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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交底技术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一、安全文明施工必须坚持的原则: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方针;必须坚持“群防群治”的原则;必须树立安全事故无小事的思想;每一个施工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1、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管理组织机构,全体管理人员要求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确保安全施工。

?2、要求施工单位每项工程在开工前,必须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三级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的思想教育、知识教育、安全文明施工的技能教育、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制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二、进入现场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有恐高症、心脏病、高血压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疾病不能参加施工作业。

2、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3、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或短裤进入施工现场。

4、不准在工地范围内酗酒。

5、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6、不准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闹事。

7、严禁“黄、赌、毒”

8、不准在宿舍生煤炉取暖。

9、不准在施工区域吸烟。

10、所有工作人员须登记花名册。

三、施工作业安全要求?

1、凡在坠落高于地面2m及2m以上的作业属登高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正确使用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2、安装工作要避免立体交叉作业,防止伤人和设备损坏。?

3、大型设备就位时(主变),必须编写吊装方案,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配置专职安全员监护。

4、高处作业人员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袋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5、进行打磨、切割作业时要佩戴好防护眼镜,更换切割片时切断电源。

6、使用电钻时不能带手套进行作业,更换钻头时切断电源。

7、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持证上岗,佩戴好防护用品防止烫伤、触电、和弧光打眼,工作前要清除易燃、易爆、可燃物,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配专职安全员管理。

8、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附件都要求齐全有效,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配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

9、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时要与带电运行设备保持安全距离。需在带电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并配专人监护。

10、在有运行电缆的沟内电缆敷设时,要办理工作票配专人监护,避免踩踏运行电缆、和通信线。

11、禁止在运行的设备区及易燃易爆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如需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做好应急方案、现场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

12、进行电气试验时编写调试方案,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办理工作票、现场配置安全员监护。

13、导线架设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所使用的机具(如起重设备、绞车、滑车、绳索、等)须经计算和检验后方可使用。

14、禁止在大风、雷雨、浓雾、精神不振、酒后、禁止进入现场作业。?

15、杆塔组立起吊时应进行检查,特别注意绳扣的连接部分,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吊,起吊时现场人员应站在安全距离以外。?

16、在有斜坡或地势不好的位置立杆时,应增加施工人员,防止电杆倾倒或由坡上滚下。

17、杆塔组立时埋设的地锚,应根据不同地质及受力情况埋设牢固。

18、放线前应对线盘及导线进行详细检查,放线盘应有可靠的制动措施,导线末端应固定在线盘上,防止末端导线弹出伤人。

19、放线时线盘支架要放稳,支架受力要均匀,线盘轴杆应保持水平,防止线盘倾倒。

20、放线时导线下面不能站人,线盘边缘不得有突出的钉,看线盘的人员的脚不能在线盘下方。

21、在市区、住宅区或跨越公路架线时,应派人看守阻止车辆通行,以防压坏导线或伤人,跨越前须先报安全技术方案审核通过后、根据方案要求进行跨越。

22、紧线时应根据导线截面大小及地形情况,选择紧线工具和紧线方法。对不能承受紧线时导线张力的杆塔或横担,须打临时拉线,并随时注意检查拉线和杆塔的受力情况。

23、紧线器的强度应大于所紧导线拉力的强度,紧线时必须拧紧螺栓,操作人员必须避开紧线器。使用绞车紧线时,绞车上的绕线不得少于5圈,在其前方应装滑车,绞车的尾线应由有经验的人牵引,拉尾线的人应距绞车保持安全距离。

24、输电线路、通讯线路上面或下面组立杆塔或架线时,必须与有关部门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在其电力线路两端接地后方可进行工作。如必须在带电的电力线上面或下面架线时,必须保证安全距离和有妥善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高处作业十不准:

