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义务兵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2

义务兵制度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取得了全国范围的、巩固的人民政权之后,全国各族人民有了安定团结的生活和进行和平建设的可能,这就具备了按照一定计划进行统一的征兵和退伍工作的条件。随着各种社会改革和政治运动的胜利,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普遍有了提高,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年迫切要求实行义务兵役制,轮流履行服兵役的义务,实现保卫祖国的愿望。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条件基本上已经成熟。国兵役制发展

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建立以来实行的兵役制度,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从建军之日起到建国初期的1955年,一直实行的是志愿兵役制。自愿参军的人员,长期地在军队服务。

从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部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这一时期,除个别单位保留了极少数的志愿兵役制士兵外,全军基本实行清一色的义务兵役制。兵役法规定的义务兵服役年限为:陆军3年,空军4年,海军5年。1965年经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改为陆军4年,空军5年,海军6年。1967年,*中央、国务院、**、中央*小组决定改为陆军2年,空军3年,海军4年。

从1978年起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1978年3月7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批准了《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为了加速我军革命化、现代化建设,决定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将部分义务兵改为志愿兵,并对现行义务兵的服役年限作适当延长。从1978年起,义务兵服现役的时间又恢复了1955年的规定,服役年限分别为:陆军部队的战士3年,空军、海军陆勤部队和陆军特种技术部队的战士4年,海军舰艇部队、陆军船舶分队的战士5年。

义务兵的待遇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并按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义务兵服役期限从1955年实行义务兵役制以来,国家对义务兵的服役年限作过数次较大的修改。1955年颁布的第一部兵役法规定:陆军、公安军为3年,空军、海岸守备部队、公安军舰艇部队4年,海军舰艇部队5年。

1967年,*中央、国务院、**、中央*小组决定,改为陆军2年,空军、海军陆勤部队和陆军特种技术部队3年,海军舰艇部队和船舶分队4年。

1978年,根据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又恢复了1955年的规定。

1984年颁布的第二部兵役法又将士兵的服役年限规定为陆军3年,空军、海军4年。

1998年12月29日新颁布的兵役法将陆、海、空军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一律改为2年。取消了超期服役的规定。

兵役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每位公民,都有依照法律服兵役的义务,超期服现役满5年的义务兵,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改为志愿兵,继续服现役;退出现役的士兵和军官以及其他符合兵役条件的公民,在规定的年龄内服预备役;民兵组织既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人员的基本组织形式。新的兵役法又将士兵的服役年限规定为陆军3年,空军、海军4年。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案》(1998年12月29日发布实施)。新修订的兵役法将陆、海、空军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一律改为2年。取消了超期服役的规定。

兵役法的制定和修改1952年开始了拟制兵役法的准备工作。1953年3月23日,*主席正式签署了中央军事委员会命令,决定成立兵役法委员会,由聂荣臻任主任,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海军、空军、公安军以及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领导为委员,领导兵役法的起草工作。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于1954年12月拟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1954年12月16日,国务院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第一部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案》(1998年12月29日发布实施)。兵役法修正案对《兵役法》11个条款进行了修改,新增加了3个条款。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兵役法的决定

**年10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国家**签署第5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一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根据这一决定作了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修改后的兵役法规定,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唯一劳动力的,可以缓征。

根据修改后的兵役法,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修改后的兵役法还规定,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出现役军人。

篇2:培训规章制度4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一、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内部培训师队伍,实现内部讲师管理的正规化和科学化,有效开展全员培训并帮助员工改善工作及提高绩效,有效传承公司相关技术和公司文化并实现知识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考核选拔的培训师。

2.2内部培训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选拔,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讲课技巧等并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的人员。

三、管理职责

3.1人资中心为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等级评聘、评审、制订课程计划及日常管理。各公司协助人资中心管理内部讲师,积极开展内部授课。各业务部门应积极协助与支持内部讲师的授课管理与培养工作。

