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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公司聘用劳务合同

编辑:制度大全2023-11-27

  2023设计公司聘用劳务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要求

  1、试用期内,甲方每月按规定的工资发放标准和考核办法,以确定薪酬计算乙方应得薪资,以人民币形式付给乙方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本职工作及其他工作。乙方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责任目标等,按所在岗位的工作规范或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的工作时间依据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与表现,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及职务。

  5、乙方需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根据岗位职责,按量并按质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1、甲方将根据乙方所在岗位的工作绩效和对公司的贡献,以及甲方的经营业绩,确定乙方的薪酬标准。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月,岗位工资为______/月。甲方应在规定的工资支付日(每月_____日)向乙方支付上述工资。甲方将致力于企业发展,不断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改善员工的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以利于乙方的发展。

  2、甲方每月按规定的工资发放标准和考核办法,计算乙方应得薪资,以人民币形式付给乙方。乙方的工资级别将随其工作业绩和甲方的经营状况由甲方予以调整,甲方在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时,应充分与乙方进行协商,以求达到共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期内,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参与公司管理,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2、根据甲方的有关规定,获取工资、加班报酬和奖励。

  3、依公司有关规定享受休假,休假期间,公司因按规定,支付替班人员的报酬,其报酬额度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公司确定。

  4、自觉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如甲方需求,应接受培训和职业教育。

  5、根据自身特点和能力请求调动到公司其他部门和工作岗位上。

  6、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婚丧假、生育待遇等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期内,乙方必须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与法规。

  2、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3、按时、按质和按量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

  4、保守公司机密和公司的商业秘密。

  5、不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从事第二职业。

  6、不得参与同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期内,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依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2、考核乙方的工作绩效,对乙方实施奖惩。

  3、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岗位调整。

  本合同期内,甲方必须履行如下义务:

  1、严格遵守本合同。

  2、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薪资。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设施与环境和必要的劳动安全保障。

  4、努力提高经营效益,改善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六条、保密条款

  1、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保密规定,对甲方的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上述所称“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是指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规划、整体战略布置、技术秘密、设计、程序、研究开发进度、生产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况、产销政策、招投标书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甲方生产经营状况或乙方工作岗位、任务、职务、工资等发生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按公司有关规定提前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书面形式单方面随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失的。

  (3)泄露公司机密或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失的。

  (4)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在本合同期内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变化确需裁减人员时,经提前30日向职工说明情况,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由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因乙方泄露公司技术或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未能详尽之事宜,法律有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执行;法律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篇2: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办法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已经2004年8月24日建设部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五年二月四日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下简称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

第四条注册工程师按专业类别设置,具体专业划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除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级和二级外,其他专业注册工程师不分级别。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注册

第六条注册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第七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有关部门的专业注册工程师的注册,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批。

取得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审批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由审批部门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用印的注册证书,并核发执业印章。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审批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应当在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在公众媒体上公告审批结果。其中,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审批的,审批时间为45日;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受理和审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条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

第十一条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注册工程师每一注册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期满前30日,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第十四条注册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相应资质证书被吊销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丧生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七)注册失效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注册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的部门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注销注册的;

(三)有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四)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五)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六)受到刑事处罚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工程师有前款情形之一的,注册工程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负责审批的部门提出注销注册的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责审批的部门举报;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负责审批的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从事勘察设计或者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被注销注册者或者不予注册者,在重新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要求后,可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注册。

第三章执业

第十八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但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执业活动的,应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

第十九条注册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工程勘察或者本专业工程设计;

(二)本专业工程技术咨询;

(三)本专业工程招标、采购咨询;

(四)本专业工程的项目管理;

(五)对工程勘察或者本专业工程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形成的勘察、设计文件由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按照规定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各专业注册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勘察、设计文件种类及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修改经注册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由该注册工程师进行;因特殊情况,该注册工程师不能进行修改的,应由同专业其他注册工程师修改,并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对修改部分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注册工程师从事执业活动,由所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第二十三条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聘用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聘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负有过错的注册工程师追偿。

第四章继续教育

第二十四条注册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期内应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本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作为注册工程师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重新申请注册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继续教育按照注册工程师专业类别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注册期各为60学时。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注册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工程师称谓;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三)依据本人能力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四)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五)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六)接受继续教育;

(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八)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第二十六条注册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二)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三)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五)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六)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七)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八)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九)在本专业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十)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审批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第二十九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由负责审批的部门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注册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

(二)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

(三)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超出本专业规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

(五)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

(六)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的部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可以撤销其注册:

(一)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权利、玩忽职守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注册工程师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按照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外籍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工程师注册和执业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篇3:模型设计科技公司借款合同

  2023模型设计科技公司借款

  借款人:(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___元(大写:人民币xx拾___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

  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借款期限为xx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篇4:公司宣传广告设计制作合同

  2023公司宣传广告设计制作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 合同内容: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

  二、合同金额:

  共计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写 )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 元整)。

  2、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 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 元整)。

  四、责任与义务: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工作。

  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并送交甲方签字认可。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五、产权约定: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八、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 日期:

篇5: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总交底

专业分包项目经理部对专业施工班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受损失,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班组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要服从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各专业施工班组的负责人必须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认真执行项目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各施工班组现场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四、各施工班组现场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的工作全面负责,应经常检查督促本班组员工自觉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施工班组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全员,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现场施工按正常程序进行,保证施工过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五、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有针对性的指出工作面中危险点的注意事项,使员工逐步养成规范操作的好习惯。施工班组负责人应定期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项目经理部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项目经理部应协助各施工班组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施工班组必须限期整改。

七、各施工班组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施工班组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项目汇报,由项目经理部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施工班组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八、由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使用前,项目会同有关施工单位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各施工班组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向项目经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再由项目经理部向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书面申请,征得相关人员的同意后;且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后上岗。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一、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宿舍内禁止私自接驳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

十二、在施工过程中,每个施工班组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项目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施工班组详细交底,施工班组就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措施,停止施工,并及时向项目汇报。

十三、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如果施工班组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

十四、每一批工人进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至总承包项目部办理工作卡,每张工作卡收取工本费10元及押金50元;丢失补办须再补交工本费10元及押金50元,并没收上次所交的50元押金。退场未交回工作卡的,所交押金不予退还。

十五、出于现场形象考虑,安全帽颜色规定: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白色,特种作业人员——蓝色,工人——黄色。禁止乱配发安全帽,安全帽上表面禁止任何涂写(标记只能在内表面)。

十六、需退场的材料、机具必须填写《香格里拉项目部放行条》,经总承包项目部检查确认后,方可退场。

十七、作业面严格执行工完场清。作业前材料堆放整齐,作业中保持材料不零乱,通道畅通,作业面整齐有序,作业后剩余材料收拣干净,垃圾清扫运到垃圾堆,作业场地清扫出本色。流动作业的包装盒、焊条等放入随身携带的垃圾袋,严禁随手乱丢。

十八、严禁各施工班组有各种偷盗行为;严禁酒后上工地,及施工作业;严禁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交底方:*市***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部

交底人:职务:交底日期:

接受交底方:

接受交底人:职务:接受交底日期: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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