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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1

一、先期处置

校园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学校要根据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教育厅(发生Ⅱ级以上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可直接报省教育厅,同时抄报当地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

二、分级响应

根据《浙江省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响应:

1、发生一般校园突发公共事件(Ⅳ级),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启动本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市级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市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视情启动。

2、发生较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由发生地市级人民政府启动本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省政府有关部门视情给予必要的支持。

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Ⅱ、Ⅰ级),由省政府负责启动本预案。必要时请求教育部给予指导、支持。

三、组织指挥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响应状态,通报省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召集相关专家组对事件进行研判,提出处置的决策建议,发布有关预警信息;设立处置现场指挥部,派遣专家组赶赴现场,组织、协调、部署应急力量支援现场处置行动,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支援。

四、保障行动

相关成员部门根据工作职责,给予资金、物资、信息、通信、医疗工作和治安保障。

五、信息发布

省教育厅根据省领导小组与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六、响应终止

当事态平息,危险因素消除后,由专家组进行评估提出响应终止建议,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行动终止。

七、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落实相关后期救治、补偿、重建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思想工作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加强跟踪和督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防止事件反复和重复发生;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篇2:F县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站在保障广大考生利益的高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障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发现问题,即时上报。

2、统一指挥,系统联动。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5、重在预防,处置依法。

三、适用范围

考试安全突发事件指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在试题运送、保管、施考等环节出现的失泄密事件及突发事件。

四、指挥及工作系统

1、佛坪县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文教体育局局长

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文教体育局、公安局、武警中队、监察局、保密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一名领导、县中学校长、县招生办主任。

2、佛坪县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1)初步判断事件类型及等级,并向省、市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第一时间上报事件情况。包括:事件起因、性质、涉及人员范围、目前采取措施;

(2)按照省、市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确认的事件危害等级,启动本预案;

(3)汇总各方情况,协调各部门行动,提出处理意见,根据预案部署工作;

(4)落实省、市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部署;

(5)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考试安全及突发事件类型及处置措施。

1、试题被偷盗、抢劫及其它人为破坏造成的失泄密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向省、市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

(2)县文教体育局立即按本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工作;

(3)公安局、武警中队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件范围,立案侦查,及时破案;

(4)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对各种通讯信息进行严密监控,根据需要控制各种通讯手段的通讯范围;

(5)宣传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闻媒体对事件的报道和炒作;

(6)监察局、保密局着手案件的查处工作。

2、自然灾害、车辆交通事故造成试卷拉运困难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向省、市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

(2)县文教体育局立即按本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3)县文教体育局、公安局、武警中队立即组织人力抢运试卷。

3、自然灾害造成考试无法进行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向省、市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请示解决办法;

(2)县文教体育局立即按本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4、考场偶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考生准考证重号。监考员稳定两考生的情绪,立即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查明两考生的确切准考证号,安排考生进场应试。

(2)考生忘记带或遗失了“准考证”。监考员先验证考生相貌,若与准考证存根上所贴照片相符,可安排考生进考场应考,同时经场外联络员通知考生领队,要求在本科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送到考场,或保证下一科考前送到,将情况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掌握无“准考证”进场应考的考生情况,如果确系丢失,由县市招生办办理补发;如系考生忘记带,由考生领队取来送至考场。

(3)发现考生与准考证及存根的照片不符。监考员立即将情况报告主考,该科考试结束以后,将其带到考点办公室,说明情况,听候处理。考点主考会同考生领队核实情况,确系代考,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录在册,报省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4)试卷启封后,将试卷袋内塞舌头裁断,或从试卷兜底割开。监考员继续清点,分发试卷,并将情况向考点主考汇报。考点主考:如备用卷已启用,则换取备用袋。否则,将裁断内塞的舌头用胶水粘补好;割开兜底的试卷袋,也可用较厚的包装补贴。但都须在补粘处盖上密封章。

(5)试卷启封前,发现试卷袋口或密封有异常迹象。监考员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并暂停拆封;考点主考与监考员共同将异常情况记录在案后,监考员启封分发试卷。查明原因,立即逐级上报至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

