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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司机岗位安全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5

一、汽车司机必须持有汽车驾驶证;

二、熟悉所驾车辆的结构、性能原理,并能够处理机械故障;

三、按规定做好汽车的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四、工作前仔细检查汽车各系统状况,不得人或车带病作业;

五、汽车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进入采场前要检查道路边坡及道路状况,确认安全方能进入;

七、进入采场后,要听从指挥,不得在危险地带停车;

八、装载物料时,要与装载机司机进行信号联系,密切配合,只有装载机发出装车信号后,方可进入或驶离装车地点;

九、卸料、排土时,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十、休息充分,保持旺盛的精力,不超载、不超速;

十一、采场放炮时将车停放到安全地带。

篇2:铲车司机岗位安全职责

a认真执行料场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b按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及班前、班后会,认真学习燃料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文件。

c了解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

d有责任督促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上料区人员和机动车辆离开上料区。

e了解掌握料场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消防设施存放位置,会扑救初起火灾,积极参加消防演习。

f发现险情时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汇报上级领导。

g正确配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H上料过程中检查燃料中有无异物,并取出,确保上料安全。

I认真维护保养铲车,发现缺陷及时填写缺陷单,并联系维修。

J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K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篇3:行车司机安全职责

1、熟悉行车的用途、装备、操作方法及保养规则。

2、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则

3、在行车开始操作前应做到:在主开关接电之前,司机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并将驾驶室的门关好。行车工作时,严禁桥架和大车轨道上有人。

4、行车在每次开动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电铃)。

5、必须注意被吊起的重物,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

6、司机必须与下面操作工紧密配合,步调一致。移动和升起重物时,只应听从带班人员所发出的信号进行,但“停车”信号不论由谁发出,均应立即停车。

7、行车及起重小车必须以最缓慢的行速,在不撞碰档架的条件下,逐步靠近边缘位置。

8、行车的控制器应逐步开动,在机械完全停止运转前,禁止将控制器从顺转位置直接反倒逆转位置来进行制动,但用作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9、司机要保证防止行车与另一行车相碰撞,在一台行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方允许用另一台行车来移动这台行车,在这种情况下两台行车无负荷,必须用最低的速度缓慢的移动。

10、在电压显著降低和电力输送中断的情况下,主电源开关必须断开,而且所有控制器处在零位上。

11、行车的电动机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剧烈时,尽快将所有控制器打倒零位;切断控制总开关,然后将配电柜中总电源开关切断,司机以信号通知下面操作工要警戒任何人不准在重物下方通行。

12、行车起升重物或放下钩子时,司机不得离开。

13、运行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报告有关部门,下班没有修复时要报告接班司机。

14、当行车工作业完毕后,吊具应升到上面的位置,使控制器处在零位,并断开控制总开关。

15、清扫擦抹起重设备,再一次检查各部分情况,为下一班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16、操作完毕后行车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点上。

17、每月一次定期检查,各行车钢丝绳,制动器等有关不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整改。

篇4:电瓶车司机安全职责

⑴电瓶车必须经检验合格(驾驶机构、刹车、音响信号必须良好可靠,技术状况要符合安全要求),方准使用。

⑵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或有一定开车技能,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

⑶电瓶车不得超载,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在转弯、调头、人多的地方,车速不得超过3公里。转弯或调头时必须正确使用转向灯。

⑷用电瓶车装载货物必须保持平稳,拴牢或捆绑好。高度不得超过距地面两米,更否认将货物拖在地面上行驶。

⑸电瓶车在运输途中不得载人。随车的装卸人员应坐稳,不得将腿、脚伸出车盘外部,待车停稳后才能下车。

篇5:铲车司机安全职责

1.铲车必须经检验合格(驾驶机构、刹车、音响信号必须良好可靠,技术状况要符合安全要求),方准使用。

2.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或有一定开车技能,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

3.铲车不能超载,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在转弯、调头、人多的地方,车速不得超过3公里。转弯或调头时必须正确使用转向灯。

4.铲车在工作前,应仔细检查行驶系统、超重系统和油压系统,确认无误时,方准作业。

5.铲车行驶中,车铲距离地面不得低于30厘米,也不得高于50厘米。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物上随车行驶。

6.铲车在行驶中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在车间内部、出门或倒车时,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7.铲车铲物时不得超载。禁止用铲车铲埋在地下的对象或用铲齿移动货物。铲物时应先将货物垫起,然后起铲。对象应放置平稳,不得偏重偏高,其高度不得妨碍司机视线。起铲后,必须将吊杆向后倾斜10~15度,根据路面情况和货物性质,采用适当速度行驶,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急刹车。

8.提升货物只许在铲车静止时运行。禁止在提升对象的下面站立和通过。

9.当铲车失去平衡,后轮离地时,应将货物放下,同时将铲斗或车铲放下。司机离车时应把铲斗和车铲放下,并将发放机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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