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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资料管理规定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一、科学管理,资料完整、准确,及时为设备管理、维修工作提供资料。

二、档案资料分门别类编号入档案橱保管,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三、各种资料摆放整齐,有相关的记录。

四、原则上图纸资料不外借,在资料室查阅后放归原处,如必须外借,一律签字,注明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并到时一定归还。

五、查阅资料时,要爱护资料,不允许有撕页破损及涂脏现象。

六、有收发、借用、归还记录。

七、未经领导批准,图纸、资料一律不借外来单位。

八、打印图纸有记录,交付施工图纸有记录。

九、如有借阅丢失现象,原则上补还资料,否则罚款100元。

十、新到设备随机资料交档案室统一保管,未交者按资料丢失予以处罚。

十一、档案室所有资料、记录除资料保管员以外任何人没有外借的权利。

篇2:大学图书资料管理规定

大学图书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图书资料是我校教学、科研以及管理工作的重要资源。为加强图书资料的采购、验收和保管等工作,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图书馆是学校的图书资料管理中心,负责对本馆图书资料的采购、验收、编目加工、流通借阅、保管以及各院系图书资料的验收工作。

二、各院系的图书资料室在业务方面属学校图书馆的二级管理机构,负责本院系图书资料的采购、编目加工、保管、借阅等工作,业务上受图书馆的监督和指导。

三、图书资料的订阅应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发展的需要和资金状况有计划的进行。

四、各院系应紧密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和专业建设的需要进行图书资料的订阅。所订书目应由院系主管教学、科研的领导审批确定。为防止重复订购,减少积压浪费,订购前还与图书馆协调。

五、图书资料的采购,根据其经费的来源渠道,实行分级采购:图书馆负责本馆图书资料的采购,各院系资料室负责本单位专业建设经费、科研经费、研究生经费和其他经费的图书资料采购。

六、图书馆和各院系所购图书资料,一律归口图书馆采编部办理验收。采编部根据购书发票和图书资料实物进行清点验收并开具图书资料验收目录清单(一式三联),经有关领导签字后,所购图书资料费用方能到财务处办理报帐手续。

七、各院系资料室应根据图书馆验收清单办理图书资料调拨手续,并做好本资料室图书资料入库登记工作。为确保图书资料管理到位,各院系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验收与调拨手续。

八、图书馆和各院系资料室要确保图书资料的完整,每年应对图书资料进行清理,对破损、丢失的图书资料要在查明原因、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未经学校资产管理处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变卖图书资料。

九、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十、以前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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