(6)试卷启封时,发现内装试卷与所考科目不符。监考员立即装入试卷袋内,通过场外联络员向考点主考报告,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考点主考请示考区主任,启用备用试卷;另派未接触装错科目试卷的机动监考员接替该监考员工作;对原监考采取隔离措施,直至错装试卷科目考完为止。为此延误考生开考时间,可将考试结束时间延长30分钟以内。

(7)试卷启封后,发现有缺页、漏印、重印、损坏等无法使用的情况。监考员在本考场无法调整的情况下,向考点主考申请动用备用试卷。记住所耽误的考试时间。考点主考请示考区主任,核实情况,用备用试卷补齐,补足因此而耽误考生的考试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8)启封后,发现部分试卷混装,错装。监考员立即装入试卷袋内,通过场外联络员向考点主考报告,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考点主考请示考区主任,启用备用试卷;另派未接触装错科目试卷的机动监考员接替该监考员工作;对原监考采取隔离措施,直至错装试卷科目考完为止。为此延误考生开考时间,可将考试结束时间延长30分钟以内。

(9)开考一段时间后,考生发现试卷有重印漏印现象或中途提出少了试卷。监考员通过场外联络员报告考点主考,申请动用备用试卷。考点主考请示考区主任,核实后,补发备用试卷,将情况登记在册,并报告上一级招生考试机构。

(10)因试卷印刷字迹不清,考生提出询问。监考员:如少数人试卷字迹不清,可参阅本考场其他考生的试卷,并当众答复(声音稍大些);如整个考场考生试卷同一处或几处的字迹不清,则立即通过场外联络员请示考点主考。考点主考参阅本考点其他考场试卷,如出现同样问题,立即请求省招生考试机构。

(11)开考后,发现部分试卷混装、错装,与所考科目不符。监考员将这些试卷收齐密封交考点主考,并申请换发试卷。考点主考请求考区主任,动用备用试卷。将错发试卷密封存保密室,并对接触错发试卷人员立即隔离,其中考生下科考试单独进行,直至失密科目开考。

(12)试卷中发现试题明显错误且无勘误表。监考员不作回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将情况逐级上报,得到更正通知后及时更正;在未得到更正通知前,则维持原状。

(13)发现考生将规定外的东西带入考场。监考员在考前提出要求后,仍不交送指定地点的,如实记入“考生违纪情况记录单”。考点主考按“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要求,提出处理意见,并在《考生违纪情况记录单》上签字,造册上报。

(14)同一考场,发现考生二次抢答(第一次抢答作当众警告处理)。监考员记下第二次抢答考生答哪道题,答在什么地方,答了什么文字,如实记入《考生违纪情况记录单》并报告主考。考点主考按“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要求,提出处理意见,并在《考生违纪情况记录单》上签字,造册上报。

(15)发现考生拖答。监考员如实记入“考生违纪情况记录单”。考点主考按“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要求,提出处理意见,并在《考生违纪情况记录单》上签字,造册上报。

(16)发现考生抄袭、偷看、传递、夹带等舞弊。监考员:a、如属个别考生,则立即制止,并如实记入“考生违纪情况记录单”b、如发现较大面积的舞弊事件,则应全力制止,并通过场外联络员立即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a、考点主考按“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要求,提出处理意见,并在《考生违纪情况记录单》上签字,造册上报。b、组织力量调查,并立即将情况向上级反映。

(17)极个别考生忘记带2B铅笔、圆珠笔、塑料橡皮、垫板、或所带的笔写不出,数学科考试忘记带圆规和三角板等。监考员动用备用文具用品,并立即通过场外联络员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指示考务组提供,不够的情况下可由本考场内监考员调剂。

(18)个别监考员不履行职责。如串岗、离岗、装订密封试卷不符合要求等。主考予以提醒,经指出仍不改正的,终止其参与考试工作,调换临时人员接替工作。

(19)个别监考、考务人员发生舞弊行为。主考立即终止其参与考试工作,调换临时人员接替工作。

(20)考生发生晕场,疾病的情况。通过场外联络员报告考点主考。经简易治疗能坚持本场考试的,鼓励其坚持应试;难以坚持者,劝其退场治疗。考点主考指挥和监督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或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如果开考还不到30分钟,则实行隔离治疗。

(21)个别监考员发生晕场,疾病情况。考点主考及时安排治疗,并同时安排机动监考员接替监考员工作。

(22)考场内部发生喧哗。监考员予以制止、记录、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根据情节,按“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要求,提出处理意见,并在《考生违纪情况记录单》上签字,造册上报。