3.2内部讲师工作职责

3.2.1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明确各公司员工的培训需求,向人资中心提供准确的员工培训需求资料。

3.2.2开发设计有关课程,如培训标准教材、辅助材料、案例及游戏、授课ppt演示文档、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

3.2.3制定、落实培训计划,讲授培训课程;

3.2.4负责培训后阅卷工作、后期培训跟进工作,以达到预定的培训效果;

3.2.5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

3.2.6协助人力资源部完善内部培训体系。

3.2.7积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

四、内部培训讲师(以下简称内训师)管理内容

4.1内训师的组建及选拔

4.1.1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内训师进行选拔。

4.1.2凡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工作业绩突出,同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的人员,可参加内训师选拔。

4.2内训师选拔程序:

4.2.1.由各分公司/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由各分公司/部门经理或副经理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4.2.2人力资源部初步审核后,组织各分公司/部门相关直线上司评估确定内训师人员名单,报公司领导审批。

4.2.3凡参加外派培训,一次培训时长在5天或以上的人员,经人力资源部考虑,可作为公司临时内训师,具有为员工提供一次时间不少于一天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自定)的义务,如讲课现场效果评估能达到内训师基本要求,经个人申请可纳入公司正式内训师管理。

4.2.4内训师分初、中、高讲师三个级别,填写自荐/推荐表时要注明申请的级别,并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决定,升级需通过内训师资格评审,填写《内部培训师升级申报表》。其中申请上一等级讲师资格的基本条件是:

4.2.4.1需在一年内完成在原级的最低有效授课时数(计算范围为公司委托讲授的课程)如下表:级别初级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申请上一等级的最低有效授课时数(小时)60100/

4.2.4.2在上述的授课时数内课程的效果评估(课程效果评估以讲师结束整次培训为单位)平均在80分以上;

4.2.4.3讲师在原有等级申请上一职等时,必须具备上一职等的工作能力,相应的工作职责和条件可参考本条例相关内容。

4.2.4.4满足以上条件的讲师可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内部培训师升级申报表》,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平时对学员抽查的培训效果、讲师的授课水平作最后审批。

4.3内训师考核小组:

内训师考核小组由公司经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培训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内训师资格、培训课题设置等进行评定,培训专员负责对内训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管理。

4.4内训师任职资格条件:

4.4.1已转正定级员工,原则上需要本科以上学历;

4.4.2工作认真、敬业,绩效显著;

4.4.3对所从事的工作拥有较高的业务技能,且具有相当的理论水平;

4.4.4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

4.4.5具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培训演说能力;开发课程的试讲考核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4.4.6人力资源部收到《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后,根据各公司的人员数量、申报人水平、公司的培训需求等情况与申请人所在部门协商,初步确定内部讲师名单并报总经理审批。

4.4.7内训师考核小组组织对课程设置及试讲质量进行评定,评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颁发内训师上岗证(有效期一年)。

4.4.8初级内训师入职资格

英语水平大专学历,具备一定英语的阅读能力,基本能看懂普通文件资料。

课程等级讲授的课程为基础类课程。

课程及教材开发把握学员需求,能整理开发出切合实际需要的教材。

业务指导能力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掌握相当的专业知识,能在实际工作中指导员工或下属或客户进行工作。

4.4.9中级内训师入职资格

英语水平本科学历,具有英语四级同等水平,能看懂英文教材。

课程等级讲授的课程属于系统性较强的专题类课程。

课程及教材开发能对培训需求作深入分析和探讨,能够开发、改进切合实际需要的教材。

业务指导能力在公司范围内的专业领域中具有相当影响力,能在实际工作

中指导下属工作,并能够指导初级讲师提高授课技能。

4.4.10高级内训师入职资格

英语水平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英语四级同等水平,和具备一定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备资料翻译能力。