1、未经安全技术交底、培训,不准高处作业。

2、孔洞、基坑边坡、临边区域未布置围栏等安全设施,不准高处作业。

3、未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或使用佩戴不正确,不准高处作业。

4、不准酒后高处作业。

5、无人监护,不准高处作业。

6、承重排架未经挂牌验收,不准高处作业。

7、安全设施与用具不合格,不准高处作业。

8、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不准高处作业。

9、在暴雨、浓雾、大风、光线不足等恶劣环境下,不准高处作业。

10、不准在高处作业时抛掷工具和材料。

四、起重作业十不准:

1、无起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准操作起重设备。

2、未经岗前培训的人员,不准操作起重设备。

3、操作人员酒后或身体、精神状态欠佳,不准操作起重设备。

4、无合格的起重作业指挥人员现场指挥,不准操作起重设备。

5、未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准用证的起重设备,不准使用。

6、无详细操作规程的起重设备,不准使用。

7、未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的起重设备,不准使用。

8、未经班前例行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的起重设备,不准使用。

9、未安装安全保护装置或装置存在缺陷的起重设备,不准使用。

10、在大雾、大雪、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不准操作起重设备。

五、安全用电十不准:

1不准指派无证电工管理施工、生活用电。

2不准私拉乱拉电源。

3不准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线缆。

4不准无漏电保护装置开关投入使用。

5不准用铝线、铁丝代替保险丝。

6不准金属外壳无接地装置的用电设备投入运行。

7不准带电移动电气设备和修理电气设备。

8不准用同一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9不准电气设备接地不可靠时接线使用。

10不准在安全措施不到位情况下进行电气作业。

六、交通安全基本要求

1、不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2、不准车辆超速、超载驾驶

3、不准车辆人、货混载,货运车辆车厢内载人

4、要保持施工道路平整、排水畅通、无积水

5、交通标志及警示标志齐全符合要求

6、施工车辆状况良好,要有年检证书。

7、驾驶员按照交通规则驾驶。

8、车辆要求安全保险齐全。

9、严禁在高速公路逆行。

?七、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1、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配置消防器材

2、重点防火部位必须有明显的标志

3、易燃易爆品仓库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满足要求

4、氧气、乙炔等存放、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程

5、施工现场不能采用明火取暖

6、禁止在施工区域吸烟

7、按规定填写动火工作票。

八、文明施工基本要求

1、临时设施应做统一规划,要求布局合理,无乱搭乱建情况

2、施工区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明确

3、施工区设置垃圾箱,并及时清理

4、落实环保方案,按环境保护要求及时处理废气、废水、废渣、废油及建筑垃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按水土保持要求落实各项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6、作业场所应布置厕所等卫生设施,严禁随地大小便

7、施工区施工通道要畅通,扶梯、走道、爬梯等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8、保持办公、生活、施工区卫生干净整洁

九、起重作业具体要求

(一)作业队伍要求

?1、作业队伍资质

(1)大型机械和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改造、重大维修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2)资质审查备案:施工单位资质应上报监理确认,监理留存其资质复印件。

2、人员资质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质检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上岗。

(2)大型机械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起重机械操作工(各类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工(机械安装、电气安装);起重机械维修工(机械维修、电气维修);起重机械司索工;起重机械指挥;起重机械检验(企业自检人员);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机械管理人员)登高作业、焊接工、电工、电气调试等都要做到持证上岗。

(二)起重设备要求

1、提供起重设备相关证明和真实齐全的资料

(1)制造许可证

(2)出厂监检合格证和出厂质量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3)型式试验合格证

(4)定期检验合格证或定期检验报告书(包括现场安装后的起重机械)

(5)需现场安装的起重机械告知书

(6)质检部门使用登记手续

(7)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等

(8)租赁的起重机械的合同或协议

(9)该机型的安全操作规程

(10)老旧起重机械的鉴定合格证明(根据建设部JGJ/T18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TSGQ7015《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国家电网公司696号《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总点措施》的要求)

