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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控烟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学校控烟规章制度

为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健康,创建“无烟学校”,为广大师生创建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按照无烟学校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我校特制定控烟规章制度如下:

一、学校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控烟工作,保证控烟制度的落实,并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二、校园内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三、学校的教室、青少年活动中心、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办公室室长负责本办公室及教职工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和教师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并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四、互相监督,积极配合,发现吸烟、劝烟、递烟现象及时劝阻。

五、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青少年活动中心、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走廊、厕所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六、大力宣传吸烟的害处以及禁烟的好处,各科教师能将“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有机融到教学中。人人都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识,人人都自觉遵守本校的禁烟制度。

七、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八、对外来人员,门卫有责任提醒,让其知晓学校禁烟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门卫责任。

九、学生的各级别评优将严格遵守控烟规章制度,否则一票否决。

七、其它事项

1、本制度从20103年5月起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五月九日

学校控烟监督制度

为严格执行学校《会泽县驰宏小学学校创建“无烟校园”实施方案,及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控烟巡查,监督工作在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二、控烟巡查,监督工作采取定期检查和日常工作相结合的方法,控烟领导小组组织巡查员每一天1―2次在校园内开展不定时巡查控烟工作,研究改进控烟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三、巡查员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工作,履行巡查监督的职责和义务。

四、巡查员必须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讲求实效,并适当注意工作方法。

五、遵照《会泽县驰宏小学学校控烟实施方案》、《会泽县驰宏小学学校控烟奖惩制度》、以及其他相关制度,巡查员有权对违反制度的当事人采取现场或事后处罚的措施。

六、巡查员的工作记录每个月汇总到办公室,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七、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五月九日

篇2:车间空调管理制度

车间区域内安装的空调是公司为员工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自觉保护和维护。珍惜资源,杜绝浪费,节约能源。车间区域空调的使用,严格执行“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对空调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1、车间空调的管理明确到人负责,负责人负责及时开启与关闭空调。现确定车间主任、每位组长负责本岗位的空调使用和室内机的保洁工作。

2、当车间温度达到30℃才能开启空调,下班前15分钟把空调关闭。严禁随意开启、关闭空调,违者必严惩。

3、空调运行时,必须关闭门窗、关闭排气扇(抽风机)。

4、为了保障空调机的性能、保持车间最舒适的工作环境,每部空调室内机入气滤网必须另加防尘网才能使用,组长负责防尘网每日清洗。

5、车间主任负责空调摇控器的使用,空调机出现故障,及时通知行政部联系保养维修。

6、夏季需启用空调的,每天上午上班各组长负责即时清洗筛网,9点整人事部丘生会逐个检查,如发现未清洗的,即时记录将会在当事车间主任当月奖金中扣除10元/台/次。

行政部

20**-06-09

篇3:防静电管理制度

1.目的:为避免在生产、检验、储存及运输过程中遭受静电破坏,确保产品符合品质要求。

2.范围:凡乐清庄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检验、储存过程均适用。

3.职责:

3.1生产供应部:

3.1.1依据防静电要求设计、安装防静装置。保证防静电管制区域设备接地合乎要求并适时查检。

3.1.2负责对防静电工作区接地线及防静电地坪执行阻抗测试;对防静电区域检修,维护防静电作业区域正常作业。

3.1.3执行防静电桌、防静电板架(盒)、防静电环等防静电设备的阻抗测试。

3.1.4负责对有静电防护需求的作业人员训练并评鉴作业能力。

3.2技质部:

3.2.1对防静电测试表格记录进行查核确认。

3.2.2对防静电产品检验区域的静电防护设施及检验设备之防静电效果进行确认。

3.2.3保证产品生产全程合乎防静电,保证作业要求。

3.2.4对生产人员静电防护定期抽查。

3.3仓库:仓库确保电子零件及成品于储存阶段均处于良好之防静电防护环境。

4.作业内容:

4.1防静电的基本原则:抑制静电荷积聚,迅速、安全、有效地消除已产生的静电荷。

4.2防静电工作区环境要求:

4.2.1选用防静电地板或在普通地面上铺设防静电地垫或对地面喷涂抗静电剂,并有效接地。

4.2.2防静电系统必须具有独立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一般应小于10Ω。防静电地线不得接在电源零线上,不得与防雷地线共用。

4.2.3工作区环境相对湿度以不低于30%为宜,最适宜范围应在30%--70%之间。在不对产品造成有害情况下,允许使用增湿设备以增加湿度。

4.3防静电工作区设备要求:

4.3.1静电安全工作台应由工作台、防静电桌垫、防静电环接头和接地线等组成。静电安全工作台上不允许堆放与生产无关的塑料盒、橡皮、纸板、玻璃等易产生静电的杂物。

4.3.2防静电容器:防静电工作区的周转箱、物料架等应具备静电防护作用。

4.3.3防静电工作区的各种设备按照要求选择采用防静电措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头应保证接触可靠、易拆卸、允许使用各种夹式连接器。

4.4防静电工作区操作要求:

4.4.1进入防静电工作区的作业人员依照规定穿著和佩带合格的防静电服、防静电帽、防静电鞋、防静电环(手环或脚环)、防静电手套(或防静电手指套)等。4.4.2防静电服应符合国家标准。防静电环应与人体有良好接触,防静电环对地阻值应在106―109Ω范围内。