课程等级讲授的课程属于系统性较强的项目类课程。

课程及教材开发能对培训需求作精辟分析和深层次研究,具有前沿技术信息的采集渠道,具备专题课程及新技术课程的开发能力。

业务指导能力对在长期的专业技术实践和研究中形成独到的理论体系,并具有标准教材审核能力,能够指导中级讲师提高授课技能。

4.4.11所有内部培训师,均需要参加公司组织的外部聘请专家职业培训师授课认证,参加初级、中级、高级内部培训师培训并考试考核合格,公司颁发相应初级、中级、高级证书并持证上岗。

4.4.12人力资源部将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全体内训师的经验分享与交流,或聘请资深人员或外部专家指导、培训,以提高内训师的授课水平。

4.5内训师的工作职责:

4.5.1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培训工作;

4.5.2开发培训课题,撰写讲义,参与公司内部相关培训教材的编写,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

4.5.3参与培训课程内容的审定;

4.5.4根据人力资源部的培训安排,讲授培训课程;

4.5.5参与对参训人员的课程考试或考查,考后阅、评卷工作、后期培训跟进、答疑等工作;

4.5.6将课程资料、教案、讲义、考试题目及结果需交到人力资源部作为培训资料的备案;

4.5.7内部培训师在接受人力资源部或本部门安排的授课任务后,须按时上课,若因特殊原因不能上课者,应提前一天通知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或本部门相关领导。

4.5.8参加相关外训后,须在两周内向内训师考核小组翻讲外训内容或提交《职员培训报告》;

4.5.9负责参与公司年度培训效果工作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人力资源部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培训体系;

4.8激励措施:

4.8.1公司根据内训师的授课时间(授课时间可累加计算)的长短,按优先顺序提供参加外部培训机会;

4.8.2为开发课程的内训师给予报销查询、购买、复制课程相关资料等费用;

4.8.3对开发课程和授课表现出色的内训师给予奖励;

4.8.4通过每次讲课的《课程评估表》(即全体受训人员打分的平均分)满意度高低值,在年底评选出“优秀内部培训讲师”,授予“荣誉证书”,并作为员工晋级、调薪的重要依据。

4.8.5若连续两次授课满意度调查总评得分未达到及格(60分)以上,自动丧失内部培训讲师资格及所享受的一切待遇。

4.8.6内训师的授课可享受授课费,按如下标准付费:

级别初级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

授课费标准(元/小时)

(每天标准课时为6小时)工作时间4060100

非工作时间5080200

每年辅助资料费补助

4.8.9发放授课费的课程必须为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并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合格的课程,发放时间为课程后期跟踪、总结完成后1个月内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申报与支付。

4.8.10以下情况不属于发放授课费的范畴:

4.8.10.1各类公司、部门会议、活动;

4.8.10.2管理层、各分公司/部门经理等对本分公司/部门人员开展的例行的经验及知识分享、交流、指导。

4.8.10.3试讲、经验交流、其它非正式授课。

4.8.10.4由各用人单位为提高员工技能,组织开展的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的在岗培训。

4.8.10.5工作职责要求的授课。

4.8.10.6授课时数不足1小时的课程。

4.9内训师的考核

4.9.1人力资源部统一计划与安排内部培训师的授课,并进行内训师授课情况的抽查、评估与跟踪。

4.9.2人力资源部对内训师的年度授课绩效进行年终综合考核,人力资源部填写《内训师年度考核表》,对优秀讲师的奖励在年终绩效考核以与体现。内训师每授课一次,年终考评分加1分,年终绩效考评分加分最多为10分。凡年终内训师考核分评定为90分以上者,授予优秀内训师奖章,年终绩效考评分加10分。

4.9.3内训师如在1年之内有5次课程的现场效果评估低于70分,或内训师年度考核分低于70分即被降级,初级讲师将被解聘,待进一步培训后再申报加入。

4.9.4人力资源部作为对内训师评审起最终监督和决定作用的一方,为能够掌握第一手信息,将不定期对学员进行访谈,了解内训师的授课效果。访谈产生的结果将成为人力资源部讲师绩效考评的依据,同时也可为人力资源部进一步开发讲师能力奠定基础

