

注意事项:受测者跑过终点后不能立刻停止,应通过慢跑或走动进行调整。

2、50米×8、50米×6往返跑

场地器材:地面平整、线路清晰的50米直线跑道若干条,道宽2—2.5米,起跑线前0.5米和49.5米处各竖一标杆(杆高1.2米以上,竖于跑道正中),秒表,发令旗或发令哨。

测验方法:受测者以站立式准备,听到或看到开始信号后起跑,测验员开始计时,50米×8往返跑按逆时针方向绕杆往返跑四次,50米×6往返跑按逆时针方向绕杆往返跑三次,受测者躯干到终点时停表。

成绩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进“1”。

注意事项:受测者绕杆时不得碰杆或扶杆,不得抢跑、串道。

3、3000米快走

场地器材:标准田径场或地面平整、线路清晰的跑道(丈量准确长度),秒表,号码布,发令旗或发令哨。

测验方法:受测者佩戴号码布,15人左右一组(不得少于5人),听到或看到开始信号后大步快走,测验员开始计时,受测者躯干到终点时停表。

成绩记录:以秒为单位,取整数,非“0”进“1”。

注意事项:受测者快走时双脚不得同时离地,不得有跑的动作。

(三)三类测验项目

1、掷实心球

场地器材:20米长的平地一块(在投掷区划一条投掷线),实心球(1千克),量程在30米以上的皮尺。

测验方法:受测者两脚平行或前后站在投掷线后,面对出球方向,膝关节微屈,双手持实心球举过头顶,用力将球投出。每人投掷三次。

成绩记录:丈量投掷线后沿至实心球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以米为单位,四舍五入取一位小数,取最好成绩。

注意事项:受测者投掷时不得助跑,投掷后脚不得越线。

2、1分钟仰卧起坐

场地器材:垫子,秒表。

测验方法:受测者仰卧于垫子上,两腿稍分开,屈膝成直角,双手交叉贴于脑后,一人压住受测者两脚,测验员发出开始信号并计时,受测者以双肘触及或超过两膝为完成一次,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测验。

成绩记录:记录受测者1分钟完成的次数。

注意事项:受测者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动作不符合要求时不计数。

3、1分钟仰卧举腿

场地器材:垫子,秒表,50厘米高双柱标杆(两柱皮筋相连,置于垫侧)。

测验方法:受测者仰卧于垫子上,两腿并拢伸直,两臂置于身体两侧,测验员发出开始信号并计时,受测者做收腹、直抬腿动作,两腿碰到皮筋后还原成开始姿势为完成一次,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测验。

成绩记录:记录受测者1分钟完成的次数。

注意事项:受测者动作不符合要求时不计数。

4、俯卧撑

场地器材:平坦地面或垫子。

测验方法:受测者双臂伸直、分开与肩同宽,双手撑地(垫),手指向前,躯干、两腿伸直,当听到测验员发出开始信号后,受测者屈臂使身体平直下降至肩与肘处在同一水平面上,然后将身体平直撑起,恢复到开始姿势为完成一次,测验员同时报数,不能持续时停止测验。

成绩记录:以次为单位。

注意事项:如受测者身体未保持平直或身体未下降至肩与肘处在同一水平面,该次不计数。

5、引体向上

场地器材:单杠。

测验方法:受测者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呈直臂悬垂,身体静止,当听到测验员发出开始信号后,受测者两臂用力引体,向上拉到下颏超过单杠上缘为完成一次,测验员同时报数,受测者引体间隔超过10秒钟停止测验。

成绩记录:以次为单位。

注意事项:受测者向上引体时身体不得有附加动作。

6、立定跳远

场地器材:沙坑(沙面与地面齐平,起跳线至沙坑不少于30厘米),皮尺。

测验方法:受测者两脚自然分开站在起跳线后,原地两脚同时起跳,每人跳三次。

成绩记录:丈量起跳线后沿至受测者身体最近着地点的垂直距离,以厘米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数,取最好成绩。

