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心花卉租摆管理办法
行政办事中心花卉租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行政办事中心花卉租摆过程管理,提高行政办事中心花卉绿化租摆水平,美化行政中心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赋予行政事务科负责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协助行政事务科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对现场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按机关事务局与专业绿化公司所签定的《绿化租摆合同书》要求,绿化公司须安排专人驻点养护,工作人员必须穿着本公司标志服装作业,并注意礼节礼貌、衣冠整洁,不得着短裤、背心、拖鞋上岗作业。
第五条绿化公司工作人员须遵守办事中心各项管理规定,作业中须保持作业区域卫生,不得乱丢烟头、纸屑、果皮、杂物及作业产生的垃圾。
第六条绿化公司工作人员作业及进出货时必须由指定员工通道或货物通道进出办事中心或上下楼层,不得使用非指定通道进出或上下楼层。
第七条绿化公司应按实际工作量安排员工现场进行苗木养护,员工进场时必须向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同时须提供公司证明及该员工一寸照片两张以及个人身份证原件供物业服务中心验证(复印件及公司证明交物业服务中心存档备案),物业服务中心凭绿化公司证明为其办理办事中心《临时出入证:》。
第八条绿化公州证明须包含以下内容:
l、该员工进场原因:
2、该员工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从事lr作岗位;3、证明中还应包含对该员工政治身份的鉴别及担保内容;
第九条物业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出入证》时每张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元,绿化公司员工离岗/职时应将出入证交还物业服务中心。
第三章苗木租摆服务基本标准
第十条租摆苗木品种、数量及质量要求:3米散尾葵、2米散尾葵、吊兰、马利安、白*、蝴蝶兰等16类苗木,共1604株;要求所有花木须常青常绿,不得有桔叶、残花,生长良好无病虫害,盛花容器应整洁美观,样式须经机关事务局专人确认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苗木须每两周更换一次(部分苗木可根据其生长特性经机关事务局指定人员同意方可延长摆放时间,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5天),保持苗木常青常绿。
第十二条1.5M高的发财树直径须达到20CM,高1.7M的发财树直径须达到22CM以上;蝴蝶兰每盆不得少于8支,每支不得少于8朵花。
第十二条各个重要接待室、会客厅、迎宾厅及领导办公室的绿化苗木品种选择及摆放布置须根据相关领导、机关事务局或物业公司(按领导或机关事务局要求传达)的要求进行;同时,作为专业性绿化公司,应该在场地布置及品种选择方面提供专业意见或建议协助决策。
第四章绿化公司作业场地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中心根据办事中心各场地使用状况指定地点用于绿化公司驻点管理人员临时办公及工具保管之用,不提供办公家俱及其它物品。(目前指定地点为地下车库西北角)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中心根据办事中心各部位使用情况指定地点用于绿化公司苗木临时养护修剪及配件(如套盆等)存放之用,绿化公司须保证场地周边交通顺畅,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卫生。(目前指定地点为西楼一楼东部的连廊处)
第十五条办事中心内各部位摆放的苗木的养护时须注意作业形象及工具摆放,做好专业、规范,共同维护现场环境卫生,如遇重大会议或接待时,应主动回避。
第五章租摆苗木的验收
第十六条绿化公司应根据合同(用户需求书)要求,按要求规格及时间安排苗木进出场。
第十七条绿化公司应向机关事务局及物业服务中心提供《各类苗木摆放分布图(表)》以便于相关监督人员掌握、跟进。
第十八条绿化公司按合同要求组织苗木进场时应提前通知机关事务局及物业服务中心指定人员以便于组织验收工作。
第十九条苗木进/出场时须由机关事务局指定人员会同物业服务中心指定人员负责苗木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三方确认完毕后须在《租摆苗木进/出场验收表》记录进/出场时间、苗木品种、规格、数量等内容,并须在表中签名确认。(《租摆苗木进/出场验收表》一式三份,分别由机关事务局、物业服务中心及绿化公司保存,并以此作为付款依据之一,内容详见"附件一")
第六章临时会议、接待的绿化租摆
第二十条临时会议、重要接待时的绿化租摆,机关事务局或物业服务中心原则上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绿化公司进行相关苗木准备。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紧急情况下的会场绿化布置,绿化公司应长期准备一批日常的会场背景、主席台前等部位的绿化苗木,以便不时之需。
第二十二条机关事务局或物业服务中心在接获重大会议、接待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绿化公司,并根据会场现状及绿化公司建议提出初步绿化布置方案,填写《临时租摆通知单》(见"附件二")交由绿化公司进行布置,布置完毕后由机关事务局人员和物业服务中心人员签名验收,并作为l临时租摆付款依据之一。
第二十三条绿化公司在接到临时租摆通知后应积极组织货源并按要求时间布置完毕.