(23)考场秩序遇到外来干扰。监考尽办排除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考点考主如无法排除,则请有关部门“保驾护航”,并向上级报告。

(24)考试中途考生需要大、小便。监考员速与场外联络员联系及时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了解掌握情况,如属特殊病因(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指派两名同性场外联络员随其前往,但应寸步不离。

(25)考试中途考生提出要喝水。监考员通过场外联络员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由场外联络员提供开水给场内监考员,监考员提供给考生。

(26)考生退出考场又重返考场答题。监考员予以制止,如已造成后果,则如实记入“考生违纪情况记录单。考点主考按“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要求,提出处理意见,并在《考生违纪情况记录单》上签字,造册上报。

(27)考生在答卷上书写的姓名、准考证号与考生本人不符。监考员在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点办公室,同主考说明情况。考点主考详细调查,核实情况如系换卷、代考等违纪行为,则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录在册,报省招生考试机构。

(28)考生无意弄脏或损坏试卷、答题卡,要求更换。监考员向主考申请备用试卷或答题卡,并记录。考点主考核实情况,动用备用试卷、答题卡、但不补足由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

(29)考生带走试卷或答题卡。监考员:a、未出考场,立即予以收回;b、已离考场,必须追回带走材料,记录在案,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组织力量,追回带走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后,按“处罚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理。

(30)监考员收理、清点考生答卷时将答卷撕破、污染。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通知被撕破污染试卷的学生等候。考点主考在无法作技术处理情况下动用备用卷。由正副主考、省地工作组成员、监察员、保卫人员和监考员共同监视该考生抄答。共同核对,并将情况报告上一级招生考试机构。

5、英语科“听力”考试偶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听力考试开始时,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监考员应及时请示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磁带,并由主考及时报告省级考试机构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2)听力考试进行中,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应记录下出现问题时的题目,及时请示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磁带。重新播出时,应从出现问题时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并由主考及时报告省级考试机构批准顺延时间;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应立即进行其它部分考试,同时积极解决出现的问题,在其它部分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立即按规定继续进行听力部分的考试,并在听力考试前请示省级考试机构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3)听力考试开始时或进行中,放音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换用备用设备。其他参考1、2条处理。

对偶发事件,考点应将发生的时间、范围、故障原因及处理结果如实记录,报省级考试机构。其中有问题的磁带应单独保存,考后送省级考试机构复查。

佛坪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篇3:市某某区各类安全突发事故现场处置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程序

第七条安全突发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单位必须按照以下规程和程序逐级如实上报:

(一)15分钟内将发生的突发事故情况,分别以事故快报方式报告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区委、区政府。

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突发事故的部门、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可能引发的次生事故、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的有关事宜,并标注签发人。

(二)区政府办公室根据区安监部门的初步调查结果在突发事件发生1小时内电话或传真转报市委办公厅值班室、市政府办公厅值班室等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并及时将进展情况报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事毕后应书面专题报告。区委、区政府在上报时视事故救援的严重性和复杂性来确定是否请求市政府或驻军和武警部队支援。

(三)事故的对外宣传报道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委托现场处置的最高行政领导审核签发后,由区委宣传部统一发布。

(四)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第八条生产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为:

(一)报告及报警。

1、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在接到安全突发事故发生的报告或报警必须立即以最快形式报告区政府值班室和区安监局。

2、区政府值班室和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5分钟之内上报区长、相关业务口分管副区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副区长及区委办公室。

(二)下达救援指令。

1、在接到安全突发事故发生的报告后,区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立现场指挥部并立即投入运作,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接受任务。

2、根据事故的类别,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设立现场指挥中心。

3、领导小组下达救援指令和要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传达指令,通知公安部门出动警力保障救援线路的交通顺畅以及保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防止出现社会动荡和混乱。

4、指挥部应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的实际情况,统一协调指挥,必要时紧急调动其他工程抢险队伍参加救助与抢险工作,或请求相关专家和部队等外部救援力量支援。

