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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1、事故发生后,当班班长要在最短时间内向跟班队长、调度室、值班矿长报告事故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2)事故简要经过及造成的后果;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2、班组长应当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有关证据。因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3、事故分析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促使不放过。

4、因忽略安全经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值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隐患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对下列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1)对工作不负责,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整改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经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因忽视劳动作业条件,削减保护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炳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认真采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篇2: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对发生的事故,无论大小或未遂,一律按事故分析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2、事故发生后,所在班组及有关人员立即将事故过程记录在案交区队负责人。区队负责人根据事故记录内容,上报安监科,然后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进行事故分析。

3、通过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的造成原因及划清责任,采取措施。人为造成事故者,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属技术性事故或设备陈旧原因造成的事故,立即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4、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整个事故过程的分析结果,责任单位人员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交安监科,并存入档案。

5、对事故要根据分析情况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查找造成事故的因素,认真总结经验,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6、通过事故分析会,让违章作业人员,事故责任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受到教育,使事故责任人员认识到事故的危害性,使全体员工通过分析找出自己在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

7、事故处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及“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扎煤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特殊时期加重处罚。

篇3:块煤洗选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有效的贯彻、执行、落实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预防机电、运输、人身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以明确责任,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为手段,做到防患于未然,灭灾于萌芽。根据张矿字[2009]29号文件精神,皮带运输区特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确保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行,杜绝人身伤害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区的安全生产,实现全矿的安全生产。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厂长任组长,安全副厂长任副组长,副厂长和技术员、各车间主任、班长、安全员为成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蔡轶军

副组长:王示伟

成员:李德海白旭红王文棋王凤李成玉王大喜

贾玉根孙杰李瑞林杜晓东

工作小组:

组长:王示伟

副组长;李德海白旭红

成员:王文棋王凤李成玉王大喜

贾玉根孙杰李瑞林杜晓东

2、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全厂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由安全副厂长或技术员负责统计,安排落实或汇报。

3、工作小组负责日常的隐患处理,各车间主任、班长是本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组织人员落实好本班组的隐患治理工作,对隐患治理要做好文字记录,并以文字记录的形式向区汇报隐患处理情况,不能按时处理的,要及时向区里汇报,并说明理由。

4、工作小组成员要组织好班组职工按时参加好班前会、周二安全技术培训、周五安全活动、七日一考考试,做好对职工的安全宣教,提高职工的安全认识。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落实

1、车间主任、班长要认真落实厂及矿各级领导机构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问题,同时对自己所在的作业场所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能处理的要马上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向区里汇报,有重大危险的,立即撤出工作现场,留下记录,认真填写好《隐患排查评估表》和文字记录。

2、处理隐患,必须指派专人进行,班组长要亲自参与,确保安全措施执行到位,以文字记录的形式向厂汇报,留下记录。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能按时解决的,要按公司制定的“五定”原则限期整改解决。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考核

1、处理隐患要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

2、隐患处理人员要了解安全保证措施并执行到位。

3、隐患处理现场要有专业安全监察人员现场监督。

4、厂领导小组负责隐患处理的验收,按规定填写验收表。

5、凡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积极出主义想办法,有好的经验的,厂给予50-300元的加奖,并向公司申请嘉奖。

6、在隐患处理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积极提出安全隐患治理办法的,厂同样给予50-300元的加奖,并向公司申请嘉奖。

7、对指定的隐患处理责任人,没有按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的或整改不彻底留有后患的,区内给予停工三天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在上岗,期间发给生活费。

8、隐患处理过程中,第一责任人无故不到现场的,现场安全保证措施并执行不到位没有制止的,将给第一责任人100-300元的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理。

9、对隐患迟迟不予处理而无特殊理由的,对班组长、车间主任罚款100-200元,并对相关人给以50-100元的罚款。

10、岗位、工种的《岗位隐患排查评估表》和班组长的《班组隐患排查评估表》纪录不全,每缺一份,处罚当事人50元,并且,对当班班组长处罚50元。

11、对当日岗位,工种的《岗位隐患排查评估表》《班组隐患排查评估表》没有及时填写或当日没有报到厂里,处罚当事人50元,并且,对当班班组长处罚50元。

12、岗位,工种,班组长当日出现“三违”对当事人处罚100元,对班组长同样处罚100元,并且停工学习三天,写出书面检查和认识。

块煤洗选厂

2010年9月25日

篇4: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范本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规定。遵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监总局令2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及时的医疗救治。并做好相应工作。

2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事故以上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简要经过和已经采取的措施)于1小时内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伤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或者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确需移动现场部份物件时,必需采取设置标志、绘制现场图等保护措施。

4、轻伤事故由本单位负责人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并书面报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重伤事故如果县安监部门委托企业调查处理的,由单位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整改防范措施,及时监督检查执行并书面上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伤亡事故发生后,单位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整改防范措施,由本单位组织落实整改。

7、伤亡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全体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篇5:X煤矿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设备所带安全设施及保护装置,不得任意拆除不用,如发现一次者,按机电事故处理。

2、机电设备发生事故后,要及时组织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追查(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3、各队发生机电设备一般事故后,各队组织追查分析,并将分析报告及处理意见上报机电科。

4、发生重大机电事故由机电科、安检科参加追查。发生特大机电事故,由机电矿长、机电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析追查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以及事故分析报告。

5、因其它灾害事故造成的机电设备损坏,不得作为机电事故处理。

6、机电事故报告必须按照《设备管理规程》如实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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