4.4.3防静电工作区的元器件以及所使用的工具都必须按照防静电要求对待。

A.元器件取用、操作必须在静电安全工作台上进行。

B.操作现场必须使用的不具备防静电功能的工具、夹具应放在防静电桌垫上。

C.在手工焊接时采用防静电低压恒温烙铁。

D.手拿敏感元器件时应避免接触引线和接线片。

E.元器件不得与服装、图纸资料等接触。

F.清洗电路板时应使用防静电刷子去清洗。

4.5防静电工作区之物品(电子零件、在制品、成品)要求:

4.5.1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确认静电防护措施已经符合。

4.4.1项要求,方可接触电子零件、在制品、成品。

4.5.2在制品应以防静电板架(盒)置放。

4.5.3成品应以防静电气泡袋后,再置于包装箱内。若客户无包装要求,可以使用防静电隔板简易间隔成品。

4.5.4对客户要求防静电产品的任何生产、检验、防护、包装、搬运要求均应遵照办理。

4.6防静电工作区管理与检查要求:

4.6.1每季度由生产供应部负责完成厂房接地棒及防静电地坪阻抗测试。并将测试结果登录设备接地检查记录表。

4.6.2工作场所的防静电工作台、防静电板架(盒)需每月执行防静电桌垫阻抗、接地阻抗测试及防静电板架(盒)测试验证,以确认合乎使用要求、验证结果登录于防静阻抗检查记录表。

4.6.3操作人员在工作区正常操作时,用静电电压表检测各处及各种情况下的静电电压值应小于100V。

4.6.4作业人员于每日进入车间开始作业前,每天两次(上午及下午进车间时)须执行防静电综合测试,并将测试结果登录于静电综合测试仪防静电测试表中备查,技质部对静电测试执行状况进行抽检。防静电环阻抗测试仪器应定期校正,确保侦测之准确。

4.6.5执行防静电环阻抗测试时,若发现防静电环无法通过阻抗测试,应立即予以更换,再执行测试,通过后方可加入生产行列。

4.6.6欲进入防静电工作区非生产人员、客户或施工人员,应穿着防静电服与防静电鞋(或者防静电鞋套),且未获授权时不得接触各种电子零件、在制品、成品。

4.6.7防静电工作区使用的各种工具、容器、周转车等每个月检查一次。

4.7非静电防护工作区因需要组装或检验静电防护产品时,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作业:

4.7.1工作区应至少设置地线、防静电工作台,并依4.6.2之规定执行测试与记录。

4.7.2固定作业人员应佩带防静电环、防静电手套(或防静电手指套)等,穿着防静电服、防静电鞋;SMT或移动作业人员应穿着防静电服、防静电鞋;须依照4.6.4和4.6.5项规定作业。

4.8电子零件、在制品、成品之贮存管理依照《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管理程序》规定作业。

5.10静电防护培训

5.10.1从事ESD的作业人员应经过静电防护知识培训并培训合格。

5.10.2从事对ESD环境、设备等维修、测试、验证之人员,还需要进行与作业性质有关的专业训练,经过评鉴合格后上岗。

5.相关附表:

设备接地检查记录表

防静阻抗检查记录表

静电综合测试仪防静电测试表

篇4:成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建立、建全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库房各个环节卫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物流部下辖所有仓库。

3.职责:

3.1库房库管员工作职责

3.1.1负责仓库、物料外包装以及库区相关办公用具的清洁工作的检查、复核。

3.2库房保洁人员工作职责

3.2.1负责仓库、物料外包装以及库区相关办公用具的清洁工作。

4.具体程序

4.1程序

4.1.1仓库清洁员主要负责仓库、物料外包装以及库区相关办公用具的清洁工作,仓库管理员负责检查、复核,保证仓库卫生环镜。

4.1.2仓库周边的环镜应保持干净、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染源。

4.1.3仓库清洁员应每天对仓库内地面和墙角进行清洁并保持洁净,对门窗、物品器具、设备设施表面及墙面进行清洁,做好库区内的清洁工作。保

证仓库无积灰、无杂物,保持仓库货架、货柜的清洁卫生。办公室保持整洁卫生,无积灰、无杂物,与办公无关的用品不得存放在桌面上

4.1.4仓库存放物料的外包装应保持洁净状态,每次验收物料完毕,以及当天物料发放工作结束之后,仓库清洁员应及时进行物料外包装和库区的清洁工作。

4.1.5仓库清洁员在清洁工作过程中需注意物料外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生严重破损,应当立即告知仓库管理员。

4.1.6仓库清洁员在清洁工作中应戴好相关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使用蛮力,以防止包装破损,注意个人安全。

4.1.7运输工具、清洁工具等应在每次使用完毕后,清洁干净,使之处于随时备用状态,清洁工具需按规定进行定置。

4.1.8仓库清洁员每次使用完清洗池之后,应及时打理该处卫生。

4.1.9仓库内部人员以及外来人员不得随意携带与办公无关的物品进入仓库,应注意个人卫生,防止产生污染。仓库内除必要的办公用具之外,不

得出现私人或其它物品。仓库内不得吸烟,不得吃食品。

4.1.10仓库内有相应的防虫、防鼠设备,并严禁在库内投入杀鼠,杀虫的有毒药饵。

4.1.11库区内物料按类别分区存放,摆放整齐,不得堆放杂物、废弃物。

篇5: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单位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3.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存入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3.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1.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2.凡需借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需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七章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保管15年。

2.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存25年。

3.会计报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第八章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汇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2.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

第九章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附表:《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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