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柱钢屋架空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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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柱钢屋架空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1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挂梯构造见JGJ80-91附录四附图4.1。

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m,见JGJ80-91附录四附图4.2。

5.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楷或搭设钢管脚手架时,构造形式参见JGJ80-91附录四附图4.3。

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1/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见JGJ80-91附录四附图4.4.1为绳的长度。

6.钢屋架的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屋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屋架应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cm,毛竹梢径不应小于70mm。

2)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3)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纺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完全网铺设固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施工现场防火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为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本市所有施工现场均适用本规定。

3.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九项主要职责;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4.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5.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开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6.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7.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搞好防火工作。

篇3:预应力张拉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用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雨天张拉时,还应架设防雨棚。

2)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档板。档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1m。

3)孔道灌浆应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

篇4:模板支撑和拆卸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2)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3)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篇5:住宅装饰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安全设施名称作业部位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2.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3.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4.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5.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6.施工现场运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7.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8.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9.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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