(三)实施救援抢险。

1、各专业救援救护组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组织车辆、救援器材和救援人员赶赴现场,由救援救护组长负责现场指挥,按照领导小组指令和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抢险工作,保持与领导小组的通讯畅通,随时将施救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2、突发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单位应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及时消除其他可能涉及的危险源,防止突发事故的扩大或引发其他次生事故及其他事端。

3、突发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进行拍照和摄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后勤援助。

1、后勤保障组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电力、自来水和燃气管制等,提供抢救所需的临时电源,保障通讯畅通。

2、及时抢救伤员,尽快转移到医院抢救并落实抢救费用;死难者应及时移送殡仪馆并认真做好家属安抚等善后处理工作,防止出现借机扰乱社会稳定、扩大事态的事件;协助灾情调查统计工作。

3、保持与领导小组的通讯畅通,处置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第五章救援人员、救援器材、救援培训和救援演练

第九条各相关行业部门应成立专业或义务救援救护组以及后勤保障组,确保救援工作能及时顺利实施。各救援救护组人员名单应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区安监局负责与成都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定期联系,确保突发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到位,实施科学救援。定期召开安全专题讲座,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各专业救援救护组应根据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安全突发事故救援预案,提前做好救援抢险所需的施救器材设备、装备,并造册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专业救援救护组执行本预案所规定的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工作情况以及区级相关部门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专业救援救护组人员、救援设备、器材落实情况以及救援人员的培训、救援演练等主要工作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十三条为构建平安和谐的安全环境,切实加强对生产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考核,每年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监察局、区目督办对区级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当年工作业绩和目标。

第十四条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应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制定本部门、本辖区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及相关措施,提高全社会预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进行修订。