2、检查其中机械安全技术状况处于良好状态

(1)机容机貌干净整洁

(2)主要受力构件无变形、损伤或磨损超限

(3)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各部件螺栓连接规范、无松动

(5)主要结构件焊缝饱满、美观,符合规范要求,无气孔、夹渣和裂纹

(6)零部件无锈蚀、损伤、变形和磨损超限

(7)润滑部位良好,不缺油杯、油嘴、油尺,加油符合要求

(8)各种指示仪表齐全、有效,无破损

(9)梯子、栏杆、走道、平台、各种护罩、隔板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10)机器运行不得有异响、噪音和较大振动

(11)液压系统和元件运行正常、有效

(12)不得漏电,漏油、漏气、漏水等跑冒滴漏等问题

(三)?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要求

(1)重大吊装作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起重机械改造作业,重大维修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的规定要求,单独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和办理安全作业票,作业指导书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批准,然后上报监理审批才能实施。

(2)作业指导书经监理批准后,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作业指导书实施。

(3)在交底和实施关键工序、工艺作业时,监理人员应当到现场进行旁站监督。

(四)设备使用要求

1、使用要求

(1)使用具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

(2)建立健全相应的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3)设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4)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保证其掌握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5)对起重机械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运行机构、控制系统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出记录;

(6)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索具、吊具,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索具、吊具安全使用;

(7)制定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需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且定期演练。

2、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1)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使用和维护说明;

(2)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3)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7)使用登记证明。

篇2:电气:安全技术交底

1、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负责检查并监督其实施。

2、机械、物资、临电等管理人员负责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3、制订安全管理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4、对外埠施工队进行人场安全教育,并考核。班组长在施工之前要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5、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发现隐患时,必须及时纠正。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6、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各项要求及电气工程中各分部(子分部)、分项的安全注意事项。

7、安装、维修或拆除临电工程,必须由临时电工解决,严禁其他电气施工人员随意动用临时用电设备。

8、高处施工时,梯子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

9、严把施工物资进场验收关。主要材料及设备进场后,需向监理报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避免不合格产品注人现场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10、加强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教育,使施工人员人人节约,管理现场材料。

11、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做到干多少、领多少、用多少。外埠施工队领取材料,必须提前申报计划,并注明使用部位,避免随用随领造成材料流失浪费。

12、控制好工程质量杜绝因质量返工而造成的浪费。

13、材料进入现场后,所有验收合格的材料,材料人员要做好标识,标明名称、规格、质地状况及进场日期。

14、严格加强现场物资管理,做到大料不小用,长料不短用、并开展修旧利废活动。对浪费材料者,严加处罚。

15、积极发挥施工人员积极性,开展技术革新和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使用的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效益。

二、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成品保护是电气安装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加以控制。

1、建立现场成品保护小组。由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

2、土建浇筑混凝土时,应派人看护,防止预埋好的管路、套管或木盒移位或机械损伤

3、尽量减少剔凿,确需剔凿时,应避免影响土建结构。

4、注意与其他专业工种的协调配合,安排好施工顺序,防止各专业间的破坏或因丢失造成的损失。

5、搬运材料机具及施焊时,要有具体的防护措施,不得将已做好的墙面、地面、门窗弄脏或破坏。

6、贵重设备或易坏物品设专库存放。搬运及安装时要防止磕碰。

7、对有意违反成品保护措施或故意损坏安装好成品的行为,要进行严厉处罚。

8、现场成品保护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出现问题要分析原因,追查责任。

三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及各种施工管理措施。

2、加强外埠施工队管理,坚持人场教育,要求外埠施工队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并签订合同与各种生产责任状。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保证文明安全施工。

3、加强环境保护,减少粉尘、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易燃易爆油品及化学品等污染,及时清理现场废弃物,保持现场整洁卫生。

4、服从大包方统一管理,协调好与各方的关系,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

5、现场不得随意倒污水、污物。生产、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存放。

6、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渣土要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7、控制好工程质量,杜绝因质量返工而造成的浪费。

8、积极发挥施工人员的积极性。开展技术革新和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使用的活动,提高工作效益,增加经济效益。

9、做好工程施工的成品保护工作,严禁破坏成品。

篇3:电气焊工:安全技术交底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要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在密封金属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6.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湿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7.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空口打开。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11.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得大于36V。

