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管理部业务保安责任制范本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机电管理部业务保安责任制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一、负责全矿机电、运输的安全业务指导。

二、指导和检查全矿的供电安全,督促各单位正确使用好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继电保护设施,并负责联系试验和校核。

三、督促各单位搞好三大保护,使其达到齐全、可靠、安全运行。

四、督促各单位搞好季节性的防排水、防雷电、防冻等机电工作,并使其达到安全可靠运行。

五、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机电运输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要害部门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督促各单位认真实施并做好各种记录。

六、搞好井下电气设备管理,消灭失爆,井下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十不准”要求。

七、督促各单位加强对锅炉及压力容器的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八、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对提升、运输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九、参与机电、运输事故追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十、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和每月一次的的安全办公会,定期组织机电、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措施。

十一、负责组织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

十二、协助教培站抓好机电、运输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

十三、负责机电设备检查验收工作,抓好机电设备的防爆检查关、入井关及安装验收关。

救助站制度

篇2:安检站(职教办)业务保安责任制

一、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编制员工教育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搞好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安全培训规划、计划,落实安全培训教育。

三、在生产技术教育的基础上对员工进行强制性的安全培训,按照分级培训原则,负责班组长井下和地面各工种的培训。

四、负责编制年度员工教育经费计划,合理使用安全技术培训经费。

五、在安检站指导下开展好员工安全教育工作,办好安全教育室。

六、负责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篇3:企管部业务保安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业务保安责任。

二、经审核各单位的物、材料计划,组织合格的备品配件供应,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参与各单位的安全质量绩效考核。

四、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和每月一次的“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管理专题会和安全办公会。

五、负责环保、计量、节能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六、负责修定与完善企业内部业务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篇4:生产技术管理部业务保安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业务保安责任。

二、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搞好采区设计,绘制施工图,安排好采掘接续。

三、负责组织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作业规程的复审,保证其质量,并抓好现场落实。

四、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督促各采掘工区解决业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问题。

五、负责编制矿井中、长期发展规划。

六、深入现场,提出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计划方案,方案通过后,负责监督实施。

七、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矿井重大工程设计的编制。作业规程的会审。

八、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和每月一次的事故隐患排查、顶板管理专题会、“一通三防”专题会,机电运输专题会、安全办公会。

九、搞好矿压观测,收集整理矿压显现、采煤工艺参数、支护等基础资料,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决策依据;指导、督促工区搞好顶板管理、支护管理和火工品管理。

十、负责组织采掘工程质量验收及资料准备工作,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办公会。

十一、掌握通风、运输、提升、供电各系统情况,参与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方案。

十二、负责技术责任事故的分析追查,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十三、对支护材料的加工进行质量检查,根据不同的岩性选择安全的支护方式和形式。

十四、积极组织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材料,提高矿井科技含量。

档案管理制度

篇5:财劳部财务业务保安责任制

为了加强财务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落实安全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财务票据(不含支票)由报销审核员负责使用和保管;资金、支票及防盗报警器的正确使用由出纳员负责。坚持财务双人存(取)款、保卫人员押款,并加强对银行提(送)款等事项的保密工作。采取财务印鉴分别管理(部长、报销审核员分开管理)的安全措施。禁止非本室人员进入出纳室工作区域等安全制度。财务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必须关闭室内窗户,并将门锁牢。

第二条:会计档案资料的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整理归档,日常使用的会计信息资料及时入档入柜,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的安全工作。财务档案资料不准随便对外借阅,未得到单位领导的同意不能对外出具会计信息资料,严守秘密,确保会计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条:主办会计负责微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微机及机房卫生、防火、防潮、防盗及会计电算化资料的安全完整。

第四条:部长对安全负总责任。对违反安全管理措施及内部监督制度的内部成员,实行追究责任制。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