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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1、从现场管理入手,各采掘工作地点对当班不合格的工程必须返工,各队的每个班组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要对上班工程质量细致检查,按工程质量标准对其进行验收,交班人员要对当班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接班后,接班人员对所接工程质量负责,若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对当班组长进行罚款。

2、各队要对每班所验收的情况及遗留问题进行整理,并逐项解决,建立工程质量台帐,交接班记录保存完好,对所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有详细记录,各队每月对工程质量要进行自查,不少于3次,有自查记录。

3、生产技术科每月对各队关于工程质量情况所建立的记录、台帐进行检查,若出现台帐、记录不全、有空班无检现象,对队长进行罚款,每月逢5号生产科技术科要对各队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打分。低于85分的工程,所属区的队长少1分扣当月考核分1分。

4、生产技术科每月考核与工程质量挂钩,如果外单位或公司来矿检查工程质量少于85分时,少一分扣科内考核分1分。

篇2:通风设施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一、职责分工

l、通风部门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劳动组织及业务管理工作。

2、通风部门检查组长负责工程达标及月底工程量考核、结算工作。

3、通风部门主任工程师负责工程质量及工程标准化施工的技术管理工作。

4、防尘抽放队长负责全队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施工、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强化现场管理。

5、防尘抽放队生产副队长负责现场“双标”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职工正规操作、劳动纪律、检查处理隐患事故,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队长汇报,协助队长开展工作,队长不在时,执行队长职责。

6、密闭组长负责全班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材料消耗和用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队级以上领导的安排、岗位正规操作,组织好班前、班后会,负责向队长及以上领导汇报工程质量及安全隐患情况。

7、防尘抽放队技术副队长负责验收、整理地面资料,要求图文清晰、准确,负责检查验收井下每道密闭工程施工情况,并负责向通风处领导汇报。

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8、闭墙厚度及两邦掏槽必须符合规程、细则要求。

9、闭墙墙面要平整,无裂缝,无重缝,无空缝,无漏风。

10、闭墙前后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邦,无冒顶,无杂物堆积,无淤泥,积水。

11、闭墙前应设栅栏、警标及检查牌。

12、垒风门时,除执行行车及通行车辆要求外,尽量选择坡度小,顶板完整的地点垒砌。

13、风门能自动关闭,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框要有35°的倾角。

14、电缆通过风门,电气设备峒室的隔绝墙时,必须有穿墙过线管保护,并且只能穿过单根电缆,同时按规定封堵严实。

15、对于防尘抽放队所闭的闭墙工程,要从严要求,坚决不能用煤做材料筑墙,工程验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

三、检查管理制度

L6、防尘抽放队技术副队长每两天跟班检查一次密闭工程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7、防尘抽放队队长每5天对井下已施工的工程质量和其它设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合格工程或因矿压压损的工程,推倒返工或加闭修复。

18、通风队测风员下井测风除完成各自的测风任务外,还要巡查沿途巷道中的密闭工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调度,由通风调度通知防尘抽放队进行修整。

19、通风部门人员下井,除检查通风系统和查处“三违”外,必须详细检查沿途各道密闭工程情况,发现变形,倒塌等问题,必须立即汇报通风调度,由防尘抽放队安排专人及时予以修正或重新施工。

20、通风部门检查组除进行自己的正常检查“三违”工作外,必须对沿途密闭工程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分析处理。

21、通风部门领导,每周组织各队抽调人员,对施工工程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对该工程进行编号,列入结算工程,否则坚决不予验收,责令其返工。由此造成的费工、费时、费料,组织分析,对照责任人进行处罚。

22、安监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有权对井下通风密闭工程进行检查,对于不合格的工程,有权组织分析,限期整改,并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

篇3:采掘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采掘工程质量管理,确保矿井安全世界生产,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采掘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如下:

一、成立采掘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伍世尧

副组长:冯奎安张进勇

成员:谢宏光谭业怡韦明超吴耀学岑喜飞李善宝韦绍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管理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矿生产科,由韦明超负责。

二、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每月定期进行采掘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要求小组成员全部参加,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20元。

2、生产科必须做好每次检查记录,把检查结果及时在矿调度室公布,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按落实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将罚款通知单送达受罚单位或个人。

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采掘工程质量工作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和管理措施,提高工程质量。

三、采掘工程质量管理

1、巷道掘进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巷道断面坡度等施工,巷道达不到要求或出现超高超宽巷道的,除要求返工外,还必须罚款50~5000元。

2、煤巷掘进支护规格为棚距0.7m,并背顶背帮,如出现棚距大于0.8米或背顶背帮不合格,或支护不牢固等原因,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限期整改。

3、掘进巷道所使用支护木材料尾径必须大于12公分(去皮),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500元,并要求更换。