五、内部讲师的培养

5.1政策支持

5.1.1按照配备手提电脑的相关规定,初级级别以上讲师经过人资中心提名,各公司经理批准后,可以配置笔记本电脑一台。

5.1.2同等条件下,薪资调整、评优活动、升职等优先考虑内部讲师。

5.2培养

5.2.1公司内部讲师必须接受专职职业讲师的《培训培训师》的课程培训,《培训培训师》课程共分为三个级别(初、中、高),人资中心负责根据内部讲师的发展情况筛选接受培训的讲师名单。

5.2.2所有接受《培训培训师》的内部讲师必须在培训前准备好各自在培训当中的实际案例。

5.2.3所有接受《培训培训师》的内部讲师在培训后必须制订行动改进计划,根据培训所学针对性地改进自己在授课当中的不足之处,提高水平。

5.2.4内部讲师可旁听公司所有培训课程,优先参加公司内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培训。如有必要,可申请参加与自身授课内容相同的外出培训。

5.2.5人资中心将不断发放大量的培训资料、学习资料给内部讲师。

5.2.6获得公司培训师资格证书,经人资中心确认后,由所在公司报销考试及学习费用。

5.2.7人资中心将每年组织一次全体讲师的经验分享与交流,并聘请资深人员或外部专家指导、培训。

六、生效

6.1本办法经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实施远程培训的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培训规章制度(2)|返回目录

远程培训的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包括教学管理、考试考核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等。

依据《辽宁省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加强我校远程培训教育工程管理,充分发挥远程教育教学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工作,实现学员自主选择、培训机动灵活的目标,促进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和创业,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我校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具体方案:

教学管理考核情况:

1、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有关要求或规定,根据市场需求及我校实际,制定各工种的教学计划。及时调整并经常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2、培训管理:按照各工种培训计划,合理组织教学、实训活动,使教学过程各环节匹配得当,形成稳定协调的教学秩序。

3、教学质量管理:认真执行全面的质量评估标准,形成教学质量信息的高效反馈渠道。

4、教学人员管理:明确教师的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岗位职责分工,建立教学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做好师资的推荐、选拔、培训和考核工作。

5、教学档案管理:建立和健全各级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教学档案资料的整理和保管。

教学工作系统:

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由校长李敏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主任鞠玉杰主持教学管理工作。荣丽娟负责学校校园网畅通,做到早8点至晚8点12小时教育qq群在线,做好信息处理,及时上传下达。白雪飞担任电教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设备维护管理、教师培训指导和资源下载整理工作。甄珍负责微机课的教学工作;实训教师两名,负责实践课的教学及辅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引导学员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远程网台教育资源。禁止学员浏览淫秽、游戏网站。

培训部是农民工转移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职能机构和教学业务的主管部门。在校长和分管教学主任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学校教学工作的决策和意见,负责培训的教学管理、教材配备、组织实施、协调和检查评估等工作。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学校的重点工作,学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互相协助,共同做好教学管理工作。各部门以及工作人员都要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提供热情主动的服务,提高培训质量。

教师在培训部直接领导下,根据教学计划及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进行所任课程各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

做好课堂讲授、实训教学是保证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1、实训部安排教学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培训工作。

2、实训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教学检查,及时收集和处理各种教学信息,督促教师不断改进和提高教学水平,组织教师开展听课、评课、观摩、交流等教学活动,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加强以远程教育资源应用为主的现代信息技术学习,,达到熟练使用远程教育设备、灵活应用远程教育资源、科学开展媒体教学的目标。在岗教师每天浏览并储存个人资源1m以上,每周运用远程教育设备和资源开展教学活动1节。

加强检查,不断推进应用工作深入开展。把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教育应用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培训、课程改革统筹安排,并把应用情况作为学校日常教学工作检查范畴中。

学员考核管理

1、参加普惠制就业培训的学员,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课,做到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保证完成培训任务。

2、学员病、事假要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并办理请假手续,对无故旷课和出勤率达不到95%的学员,取消培训资格。