注意事项:受测者起跳前不得有垫步动作。

(四)四类测验项目

1、曲线托球跑

场地器材:在一块平坦地面上画一条长12米的直线,平均分成3段,以每段长度为直径画三个相切圆,秒表,发令旗或发令哨,乒乓球拍,网球。

测验方法:受测者手握乒乓球拍,拍上放一个网球,站在起点线后,听到或看到开始信号后,受测者依次沿圆弧进行“s”形往返跑动,测验员开始计时,受测者躯干回到起点时停表。

成绩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进“1”。

注意事项:受测者不能将球拍依靠身体或用手护球,途中掉球,需捡起再跑,如球远离测验场地,需重新测验。

2、绕杆跑

场地器材:在一块平坦地面上画一条长15米的直线,5根标杆(杆高1.2米以上,从起跑线开始,每隔三米插一根,起点不插),秒表,发令旗或发令哨。

测验方法:受测者以站立式准备,听到或看到开始信号后起跑,测验员开始计时,受测者绕杆跑,绕过最后一个杆后再折返绕杆跑回,躯干回到起点时停表。

成绩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进“1”。

注意事项:跑动中必须依次绕过每根标杆。

3、十字象限跳

场地器材:在一块平坦地面上画两条长1米、相互垂直交叉的直线(将地面分为4个象限,并标示数字),秒表,发令旗或发令哨。

测验方法:受测者双脚并拢立于象限1中,听到或看到开始信号后,按照1→2→3→4→1的顺序跳跃,测验员开始计时,循环10次停表。

成绩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进“1”。

注意事项:受测者双脚要同时起跳、同时落地,每完成一次循环,测验员报次数。

(五)五类测验项目

坐位体前屈

场地器材:坐位体前屈测试计。

测试方法:受测者坐在地上,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板,脚跟并拢,脚尖自然分开,上体前屈,用双手中指指尖推动游标平滑前进,直到不能推动为止,测试两次。

成绩记录:以厘米为单位,取小数点后一位,取最好成绩。

注意事项:受测者应匀速向前推动游标,两脚不得弯曲,不得突然发力。

篇3:学校体育器材借用规定

制度

一、使用体育器材,必须遵守借用制度。

二、体育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与锻炼使用,原则上不借给私人使用。

三、借、还器材须认真登记,核实无误方可出库;上课和训练后及时归还。

四、师生借用体育器材,学期末必须归还。

五、要爱护器材,严防损坏与丢失,否则,按损失程度酌情赔偿。

篇4:体育组负责人安全职责规定

1、时常检查器材室、场地、体育器材的安全隐患(如;单杠、双杠、篮球架等),及时维护场地器材,排除安全隐患。每学期的开学、期中、期末全面检查、维护一次。

2、每个学年的开始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态,作到心中有数,安排好不能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在进行正常教学时,根据教学内容,作好保护与帮助,一但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马上送到医务室或医院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及家长。

3、及时传达、落实学校有关处室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

4、经常性组织体育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然。

5、放学前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篇5:体育学院职工福利规定

体育技术学院职工福利规定

一、生活困难补助

凡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补助的,须由本人书面申请,交工会小组讨论并加意见后,方可送学院工会讨论。

(一)z市人均生活费不超过450元/月,可视为家庭经济困难。

(二)因天灾人祸,患重病或其它引起的困难视为特殊困难。

(三)因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300-500元,视困难的情况定。费用由学院福利费开支。

二、慰问

(一)教职工患病在家休息五天以上的(有病假单)或住院留医的给予200元慰问金。

(二)生育小孩的教职工给予200元慰问金。

(三)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妇及生育子女带环或结扎后受孕以及已婚尚未生育子女进行人工流产的,给予200元慰问金。

(四)“春节”、“六一”儿童节慰问教职工子弟(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100元/人,由工会福利费开支。

(五)教职工在本工会小组退休,学院工会可召开一次欢送会(标准是本工会小组内20元/人),费用由学院工会开支。

(六)教职工病故,一次性给予慰问金。

(七)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可补助慰问金200元。

(八)“三八”妇女节组织妇女同志活动。

(九)按月发放职工卫生用品费。

三、本规定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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