4、斜坡放煤必须坚持在封塘闸下放煤,封塘闸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1000元。

5、采掘巷道或行人,回风的巷道必须有专人维护,折损断梁断腿的架必须及时更换或补架,不安全不生产。对于经矿管理人员或安全员指出又不进行处理的,罚款100元。

6、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探放水制度,如发现隐患不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7、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备用支护材料并不得少于3个循环的支护用料,否则罚款200~500元。

8、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支护使用的工具,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9、矿务局检查验收发现不合格工程的,扣罚施工单位1000元,同时扣罚矿有关人员和主管领导50元。

10、对经局检查验收合格并获得矿务局奖励的,资金分配由项目负责人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并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发放。

篇4:焦化厂煤焦质量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控制来煤质量,做好焦化厂配煤工作,为高炉提供优质合格焦炭,特制定本制度。一质量标准1关于煤及焦炭质量控制标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表1焦化厂原料洗精煤控制指标种类指标Vad(%)Aad(%)St,d(%)GY煤岩分析(Re)Mt(%)气煤31~33≤9≤0.6≥6515~180.6~0.8≤10%肥煤26~28≤10≤0.9≥90≥250.9~1.1主焦煤21~23≤10≤0.9≥90≥231.2~1.5瘦煤13~16≤9.5≤0.5≥55/1.7~1.91/3焦煤29~31≤9.5≤0.5≥6518~200.8~0.9表2焦化厂焦炭质量控制指标项目AadSt,dVadM40M10CRICSR干熄率指标,%≤13.5≤0.7≤1.5≥85.0≤9.0≤26.0≥65.0≥90月度合格率/二各科室(车间)质量职责1质量科1.1全面负责来煤质量及焦炭质量,相关工艺点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进,直至问题彻底解决。1.2当发生质量异议时,与供应部、技术部等部门协调解决。1.3协调供应部、技术部做好煤岩相分析、小焦炉试验等工作的安排。1.4负责对煤及焦炭月底盘库工作。1.5负责对各车间工艺指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1.6负责配煤比的制定和审核。1.7负责新配比的焦炭质量跟踪、反馈工作。1.8定期组织质量分析会,确保配煤比方案在满足焦炭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合理使用现有存煤,并有效地降低配煤成本。2生产科2.1跟踪管理三班配比执行情况和焦炭质量监督。2.2发生质量问题时,协助质量科做好相关工作。3备煤车间3.1负责来煤卸车、煤场存煤的合理存放。3.2严格按要求执行配比,保证配煤合格。3.3监督好来煤质量情况,发生质量异常时,及时汇报。3.4协助化验室做好取样工作。3.5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如出现设备、煤质等问题需要变更配比时,做好临时变更配比的计划申报工作。4炼焦车间4.1严格控制好各项温度及压力等工艺指标,确保焦炭成熟。4.2配合化验室做好焦炭取样工作。4.3配合干熄焦车间使干熄率达标。5.干熄焦车间5.1配合炼焦车间,确保干熄率达到公司要求指标。三考核办法1.公司关于焦炭质量的考核办法1.1灰份(Aad):超过13.5%,一次考核100元;超过14%,一次考核200元。1.2反应性(CRI):不得超过28%,超过一次考核500元;超过30%,考核1000元。反应后强度(CSR):不得低于64%,低于一次考核500元;低于63%,考核1000元。1.3抗碎强度(M40):不得低于84%,低于一次考核500元,低于83%,考核1000元。耐磨强度(M10):不得超过10%,超过一次考核500元;低于10.5%,考核1000元。2.焦化厂内部考核办法2.1焦化厂的考核在公司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分解。2.2焦化厂考核分解情况见表3。表3焦化厂焦炭质量考核分解表项目比例单位水分(湿)%灰分%M40/M10%CRI/CSR%干熄率%质量科51020205生产科555510备煤车间/753540/炼焦车间9010353040干熄焦车间//5545合计.日常工艺纪律考核3.1按照工艺纪律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四附则1.本制度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作废。

篇5:农药质量管理制度

云南崟农达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为加强我公司连锁店农药质量的管理,以保障农药渠道的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农药质量管理制度。

1、本公司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把握进货渠道,每一种农

药的购进必须有国家规定的“三证”。

2、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进入本公司销售。

3、产品通过本公司的植保技术人员田间实验后方可销售。

4、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本公司。

5、在购进农药时,仔细将农药产品与产品的标签或者说明书、产

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并进行质量检验。

6、禁止收购、销售无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药。

7、在经营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的农业产品,必须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鉴定机构检验,符合标准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销售;但是,必须注明“国企农药”字样,并附具使用方法和用量。

8、严格执行国家针对高毒、高残留物的农药的有关规定,杜绝国家禁止的农药产品进入本公司。

9、严格执行国家对农药质量管理制度的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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