篇4:梁场电气焊作业:安全交底

1.电焊作业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电焊机应设置单独开关,焊钳和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

2)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的容器和管道时,应先清晰干净并将孔口打开。在潮湿的地点施焊时,应站在绝缘板或木板上;

3)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不得以钢丝绳和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4)清除焊渣时应带防护眼镜或面罩,多台焊机在一起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设置隔离板;

5)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电焊作业;

6)施焊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可靠的隔离、覆盖;作业点10米范围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电焊结束后,应切断焊接电源(从配电箱里端)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2.气焊作业

1)施焊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可靠的隔离、覆盖;

2)氧气、乙炔瓶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3)乙炔瓶不得放置在电线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间距不小于5米,与易燃易爆物品、明火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检验漏气应使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4)氧气乙炔瓶、氧气表和割焊工具上禁止沾染油脂;

5)氧气瓶应有防震垫圈、安全帽,避免撞地和剧烈震动,防止暴晒;在阳光直射的高温天气下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晒措施(用木板或温布覆盖)。

6)点火时,枪口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及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防止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7)工作完毕后,立即关闭焊矩和气瓶出口闸阀,应将氧气瓶、乙炔管收起放好,卸下氧气、乙炔表,检查确认作业现场确无着火危险时,方可离开。

8)氧气、乙炔瓶要分类存放,两类气瓶存放地点间距不小于10米。

篇5:瓦斯隧道照明电气信号设备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与危害因素

1.将普通照明设备带入高瓦斯浓度区或瓦斯突出区使用。

2.照明设备使用电压不符合设备电压要求。

3.瓦斯电器信号设备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

4.不注意保护瓦斯报警设备,时常敲打。

5.作业人员未通过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就上岗。

二、安全注意事项

1.开工前,施工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工、爆破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已成洞地段,瓦斯已封闭,衬砌中溢出瓦斯量甚少,可以采用一段非防爆灯具,但在成洞地段地点的起点,应设置瓦斯电闭锁探头,一旦瓦斯浓度超标,应立即切断灯具电源。

3.洞内工地移动照明,应采用矿灯或防爆应急灯。

4.严禁将普通照明设备带入高瓦斯浓度区或瓦斯突出区使用。

5.按技术人员要求,在低瓦斯隧道内,照明用电不应大于220V,高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不应大于110V,不得私自更换电压。

6.作业地段,严禁私自在照明电缆俩接电器设备,导致隧道施工照明不足。

7.瓦斯隧道内照明输电线路不得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

8.当电器设备损坏时,严禁私自拆卸修理。

9.严重瓦斯隧道、煤矿和瓦斯突出隧道照明电器应该使用防爆型,开关应设置在进风道或洞口。

10.矿灯充电房应设置在离洞口50米以外。

11.瓦斯隧道内的电气信号,除了信号集中醒目外,还能同时发光和发声,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要求有关人员更换。

12.开挖断面掘进时,照明设施及时跟上,并保证工作面照明亮度达到要求。

13.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允许值时,应切断电气设备的电源,人员撤出洞外。

14.禁止洞内电气设备接零。

15.检修和迁移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移动、更换防爆灯泡)必须停电进行,不准带电作业,普通型携带或测量仪表(电压、流动功率表等)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16.洞内的任何操作人员(包括电工、钳工),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处理,电气设备的修理工作应在洞外进行。

17.开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灯具,必须采用E*dI型矿用防爆灯,不得随便换用灯具。

18.隧道内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可以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机械严禁私自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

19.不得对瓦斯信号设备、照明设备进行破坏,要确保其正常工作。

重点强调:

1.在高瓦斯地区和瓦斯突出区必须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2.照明设备使用的电压必须根据工作环境选用安全的电压。

3.检查照明设备线路,不得使用破损、裸露电缆。

4.洞内的任何操作人员,不得在洞内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处理。

5.不得对瓦斯信号设备、照明设备进行破坏,要确保其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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