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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科工作职责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1、在主管矿长、机电副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机电管理工作。

2、负责全矿井上、井下供电系统正常运行及其维护,负责矿井电力负荷调度、分配及电力计量工作。

3、负责对全矿大型固定设备及其它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安排大型固定设备检修计划,保证其正常运转。

4、负责对矿井机电设备配件、备件的集中管理。

5、负责矿井机电工程设计及其安装工作。

6、负责矿井锅炉房的安全正常运行。

7、负责矿井主提升钢丝绳的安全使用及维护。

8、负责矿井计量、环保、节能及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

9、负责矿井机电技术图纸、资料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机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

11、负责各硐室机电设备的达标工作。

12、负责机修车间的管理工作。

13、负责矿灯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14、积极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篇2:机械技术人员工作职责范本

一、在主任领导下和公司、厂专业部门指导下,搞好设备技术管理工作。

二、根据公司、厂颁发的设备管理制度,制定出全厂主要

设备维护规程和检修质量标准。

三、及时汇总与提出年、季、月、大、中、小机械设备检修计划,备品、备件关键材料计划,并经常核实这些计划落实情况。

四、负责掌管设备技术状况和完好设备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设备台帐和备品、备件台帐,并负责设备和备品、备件调拨手续。

五负责设备事故管理,设立事故台帐,参加事故分析,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

一、按公司、厂的要求,填写设备技术状况报表,设备事故

报表,设备运转情况报表,检修情况及大修竣工情况报表等。

二、负责图纸审核、实效工作,参加设备的改进,革新及新

设备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工作。

三、参加对职工的设备维修技术教育。

篇3:技术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范本

一、在主任领导下,负责现场生产的技术管理工作。制定现场技术操作卡片,并经常将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向领导汇报。

二、负责日常生产技术统计和分析,遇有突变,应及时提出相应的分析改进意见;负责技术管理所用原始记录的管理,积累各种技术资料并立档。

三、负责现场定期或非定期的工艺流程和设备考查,并写出相应的考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三、积极参加技术学习,总结和推广本厂和其它企业的先进经验。

四、不断提出改善技术指标、降低材料消耗的途径和措施。

五、在认真听取工人对技术管理和生产等方面的意见、看法的同时,要善于及时总结、分析和改进工作。对于重大技术措施在现场的实施情况,要写出总结报告,以便提交全室讨论。

六、参与编制和修改选矿厂技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经营管理,搞好经济核算,研究和改进、提高设备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的方法。

七、负责编制厂月份工作安排并经常将其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向领导汇报。

八、负责日常技术性参观接待工作和全室资料保管。

篇4:办公室工作职责范本

第一条: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总经理交办的工作负责落实、督办、检查、汇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二条:对公司各部门工作进行合理分工,并按照分工做好指导、协调、督促工作;

第三条:负责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实施工作;

第四条:负责公司对外联络和来信来访的接待事宜;

第五条:协助总经理处理对内对外协调关系,落实上传下达任务;

第六条:负责文件管理工作,登记重要的来文,发文并归档;

第七条:参加各类会议(例会),做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八条:起草各类公文,传递公司文件;

第九条: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登记、发放;固定资产的存储、保管、办理公司公共设备的借用手续;

第十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各部门人员的配备、人员结构调整以及人员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根据分管部门和各管理处工作需要,提出人员调整建议、提交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负责公司员工各类人事手续的办理;

第十三条:负责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负责员工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五条:负责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负责日常培训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同时负责培训效果的跟踪与记录;

第十七条: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篇5:出纳岗位工作职责范本

第一条:负责根据审核过的支票领用单,签发支票,并在支票领用单上填写支票号,加盖预留银行印章。

第二条:负责根据主管会计提供的转账支票填制进账单并送存银行。

第三条:负责办理银行汇款回单、银行进账单回单等各种首付款凭证。

第四条:负责及时到银行取回结算票据交主管会计处理。

第五条:负责对每月的记账凭证号进行排序整理,并在现金日报表中标注本号及起始凭单号。

第六条:负责现金、银行定期存款单、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管理。

第七条:负责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根据记账凭证编制现金报表,并经主管会计审签。每天下班前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发现差错查找不过夜,对不按现金管理规定进行盘点清查而造成的资金损失,由个人负责赔偿。

第八条:不超限额保存现金,不私借、挪用公款,不用开支单据和“白条”顶替库存现金,不为其他单位、部门用支票套取现金。

第九条:负责认真执行银行账户管理和结算规定,不向外单位和个人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严格执行票据法规定,支票使用必须按规定要素填写。不利用银行账户搞非法活动。

第十条:负责现金、银行存款账的对账工作,做到账款相符、账账相符,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好未达账项的清理工作,防止呆账项形成。定期不定期地接受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对现金、银行账的抽查。

第十一条:负责填写银行结算票据和现金日记账记载,字迹要工整规范。

第十二条:认真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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