2006年9月15日

篇4: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方案

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方案突发情况处置方案备注发生抢劫或偷窃发现单位财务室、办公室发生抢劫、偷窃时,值班门卫应立即拉响报警器或电铃,并迅速拨打110或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夜晚期间,立即打开财务室、办公室、通道所有照明设备,全力保护财务人员、办公人员及票款撤离现场。严禁任意无故拨打110、119。及时记录、拍摄现场情况,建立每案一卷宗发生火灾立即组织人员使用现场的灭火器材控制火势蔓延,并向领导报告。如果是火势严重,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然后再报告领导,同时及时清理通往火场的道路,以便消防车进入火场,还应派专人在起火地点附近路口迎候消防车并指示道路。如发生电气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以控制火势蔓延。及时记录或拍摄现场情况以便于事故原因分析建立每案一卷宗发生工伤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用电话向主管领导及当地劳动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抢救运送伤员或拨打120急救台急救。及时记录或拍摄现场情况以便事故调查并建档发生交通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即拨打122交通事故台。公路征费票道发生车祸,应同时关闭出事车道,另启开新车道,确保畅通。如职工驾乘车辆受伤,应迅速报告主管领导并积极组织抢运伤员或拨打120急救台。设立现场标记并记录现场情况,以便事故取证责任认定。办公区、生活区、征费站突然停电紧急启用应急灯,立即用备用发电机自行发电。保护好票款票证。打电话询问供电部门停电原因,如停电时间较长,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建立备用发电机使用、保养制度,保证随时发电供给。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伤亡立即拨打120急救台,组织抢救运送伤员,并迅速上报主管领导,拍摄现场情况,安排好人员顶班工作。取证并记录拍摄现场情况,建立每案一卷宗。车辆冲关发生车辆冲关,值班人员应伸手示意停车,并记下车号、冲关时间、车型等,并按规定处罚及填写有关处罚文书。遇拦截冲关不停的车辆,可采取:1、通知保卫科人员拦下该冲关车进行教育,并处以罚款后方可放行;2、采用新闻曝光形式教育冲关车户。3、对当地的车辆,可记下车号,请当地乡、镇协助教育处理。在示意拦阻冲关车辆时不得站在车道当中也不得将头伸进车内检查,切实保证自身安全。发生公共卫生疫情发生鼠疫、霍乱、黄热等甲类传染病、非典等重大传染病时,立即向市委办信息科及市卫生局报告。并立即发动和组织医疗力量,制定防范决策和措施,有效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控制疫情,极力防止事态扩大。做到特事特报、急事即报、要事快报、及时快速、规范有序、持续全面,并做好原始记录。发生集体*、复访或越级*事件1、发生集体*、复访或越级*事件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领导和保卫科报告。单位领导、保卫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接待*群众,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和劝导,极力劝导群众返回原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2、发生越级到市到省赴京*事件时,与*件相关的单位领导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事件发生地,共同劝阻和引导*群众到信访机构处理,如不听劝阻和引导,可采取广播、喊话、发传单进行宣传,责令按指定路线离开现场到指定地点,或由公安人员强行带离到指定地点处理。3、30人以下的,由当地信访局长协调“现场协调小组”成员作出处置决策;30人以上的,由当地“两办”分管信访领导与*件相关的单位领导协调作出处置决策。损坏票亭等设施应照相机拍摄,记录现场情况建立序号式卷宗。办公区受冲击,工作人员被围攻、殴打。拉响报警系统,指挥工作人员迅速撤离闹事区,向110、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监控室立即调整云台方位并跟踪。单位领导及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出示证件说明身份,尽力劝说平息事态,无理取闹并行凶殴打我方人员,再三劝阻无效下,可迅速配合公安机关制服犯罪嫌疑人。1、有条件的可以用照相机拍摄现场。2、不得先动手殴打对方,正当防卫不得超过必要限度。车辆冲关发生车辆冲关,值班人员应伸手示意停车,并记下车号、冲关时间、车型等,并按规定处罚及填写有关处罚文书。遇拦截冲关不停的车辆,可采取:1、通知保卫科人员拦下该冲关车进行教育,并处以罚款后方可放行;2、采用新闻曝光形式教育冲关车户。3、对当地的车辆,可记下车号,请当地乡、镇协助教育处理。在示意拦阻冲关车辆时不得站在车道当中也不得将头伸进车内检查,切实保证自身安全。发生公共卫生疫情发生鼠疫、霍乱、黄热等甲类传染病、非典等重大传染病时,立即向市委办信息科及市卫生局报告。并立即发动和组织医疗力量,制定防范决策和措施,有效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控制疫情,极力防止事态扩大。做到特事特报、急事即报、要事快报、及时快速、规范有序、持续全面,并做好原始记录。发生集体*、复访或越级*事件1、发生集体*、复访或越级*事件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领导和保卫科报告。单位领导、保卫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接待*群众,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和劝导,极力劝导群众返回原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2、发生越级到市到省赴京*事件时,与*件相关的单位领导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事件发生地,共同劝阻和引导*群众到信访机构处理,如不听劝阻和引导,可采取广播、喊话、发传单进行宣传,责令按指定路线离开现场到指定地点,或由公安人员强行带离到指定地点处理。3、30人以下的,由当地信访局长协调“现场协调小组”成员作出处置决策;30人以上的,由当地“两办”分管信访领导与*件相关的单位领导协调作出处置决策。损坏票亭等设施应照相机拍摄,记录现场情况建立序号式卷宗。办公区受冲击,工作人员被围攻、殴打。拉响报警系统,指挥工作人员迅速撤离闹事区,向110、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监控室立即调整云台方位并跟踪。单位领导及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出示证件说明身份,尽力劝说平息事态,无理取闹并行凶殴打我方人员,再三劝阻无效下,可迅速配合公安机关制服犯罪嫌疑人。1、有条件的可以用照相机拍摄现场。2、不得先动手殴打对方,正当防卫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篇5:某学校突发治安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校园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预案,是应对校外人员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滋扰突发事件,控制事件发展,降低事故损失的有效措施。

一、完善防范机制,落实防范责任

学校建立以**副校长为组长的处置突发治安事件工作小组,构建校园防范网络,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二、事件预防

1、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2、学校聘请的保安应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加责任意识。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登记,执行好登记制度。

4、学校报警、监控设备应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得中途离校,确有需要,应出具出门证明。

6、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校。

7、如发现不良分子袭扰,应立即制止、制服,并拨打“110”报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尽力稳住局势,迅速疏散师生,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报案。

9、加强平时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救护演练。

三、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对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迅速与校领导取得联系并拉响警报铃,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学校领导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校长指挥护校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同时,安全专干**组织教师安抚保护好学生,作好疏散撤离准备,并视实际情况将学生紧急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学校应及时向教育局报告情况。

3、总务处负责联系**职工医院,请求“120”支援。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总务后勤人员负责劝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一名值日教师佩带标志,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校医老师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政教处或教导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学校

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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