3、尊重师长,团结学员,语言文明,行为端正,努力学习。

4、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记好笔记,不得做出影响教师或他人正常上课的行为。

5、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操作训练。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好实训设施设备。

6、注意节约,严禁浪费,做到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

7、培训结业后,必须参加结业考试,办理《培训结业证书》。对参加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工种培训的,必须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办理就业的通行证――《职业资格证书》

8、学员参加培训、学习中,9、必须要按照规定按时参加考试。

10、学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11、违反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

12、考试情况学校将反馈给学员。

13、学员在校的表现包括出勤情况、上课表现、学习态度等,14、培训后学校及时反馈给本人。

新公司培训管理规章制度模板培训规章制度(3)|返回目录

1.0目的

为加强对员工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我司员工的结构状况及经营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职责

3.1综合事务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

3.2各相关部门(单位)提供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做好支持配合工作。

3.3凡参加外训的,培训完成后到综合事务部办理培训总结登记手续。

4.0工作内容

4.1培训目的、对象、种类、形式及方法

4.1.1培训目的

为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公司及员工个人发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员工进行各种培训。

4.1.2培训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无论新录用员工或在职员工均为受训对象。

4.1.3培训种类

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培训

a、岗前培训:对新进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岗位知识和技能。

b、在职培训:根据公司规模的扩大,技术和环境的变化,对各级在职员工进行知识和技能更新的培训。

c、专业培训:对公司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与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才能的培训。

4.1.4培训形式

包括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业余培训。

4.1.5培训方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a、公司自身组织、聘请外部专家、学者或公司内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举办专题知识讲座;

b、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职称或学历教育;

c、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有计划选派员工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

d、通过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办学的形式,举办各类进修班或研究生班等;

e、有计划地遴选业务骨干或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出国参观、学习、考察培训。

4.2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4.2.1培训的计划与落实

a、年度培训计划一般由各部门于上一年度年终提出,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报公司经营班子审批。

b、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的安排与要求,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工作的落实。

4.2.2新员工岗前培训

新招聘生产岗位人员,一般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不合格者实行一次性淘汰,作辞退处理。培训期视工作需要,一般为56—240课时。

4.2.3在职员工业余培训

a、公司鼓励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与接受培训,但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

b、凡在公司工作一年,符合报考条件,可以报考与本人工作岗位对口的各类成人大、中专学校。

c、凡在公司工作满两年,符合报考条件,可报考在职或脱产研究生。

4.2.4统一培训

4.2.5外出培训

派往省外、国外有关单位和学校接受培训的人员,必须是公司的业务骨干或中高层管理人员。派往国外考察培训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a、公司的业务骨干,或者是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b、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或一年以上,且年终考评为优秀;

c、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且有一定外语基础;

d、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4.2.6培训审批程序

员工确需参加某种培训时,须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循以下程序:

a、个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同意→综合事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报名手续。

b、申请书应详细注明培训内容(或报考专业)、培训时间、培训费、脱产等情况,并将培训简章、申请书批件等材料交综合事务部备案。

4.3培训期间待遇及培训假期、费用处理

4.3.1培训期间待遇

培训期间的待遇按公司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办理。出国学习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3.2培训假期及费用处理

培训假期及费用,按如下情况分别处理:

a、员工参加职称考试前培训,应在业余时间学习,如占用工作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但考试时间除外。其培训、考试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b、员工接受学历教育,原则上应以业余学习为主,如确实需要脱产学习(离岗6个月以上)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应与公司签订服务年限与补偿协议,否则,应办理辞职手续。

c、参加大学本科以下学历教育的员工,其学习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部门副经理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报销。

d、攻读研究生的员工,在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公司给予报销50%的学费(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若未能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其所用学费由受训员工自理;

e、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和由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其费用由公司负责。但受训员工本人因私人原因中途缺课,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合格证,其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4.4培训结果的考核与反馈