如确因特殊原因致使部分货品不能及时到位的,应提前告知机关事务局及物业服务中心,并须提出补救意见。
第二十四条临时租摆费用的计算:【月合同金额÷合同苗木数量÷月天数(30天)】×苗木盆数×租摆时间。(临时租摆只计数量,不分品种)
第二十五条租摆时间的确定:以《花卉/苗木临时租摆通知单》的租摆时间要求为准(一般时间基准为3天,包含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
第二十六条绿化公司应根据各重要会议场地环境特点,结合不同建筑装饰风格制定多套相应的专业布置方案报机关事务局批准,定期使用不同的方案以达到美观及美化的效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租摆苗木进场验收记录表
(附件2)租摆苗木出场验收记录表
花卉/苗木临时租摆通知单
绿化公司:
因会议场地临时会议、接待之用需进行绿化布置,现通知你公司提供专业布置方案,并根据会场装饰风格及会议类型,于月日时前做好苗木准备及现场布置工作,共需租摆天。
通知人:联系电话:
通知时间:年月日时
>临时租摆苗木、花卉确认(布置完毕后确认)
序号品种规格数量数量确认质量确认效果评价备注
说明:"效果评价"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本单一联,由绿化公司执一联,作为付款依据。
篇2:营业厅租摆植物养护管理工作规程
营业厅租摆植物的养护管理工作
移动营业厅内外的绿化管理工作包括如下内容:
时花养护管理工作。
*室内观叶植物管理工作。
*建筑小品的养护管理工作。
*对办公楼内外、走廊常年摆设恰当的绿色植物并进行保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更换。
*绿化工程的验收接管工作。
*水生植物管理工作。
*盆景管理工作
*残花处理工作。
*植物病虫防治工作。
*花木栽培工作。
*绿化环境布置工作。
*具体实施标准:
时花养护质量标准
1、无残花、黄叶、无高出花面的竹签、杂草等。
2、花盆摆放整齐,盆内无杂物,最外一圈面对客人的盆边整洁美观。
3、时令花坛待换花不超过1/2
4、地栽时花生长良好,无杂草,在秃斑,边界分明,边界划不蔓入时花境内。
5、无明显病虫害,大叶时花叶面无虫口。
6、无缺水干旱现象,植物生长良好。
7、生长不良或遭受病虫害而严重变形的植物应用大小相同的同类植物更换。
室内观叶植物管理质量标准
1、植物丰满健壮、虫口,植物上无明显虫害。
2、无明显病斑、虫口,植物上无明显虫害。
3、无枯黄叶
4、盆面无杂物,花缸、花槽底无积水、杂物。
5、植物无缺水干旱现象。
水生植物管理质量标准
1、挺水及浮水植物应成片生长于水池的相对固定位置,不应分散零落生长。
2、片的水生植物中不应由杂生植物或其他垃圾杂物。
3、对于枯黄的水生植物枝叶应及时清除。
4、水生植物生长良好,无明显病虫害。
5、水生植物的施肥及病虫害防治应以不污染水池水质为原则。
绿化景区布置质量标准
1、植物材料形态优美,生长健康,与景点格调和谐,具有观赏性。
2、品种间搭配合理,有层次,具有韵律感。
3、整体效果突出,符合时令要求。
4、植物材料与周围环境美工设计配合得当。
5、细节自然及环境卫生达标。
篇3:管理处绿化队员工考核标准奖惩办法
碧园管理处绿化队员工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1、草地有石块等杂物的,每处扣10元;
2、被践踏破坏草地不及时补植的,每处扣10元;
3、不适量施肥,造成浪费和草木坏死,通报批评;
4、因主观原因造成花草树木长势不良的,通报批评,严重的视情节处以20-100元罚款;
5、未适时培土、松土,对花木进行防虫处理的,通报批评,并扣30-50元;
6、草的高度超过标准,;视面积的大小,处以30-50元罚款;
7、违章操作造成机械损坏的,须负责将机械维修好,不能修好,须赔偿购买同类机械所需的大部分资金;
8、消极贻工者,视情节轻重情况,扣30-100元;
9、不及时完成主管交办的任务的,扣50-100元;
10、不及时消防处理有损绿化的隐患的,扣30-50元。
篇4:消杀外包监控办法制度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业指导书
--消杀外包监控办法
1.目的
为消杀外包监控提供指导,保证消杀外包服务质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消杀业务外包的部门。
3.职责
3.1品质管理部负责对服务供方消杀质量的检查监督。
3.2部门经理负责对服务供方消杀质量的全面检查与落实。
