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学校安全用电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电工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义务。
2、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私拉乱接电线。
4、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
4、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用电器,节约用电。
5、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6、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7、学校用电线路专人维护。
8、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教师办公室、行政办、总务处、教导处、厨房等由有关人员负责用电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相关人员赔偿损失。
9、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10、办公室严禁使用其它大功率电器。(如:电熨斗、电饭锅、取暖器)
篇2:学校节约用水安全用电制度
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为了加强管理,做到节约用水,规范用电行为,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总务处根椐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用水、用电制度,现公布如下:
一、职责:
1、各处室、教研组组、班级及教学功能室,主任、班主任及功能室负责人,作为节约用水、用电的第一责任人。食堂、学生宿舍及传达室,管理员、生活老师及门卫为第一责任人。全校师生要自觉保护室内外一切用水、用电设施,杜绝浪费现象,养成安全节约用水、用电的好习惯。
2、学校成立安全用水、用电管理检查小组,负责检查校内各场所的有关水、电设备及使用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造成学校水电设施损坏和浪费的现象,追究其赔偿责任。
二、要求:
1、用完水后,要及时拧紧水龙头,见到滴水的龙头要及时拧紧。
2、用自来水时,水龙头尽量开小一点。
3、发现损坏的龙头应及时报告总务处,杜绝长流水。
4、各班级要根椐学生进教室人数多少增开室内照明灯数,严禁一人到校,灯亮一片的现象。
5、晴天教室内不要开灯,教室内无人时要随手关灯。
6、教室的照明、电脑、多媒体等应有专人管理。严禁学生私自拆装教室内电气设施。严禁教师学生在教室内进行各种电气的充电。
7、放学后或晚自习后,必须关闭照明、吊扇、电脑等电气设备的电源。
8、学生宿舍严禁使用任何电器。
9、学生宿舍白天要关闭卫生间的照明灯,严禁长明灯,晚上熄灯铃响后,寝(文章转自实用文档频道**09)室内的灯一律关闭。
10、门卫在晚上打开校门囗路灯和院内照明灯,早上应及时关闭,严禁长明灯。
11、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灯应及时关闭。
12、各处室、年级组及教学功能室的照明、吊扇、电脑、打印机、空调等电气设备的电源下班后应全部关闭。
13、办公室、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气设备,防止用电发生火灾。
以上制度均纳入班级、宿舍的考核评比,违反本制度或造成财产损坏的将进行处罚赔偿。
篇3:学校安全用电煤气制度
一、学校必须确定一名懂电、煤气知识的人员兼任电、煤气管理员。
二、管理员要不定期对学校电器、线路进行检查,发现破损线路立即更换,使用符合标准的电线,用电器出现故障,由管理员及时维修或更换,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安装、更换电器。
三、要对教师经常进行安全用电、用煤气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得私自触摸、拆卸用电设备、煤气设备。使用煤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进行,严防煤气事故发生。
四、进入取暖季节,学校要对师生进行系统的防煤气中毒、防冻伤事故发生的教育工作。
五、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篇4:学校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水安全管理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纯净饮用水。
2、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提供的纯净水水。
3、学校管水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地对师生生活用水和纯净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纯净水过滤设备过期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通知用水部门对存水进行封存,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学校管水人员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学校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为学校寻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证学校的用水安全。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7、学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
二、用电安全管理
1、办公室、实验室、师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随意拉扯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4、电路维修要拉电闸,并挂牌警示,必要时专人看守。
5、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锅炉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严禁在图书馆、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等重要场所内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申报校消防委员会批准,采取措施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动用明火。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3、校内焚烧废物,应在校园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特殊焚烧和大量焚烧,应事先报校消委员会审批。经批准的焚烧,须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焚烧完毕应浇灭余火,将灰烬倒在安全地点。
四、用气安全管理
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对各种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菜屯联合校
2011年9月
篇5:学校安全用电制度
为了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不受意外伤害,免除不安全用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所有用电部门用电设备的安装修理,由学校电工负总责,电工有权制止乱拉乱扯及安装用电设备,以确保学校正常用电。
二、严禁乱拉乱扯和安装用电设备,凡是需安装的用电设备,必须经总务处批准后,由电工负责安装,否则造成所有损失自负。
三、各教室、办公室、处室及专用教室,日常用电管理者为班主任、组长、专业教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若因失职造成学生伤害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微机室、多媒体、实验室的用电分管人员必须做到天天检查开关、插座是否完好,使用完毕后必须亲自将电源断开,要留有详细的用电记录,否则造成事故,当事人负全责。
五、电工每星期对全校所有用电设备、配电室及各承租户的用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修理,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六、宿舍严禁使用电褥子,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其他电器或改装原电器,禁止学生在寝室更换大功率灯泡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七、教师应以身作则,发挥榜样作用,坚决抵制三“无”电器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各类电器,特别是电热板。
八、全体师生应爱护学生电器设备,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做到节约用电和充分利用资源相结合,应及时关闭电灯、饮水器、空调、电脑等。
九、对学生在寝室、教室内违规使用的各类电器,全体教职工应立即予以制止,根据情况轻重予以行政处分,包括取消住宿资格、空调使用资格、参加学校夜自习资格、各类优秀评比资格等,品德考核降级。如造成损失,该学生承担全部责任,所有处分直接影响班级考核。
十、对发现违规用电情况,不制止、不处理、不举报,甚至纵容和包庇的人员,同样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