4.4.1培训作为公司的一项战略性与长远性投资,必须考虑培训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因此,员工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或提交个学习总结。

4.4.2每一期培训班结束或个人参加(一个星期以上的)学习期满,要有考核成绩或书面材料向综合事务部汇报。

4.2.3员工培训后的定岗,由综合事务部和业务部门确定,报经营班子批准。

4.5最低服务年限与赔偿费规定

4.5.1凡由公司出资录用和培训的员工,都必须为公司服务一定的年限,具体标准参照下表或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执行:培训类别最低服务年限

出资录用和有偿分配的毕业生五年

各类学历进修五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超过3个月者三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在1—3个月者一年

4.5.2服务年限从培训结束后上班的时间算起,接受多种培训的应累计其服务年限。

4.5.3凡公司派往境外培训的员工,出境前需与公司签订有关服务协议书。

4.5.4员工在一个劳动合同周期内,参加培训的费用超过一万元人民币,服务年限按每超过三千元增加一年累计。培训费指综合费用。

4.5.5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已满而服务期限未满,双方协议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按服务年限协议书中规定,赔偿培训费用后,方可离开公司。如本人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必须按协议规定赔偿培训费。个人赔偿培训费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个人赔偿额=公司实付培训费总额×(1-已服务年限/应服务年限)。

5.0附则

5.1本办法由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5.2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则以国家规定为准;如有与公司以前相关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5.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统一安排的培训,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其时间及费用由公司安排和负担。

小学校本培训规章制度培训规章制度(4)|返回目录

一、教师自学制度

1.每个教师每周都要安排2-4课时的自学时间。

2.教师要苦练基本功。

3.每学年上公开课一节,教学论文或案例一篇,听课10节以上。

二、教师学习制度

1.通过有效的理论学习,促进教师向专业化发展,将教师面向新的境界。

2.每周一下午,学校统一安排组织教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3.每周有具体教研组教研活动安排。

4.教师培训学习的形式有:

(1)专家指导。教育科研和教改专家、有成就的同行来校组织培训,开设讲座、开展咨询。

(2)外出取经。带着问题到先进兄弟学校学习取经,加强兄弟学校的联系。形成经常性的工作考察和交流研讨制度。

(3)师资培训。学校根据制定的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开展专题研讨活动。

三、校本培训考勤制度

为达到本校教职工培训目的,严明培训纪律,确保培训有序正常开展,制定本制度。

1.请假:教职工因故临时不参加培训,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参加其他培训学习等六种。

请假审批按管理范围。教职工请填写请假单,校长签署同意请假方可不参加培训。

2.违纪认定: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按旷工一天计。缺课1节,按旷工半天计。不及时办理续假手续超假的,其超过部分按旷工计,无非常情况代请假或先脱岗后补假的按旷工计。

3.考勤办法。教师出勤由主管培训教师检查、备案。年度考核时(学期考核)办公室将教职工全年出勤情况汇总后提交,考核领导小组按制度审查考核等级或对劳动纪律一次进行定性评价。对超出制度规定的各种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做出处理决定。

四、考核评价制度

以教师集中培训为基础,通过对教师培训时的学习表现、学习态度、作业、出勤等情况的记录进行过程考核。过程考核成绩份优秀、合格与不合格。在参加集中培训和培训活动中有旷课一次及以上者,或缺课时间超过总课时的五分之一,或有作业缺交及违反有关培训管理规定,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五、奖惩制度:

1.每位教师都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每次校集中培训取得规定的学分。应参加而未请假缺席一次取消其本次应得学分。

2.在校本培训中表现优秀者,(如出勤率高,作业认真、有效,培训成绩考试优秀的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并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优先考虑。在校本培训中表现不佳者,或者校本培训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当年度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

六、经费保障

学校为校本培训提供足够的经费保障。

**年3月

篇3:安利奖励制度范本

一、个人销售佣金奖(9%­—24%月结奖金)

1、销售权:安利公司在中国上市的200多种产品的代理权,涵盖了纽崔莱营养保健食品(至今80年的悠久历史,全球销量第一)、雅姿美容化妆品(世界五大美容化妆品牌之一)、个人护理用品、家居护理用品和家居高科技用品等系列,全方位满足消费者日常生活的需要,并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

以下是安利公司的营销人员销售业绩报酬表:世界统一(公平、公正、公开并可超越!)