3.3保洁监控人员负责对服务供方每次的消杀作业进行监控。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服务供方需在每月28日前提供下月的消杀计划,消杀计划应包括药品名称及消杀频率。实际工作中,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临时性的消杀;若消杀未能按计划实施时,应向管理处消杀监控人员出具书面报告。
4.2服务供方消杀方法要科学、资料记载齐全,数据准确可靠,消杀时工作人员需配戴上岗证,消杀范围要全面彻底,现场要有明显标识,满足消杀作业的控制要求,保证顾客的安全。
4.3服务供方消杀作业时应书面知会管理处消杀监控人员,由消杀监控人员根据消杀作业计划检查药品及用量,跟踪监督消杀作业的整个过程,作业结束后填写《消杀工作记录表》,双方签字确认,各留一份存档。
4.4消杀药品每三个月要更换一次。
4.5管理处每月以《消杀工作记录表》为监督依据。违反监控方法和过程控制中任意一条计为一项消杀外包的不合格项,每一个不合格项将被扣除当月消杀服务费的5%。
4.6品质部负责就管理处对消杀工作监控情况进行检查和全面评估。
6.质量记录表格
**WY7.5.1-H02-04-F1《消杀工作记录表》
**WY8.2.3-H01-01-F2《服务供方工作评估报告》
篇5:S小区景观草坪花卉种植规定
小区景观草坪、花卉种植规定
1.草坪种植应根据不同地形选择播种、分株、茎枝繁殖、植生带、铺砌草块和草卷等方法。种植的适宜季节和草种类型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冷季型草播种宜在秋季进行,也可在春、夏季进行。
(2)茎枝栽植暖季型草宜在南方地区夏季和多雨季节。
(3)植生带、铺砌草块或草卷,温暖地区四季均可进行。
2.草坪播种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择优良种籽,不得含有杂质,播种前应做发芽试验和催芽处理,确定合理的播种量。
(2)播种时应先浇水浸地,保持土壤湿润,稍干后将表层土耙细耙平,进行撒播,均匀覆土0.30~0.50cm后轻压,然后喷水。
(3)播种后应及时喷水,水点宜细密均匀,浸透土层8~10cm,除降雨天气,喷水不得间断。亦可用草帘覆盖保持湿度,至发芽时撒除。
(4)植生带铺设后覆土、轻压、喷水,方法同播种。5.坡地和大面积草坪铺设可采用喷播法。
草坪混播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择两个以上草种应具有互为利用、生长良好、增加美观的功能。
(2)混播应根据生态组合、气候条件和设计确定草坪植物的种类和草坪比例。
(3)同一行混播应按确定比例混播在一行内,隔行混播应将主要草种播在一行内,另一草种播在另一行内。混合撒播应筑播种床育苗。
4.分株种植应将草带根掘起,除去杂草后5~7株分为一束,按株距15~20cm,呈品字形种植于深6~7cm穴内,再踏实浇水。
5.茎枝繁殖宜取茎校或匍匐茎的3~5个节间,穴深应为6~7cm,埋入3~5枝,其露出地面直为3cm,并踏实、灌水。
6.铺设草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草块应选择无杂草、生长势好的草源。在干旱地掘草块前应适量浇水,待渗透后掘取。
(2)草块运输时宜用木板置放2~3层,装卸车时,应防止破碎。
(3)铺设草块可采取密铺或间铺。密铺应互相衔接不留缝,间铺间隙应均匀,并填以种植土。草块铺设后应滚压、灌水。
7.种植花卉的各种花坛,应按照设计图定点放线,在地面准确划出位置、轮廓线。面积较大的花坛,可用方格线法,按比例放大到地面。
8.花卉用苗应选用经过1~2次移植,根系发育良好的植株。起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裸根苗,应随起苗随种植。
(2)带土球菌,应在圃地灌水渗透后起苗,保持土球完整不散。
(3)盆育花苗去盆时,应保持盆土不散。
(4)起苗后种植前,应注意保鲜,花苗不得萎蔫。
9.各类花卉种植时,在晴朗天气、春秋季节、最高气温25℃以下时可全天种植;当气温高于25℃时,应避开中午高温时间。
10.模纹花坛种植时,应将不同品种分别置放,色彩不应混淆。
11.种植花苗的株行距,应按植株高低、分率多少、冠丛大小决定。以成苗后不露出地面为宜。
12.花苗种植时,种植深度宜为原种植深度,不得损伤茎叶,并保持根系完整。球茎花卉种植深度宜为球茎的豆~2倍。块根、块茎。根茎类可覆土3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