二、市场开拓奖金

当您一个人每月最低销售净营业额5000(你这个月就可以得到450元。这个450元(个人销售佣金)在第二月的10号安利公司通过转帐到你的工资卡上)我想比较容易,可是叫您每月销售125000元产品的时候就比较难了,是吗?于是我们比较聪明而科学地应用了一个方法,就是找几个朋友和自己合作销售安利产品,组成一个营销部门,你可以找a、b、c、d......朋友作为您的合作伙伴。

您的部门平均:a:30000、b:30000、c:30000、d:30000;您:10000;

您如何结算您的部门的奖金呢?就是把a+b+c+d+您=130000×24%=31200(元)。

但是这些钱不是您一个人的,必须减去您的朋友所得的钱,也就是说31200—a4500(30000×15%)—b4500(30000×15%)—c4500(30000×15%)—d4500(30000×15%)=13200(元),您的收入是13200元,说到这里您的朋友就有些纳闷了,您叫了朋友和您一起销售安利产品,为什么您只卖了10000元净营业额的产品就有13500元的收入而您的4个朋友(a、b、c、d)每人卖了30000元净营业额的产品才获得5400元报酬呢?这就是因为您的努力付出,多获得了市场开拓奖金。

您的朋友一定会想,您在赚他的钱对吗?我们可以这样做个假设,您的朋友如果不和您合作直接和安利公司合作,按照他的销售额30000×18%=5400,也只有5400元,您呢?也不必要顾虑您在赚朋友的钱,因为您在建立自己的销售部门的时候要投入时间和精力,电话费,差旅费,安利公司在全世界有400多万的营销人员,在每个月的时候每个人都拿着电话单,和差旅费报销单和安利公司结帐,您说有可能吗?那当您拿着报销单的时候,安利公司对报销单的真实如何审核?您是不是为了培养一个小组而付出了大量劳动呢?安利公司怎样去核实您的劳动量呢?于是直接以奖金的形式返还给您,您觉得这样合适吗?

三、4%领导奖金(世袭)

当您的朋友a把您的模式进行了复制,您的朋友a做到了125000大家看是不是出了问题?计算您的部门的业绩是125000×24%减去您朋友a125000×24%,您的收入等于0,您会干吗?回答当然是不会!安利公司的确也不会这样干,因为安利公司这样做的话没有人来和他合作了。当您的合作伙伴每月的业绩达到125000元的时候,他会和您有形式上的脱离,安利公司会因为您为公司培养了一个稳定的销售部门,额外的拨给您该部门的净营业额的4%作为您的奖金,这奖金具有世袭性,在国外叫世袭奖金,只要您的部门存在,这些奖金还会给您的法定继承人,我们计算一下125000×4%=5000元。您的合作伙伴a收入是不是比您多?当然你的收入还不只是5000元,还得加上您的合作伙伴b、c、d他们所创造的业绩。世袭奖金充分的体现了安利事业的人性化,要知道这就是保障。(这就是终生的保障)4600×12月×50年=276万元(您或许拿不到50年,但世袭下去就远远不止了)。只要您的安利卡继续续约,或转让给指定的继承人,你家世世代代都有保障了!

四、2%红宝石奖金(宽度)

当您帮您的部门a、b、c三组分别做到了24%以上,这些就是您的独立部门,您每个月可以领到两组4%的领导奖金。d、e、f、g等合作伙伴分别只做到9%~21%均未达到24%的,这就是您的小部门,如果这些小部门的月销售业绩达到230000的时候,除了可以领您个人销售顾客服务报酬、销售佣金、a、b、c的领导奖金之外,安利公司再发给您小部门业绩的总和的2%作为红宝石奖金(230000×2%=4600元)。该奖金说明了安利事业是无盖子、没限制、努力与收入永远成正比,这项奖金也是鼓励您尽量把安利事业做宽、做大,充分发挥您的潜能。您可以得到这项奖金也就为您的钻石梦打好基础。您的月收入将会是**0元以上。

五、1%明珠奖金(深度)

当您培养了a、b、c三组部门同个月做到27%,您除了可以领a、b、c三组的4%领导奖金以外,您每个月都可以领到a、b、c三组以下的每个部门(不管深度如何)的总业绩的1%奖金,直到您的部门中有d.d亦做到明珠,那么他的第二代以下的明珠奖金归他。这项奖金叫明珠奖金。明珠奖金展现了充沛的“自动生命力”。前面所介绍的顾客服务报酬、销售佣金、领导奖金、红宝石奖金、明珠奖金,后四项都称为月结奖金。当您可以领到明珠奖金的时候前面的奖金、佣金、都可以得到。(1~2万/月)。

六、营销经理0.25%年终奖金(翡翠奖金,特二级经销商奖金)

在介绍翡翠奖金之前,先对以下的定义加以说明:

银章营销主任:任何月份个人及其所推荐的小组达27%以上(a、b、c、d、)当月收入约15000元,一次免费国内旅游;

金章营销主任:在任何的12个月内有三个月达到银章的资格的,年收入约15万,一次免费国内旅游;

d.d(高级营销主任):必须在同一个会计年度内(每年的9月1日至下一年的8月31日),任何连续12个月中,有六个月整组业绩做到符合银章资格其中三个月要连续、三个月可以不连,年收入约25万,一次免费国内旅游,积分达到时还可以一次免费出国旅游(国宾级待遇,豪华五星级酒店等);

特二级经销商(翡翠,即营销经理):在您的合作伙伴a、b、c、d、中有三组做到d.d,并保持6个月您就符合特二级经销商(原“翡翠”奖衔)资格。您可以领到翡翠的年终奖金0.25%×全国符合翡翠奖衔的小组当年的营业额总和再除符合该奖衔的人数,即为每位翡翠应得的年终奖金。同时您还可以取得前面所介绍的、销售佣金、领导奖金、红宝石奖金、明珠奖金。年收入约50-70万,每年都有一次免费出国旅游。

篇4:职工薪酬制度例文

职工薪酬制度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支出。

1、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

公司授予某些职工权益工具,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为获取某些职工的服务而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对职工负债的,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辞退福利

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当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且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3、其他方式的职工薪酬

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辞退福利外,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应的产品成本、劳务成本及资产成本。

篇5:横幅悬挂审批管理规定制度

为了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环境,进一步规范校园内横幅悬挂的管理,加强舆论导向,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实行横幅悬挂审批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学校各部门、各类学生组织在校内悬挂的横幅均属本制度规范范围。

(二)在校园内悬挂所有横幅,包括的活动类横幅、公益类横幅、祝贺类横幅、商家赞助学生活动类横幅等。

二、横幅内容要求

(一)横幅内容必须合法、健康,严禁在校区内悬挂包含*、淫秽、*等违反法律和道德内容的横幅。

(二)横幅内容不得有损校园内学术氛围。

(三)横幅必须署名悬挂单位或组织(即各院、系、部,各学生社团)。

(四)横幅内容准确,悬挂方式端正、规范。

三、有关横幅悬挂时间规定

在活动开始前3天进行悬挂,活动结束次日将横幅拆除(悬挂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天)。

四、审批流程

(一)需要悬挂横幅的各部门、学生组织,凭横幅悬挂申请书到学校保卫处填写《横幅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填写好的横幅审批表由学校保卫处对横幅内容及悬挂地点进行审定,审批人员在横幅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后方可悬挂。

五、其他

(一)学校保卫处人员加强校园内横幅管理,对没有审批的横幅将予以没收。

(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